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推荐 | 风笑天 定性研究:本质特征与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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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风笑天,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摘要
定性研究方式具有“到实地、到现场,重情景、重关联,重意义、重主观”等基本特征,为我们提供认识世界的另一种视角,是定性研究方式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定性研究所能给予我们的是定量研究所不能提供的知识和对特定社会现象的理解。研究者是采用定性研究方式或是定量研究方式,其决定因素既不是研究者个人的喜好,也不是研究者的知识背景或方法训练,而是研究问题的性质和研究的目标。
在社会研究领域中,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探讨方式。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定量研究的方式一直占据着社会研究领域的主流地位。然而,随着各种定性研究的方式和方法逐渐由人类学、教育学扩展到社会学、政治学、传播学、管理学等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定性研究方法的介绍和应用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受到社会研究者的重视和关注。与此同时,有关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之间的差别,特别是二者之间孰优孰劣的争论以及二者能否结合、如何结合等问题的探讨也一直没有停止。
回顾当代我国社会研究领域中的研究历史,不难发现,人们对于社会研究方法的认识和运用可以粗略地概括为这样三个大的阶段:即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几十年为第一阶段,这其中既有以陶孟和、陈达、李景汉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家采用社会调查等定量方法进行的社会研究,也有以吴文藻、吴泽霖、费孝通等为代表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以及以毛泽东、张闻天等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采用实地研究等定性方法对中国社会的研究;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直到 20 世纪末的二十年,这一时期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突出地对西方现代定量研究方法的大量介绍、引进、学习和应用,并逐渐使其成为社会研究方法的主流;第三阶段是从 21 世纪初开始直至目前的十几年,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在继续学习和应用西方定量研究方法的同时,再一次开始对西方学术界相对更加成熟、更为系统也更为复杂多样的定性研究方法的介绍、引进、学习和应用。也可以说是在定量研究方法依旧在国内社会研究中占据着主流地位的同时,学术界对定性研究方法的需求和运用开始越来越普遍。
正是在当前的这一背景下,一些从事社会研究的研究者常常面临着对不同研究方式和方法的选择问题。实际上,要对具体研究方式和研究方法做出正确的、合适的选择,离不开对研究方式和方法本质特征的认识。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研究,达到研究的目标和效果,研究者需要从更高的层面提高对研究方法本质特征及其意义的认识。特别是对于目前社会科学界相对不太熟悉的定性研究方式和方法来说,我们更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同时也应该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在已经有越来越精细、越来越系统、越来越成熟的定量研究方式的情况下,在社会研究领域中还要大力提倡、积极学习和广泛应用定性研究的方式? 定性研究方式究竟能给我们社会研究事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 而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研究者对定性研究方式的本质特征、以及定性研究方式的方法论意义等等有明确的认识。
定性研究方式的本质特征
