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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种新颖的政府形式》(1951)

陈荣钢译 译窟 2022-03-02

乔治·图克(George Tooker,1920-2011)《睡觉的人II》(Sleeper II,1959),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MoMA)藏


极权主义的起源: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种新颖的政府形式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Ideology and Terror, A Novel Form of Government
 
作者: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
译者:陈荣钢
 

来源:阿伦特同名著作《极权主义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1951)第十三章

 
我们反复强调,全面统治(total domination)的手段不仅更加极端,而且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与我们所知的其他形式的政治压迫,比如专制主义(despotism)、暴政(tyranny)和独裁统治(dictatorship),有着本质区别。无论极权主义在哪里掌权,它都会发展出全新的政治体制,摧毁这个国家一切社会、法律和政治传统。
 
无论具体的民族国家传统或意识形态的特殊精神来自哪里,极权主义政府总是将阶级(classes)转变为群众(masses)。取代政党制度的并非一党专政,而是群众运动。权力中心从军队转移给警察,并建立一种公开指向世界统治的外交政策。眼下,极权主义政府由一党制发展而来。每当这些政府成为真正的极权主义时,它们就开始按照一种与其他一切政府截然不同的价值体系来运作,以至于传统的法律、道德或常识性的功利范畴都无法再帮助我们去理解、判断或预测它们的行动方向。
 
倘若极权主义要素能在历史中追索,能从我们通常所谓的本世纪危机的政治含义中得知,那么这种危机必然不只来自外部。它不只是德国或俄国侵略性外交政策的结果。它不会随斯大林的死亡而消失,不会随纳粹德国的垮台而灭亡。也许只有当极权主义成为过去时,我们这个时代真正的困境才会呈现出真实但不一定残酷的形式。
 
极权主义政府是否有它自己的本质(essence),是否可以像其他形式的政府那样被比较和定义,比如西方思想史上自古典哲学时代起就被知晓和认可的政府形式。如果可以,那么完全新颖、史无前例的极权主义形式和行动路线必须建立在少数基本经验之上。只要人们生活在一起,关心公共事务,就会获得这些基本经验。
 
我们几乎不可能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因为人们赖以生活的政府形式非常有限。它们很早就被发现,被希腊人分类,经年累月,日久弥新。如果搬用这些发现,我们就会觉得,极权主义是某种现代形式的暴政,一个由某人行使权力、无法的政府——尽管暴政的基本思想很多,但在柏拉图(Plato)到康德(Kant)的两千五百年间并无变化。
 
专断权力不受法律约束,它屈从于统治者的利益,与被统治者的利益为敌。一方面,恐惧(terror)是行动的原则,包括统治者对人民的恐惧和人民对统治者的恐惧;另一方面,这些都是我们传统中暴政的标志。与其说极权政府史无前例,我们不如说,它引爆了政治哲学中所有关于政府本质的定义。这种政府本质的定义探索出一种选择的可能性,那就是守法(lawful)政府与无法(lawless)政府、专断(arbitrary)权力与合法(legitimate)权力之间的选择。守法政府和合法权力,无法政府和专断权力,它们两两相依,不可分割,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极权主义统治使我们面临着一种完全不同的政府。诚然,它藐视所有实在法(positive law),甚至极端到藐视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比如藐视《1936年苏联宪法》(1936 Constitution of the Soviet Union),或藐视它不屑于废除的法律,比如纳粹政府从未废除《魏玛宪法》(Weimar Constitution)。但是,它的运作既没有法律指导,也不是专断权力,因为它声称要严格且明确地遵守自然法则或历史法则,而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是实在法的来源。


