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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荐|布罗茨基:哈代的诗(节选)(刘文飞 译)

Joseph Brodsky 黄灿然小站 2019-04-14


求爱于无生命者(节选)


① 1994年秋在蒙特霍利约特学院(又译霍山学院或曼荷莲学院)为选修“现代抒情诗主题”课程的学生所作的演讲。──原注。



十多年前,一位著名的英国批评家在一家美国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书评,评论爱尔兰诗人谢默思·希尼的一部诗集;他指出,希尼在英国,尤其是在英国学术圈的知名度表明了英国公众迟钝的阅读品味,尽管艾略特和庞德两位先生的肉身在不列颠的土地上驻足多时,可现代主义却从未在英格兰扎根。他的看法的后一半让我很感兴趣(当然不是前一半,因为在那个国家,更不用说在那个圈子,人人都不愿别人好,恶意于是便成为一种保险策略),因为它听上去既发人深省又令人信服。


① 指英国批评家、诗人埃尔瓦列兹(1929年生)为199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希尼(1939—2013)的诗集《农活》(1979)所写书评,载《纽约图书评论》1980年3月6日。


我很快就获得了与这位批评家见面的机会,尽管或许不该在饭桌旁谈论正事,但我还是向他提问,现代主义在他的国家为何如此不走运。他回答说,本该引导诗坛产生巨变的那一代诗人均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我觉得这个回答就其表达方式的性质而言似乎过于机械,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它过于马克思主义化了,即过于夸大历史对文学的决定作用。但此人是一位批评家,而批评家就是这样工作的。


我认为还可以作出另一种解释,不是针对现代主义在大西洋彼岸的命运,而更像是说明传统诗歌如今在那里为何依然兴旺。原因显然有很多,而且昭然若揭,我们甚至无须再作讨论。首先是写作或阅读容易记住的诗行带给人的纯粹快乐;其次,就是韵律和韵脚的纯语言学逻辑以及对它们的需求。但是如今,我们的思维方式都是曲里拐弯的,因此在那一刻,我只是想到,最终将诗歌从成为一个人口统计学指标的命运中拯救出来的,就是好的韵脚。在那一刻,我的思想转向了托马斯·哈代。


也许,我的思想也并不那么曲里拐弯,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是。也许,“第一次世界大战”这个说法触动了我的记忆,我想起了托马斯·哈代的“两千年的弥撒,/ 我们走向了毒气。”(After two thousand years of mass/ We've got as far as poison-gas.)在这里,我的思想依然是直截了当的。也许,这些思想是由“现代主义”一词触动的?在这里……发现自己属于少数人,一位民主制度下的公民并不会因此感到惊恐,尽管他或许会有些焦躁。如果可以将一个世纪比作一种政治制度,我们这个世纪的文化气候在很大程度上就可定义为专制制度,即现代主义之专制。或更确切地说,就是打着现代主义旗号出现的全面专制。也许,我的思想转向了哈代,就是因为在此时,在十多年前,他开始被习惯性地称之为“前现代派”。


作为一个概念,“前现代派”具有相当的谄媚色彩,因为它暗示,被如此定义的人铺出了一条通向我们这个正义和幸福时代(就文体意义而言)的大路。这个说法也有一个缺陷,即它会强迫作者退休,把他推回过去,当然也同时向他提供一切相应的好处,即学者的研究兴趣,不过却剥夺了他的实际效应。过去时态就等于他的那块银表。


没有任何一种正统学说,尤其是新的正统学说,能具备后见之明的能力,现代主义也不例外。给托马斯·哈代加上这么一个修饰语,现代主义或许会因此受益,可哈代本人,我想,却一无所获。无论如何,这一定义都会引起误解,因为我想,哈代的诗歌作品与其说预示了现代诗歌的发展,不如说超越了这一进程,而且是大幅地超越。比如说,T. S. 艾略特当年读的如果不是拉福格而是哈代(我相信弗罗斯特正是这样做的),本世纪英语诗歌的历史,至少是英语诗歌的现状,就会显得更加有趣。仅举一个例子,即在艾略特需要一大把尘土来感受恐惧的地方,哈代仅需一小撮,如他在《雪莱的云雀》(Shelly's Skylark)一诗中所显示的那样。


