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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福家庭灵修系列(75)——以自我为中心的信仰

2016-07-27 陈丰盛牧师 丰盛“书”房




蒙福家庭灵修系列(75)

以自我为中心的信仰


经文阅读:出20:4-6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20:4-6)



经文默想:


十诫第二诫使我们看到信仰中常犯的问题,即以自我为中心的信仰。耶和华说:“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恨我的,……爱我守我诫命的……”。这里的核心是“自己”与“恨我”、“爱我”的张力。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这里所指的“偶像”,是指用有形像的物来替代神。“为自己”则是指以自己的个人利益为目的而雕刻偶像。显示雕刻偶像的目的就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这在人类历史中是屡见不鲜的。士师记第十七章中,米迦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在自己家中铸造神像,并聘用一位少年利未人作祭司,在经文结尾,米迦说:“现在我知道耶和华必赐福与我,因我有一个利未人作祭司。”(士17:13)

 

很明显,“为自己雕刻偶像”的人,其目的不是敬拜偶像,所敬奉的也不是偶像,而是以自己为神,无视神的命令。因此,神直接揭露这些人是“恨我的”人。

 

历世历代的人们,不以神为神,不全是因为不认识神,更多是因为不愿意尊神为大,因为在他们的心里,他以自己为神。而神,则是为他服务的,要围着他转,随时按着自己的意旨而服务于他。

 

今天许多基督徒的信仰,看似很虔诚、很热心,但实际上他们心里有自己所拜的偶像。这偶像不一定是什么形像的物,也可能是自己所期待的“福分”。许多基督徒口口声声说要与神同行,但更多的时候是要求神与自己同行。这两者是有区别的!与神同行,是以神为主,将自己的主权交给神,由神来带领走人生的道路,且乐意遵守神的命令。而神与我同行,则很多时候是要神按着我们的心意服务于我们,以我们的利益为目的,以自我为中心。

 

神说:“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就是要将我们的目光重新归回到神的面前,以祂为中心,凡事寻求祂的旨意,神必给予我们无限的恩典。



今日祷词:


天父,感谢你!你一定知道我们的悖逆,却愿意降卑,愿意与人立约,使我们因着你的恩典而得无限的恩典。求主赐恩给我们,使我们真清楚信仰的真义,明白你的旨意,将你放在生命的首位,以你为我们信仰的唯一。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



互动空间


 在耶和华之外,你的心里有别的神吗?你是否已经真正从自己心灵的宝座上下来?




注:封面图片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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