这是一种骇人的观点,但它似乎不足以回答——极权主义统治远非“无法”这么简单,虽然“无法”是权威(authority)的来源,实在法从那里获得最终的合法性;极权主义也远非“专制”这么简单,因为它比过往一切政府都更服从于这些超人类的力量,它远不是为了某个人的利益而行使它的权力,而是为了执行它所假定的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不惜准备牺牲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译注:编辑时失误,和下面一段重复了)极权主义声称,它对实在法的蔑视是一种更高的合法性形式,因为它出自法律的“源头”,可以消除细碎法律的滋扰。合法性和正义之间的差异永远无法弥合,因为实在法将它自身的权威来源转化为正确和错误的标准——管理整个宇宙的“自然法则”,或人类历史揭示的神圣法则,或以习俗和传统表达所有人情感的共同法则。这些法则必然是普遍的,必须对无数不可预测的例子有效,因此,每个具体的、不再重复的例子都能以某种方式逃脱这种普遍性。


极权主义声称,它对实在法的藐视是一种更高的合法性形式,因为它出自法律的“源头”,可以消除细碎法律的滋扰。法律性(lawfulness)和正义之间的差异永远无法弥合,因为实在法将它自身的权威来源转化为是非标准——管理整个宇宙的“自然法则”,或人类历史揭示的神圣法则,或以习俗和传统表达所有人情感的共同法则。这些法则必然是普遍的,必须对无数不可预测的例子有效,因此,每个具体的、不再重复的例子都能以某种方式逃脱这种普遍性。
 
极权主义的“法律性”无视合法性(legality),自诩在地球上建立直接的正义统治,执行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却不落实为个人行为的是非标准。它将法律直接作用于“人类”,而不去管人的行为。一旦执行到位,自然法则或历史法则将以人类为最终目的,这是一切极权政府期待的全球统治。极权主义声称要将人类转变为一种积极的、永不失败的法律载体(carrier of a law),否则人类只能被动地、不情愿地服从这法律。
 
如果极权主义国家和文明世界之间的联系被极权主义政权的滔天罪行破坏,那么这种罪行不是简单的侵略、残酷、战争和背叛,而是有意识地打破了西塞罗(Cicero)所说的构成“人民”(people)的“共识法律”(consensus iuris)。国际法仍然构成了现代文明世界,即便在战争之下国际法也是国际关系的基石。道德审判和法律惩罚都以这种基本共识(consent)为前提,罪犯只有在参与“共识法律”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甚至上帝的启示也能发挥作用,只要人们听从它,围绕它产生共识。
 
有鉴于此,极权主义和其他一切法律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就显现出来了。极权主义原则不会用一套法律取代另一套法律,不会建立自己的“共识法律”,不会通过一场革命创造一种新的合法性形式。它藐视一切实在法,甚至是它自己的实在法,也就是说,它笃信可以没有任何“共识法律”,并且仍然不让自己陷入无法、专断和恐惧的暴政状态。它可以不用“共识法律”,因为它承诺将法律的实现从人的所有行动和意志中释放出来;它承诺在地球上实现正义,因为它声称要使人类本身成为法律的化身。
 
这种对人和法律的认同,似乎取消了自古以来困扰法律思想的合法性和正义之间的差异。这种对人和法律的认同与“自然之光”(lumen naturale)或“良知(conscience)心声”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通过“自然之光”或“良知心声”,自然或神性是上帝命令的权威来源,并在人本身宣布这权威。
 

这种对人和法律的认同绝不会使人成为法律的活化身,相反,它要求共识和服从的权威。自然或神性是实在法的权威来源,被认为亘古不变。实在法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但与人更快速的变化行为相比,它们拥有相对的永恒性。它们的这种永恒性来自其权威来源的永恒存在。因此,实在法主要被设计为人类不断变化的运动的稳定要素。


在极权主义的阐释中,一切法律都是运动的法律。当纳粹谈及自然法则或布尔什维克谈及历史法则时,自然或历史都不再是凡人行动的权威的稳定来源。它们是运动本身。纳粹相信种族法则是自然法则在人身上的体现,这是达尔文(Darwin)有关人是自然发展的产物的思想,这种自然发展不一定停留在目前的人类物种上。同理,布尔什维克相信阶级斗争是历史法则的表现,这是马克思(Marx)有关社会是宏大历史运动的产物的概念,这种运动按照它自己的运动法则奔向历史时代的尽头,到那时它将废止自身。
 
