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家庭灵修系列(85)——亲近神的人死了,祂却得荣耀了?
蒙福家庭灵修系列(85)
亲近神的人死了,祂却得荣耀了?
出18:14-18
出18:14-18
7“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利10:1-3)
经文默想:
这个短短的故事是圣经中最让我们倒竖汗毛的经文之一。它不但对以色列民产生杀鸡儆猴的效果,也使我们对耶和华神产生莫名的敬畏。甚至有些人会认为神似乎过分严厉,生怕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惹来杀身之祸。
了解事件,必须清楚事件的背景。原来,在利未记第8章开始,就已经记载在圣坛上有圣火是神亲自点燃的,要长期点燃不熄的,作为保持与神关系的象征。由于它是从神那里降下来的圣火,且是祭司献祭时专用的,所以是不允许用其他的火来替代。而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亚比户,却在一个神规定的圣洁区域之外拿来未成圣的热灰、放上香,代表人向神的祷告。
他们的行动决不是微不足道的过失,而是对神的大逆不道。他们无视神的圣火,不将神的命令放在心上,私自用凡火来替代圣火。看似用火的小事,背后却是是否尊神为圣的大是大非。而且他们是被膏立、分别为圣,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保”的祭司,若不尊神为圣,那么他们就必须成为以色列人悖逆神的罪魁祸首。因此,神不允许此事发生,遂直接从耶和华面前发出火来,烧灭他们。神这样立时的审判,就像主耶稣所说:“倒不如把大磨石栓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太18:6)
神在审判的时候,用圣火报应凡火,使我们看到耶和华是一位轻慢不得的神(加6:7),祂的圣洁也不容侵犯的。因此摩西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这使我们想到为什么主耶稣在主祷文第一愿中说:“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这里的两句话是值得我们好好反思,也是成为我们的提醒的,分别是“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与“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神首先指出亲近祂的人要成为尊祂为圣的榜样,不然他们要成为尊祂为圣的警戒。当最应该尊祂为圣的人不尊祂为圣的时候,祂就借着审判而自己显为圣。神亦指出百姓要将祂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祂。但当百姓因犯罪而亏缺祂的荣耀时,祂还是要借着审判得荣耀。
因此,我们就必须清楚地知道,尊神为圣、神得荣耀都是我们的本份。若我们不尊祂为圣、不能荣耀祂时,祂依然可以借着审判成就。我们更应当清楚一件事,所有亲近祂的人,都是器皿,或是仆人,不要妄自尊大,违背祂的命令,最终受痛苦的是自己。
这也给我们一个新的看见。我们原本以为,神在祂的仆人蒙恩典、得福分、获安乐、享长寿的时候,神的名就得荣耀了。哪知?亲近祂的人若不尊祂为圣,祂也照样得荣耀,且是借着对亲近之人的审判得着荣耀。
今日祷词:
圣洁荣耀的天父,感谢你!在恩典时代,你实在没有按着我们的过犯对待我们,没有照着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反而以救赎的恩典,使我们免死亡、得永生。求主使我们真正地明白,你的荣耀不短缺,你的圣洁不玷污,我们尊你为圣、荣耀你的圣名,都是本份,且使我们得益。求主使我们时时尊你为圣,荣耀你名,不致因我们的过犯与罪孽,使你用审判得荣耀。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你依然认为神的荣耀必须是借着人的行为?你是否曾恐吓神说:“为着你的荣耀,求你使我得平安、顺利、医治……”?
注:封面图片取自网络
蒙福家庭灵修系列(84)——追求神的“潮流”,活出神创造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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