① 拉福格(1860—1887),法国诗人,被视为象征派诗歌的先驱之一。

② 此处比较有其出处 :艾略特在 《荒原 》第一部 《逝者的葬礼 》中有 “我要用一把尘土来向你展示恐惧 ” ( I will show you fear in a handful of dust. )一句 ,而哈代在 《雪莱的云雀 》中则有 “促使诗人作出预言的 ,/ 仅为一小撮无形无备的尘土 ” ( That moved a poet to prophecies—/ A pinch of unseen, unguarded dust. )一句 。



毫无疑问,这一切在你们听来太多争辩色彩了。此外,你们还会感到奇怪,不知你们面前这个人究竟在与谁争辩。的确,关于诗人托马斯·哈代的文献微不足道。有两三部研究著作,它们其实都是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加工出来的专著。还有两三本关于他的传记,其中包括他的一部自传,虽说封面上署着他妻子的姓名。这些书都值得读,尤其是最后一本,如果你们相信(我希望你们相信)一位艺术家的生活一定包含有理解他创作的钥匙。你们如果持相反的看法,错过一些东西,你们也不会损失太大,因为我们还要在这里讨论他的创作。


我想,我所不赞同的做法,就是透过这位诗人的继任者们的棱镜来看待他。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他的这些继任者们表现出了对诗人哈代之存在的相对无知或绝对无知,尤其是在大西洋的此岸。关于诗人哈代的研究文献之稀缺,就既是这种无知的证据,也是这种无知在当下的反映。其次,就整体而言,透过小人物的棱镜来看待大人物,这样做不会有大的收获,无论这些小人物多么人多势众;我们的专业学科可不是天文学。不过,这里最主要的原因仍在于,小说家哈代的存在自一开始便遮蔽了人们的视线,我所知道的批评家全都无法抵御这样一种诱惑,即将小说家哈代与诗人哈代捆绑在一起,这样一来便注定会降低其诗作的意义,即便这仅仅因为,批评家自己使用的文字就不是诗歌。


因此,对于一位批评家而言,研究哈代作品的任务就会显得相当麻烦。首先,如果说一个人的生活包含着理解其作品的钥匙,就像大家公认的那样,那么在哈代这里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哪一类作品?某一不幸事件是反映在这部小说还是那首诗里?会不会同时体现在小说和诗歌里呢?如果体现在小说里,那诗歌怎么办呢?如果反过来,又会如何?更何况,他总共留下了九部长篇小说和近千首诗作。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来看,这其中的哪部作品是升华之体现呢?一个人如何能持续不断地升华到八十八岁的高龄呢?因为哈代一直到死都在写诗(他的最后一部、亦即第十部诗集是死后出版的)。人们是否应该在小说家和诗人之间真的划上一条界线?抑或,以自然母亲为榜样使两者合二为一是否更好呢?


我想,我们还是把这两者分开吧。无论如何,这就是我们在这间教室里要做的事情。长话短说,观察一位诗人只能透过他自己诗作的棱镜,而不能借助其他任何棱镜。此外,从理论上讲,托马斯·哈代只做了二十六年的小说家。由于他在写小说时也一直写诗,人们可以说,他持续不断地做了六十年的诗人。至少,在他一生的最后三十年里他始终是一位诗人。在他最后一部、在我看来也是最伟大的一部小说《无名的裘德》遭受冷遇之后,他便完全放弃了写小说,而将精力集中于诗歌创作。仅凭他后三十年的诗歌写作,他就足以被赋予一种诗人身份。毕竟,三十年是这一行业从业者的平均工作年限,甚至是某些诗人一生的长度。


因此,让我们把自然母亲先放在一边。让我们来看看这位诗人的诗作。或者换句话说,让我们记住,人类的创造与所有自然杰作一样都是有机的,如果我们相信我们那些自然科学家的说法,它们也是大量选择的产物。你们知道,在这个世界存在着两种归于自然的方式。一种是脱得只剩下裤衩,或是更进一步,把自己袒露给所谓的自然元素。这像是劳伦斯的手法,它在本世纪下半期为众多傻瓜所效仿,我要遗憾地对你们说,尤以我们这边的傻瓜居多。另一种方式则在下面四行诗中得到了绝佳体现,这几行诗的作者是伟大的俄国诗人奥西普·曼德施塔姆:


