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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干货】创业板IPO财务审核问询问题汇总!

股权投资论坛 洞见资本 2023-09-06

创业板IPO审核财务问题汇总

目    录

审核问题1-营业收入

审核问题2-销售模式及前五大客户

审核问题3-毛利率及净利润

审核问题4-营业成本及外协加工

审核问题5-前五大供应商

审核问题6-关于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问题

审核问题7-销售费用

审核问题8-管理费用

审核问题9-研发费用

审核问题10-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审核问题11-存货

审核问题12-寄售模式

审核问题1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审核问题14-无形资产

审核问题15-政府补助

审核问题16-预收账款

审核问题17-现金流量与偿债风险

审核问题18-报告期股利分配


1
营业收入
(1)按照下游应用领域,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各产品的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和平均单价;
(2)披露内销客户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的金额及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3)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合作电商平台、电商直销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
(4)披露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金额及占比,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情况的匹配情况,并披露保荐人对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实现真实销售、最终销售的核查结论;
(5)披露主要境外客户的开发历史、交易背景,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境外销售定价原则、信用政策等,是否存在FOB交货方式以外的交货方式、金额及占比;
(6)结合典型合同条款,披露境外销售的承运模式、收入确认时点及外部证据。对于客户使用产品后通知公司后确认收入的,说明使用产品的一般期限、对账频率、确认收入相关的外部证据。
(7)按照国别或者地区补充披露发行人外销零部件种类、销量、销售金额、信用政策、结算币种、定价原则、对应主要客户及变动情况;
(8)披露对不同国家或地区销售的同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并分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外销和内销同类产品的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并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9)结合发行人向美国地区销售情况,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披露境外销售国家和地区许可或备案的准入门槛是否提高,报告期内关税政策、反倾销政策情况、产品境外竞争格局及其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境外销售业务的影响;
(10)披露境外销售的结算方式、跨境资金流动情况、结换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外汇及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说明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汇兑损益计算是否准确;
(11)结合报告期发货验收单据、物流运输记录、报关数据、出口退税单证、资金划款凭证等的相互印证情况,说明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12)披露货款结算是否独立自主,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境外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资金往来。
(13)其他业务收入:1)报告期内模具收入具体金额。结合合同典型条款,说明模具相关收入确认和成本计量和结转的具体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模具收入金额和分摊成本金额与产量是否具有配比关系;2)报告期内销售废料收入金额,废料重量、收入是否与发行人产量、废料率等相匹配。
(14)披露销售收入回函比较低的原因,披露上述函证发函金额及占比情况,未回函的主要客户情况、未回函原因、期后回款情况。保荐人、申报会计师针对未回函客户采取的替代核查方案、核查结论及依据。
2
关于销售模式及前五大客户
(1)经销商的选取标准及政策、经销的主要模式,说明发行人是否区分推广配送经销商和配送经销商,如是,披露报告期内分产品的推广配送经销商和配送经销商的销售收入规模、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毛利率等;经销商是否存在个人等非法人主体;报告期内新增和减少经销商数量及对应销售金额;经销模式下各产品销售金额、销售单价情况,报告期内经销收入逐渐下降的原因;经销模式是否为买断式销售、相关产品质量责任和退换货约定情况;
(2)发行人的销售模式是否与同行业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通过经销商模式实现的销售比例和毛利是否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3)报告期内经销商的增减变动、相应经销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新增客户中贡献收入较大客户情况,经销商各分层的平均销售规模及变化情况;
(4)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是否存在经销商渠道压货、突击进货的情况;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终端销售的名称及收入金额;
(5)经销商的退货制度、退货后续处理及报告期内的退货情况;
(6)补充披露发行人与经销商的结算流程、结算周期,经销商的终端销售及期末存货情况,经销商回款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和第三方回款,如存在,请按照《审核问答》问题26的要求进行核查并披露;
(7)发行人是否存在直销,直销客户是否存在与经销商的最终客户重合的情况,若存在,请披露原因。同类产品经销模式下毛利率与直销模式下毛利率比较情况及差异原因;
(8)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招股说明书所述知名企业的销售金额、占比、合作历史、获取业务方式、签订合同的有效期限、续约条件,与前述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9)结合发行人产品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的定位、发行人向上述客户销售金额占客户同类业务采购比例等,进一步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0)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某客户/某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与客户/区域需求变化是否一致,与下游行业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11)分别列示国内、国际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销售金额、销售产品、合作历史、与发行人是否签订框架协议及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订单获取方式、定价原则、信用政策、销售回款情况、客户及其主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12)披露客户较为集中的原因,发行人对上述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13)披露前五大客户变化的原因,相关销售收入波动原因及合理性;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失的主要客户情况,不再继续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14)结合客户基本情况、销售产品类型,说明每年新增客户的合作背景、对当年营业收入的影响;主要客户是否建立合格供应商认证制度,公司或其产品是否取得该等认证,销售内容及单价,是否与其他客户存在明显差异;
(15)说明主要客户的退换货条款、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主要原因及会计处理方法,其退换货政策与其他客户是否保持一致;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大额退换货情形,如存在,补充披露退换货所涉及的具体事项、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会计处理方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6)结合行业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模式、发行人业务特点,披露发行人客户贸易商销售收入及占比2018年大幅提升而2019年下降的原因,发行人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2019年大幅上升的原因;