了解事物的特征是我们认识该事物的重要方式。那么,定性研究方式最为本质的特征是什么? 特别是对于定性研究的初学者和使用者来说,最应该了解和熟悉的定性研究的特征又是什么? 关于这一点,在不同学者的著作中有着多种不同的回答。比如,德国著名的定性研究方法专家伍威·弗里克教授认为,定性研究的本质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研究方法和理论相对于其研究对象的适合性;二是参与者的视角及其研究的多维性;三是研究者及研究的反思性;四是理论和方法的丰富多样性。而美国著名的教育学定性研究学者罗伯特·C·波格丹教授等人则认为,各种类型的定性研究或多或少都具备下列五个方面的特征:即 1、自然主义; 2、描述性的数据; 3、关注过程; 4、归纳法; 5、意义。
从上述学者的看法和具体表述中,我们一方面可以了解到定性研究所具有的一些主要特征。但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不同学者在表述定性研究的特征时,所关注的侧面并不一样,具体看法和认识也不完全一致。实际上,正是由于定性研究在具体方式的多样性,导致它们在特征上也往往互不相同,很难统一概括。笔者在综合相关学者看法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认识,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或许是定性研究的各种特征中最为本质的特征,同时也是研究者最应该熟悉和了解的特征(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定性研究在体现这些特征的程度上仍然会有所不同)。
(一)“到现场” “到实地”
与定量研究只有几种主要的研究方式(如实验研究、调查研究、内容分析、现有统计资料分析等)有所不同的是,定性研究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尽管定性研究的方式和方法可能有十几种、几十种,甚至“多到了难以选择的地步”,但总体上看,研究者深入到研究对象所处的真实社会生活环境之中开展研究,可以说是体现在定性研究各种具体方式和方法中的一种最具代表性的特征。无论是民族志研究、实地研究的方式,还是参与观察、个案研究的方式,无一不深深地烙有“到现场”“到实地”的明显烙印。研究者正是通过到现场、到实地,通过在自然的情境中开展研究,才得以“耳闻目睹”,才可以“设身处地”,也才可以“感同身受”“将心比心”和“移情理解”。在定性研究的各种方式方法中,或许仅仅只有以收集和分析各种历史文本为主的“历史- 比较分析”是一个例外。因为就连那些主要只是“专注于文本”的定性研究方式(比如叙事研究、谈话研究、话语分析等等),通常也同样必须通过“到现场”“到实地”,去多次接触和访问研究对象,通过与研究对象的互动来收集其分析所依赖的各种“文本”。
因此,“到现场”“到实地”这一特征既是定性研究在研究方式和具体方法上区别于各种定量研究方式和方法的突出标志,也是定性研究为达到更好认识和理解社会现象的目标所采取的最为重要的研究策略和指导思想。虽然在调查研究、实验研究等定量研究的方式中,研究者也会到实地去,也会接触研究对象。但一方面,他们到实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联系”研究对象、为了“找到”研究对象;另一方面,他们与研究对象接触的时间也非常的短暂,通常只有一两天、或者一两个小时、甚至只有一二十分钟。他们这种“蜻蜓点水”式的“到现场”和“到实地”,与定性研究方式中那种“相对长时期地,完全‘投身于’、‘沉浸于’社会生活场景,以及那种全方位、长时间、相对非正式地与研究对象进行日常生活接触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可以说,定性研究不仅是以“到实地”“到现场”的特征将自己与那些相对远离现实生活场景的各种定量研究区别开来;同时也是以此特征让自己在探索社会生活现象的队伍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一席。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不到现场、不去实地,就无法进行定性研究。
(二)“重情景” “重关联”
对于如何看待和探索社会世界,定性研究有一个重要的前提。这就是,任何一种社会现象既是“此时此地”的,也是相互联系的。正是这种“此时此地”和相互联系的观点,突出强调了任何一种社会现象、任何一种社会现实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情景之中、存在于与其相关的各种社会联系之中的。社会中不同人群的行为、他们行为的意义以及由这些行为和意义所构成的各种社会现象,都只有在与其相联系的“此情此景”中才能很好地被理解和解释。换句话说,要理解具体的社会行为,要理解由这些行为所构成的社会现象,我们就必须将这些行为、将这些行为的主体放到产生这些行为的“情景”之中,放到与这些行为、这些现象客观联系着的其他行为、其他现象当中。只有认识和理解了那种“情景”,认识和了解了那些与此“情景”相联系的各种因素,研究者才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他所研究的这种行为和这种现象。