自然就是罗马,罗马反映着自然,

我们看到它公民力量的形象,

在蓝色杂技场般的透明空气,

在旷野般的广场,在密林般的柱廊。①


① 此诗写于1914年,题为《自然就是罗马》。此诗直接自俄语译出。


我说了,曼德施塔姆是位俄国人。但这里的四行诗却很切题,因为奇怪的是,比起同为英国人的D. H. 劳伦斯的任何文字,托马斯·哈代与这首诗更为契合。


好吧,现在我想与你们一起读一读哈代先生的几首诗,我希望这几首诗你们已经能背诵了。我们将逐行分析这些诗,目的不仅是激起你们对这位诗人的兴趣,同时也为了让你们看清在写作中出现的一个选择过程,这一过程堪比《物种起源》里描述的那个相似过程,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还要说它比后者还要出色,即便仅仅因为后者的最终结果是我们,而非哈代先生的诗作。因此,请允许我屈服于一个显然是达尔文式的、既符合逻辑又符合年代顺序的诱惑,来着重分析前面提到的那三十年间的诗作,也就是托马斯·哈代写于其后半个创作生涯(亦即本世纪内)的诗,这样,我们便将小说家哈代放在了一边。



托马斯·哈代生于一八四〇年,卒于一九二八年。他的父亲是一位石匠,无力支持儿子完成系统的教育,便让他跟当地一名教堂建筑师做学徒。但他自学了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经典著作,并在闲暇时写作,直到三十四岁时因《远离尘嚣》获得成功,他才放弃之前的职业。这么一来,他始自一八七一年的文学生涯便可清晰地划分成两个几乎相等的部分,即维多利亚时期和现代时期,因为维多利亚女王恰好死于一九〇一年。我们知道这两个概念都是标签,可为了篇幅起见,我们仍将使用它们,以便我们能节省一些气力。我们不应在那些显而易见的东西上浪费太多时间;对我们这位诗人而言,“维多利亚”这个词首先意味着罗伯特·勃朗宁、马修·阿诺德、乔治·梅瑞迪斯、两位罗塞蒂、阿尔杰农·查尔斯·斯温伯恩,当然还有丁尼生,当然还有杰拉尔德·曼利·霍普金斯和A. E. 豪斯曼。你们或许还可以加上查尔斯·达尔文本人、卡莱尔、迪斯雷利、约翰·斯图亚特·米尔、拉斯金、塞缪尔·巴特勒、瓦尔特·佩特。但是让我们到此为止,这已经能让你们获得一个总的印象,了解到我们这位诗人当时所面对的精神和风格参数,或曰压力。让我们从这份名单中除去红衣主教纽曼,因为我们这位诗人是一位生物决定论者和不可知论者;让我们也除去勃朗特姐妹、狄更斯、萨克雷、特洛勒普、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以及其他一些小说家,他们对哈代先生曾经有所影响──当后者是他们中的一员时,但此种影响后来便消失了,比如在哈代写作《黑暗中的画眉》(The Darkling Thrush)一诗时,此诗就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一首诗:


我倚靠着矮林的门,

严寒灰白如幽灵,

冬天的残渣暗淡了,

白天那只变弱的眼睛。

缠绕的藤蔓茎秆探向天空,

就像被毁竖琴的琴弦,

在附近出没的所有人类

都已潜回家中的火炉前。


大地那锐利的形状

像是世纪的尸体横陈,

云层就是它的墓室,

风在为它的死亡哭泣。

萌芽和降生的古老脉搏

皱缩得又硬又干,

地上的每一个精灵

都没了热情,像我。


突然有个声音响起,

在头顶的萧瑟细枝间──

一曲饱含热情的晚祷,

唱出无尽的欢乐;

一只年老的画眉,憔悴瘦小,

蓬乱着浑身的羽毛,

决定就这样把它的灵魂

投向越来越浓的黑暗。


如此喜悦地鸣叫,

并无太多的理由,

远近的尘世万物间

也未写明原因,

于是我想,它幸福的

晚歌里一定颤动着某种

神圣的希望,它心知肚明,

我却一无所知。


I leant upon a coppice gate

When Frost was spectre-gray,

And Winter's dregs made desolate

The weakening eye of day.