马克思的历史方法和达尔文的自然主义方法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差异通常有利于马克思。这使我们忘记了马克思对达尔文理论的浓厚兴趣。恩格斯(Engles)称他为“历史的达尔文”(Darwin of History),这是他对马克思学术成就的最高赞誉。
 

【原注】恩格斯在马克思的葬礼演讲中说:“就像达尔文发现了有机生命的发展法则一样,马克思也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法则。”类似的评论还见于恩格斯给《共产党宣言》(The Communist Manifesto,1848)1890年版撰写的导言,他将“达尔文的进化论”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放在一起讲。

 
如果不考虑实际成就,而是考虑两人的基本哲学,我们就会发现,历史运动和自然运动终于殊途同归。达尔文将发展的概念引入自然界,他坚持认为,至少在生物学领域,自然界的运动并非循环,而是线性,自然界朝着无限进步的方向发展,这实际上意味着,自然界似乎被卷进了历史,自然界的生命被认为是历史的生命。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和马克思的最进步阶级生存法则一样,都是历史法则,可以被种族主义者利用。
 

另一方面,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是历史的动力,是生产力发展的外在表现,而生产力的发展又源于人的“劳动能力”。马克思认为,劳动不是一种历史产物,而是一种自然的、生物的力量,通过人“与自然界的新陈代谢”释放出来。通过这种新陈代谢,人保存了自己的个体生命并繁衍了人类物种。


【原注】马克思的“劳动”(labor)概念是“一种永恒自然界的必然性,没有这种必然性,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界的新陈代谢,因而也不可能有生命”,详见《资本论》(Capital)第一卷第一部分,第一章和第五章。

 

恩格斯非常清楚地看到了这两个人基本信念之间的亲近关系,他认为,“发展”的概念在这两个人的理论中发挥着决定作用。19世纪中叶发生了巨大思想变革,人们拒绝把一切事物视为“是其所是”,拒绝接受这样的东西,而只是把一切事物解释为某种进步发展的某个阶段。在这些意识形态中,“法律”一词本身就改变了它的含义,它从表达人类行动和运动赖以发生的稳定框架,变成了运动本身的表达。


我们理解的合法政府是一个政治体(body politics,或译作“国家”),在这个政治体中,需要有实在法来将不可改变的自然法则或上帝的永恒诫命转化为是非标准。只有基于这些是非标准,基于每个国家的实在法体系,自然法则或上帝的诫命才能付诸政治现实。
 
在极权主义政府的政治体制中,实在法的位置被全面恐怖取代,目的是将历史或自然的运动法则转化为现实。尽管实在法定义了违法行为,但实在法独立于违法行为——任何社会中没有犯罪并不意味着法律多余,相反标志着最完美的统治,所以极权主义政府中的恐怖已经不再仅仅是镇压反对派的手段(尽管它也被用于这种目的)。

当极权主义的恐怖脱离一切反对派的束缚,它就会变得绝对;当没有人再能挡住它的去路,它就会去统治全世界。如果说“法律性”是非暴政政府的本质,“无法性”是专制政府的本质,那么恐怖就是极权主义统治的本质。


恐怖是运动法则的实现。恐怖的主要目的是使自然或历史的力量能够在人类之中自由驰骋,且不受任何自发人类行动的阻碍。因此,恐怖旨在“稳定”人类,以解放自然或历史的力量。这种运动挑选出人类的敌人,恐怖被释放出来,反对或同情的自由行动都不允许介入对历史或自然、阶级或种族的“客观敌人”的消除。
 
有罪和无罪成了毫无意义的概念。“有罪”的人是那些阻碍自然进程或历史进程的人,这些进程审判着“劣等种族”、“不适合生存的人”、“垂死的阶级和颓败的民族”。恐怖执行了这些审判。在恐怖的法庭上,所有相关人士都认为自己无辜——被杀者认为自己无辜,因为他们没有做任何违反制度的事情;杀人者认为自己无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杀戮,只是执行了某个更高法庭所宣布的死刑判决。
 