前述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定性研究具有“自然主义”的特征,实际上强调的正是研究要在“现实的”“自然的”“真实的”社会背景中进行。在他们看来,以探索社会奥秘为己任的社会研究者,只有参与到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去,在一个真实的生活情境中去观察、去体验,才能真正理解人们的行为,也才能达到社会研究的目标。也正因为如此,定性研究才特别强调研究者要“到现场”“到实地”。因为只有在那里,在人们的行为、态度以及社会生活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境”中,研究者才能真正感受到“情景”的力量,才能发现人们特定行为、特定态度以及特定社会现象背后所蕴含的各种相关因素,也才能真正理解这些行为以及行为所具有的特定意义。
(三)“重意义” “重主观”
受其本体论、认识论思想的影响,定性研究方法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认为社会世界中并不存在所谓客观的事实。正如有学者明确指出的,“这个世界中的事实是被社会建构的”。这也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在方法论上最大的差别之一。正因为定性研究认为所有事实都是被社会建构的,因此,与定量研究非常看重“客观事实”绝然不同的是,定性研究格外重视对社会所建构的各种“意义”的理解,这可以说是定性研究方式的另一个突出特征。
定性研究一方面特别关注人们是如何赋予各种社会行为、社会事件、社会事物之意义的。另一方面,定性研究也特别看重人们的各种行为、意图对其自身来说所具有的意义。比如研究对象如何看待和理解自己的经历,如何解释和说明自己的行为,等等。这种“意义”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成为各种定性研究都努力追求的核心内容。用有的学者的话说,定性研究的“目的就是更好地理解人类的行为和经验。他们努力去把握人们建构意义的过程以及解释意义的过程”而由于所有的“意义”又都是处于特定“情境”中的,都是离不开“情景”的。因此,这也可以说是定性研究之所以特别强调要到实地、要参与研究对象的实际生活和特别看重与行为和态度相关的“情境”的内在原因。
正是由于对“意义”的看重和追求,导致定性研究在本质上更加依赖研究者的主观性,即依赖研究者作为研究主体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这不仅体现在定性研究非常依赖研究者的深入实地和亲身参与、依赖研究者在特定情境中与被研究对象的长期互动上,也体现在其依赖具有明显主观性特征的个人体验、感悟、解读、分析和理解上,还体现在不以“客观性”来作为评价定性研究质量的标准上。由于定性研究具有的这种重视和依赖研究者主观作用的特征,因此,各种有关“研究人员的价值观、主观态度、观点、成见、特别是偏见会对研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看法,也就很自然地成为定性研究所遭遇到的最主要的批评和责难之一。而许多定性研究者之所以把“研究者和研究的反思性”作为定性研究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因为其所针对的正是这种在定性研究中无法回避且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完全依赖的主观性特征。
定性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学习和了解定性研究方法,目的是为了用它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世界。然而,为什么在已有相对成熟的定量研究方式的情况下,还需要应用定性研究的方式? 换句话说,定性研究独特的方法论意义究竟体现在哪里? 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与这一重要问题相关的其他问题还包括:实际研究中,研究者如何决定是该采用定性研究方法还是该采用定量研究方法? 从研究效果上看,定性研究方法与定量研究方法哪种更好?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涉及到对定性研究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的认识。因此,有必要从为什么是定性研究的问题开始。
(一)为什么是定性研究?
这一问题指的是在社会研究中我们为什么需要定性研究的方法? 或者说,定性研究能为我们认识和了解社会世界做些什么? 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回到类似的“为什么是调查研究”的问题上。