(17)披露发行人与贸易商客户的合作模式、定价策略,作为贸易商而非经销商核算的原因;
(18)披露发行人终端客户与贸易商客户主要销售产品类型、单价、数量及金额,定价方法和原则是否有较大差异,终端客户通过贸易商客户进行采购而未直接向发行人采购的原因;
(19)披露发行人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结算模式,是否存在返利,返利政策、各期金额及会计处理;发行人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退换货条款及与终端客户是否一致,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及主要原因、会计处理。
3
关于毛利率及净利润
(1)结合行业政策变化及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变化,分析并披露发行人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2)请结合竞品情况(如有)、发行人核心技术等,分析上述产品高毛利原因及可持续性;
(3)说明毛利率计算的依据和合规性,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是否符合配
比原则,成本和费用各构成项目划分是否合理;
(4)结合收入、成本、期间费用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动分析发行人2019年净利润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发行人防止业绩下滑拟采取的措施。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按照销售地区列示毛利率情况,对于明显高于平均毛利率水平的区域,请进一步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6)结合产品内容、特性、主要客户、成本构成,说明“其他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7)结合行业竞争、产品特性等情况,说明整体毛利率持续小幅下降的原因;
(8)按内资、外资客户分类披露各期主要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分析内外资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毛利率、收入、成本是否存在差异,变动趋势是否一致,请进一步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9)说明降价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策略是否会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及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发行人应对措施,后续持续经营能力及成长性是否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4
关于营业成本与外协加工
(1)分析并披露各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相应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毛利、收入占比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成本结构分析并披露发行人成本结构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2)分产品列示发行人单位成本构成,并结合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变化、产量变化、外协采购变化等分析单位成本变化原因;
(3)结合市场原料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均价上涨原因,并分析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4)结合主要产品的产量、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5)结合主要材料采购及生产耗用数量、能源耗用数量与产品产销量、库存数量等的配比关系,分析报告期各类产品成本结转及期末存货余额的合理性;
(6)列示各产品主要原材料单耗,说明各期原材料中主料、辅料、包装物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析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单耗变动原因,并说明单耗与产品产量的匹配关系;
(7)结合报告期内工人人数变动、工人平均工资变化,分析直接人工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8)说明制造费用的明细及各部分变动具体原因;
(9)结合生产模式及业务流程,说明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和核算过程,成本能否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集,产品成本确认、计量、结转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10)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和类似业务的成本结构情况,进一步分析发行人成本结构的合理性;
(11)说明不同类产品的生产周期、制约产能的关键因素,结合报告期内产量、平均工人人数的变动,分析人均产量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2)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委托生产、外协采购等情况,如是,说明具体加工产品、金额及占比、成本的准确性及会计处理;
(13)结合材料款付款方式分析并披露应付材料款2018年大幅提升而2019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4)披露发行人前十大外协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设立时间、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分布区域、外协内容、采购金额和占比,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员工或前员工持有外协供应商权益的情形,外协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支出或费用的情形;
(15)外协是否为转嫁主要生产工序带来的环保风险;并结合外协供应商数量、产能、是否为发行人核心工序、外协采购替代性等情况,分析发行人对相应外协供应商是否存在依赖,如有,请补充进行风险提示;
(16)披露发行人控制外协产品质量的具体措施及发行人与外协企业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划分的具体安排,发行人报告期内委托资质不全的供应商进行外协加工是否存在环保处罚等相关风险;截至目前停止交易或更换供应商的整改进展情况,新增外协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新增外协供应商的生产工艺水平、产能、区域分布是否能够满足发行人需求,并测算整改后外协采购成本变化对单位成本的影响;
(17)结合不同外协商采购价格、市场公允价格、自产成本等分析并披露外协成本公允性
5
关于前五大供应商
(1)分类披露各类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财务经营状况、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及占该供应商当期销售金额比例,对比市场价格披露公司采购价格是否公允合理;
(2)报告期内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且仅在新增当期发生交易,请补充披露上述供应商的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历史、与该供应商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新增的主要供应商,补充披露其基本情况及销售情况;
(3)请结合采购内容、金额、最终产品销售情况等,分析发行人对其采购金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4)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或注册资本较小的情形,是否存在注册成立当年或次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含报告期外)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详细情况并分析合理性;
(5)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贸易供应商情形,如存在,请说明各期向贸易商采购的内容、金额、占比、最终供应商名称,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6)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均发生交易的供应商各期合计交易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比重。