The tangled bine-stems scored the sky

Like strings of broken lyres,

And all mankind that haunted nigh

Had sought their household fires.

 

That land's sharp features seemed to be

The Century's corpse outleant,

His crypt the cloudy canopy,

The wind his death-lament,

The ancient pulse of germ and birth

Was shrunken hard and dry,

And every spirit upon earth

Seemed fervourless as I.

 

At once a voice arose among

The bleak twigs overhead

In a full-hearted evensong

Of joy illimited;

An aged thrush, frail, gaunt, and small,

In blast-beruffled plume,

Had chosen thus to fling his soul

Upon the growing gloom.

 

So little cause for arolings

Of such ecstatic sound

Was written on terrestrial things

Afar or nigh around,

That I could think there trembled through

His happy goodnight air

Some blessed Hope, whereof he knew

And I was unaware. 


① 即但丁·罗赛蒂和克里斯蒂娜·罗赛蒂。

② 以上诸君均系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诗人。


这里的三十二行诗尽管是托马斯・哈代诗作中被收入诗歌合集最多的一首,却不是他最典型的诗作,因为它过于流畅。也许正因为如此,它才经常被收入合集,尽管除了其中的一行,实际上任何一位富有才华或洞见的人都能写出这样的诗。此类诗作在英语诗歌中并不罕见,尤其在上世纪末。这是一首十分流畅、十分透彻的诗;其叙述平滑,结构保守,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叙事谣曲;其情节清晰,十分连贯。换句话说,这里很少地道的哈代。那么此时恰是一个最好的时刻,让我来告诉你们什么是地道的哈代。


地道的哈代是这样一位诗人,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憎恶平滑的诗行”。要不是因为在他之前那六百年的诗风,要不是因为像丁尼生一样的诗人对他虎视眈眈,此话听起来会有些古怪。说到这一点,他的态度其实与霍普金斯相差不大,我还想说,他俩表达这一态度的方式也差异很小。无论如何,托马斯・哈代的确主要是这样一位诗人,他的诗行拥挤紧绷,充满相互碰撞的辅音和张着大嘴的元音;他的句法十分复杂,冗长的句式因为其貌似随意的用词而愈显艰涩,他的诗节设计令读者的眼睛、耳朵和意识均无所适从,其从不重复的样式前无古人。


“那您干吗还要把他硬塞给我们呢?”你们会问。因为这一切都是蓄意为之的,从本世纪后来那些年间英语诗歌发生的变化来看,他的诗也是极富先兆的。首先,哈代诗句那种蓄意为之的笨拙并不仅仅是一位新诗人为谋求独特风格而作出的努力,尽管这一愿望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这种表面的粗糙也不应仅仅被视为对后浪漫主义诗人那种音调上的高昂与优雅的反叛。实际上,后浪漫主义诗人的这些特性相当令人钦佩,说哈代或其他任何人“反叛”后浪漫主义诗人,对于这样的命题我们应当持保留态度,如果不是全盘否定的话。我认为,要解释哈代的语言风格,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更为切实、同时也更为形而上的解释,而哈代的诗语风格自身便是既现实又形而上的。


形而上学永远是现实的,难道不是吗?形而上学越是现实,它就越是形而上,因为世间万物及其相互关系均是形而上学的最后的边疆:它们就是物质借以体现自我的语言。这种语言的句法的确十分复杂。我认为,哈代在其诗歌中所追求的很有可能就是用他的语言产生一种逼真的效果,一种真实的感觉,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是可信的感觉。他大约认为,语言越粗糙,听起来就越真实。或者至少,语言越少雕琢,就越是真实。在这里,我们或许应该记起他还是一位小说家,虽说我希望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提及他的这一身份。小说家们都会考虑这类事情,是吗?或者,让我们来一种更富戏剧感的表达:哈代曾是一位考虑这类事情的人,他因此才成了小说家。不过,这个成了小说家的人在此前和此后却是一位诗人。