在社会研究中,如果按照科学的标准来衡量,最科学、最严格的方式无疑是实验研究。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早期的社会科学家将实验和测量看作科学方法的两个最核心的要素”。因为在高度控制的条件下,实验研究通过严格的实验设计和精确的测量,同时通过组建可供比较的实验组和对照组,使得研究者能够依据经验观测的结果和合理的推断逻辑很好地探讨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现象之间的这种因果关系正是社会研究者所追求的最重要的目标。然而十分遗憾地是,由于实验研究对于实验的环境、实验的对象、实验的实施条件、实验的操作程序等方面所具有的严格性与苛刻性,使得其在成为社会科学中最科学的研究方式的同时,也成为了社会科学中受限制最多、最不适用的研究方式。因为社会科学的研究远不像自然科学的研究,对于社会现象的探讨往往很难达到实验研究方式中对实验设计的各种苛刻要求。这其中既包括研究者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难以做到对实验环境进行高度的控制,也包括难以做到对实验对象的随机抽取,更包括研究者难以在同为人类的实验对象身上实施各种必要的实验刺激和经验测量。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调查研究的方式借助统计学的帮助,在不改变、不操纵社会现实环境和不控制研究对象、不对研究对象实施实验刺激的前提下,依据相关理论模型,利用对被访者询问所得到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推断出社会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以此来接近或达到实验研究的效果。换句话说,由于有了越来越复杂的统计模型和数据分析技术的帮助,调查研究的方式才得以在不控制、不操纵、不改变社会现实的情况下,通过收集和分析属于“事后的”“结果的”资料,反过来寻找和推断造成这种“事后结果”的可能“原因”,从而使得社会研究者很好地突破了实验研究难以面对真实社会生活的局限性,获得了类似的因果关系的结论。另外,由于调查研究的方式与实验研究方式相比,在现实社会生活环境中容易操作得多,研究过程中所受到的实践限制、伦理限制、道德限制也要少得多,因而受到了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传播学、管理学等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者的青睐,也使得调查研究的方法得到了十分广泛的应用,成为各门社会科学最为常用的研究方式。而以调查研究方法为代表的定量研究方式也逐渐成为了社会研究的主流。
然而,在研究者广泛利用调查研究方式的同时,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多样性、变化性、特殊性也在不断地突破调查研究方式在对社会现象测量上所具有的“客观”“静止”“精确”的特征,以及“整齐划一”、便于统计分析的要求。与此同时,调查研究方式那种为便于资料的精确测量、大规模收集以及进行统计分析而过度“裁剪”现实、“简化”现实、“假定”现实的做法,也带来了其在社会现实的描述上特别是在理解上过于“表面化”“静态化”“简单化”的弊端。有学者在批评以调查研究为主要代表的定量研究方式时指出,定量研究往往为了概括,因此简化了许多东西,忽略了许多东西,特别是有时“这些研究所忽略的内容比它们所揭示的还要多。例如,操作主义要求测量变量。虽然测量本身不失为一种描述世界某些方面的精确方法,但是它也牺牲了对很多细节的陈述”。更为重要的是,社会现象中还有许多的方面和内容是调查研究的方式难以处理,甚至是无法触及到的。硬要采用调查研究的方式去了解、去描述,特别是去理解和解释这些社会现象,其难度就如同在某些达不到实验设计要求的社会现实情境中硬要开展实验研究一样无效。
任何一种新的研究方式的出现,往往是基于原有研究方式的某种缺陷或不足,或是基于研究新的现实的需要。正是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暴露出以实验研究、调查研究为代表的定量研究方式在面对和处理复杂的社会现实方面所存在的各种局限性,同时也催生了各种各样的相对适应这种复杂多样社会现象的定性研究方式。定性研究所弥补的正是以调查研究、实验研究为代表的定量研究方式的不足,它为我们提供了探索社会世界奥秘的另一种视角和另一条途径。这意味着定性研究不仅可以帮我们看到定量研究所看不到的东西,它还可以为我们提供定量研究所不能提供的东西。而这也正是定性研究的方式在方法论上所具有的最大意义。
与定量研究在程序上、形式上相对“千篇一律”的特征所不同的是,定性研究在研究的具体方式上、方法上、形式上展现的则是“千姿百态”“五花八门”。这种多样性所揭示的,正是定性研究特别强调研究方式和方法对研究对象、研究主题、研究现象的适合性。即不同的研究对象、主题和目标,导致形成不同的研究方式和研究方法。定性研究正是以其在研究策略、研究类型、研究设计以及研究方法上的高度开放性和灵活性,去主动地适应社会研究在研究主题、研究现象、研究内容上所呈现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才使得现实中的各种纷繁复杂社会现象并没有被简单“裁剪”成相对孤立的“变量”,而是依然“保持着其复杂性和整体性,并在其所处的日常生活情境中得到研究”。因此,定性研究开始在了解、认识、理解各种复杂的社会现实的过程中发挥出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研究者的关注和青睐。
(二)该采用定性研究还是采用定量研究?