(7)按原材料类别披露主要供应商及报告期内采购情况,同期同类原材料向不同供应商采购价格比较情况,分析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8)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情况,如有,请披露指定采购金额及占比、是否属于受托加工业务,指定采购涉及的采购、销售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9)披露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交易规模占供应商整体业务的关系,如收入占比、种类占比等,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业务依赖关系,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与主要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与发行人主要股东等是否存在异常交易和资金往来。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及采购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行人与供应商关联关系方面进行详细核查,说明具体核查程序、核查手段、各核查方式涉及的具体金额占比及核查结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关于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1)披露相关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披露交易的具体合作模式、定价依据、信用政策与结算方式,是否与同类可比交易存在差异。
(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交易的情况,说明客户与供应商的重叠是否属于行业惯例,相关交易的毛利率、定价是否合理、公允,发行人向同一交易对方进行采购与销售的原因与必要性。
(4)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衢州润齐化工各类交易涉及的具体金额、项目、销售单价、费用、毛利率,衢州润齐化工从委托加工转变为直接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5)披露发行人部分客户与发行人销售同类产品互为竞争对手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7
关于销售费用
(1)披露报告期销售费用中业务推广费及占销售收入比例逐年增加的原因。
(2)披露业务招待费2019年涨幅较大的原因,业务招待费的构成,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发行人减少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开拓的原因、对发行人业绩影响,报告期内第三方机构基本情况,市场开拓费用支付比例和支付依据,披露业务推广费的具体分项构成和金额、费用归集、核算方式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推广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3)披露推广服务商的选取标准、选择程序、推广服务的主要内容,主要推广服务提供商及其资质情况、市场服务的具体对象、推广费的支付对象及付费标准;推广商是否存在仅为发行人提供推广服务的情形,是否实际承担相应工作内容,是否专为发行人营销服务设立,是否存在费用过账情形;
(4)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或推广服务商举办的推广活动情况,包括组织方、活动内容、频次、人次、费用报销支出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合理性;
(5)推广服务费中是否存在销售返利,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结合销售员工人数变动与平均薪酬变动情况,分析披露职工薪酬2018年及2019年大幅上涨的原因,是否明显低于同行业、同地区平均薪酬水平;;
(7)请披露推广费用的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应付推广费余额较大且持续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
(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的押金及保证金余额较大,请披露收取押金及保证金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9)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员工等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或被立案调查。
(10)结合仓储运输费的具体构成、仓库分布、仓储费用的收费标准、运输方式和运输价格,分析仓储运输费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发行人仓储运输费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差异原因;
(11)披露发行人质量保证费计提比例及依据,分析质量保证费计提是否充分。
8
关于管理费用
(1)结合公司报告期各期管理人员人数、构成、人均工资及与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差异,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职工薪酬持续上升的原因;
(2)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存货损失,请披露该科目具体内容及大幅上升原因,计入管理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中介费用、维修费等费用的具体情况及波动原因。
(4)分析并披露在2019年营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持续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
(5)发行人发生停工计入管理费用涉及的具体情形及核算过程。
(6)股权激励产生费用,请说明相关费用的计算过程是否合理。
(7)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折旧与摊销费用及修理费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9
关于研发费用
(1)披露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研发费用的归集对象、是否均与研发项目对应,研发费用与其他费用或生产成本是否能明确区分,相关费用是否确实与研发活动相关;
(2)结合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投入情况,研发费用与在研项目及研发阶段、研发成果的量化关系,披露研发费用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研发费用的确认依据及核算方法与同行业是否一致;
(3)结合报告期内研发人员的界定标准、人员数量、研发投入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分析说明公司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的合理性,分析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的变动原因,与同行业、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4)披露研发费用中材料费的主要内容,使用材料是否包含自产材料,研发费用材料费是否与生产成本混同,说明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5)披露测试技术服务费的具体内容,并分析测试技术服务费报告期内持续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6)披露研发费用中材料费的主要内容,使用材料是否包含自产材料,研发费用材料费是否与生产成本混同,说明与之相关的成本费用核算制度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及税务部门对此的纳税调整情况。
(8)披露发行人如何准确地划分和核算各项研发支出,是否存在应计入其他成本、费用项目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9)披露研发项目中费用支出金额远低于整体预算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报告期内的主要研发项目在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具体运用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归集是否准确、相关数据来源及计算是否合规,研发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10
关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1)结合销售收入及客户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发生改变的情形;
(2)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量化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情况,如否,说明原因;
(3)结合业务情况、销售情况、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等,进一步分析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收入比例变动的合理性;