现在我们已经接近了某些对于我们理解诗人哈代而言相当重要的问题,即我们觉得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思想是什么样的。此刻,你们恐怕只能暂且接受我的评价,但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哈代的诗句能够佐证这一看法。那我们就开始吧。我认为,托马斯・哈代是一个极具感知能力的狡黠之人。我在这里所用的“狡黠”一词并无负面含义,但或许我最好还是用“心思缜密”一词。因为他的确在缜密地构思他的诗作,不是作为一部小说来设计,而是完完全全作为诗作来构思。换句话说,他自一开始就明白一首诗会是什么样子,它最终会呈现出什么模样,他也准确地知道他的诗最终会有多少行。他的每一部作品几乎都可以相当精确地分解为呈示、展开和结局等不同部分,这与其说是因为它们的结构方式原本如此,不如说是因为结构能力对哈代而言就是一种本能。这种本能源自他的内心,它所体现的与其说是他对当代诗歌潮流的熟悉,不如说是他对希腊和罗马经典作品的阅读,这对于那些自学成才者来说是屡见不鲜的。


他身上这种强大的结构本能也说明了哈代的风格为何从未有过发展,他的手法为何一直没有变化。如果不考虑主题,他的早期诗作可以很方便地置于其晚年诗集中,反过来也一样,他对于其诗作的写作时间和归集相当随意。此外,他最强的能力不是耳朵而是眼睛,我相信,在他看来,诗作的存在方式更像是印刷品而非朗诵对象。他如果朗诵自己的诗作,可能也会结结巴巴,但我不认为他会因此感到不好意思,并尝试加以改进。换句话说,对于他来说,诗歌的宝座就在他的思想中。无论他的某些诗作看上去多么像是面向人群,可它们与其说是真的在寻求公开朗诵,不如说是营造了一幅幅想象中的朗诵场景。即便他那些最为抒情的诗作,也只是对我们称之为诗歌抒情的东西作出了精神手势,它们更愿意紧贴在纸上,而不是运动于你们的唇间。很难想象哈代先生对着麦克风大声朗诵自己诗句的模样,不过我想,麦克风当时尚未发明出来。


好吧,你们或许还是会问我干吗要把他硬塞给你们。因为正是这种无声、这种听觉上的中立――如果你们愿意这么说的话,正是这种理智较之于情感的优势使哈代成了英语诗歌中的先知,这也正是后来的英语诗歌所热衷的。他的诗以一种奇怪的方式传导出一种感觉,即它们在远离它们自己,似乎它们与其说是诗,不如说是在保持某种是诗的假象。这里就包含着一种新美学,这一美学强调艺术的传统手法,但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强调突出或自我声张,而是相反,是将它当做一种伪装,目的在于更好地融入艺术赖以存在的背景。这种美学拓展了艺术的范围,使得艺术能够以最出乎意料的时机和角度挥出更为有力的一击。这里正是现代主义出了差错的地方,不过过去的我们就让它过去吧。


然而,你们不能通过我的话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哈代是块难啃的骨头。事实上,他的诗完全没有任何难解的奥秘。他诗中的独特之处自然就是他对无穷的强烈渴求,而传统手法的限制不仅没有束缚这一渴求,反而使它变得更加强烈了。不过,这些限制的确会束缚普通的、亦即非自我中心的智性,而无穷正是诗歌的标准领地。除此之外,作为诗人的哈代是一个相当简单的命题,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哲学热身,你们便能欣赏他的诗。你们甚至可以称他为现实主义诗人,因为他的诗记录下了大量他所处时代的生活现实和心理现实,我们可以大致将这种现实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


但你们不能将他称为维多利亚诗人。能使他摆脱这一定义的远不止他实际的生活年代;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则是前面说到的他对无穷的渴望,这同样也能使他摆脱除“诗人”外的任何定义。这个诗人要对你们谈一谈你们的生活,而他自己究竟生活在何时何地却不重要。当然,面对哈代,当你们道出“诗人”这个字眼时,你们眼前出现的不会是一个英俊潇洒、口若悬河的人,也不会是一位身患肺结核病的青年,在灵感袭来的迷狂状态中奋笔疾书,而是一个头脑清醒、日益冷峻的人,他秃顶,中等身材,留着小胡子,鹰钩鼻子,正坐在楼上的书房里,精心构思他那些虽说艰涩、却又冷酷的诗行,偶有所得,他便会发出笑声。