这是研究者在社会研究实践中所遇到的一个十分常见的问题。如果社会研究中只有定量研究一种探索途径,这一问题就不会存在。然而,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到定性研究对于社会世界的探索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那么,展现在所有社会研究者面前的就至少有两条不同的接近研究目标的路径。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在实际研究中究竟是该选择定量研究方式,还是该选择定性研究方式? 正确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是应该明白依据什么来做出选择某种研究方式或探索途径的决定。即我们选择采用某种研究方式或探索途径的标准是什么? 是研究者的个人喜好,或是研究者个人所具有的知识背景和研究训练(比如会不会做统计分析),还是基于其他的因素?
客观地说,虽然研究者在一项研究中究竟是采用定性研究的方式还是采用定量研究的方式,的确会受到研究者个人的喜好、知识背景、方法训练等因素的影响。做出正确选择的决定性因素却既不是研究者的个人喜好,也不是研究者个人的知识背景和方法训练,而是这项研究所要探讨的社会现象的性质,特别是这项研究所要回答的问题的性质。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社会研究者“应该依据研究问题的性质来做出采用定性的或是定量的研究方式的决定”。
举例来说,如果研究的问题是有关某一总体的现状、特征,或者是有关某一种社会现象与另一些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或者是有关某一种理论命题是否在研究者关注的社会现实中成立,等等,研究者就应该采用适合回答这类问题的定量研究方式,比如调查研究、实验研究等。而如果研究的问题是有关某一类不太为社会大众所知晓的特殊人群(如同性恋)的行为方式、心理特征,或者是有关一个特定群体的内部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复杂关系,或者是有关一个特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或者是有关某种特定文化的实践和传统以及特定文化内部的社会互动,等等,研究者就应该采用适合回答这类问题的定性研究方式,比如实地研究、参与观察、个案研究、民族志研究等等。
总之,研究方式和方法的选择要以适合研究问题、适合研究目的、适合研究对象为标准。正是不同的研究问题、不同的研究目的、不同的研究对象,决定了我们应该采用、有时甚至是只能采用定量研究或者定性研究的方式。可以说,人们社会行为和社会现象的复杂性,既决定了社会研究方式的多样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不同研究方式的适用性。这种研究方式与研究问题、研究目的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交通来做比喻:定量研究的方式就像飞机航线和机场、铁路线和火车站、轮船航线和码头、高速公路线路和汽车站,它们往往可以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让我们迅速地到达许多地方,特别是遥远的地方;但是社会生活中更多的地方光靠这些交通工具仍然到达不了,还要靠其他的交通工具才能到达。比如大城市中的小街小巷、小院弄堂,就要靠自行车甚至是靠双腿步行才能到达;在乡村、山区、水乡,就要靠拖拉机、马车、牛车、小木船,还有索道、吊桥等等才能到达;而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就需要靠雪橇、爬犁,在干旱的沙漠则要靠骆驼才能到达一样。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形象地说,定性研究就是这些多种多样、适应各种不同具体环境的特殊交通工具。它们可以带我们到达定量研究的方式无法到达的地方。
与上述问题相类似的另一个问题是: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哪种方式更好? 一位学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非常直截了当: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因为对于社会研究来说,永远没有最好的方式,而只有最合适的方式。社会研究的不同目标往往只适合采用不同的研究方式来达到。如上所述,研究者所提出的问题的性质,决定了回答这一问题的最合适的研究方式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从这种意义上说,哪种方式更好并不是由我们主观上的喜好或选择来决定,而是早就由我们所提出的研究问题的性质内在地决定了的。研究者所要做的,就是“依据”问题的性质和研究的目的来采用合适的研究方式,而不是由主观的喜好或自身的条件、能力(比如是否擅长统计分析等)来“选择”某种方式。还是用交通来做比喻,这就像人们旅行时选择交通方式和交通工具一样:选择什么交通工具和采用哪种旅行方式,完全取决于你想去哪里以及取决于你想要看什么。因为在特定的时间、经费、环境等客观条件限制下,有的地方只能乘飞机去,有的景色只能坐飞机在天上看;有的地方和风景则只能靠双腿徒步跋涉才能看到。自然的,两种不同的方式所看到的“风景”也是不一样的,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它们的确都是在以自己的方式“观看”和“认识”现实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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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东南学术》2017年第3期
本期编辑 / 青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