统治者本身不认为自己公正或明智,只是执行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他们不实施(apply)法律,只是按照运动的内在法则来执行(execute)法律。如果法律是某种超人类的力量,反映了自然或历史的运动法则,那么恐怖就合法。
 
恐怖是执行运动法则。恐怖的最终目标不是为人谋福利,它不关心个体利益。恐怖的目的是人的制造(fabrication)。恐怖为了物种的利益而消除个人,为了“整体”而牺牲“部分”。自然或历史的超人类力量有它自己的开始和结束,因此,只有新的开始和个人的结束才能阻碍生命的前进,而这正是每个人生命的真正意义。
 
立宪政府的实在法在人与人之间竖立界限并建立沟通渠道,因为他们的共同体不断受到新出生人类的威胁。随着每一个新生命的降生,一个新起点诞生在这世界上,一个新世界就这样出现了。法律的稳定性与一切人类事务的不断运动相对应,只要人类生和死,这种运动就不会结束。法律约束每一个新的开始,同时也保证了他们的运动自由,保证了某种全新的、不可预测事物的可能性。对于人类的政治存在来说,实在法的界限就像记忆之于他的历史存在一样——它们保证了一个共同世界的预先存在,保证了某种超越每一代人个人寿命的连续现实,吸收了一切新的起源,并被它们滋养。
 
全面恐怖很容易被误认为暴政,因为极权主义政府在初始阶段必须表现得像暴政,并夷平人为法律的界限。但是,全面恐怖没有专断的无法,也不会因为某种专断的意志或为了某人对所有人的专制权力而勃然大怒。全面恐怖更不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为目的。它取代了个人之间的界限和交流渠道,用一个铁箍紧紧地扣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多元性似乎已经消失在一个巨人身上。
 

像暴政那样,废除人与人之间的法律樊篱意味着剥夺人的自由,破坏一种鲜活的政治现实的自由——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被法律束缚着,是鲜活的自由空间。全面恐怖使用了古老的暴政工具,但同时也破坏了暴政所留下的无法的、不受樊篱限制的恐惧和猜疑。可以肯定的是,这片荒野不再是自由的鲜活空间,但它为居民受恐惧引导的行动和充满猜疑的行动留下了余地。


全面恐怖是极权主义政府的本质,它既不为人也不反对人。它为自然或历史的力量提供了一种无与伦比的工具来加速其运动。这种运动有自身的法则,从长远来看势不可挡。最终,它的力量将比人的行动和意志所产生的最强大的力量更强大。但运动可以被减缓,而且几乎免不了被人的自由减缓。即便极权主义的统治者也不能否认这一点,因为这种自由(尽管他们可能认为这无关紧要和随便)就像人类不断降生一样,每一个人都是一次新开始,在某种意义上开启新世界。

从极权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类生和死的事实只是对更高力量的恼人滋扰。因此,恐怖是顺从自然或历史运动的仆人,它不仅要从这个过程中消除一切具体意义上的自由,还要消除自由的来源。人的出生赋予了这种自由,并存在于全新的旅程中。
 

恐怖的铁箍摧毁了人的多元性,使“许多人”成为始终简单如一行动的人,就好像他自己是历史或自然进程的一部分。一个人总是把自己当作历史或自然进程的一部分来行动,并发现了一种释放历史和自然力量的方法,而且可以加快它们的速度,加快到任由它们自己发展永远无法达到的速度。也就是说,恐怖执行了大自然对“不适合生存”的种族或个人所作的死刑判决,或历史对“垂死的阶级”所作的死刑判决,而毋需等待自然或历史本身缓慢而低效的死亡进程。


在这个概念中,政府的本质本身已经成为莫须有的东西,政治思想中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似乎找到了途径来说明合法性和正义之间的差异。如果政府的本质被定义为合法性,如果人们认为法律是人类公共事务中的稳定力量(事实上,自从柏拉图在《法律篇》(Νόμοι)中援引了宙斯(Zeus)的例子以来,人们一直这样认为),那么政治体的运动和公民的行动问题就出现了。
 