我之所以把他硬塞给你们,在很大程度上就因为这笑声。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十分现代的人物,这并不仅仅因为关于存在的真理在他诗行中所占的比例超出了他的同时代人,而且还因为这些诗行所包含着的准确无误的自我意识。他的诗作似乎在对你们说:是的,我们知道我们是人工制品,因此我们不打算用我们的真理来诱惑你们,实际上,我们并不在意我们听上去有些古怪。不过,姑娘和小伙儿们,如果你们觉得这位诗人很难啃,如果你们觉得他的语汇老掉牙了,你们一定要记住,问题或许不在于作者而在于你们自己。世上没有老掉牙的语汇,只有降低的词汇量。比如说,这就是百老汇如今不再上演莎士比亚剧目的原因,较之于环球剧场的戏迷们,如今的观众显然更难理解诗人莎士比亚的语汇。那么,这就是你们的进步了;最愚蠢的事情就是用进步的观点去回顾历史……



每一位诗人都要从他自己赢得的突破中汲取经验;一贯倾向于“目不转睛地直面糟糕”的哈代,在《一九一二至一九一三年诗抄》中似乎获益颇丰。尽管这组诗具有丰富的细节和精确的地貌,但它却奇怪地显示出一种普世的、近乎不带个人色彩的品质,而它讨论的却是情感范畴的极致。“目不转睛地直面糟糕”与“目不转睛地直面美好”是一对绝配,两者都对中间的东西很少关注。这就像一本书在被放回书架之前被人从结尾到开头匆匆翻了一遍。


可这本书却从未被放回书架。更像一位唯理论者而非唯情论者的哈代,自然会视这组诗为一个矫正机会,以弥补包括他本人在内的许多人眼中的一个不足,即他诗歌的抒情性之不足。的确,《一九一二至一九一三年诗抄》迥异于他先前的墓园冥思手法,那些冥思在形而上层面上十分宏伟,但在情感方面通常却相当苍白。这就解释了这组诗大胆的诗节构成,但最重要的是,这解释了这部作品为何会将视线聚焦在他婚姻生活的初始阶段上,即他与未婚妻的相遇。


从理论上讲,此类相遇能唤起正面情感的喷发,这样的事情也时常发生。但这相遇是太久之前的事情,内省和回顾的镜片常常会显得无效。于是,这镜片便不知不觉地被我们这位诗人惯用的透镜所取代,正是透过这只透镜诗人探究着他钟爱的无穷、“无处不在的意志”以及其他一切,一边探究一边目不转睛地直面糟糕。


他似乎再无其他工具,每当他必须在动人话语和激烈言辞这两者间作出选择时,他通常都会选择后者。这或许应归结于哈代先生性格或性情的某些特定层面,但更令人信服的原因应该还是诗歌职业自身。


因为诗歌对于托马斯·哈代而言首先是一种认知工具。他的书信以及他为其各种版本作品集所写的序言均充满对诗人地位的否定,那些文字所强调的往往是他的诗歌对他而言的日记和注释作用。我认为这些话可以当真。但我们也应该牢记,此人是一位自学成才者,而自学成才者总是对其研习对象的实质而非具体材料更感兴趣。如果他研习的是诗歌,他便会注重诗歌的启示性内涵,并往往以牺牲和谐作为代价。


当然,为把握和谐哈代曾付出超常的努力,他的技艺时常近乎典范。但这只不过是一种技艺。他并非和谐之天才,他的诗句很少能歌唱。他诗歌中的音乐是思想的音乐,这种音乐独一无二。托马斯·哈代诗歌的主要特征就是,其形式因素,如韵脚、格律和头韵等,全都服从于他的思想之驱动力。换句话说,其诗歌的形式因素很少能派生出这种驱动力,它们的主要任务即引入思想,不为思想的发展设置障碍。


我猜想,如果有人问他在一首诗里最看重什么,是洞察还是质感,他或许会含糊其辞,但最终仍会给出一个自学成才者的回答:是洞察。因此,人们就应该依据这一范畴来评判他的诗作,其中也包括这组诗。在这组对于疏远和依恋之极端状态的探究中,他更追求拓展人的洞察力,而非纯粹的自我表现。就这一意义而言,这位前现代派诗人无人能比。同样,就这一意义而言,他的诗作的确是这门职业自身的纯粹反映,这一职业的操作模式即理性和直觉之融合。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他多少有点次序颠倒了:他会直觉地面对其作品的内容;而在面对其诗歌的形式因素时,他却过度理性了……