(4)披露报告期内各年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披露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应收账款的函证情况,包括发函金额及占比、回函金额及占比,未回函的主要客户、原因、金额、回款情况。
(6)补充披露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与发行人相应数据的差异及原因;
(7)补充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法,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原准则下的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的损失准备金额是否充分;
(8)补充披露各期其他应收款中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的账龄、坏账计提情况及充分性;押金及保证金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对应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情况,2018年大幅增加而2019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9)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相关信用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对新增客户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10)结合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资金实力、回款周期等,进一步分析并披露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11)分析发行人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主要客户、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增加的原因;披露各期票据作为收款、付款方式的比例及变动原因,未来是否会继续增长,说明对公司财务数据和资金成本的影响;
(12)结合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主要出票人、金额、到期日,分析并披露是否发生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的情形,或存在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
(13)结合应收票据的出票银行,分析并披露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14)披露公司各期票据背书转让、贴现的比例,说明应收票据贴现的利率、利息费用、贴现对象,说明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对象是否均为发行人供应商;
(15)披露发行人是否对可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有所限制,票据结算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票据使用的违规情形。
(16)发行人2019年将部分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及影响。
(17)招股说明书披露所持有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出票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零,结合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期后兑付情况,说明上述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18)说明并披露各期末未到期但已贴现或已背书的票据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各期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核查过程、结论,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式、各方式下核查客户家数、标的选择方法、核查应收账款占比、核查结果,对存在差异或未确认部分的替代核查程序。
11
关于存货
(1)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金额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期后结转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产品滞销情况;
(2)结合生产模式分析发行人的生产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核算时点,库存各项目的确认、计量与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披露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明细、库龄、存放地点、存放地权属等情况,结合发行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有效期、生产及销售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和行业特性分析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4)补充披露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并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5)结合报告期各期的经营状况、产品生产周期、销售模式,说明发行人确定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备货量的方法,披露各类原材料采购量、使用量与期末库存量、库存金额的匹配性,分析各期末存货与产品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6)补充说明发行人的存货盘点制度、报告期内的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的盘点时间、范围、对非在库存货的盘点方式、盘点结果及申报会计师的盘点情况等;披露所有类型库房的面积、实际使用面积、日常存货存放地、管理流程。
(7)发行人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中订单支持比例;发行人发出产品至客户验收或领用并通知公司核对确认的时间,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出商品期后结转平均时间,2019年发出商品大幅增加、与收入变化不匹配的原因、期后结转收入的情况和周期;
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各期末存货具体构成、数量、金额合理性,库存商品单位成本与当期结转营业成本部分产品单位成本的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情况,计提是否充分。请申报会计师详细说明对报告期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说明盘点过程中如何辨认存货的真实性、可使用性,是否具有相关的专业判断能力,是否聘请了外部专家。
(8)存在委托加工物资。1)披露报告期各期原材料采购中外协的金额、内容、占比;2)说明外协厂商基本情况、外协内容、金额及占同类产品或业务的比例、合作历史、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3)说明外协产品的定价模式、外协必要性,外协厂商是否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外协业务,对外协厂商的管理模式,产品质量保障及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12
关于寄售模式
(1)披露各期采用寄售模式进行销售的种类、金额、占当期同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
(2)说明选择采用寄售模式的主要客户及原因,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寄售客户的标准、考虑的因素;
(3)说明如何实施对客户仓库或指定物流仓库存货的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发生产品灭失或损毁如何处理;
(4)说明发行人取得客户对账单后,如何确认客户已使用数量金额,对产品使用数量的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差异及解决措施。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寄售收入的核查过程、方法和比例,各期末寄售货物监盘的核查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13
关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1)分析并披露固定资产的变动趋势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产能情况是否配比;