在对一位作古诗人作出非同寻常的评价之前,最好先研读一下他的所有作品;我们只读了托马斯·哈代的几首诗,应该回避这种诱惑才是。在此我只需再多说一句:古往今来,只需稍稍被人阅读、便能轻而易举步出历史的诗人只有寥寥数位,哈代便是其中之一。能使哈代步出历史的因素显然就是他诗歌的内容,因为他的诗歌读来十分有趣。他的作品适合反复阅读,因为其结构往往是抗拒愉悦的。这是他投下的整个赌注,而他赌赢了。


要想步出历史只有一条路可走,这条路会将你带往现在。然而,哈代的诗歌在我们这里却不是一种十分令人自在的存在。他很少被研究,更少被阅读。首先,至少从内容上讲,他便能让后世诗歌的大部分成就黯然失色;与他相比,许多现代派巨人都像是个头脑简单的人。对于普通读者而言,他对于无生命者的强烈兴趣显得既缺乏吸引力又让人不安。这里所体现的与其说是普通公众的精神健康状况,不如说是他们的精神膳食构成。


当他步出历史、局促不安地置身于现在时,人们可能又会认为,未来或许是他更合适的去处。这很有可能,尽管我们此刻所见证的技术和人口巨变似乎会抹去我们根据自己的相关经验作出的所有预见和想象。不过这仍有可能,而且并不仅仅因为那战无不胜的“无处不在的意志”在其荣光的顶峰会突然决定感谢其早先的卫士。


这很有可能,因为托马斯·哈代的诗歌向一切认知的目标──无生命事物──大大推进了一步。我们人类早已开始这一探求,我们不无根据地假设,我们的细胞结构与无生命者相似,如果存在着一个关于世界的真理,这个真理一定是非人类的。哈代并非一个例外。他身上例外的一点就是他的寻求之执着,在这一寻求过程中,他的诗歌在主题方面,尤其是音调方面开始获得某种非人类的特征。这自然可被视为一种伪装,一件战壕里穿的迷彩服。


或是本世纪英语诗歌中流行的一种新时装:不带感情色彩的姿态实际上成为了惯例,冷漠的态度成为一种手法。不过这些都是副产品。我猜想,哈代先生之所以探究无生命的事物,并非为了扼住它们的喉咙,因为它们没有喉咙,而是为了获得它们的语汇。


细想一下,“就事论事”这个说法可以很好地概括他的语言风格,只不过重音应该放在“事”上。他的诗歌发出的声音,往往就像事物获得了话语的力量,这也是其假扮人类的另一层伪装。在托马斯·哈代这里,情形或许正是如此。但话说回来,这件事也不足为奇,因为有个人(此人更像是我本人)曾说,语言就是无生命者向有生命者道出的关于其自身的第一行信息。或者更确切地说,语言就是物的稀释形态。


或许正因为他的诗歌几乎始终如一地(只要诗行数超过十六行)或者显露出无生命者的气息,或者时刻关注着它的面庞,未来也许会为他辟出一个比他现今置身的场所更大的空间。我们可以如此转述《身后》一诗:哈代习惯于关注非人的物,他那只“关注自然细节的眼睛”即由此而来,那大量关于墓碑的沉思亦源于此。未来能否比如今更好地理解统领万物的法则,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是看来它别无选择,只能承认人类和无生命者之间存在更大程度的相似性,这种相似程度超出了哲学思想和文学的一贯估计。


正是这一点可以让人们在水晶球里看到许多陌生的东西,它们身着奇装异服,在斯克里布纳之子出版社出版的《哈代作品集》或“企鹅版”的《哈代作品选》中来回奔跑。


① 1846年创建于纽约的一家出版社。


选自《悲伤与理智》,约瑟夫·布罗茨基 著,刘文飞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

预读/校对:yiyi、zzj、李宏飞、桃之夭夭、陈涛

整理:zzj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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