(2)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主要内容、构成、主要用途、数量、可使用年限与已使用年限情况,专用设备增加对发行人产能的影响情况;相关专用设备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发行人对其是否存在设备依赖,并结合主要用途和使用年限情况,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分析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3)结合固定资产结构、房屋面积、机器设备种类和数量,量化分析固定资产与发行人产能的匹配性。
(4)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金额、与固定资产规模是否匹配。
(5)结合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过程、方法和相关参数,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披露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盘点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方法、程序、盘点比例、账实相符的情况、结果,是否存在盘点差异及产生原因、处理措施
(7)以表格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新增、转固情况,各期在建工程资本化、费用化利息费用金额;
(8)披露在建生产线是否有订单支持,相关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9)2019年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发生预付购房款,请发行人披露该笔款项形成原因、具体内容;
(10)公司及子公司仁安药业于2018年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请披露融资租赁交易的背景及原因,标的入账价值的确认依据,融资租赁协议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否公允;融资租赁出租方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会计处理的计算过程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11)据披露,发行人1处租赁房产即将到期,请说明租赁房产中产权证书情况,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租赁备案等程序;说明租赁房产续期情况,是否存在搬迁风险,如存在,测算并披露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12)披露截至问询函回复日,租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面积比重,出租方是否具有处分权,相关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是否为合法建筑,出租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租金定价是否公允;
(13)披露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相关厂房等占公司主要生产厂房面积的比例,目前的用途,办理产权证的进展,未取得相关产权证是否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4)披露发行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提前建设被处罚的影响,相关厂房是否需要整改,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5)披露公司租赁厂房的用途,占公司相关同类用途资产的比例,涉及出租方未提供房产证的面积、占承租面积的比例、占公司总库存面积的比例,出租房对应相关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说明公司对仓储是否有特殊要求,寻找替代租赁厂房是否便捷,若需更换相关租赁房产是否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4
关于无形资产
(1)逐项披露收购技术的具体情况及技术先进性、收购的原因及必要性、收购价格的公允性、所购技术对应产品及销售情况;
(2)披露无形资产中其他专有技术的具体内容、价值确定依据、摊销期限的合理性,是否与相关资产实际情况或行业惯例一致;
(3)补充披露无偿受让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形、评估值和会计处理。
(4)土地使用权的明细、获取方式、入账成本、后续核算、实际使用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发行人确认的无形资产是否符合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是否存在虚构无形资产情形,是否存在估值风险和减值风险,并发表明确意见
15
关于政府补助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等资金的内容、依据、取得条件和公司对相关条件的满足情况、到账时间,说明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和金额,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政府补助是否存在可持续性。
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6
关于预收账款
请发行人结合发行人销售流程,披露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款项总额、形成原因、是否已发货、销售进展,是否存在潜在纠纷,目前验收进度。
17
关于现金流量与偿债风险
  (1)结合报告期各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贴现情况,分别说明其计入现金流量的项目及其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计量的相关规定要求。
(2)披露是否存在大额票据背书行为或售后退回的情形。
(3)说明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款项、营业收入等科目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匹配关系,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材料采购金额等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匹配关系;
(4)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资产科目的勾稽过程,“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构成及与相关科目的勾稽情况,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的具体内容、金额波动原因、与相关科目的勾稽情况;
(5)披露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使用期限,短期借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短债长用、违规使用银行借款的行为,是否存在延期支付借款本息、违约未偿还贷款的情形,是否存在未入账、未披露的银行借款;
(6)披露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7)结合现金流量的情况、获取流动资金的渠道安排说明发行人资金链是否紧张,管理层有何防范措施。
(8)结合发行人销售和采购政策、信用账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现金流情况等,量化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原因及合理性。
(9)分析并披露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主营业务成本差异较大的原因。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的内容及资金往来,报告期内是否进行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如有,请进一步补充披露。
18
关于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1)补充披露历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分配时点股权结构、累计未分配利润、发行人现金流量及资产负债率情况说明利润分配的必要性和恰当性、利润分配资金来源,披露历次分配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披露股东之间是否就现金股利分配事项存在其他协议安排,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客户、供应商、推广服务商及关联方的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上述现金分红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核查,就实施现金分红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生产运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发表明确意见
19
关于税收滞纳金
(1)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对应的主要事项及原因、是否已整改完毕、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发行人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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