合法性为行动设定了限制,但并不引发行动。自由社会中,法律的伟大(也是令人困惑之处)在于,它们只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但从未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如果只是因为这个本质(自柏拉图以来)的永久性,那么一个政治体的必要运动永远无法在其本质中找到。
 
持续时间似乎是衡量一个政府是否称职的最可靠的标准之一。孟德斯鸠(Montesquieu)认为,只有暴政才可能从内部被摧毁,自己衰落,而其他所有政府都会被外部环境摧毁。这是暴政之恶最有力的证明。因此,政府的定义始终离不开孟德斯鸠所谓的“行动原则”(principle of action),这种原则在每一种政府形式中都各不相同,它在公共活动中激励政府和公民,并作为一种标准,超越“法律性”的消极尺度,来判断公共事务中的一切行动。孟德斯鸠认为,这种行动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在君主制中是荣誉(honor),在共和制中是美德(virtue),在暴政中是恐惧(fear)。
 
在一个完美的极权主义政府中,所有人都变成了“独一的人”(One Man),一切行动都是加速自然或历史的运动,每一次行动都在执行自然或历史的死刑判决。在完全依靠恐怖来保持运动的持续运动条件下,不需要任何脱离本质的行动原则。然而,只要极权主义统治还没有征服地球,只要恐怖的铁箍还没有让每个人成为“独一的人”的一部分,恐怖作为政府和原则的本质(不是“行动”(action)的本质,而是“运动”(motion)的本质)的双重功能就不能完全实现。立宪政府的合法性不足以激励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同样,极权政府的恐怖也不足以激励和引导人们的行为。
 
虽然在目前的条件下,极权主义统治仍然与其他形式的政府一样,需要为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行为提供指导,但严格来说,它不需要这么做,甚至不能使用行动原则,因为恰恰要消除人的行动能力。在全面恐怖之下,甚至恐惧也不再能为如何行事提供指导,因为恐怖选择它的受害者时,并不参考个人行动或思想,而是完全依照自然或历史过程的客观需要。
 
在极权主义之下,恐惧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普遍。但是,当恐惧所指导的行动不再有助于避免人们担心的危险时,恐惧就失去了它的实用性。对政权的同情或支持也是如此,因为全面恐怖不仅依据客观标准选择受害者,而且在选择刽子手时尽可能完全不考虑候选人的信念(conviction)和同情(sympathies)。信念是行动的动力,但自从苏维埃俄国及其卫星国的“大清洗”以来,对信念的破坏就持续不断。极权主义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信念,而是破坏培养信念的能力。
 
将纯粹的客观标准引入党卫军(Waffen-SS)的选拔系统是希姆莱(Heinrich Himmler)在组织上的伟大发明。他根据纯粹的种族标准从照片中挑选候选人。自然本身不仅决定了谁将被淘汰,而且决定了谁将被训练成一名刽子手。
 
在极权主义之下,人类行为领域的一切行为指导原则(如美德、荣誉、恐惧)都没必要和无用,这些原则无法使恐怖不成为国家的恐吓手段。取而代之的是,公共事务中引入了一种全新的原则,它完全摒弃了人类的行动意志,并呼吁人们渴望了解一些运动法则,而恐怖正是根据这些法则来运作。因此,所有私人命运都取决于这些法则。一个极权主义国家的居民被扔进自然或历史的进程中,被卷入其中,以加速其运动。因此,他们只能成为固有法则的执行者或受害者。
 
这个过程可能让那些今天消灭种族和个体的人,消灭“垂死的阶级和颓败的民族”的人,明天就成为必须被牺牲的人。极权主义统治需要指导它的臣民做好两手准备,以使他们每个人既能成为刽子手,又能成为受害者。这种“两手准备”是行动原则的替代品,也就是意识形态(ideology)。

***


意识形态是一种非常新的现象。曾经,意识形态只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微不足道的作用。意识形态“主义”(-ism)令追随者们感到高兴,它可以从单一前提中推导出每一件事、每一次事件的解释。回顾过往,我们才能发现意识形态的某些要素对极权主义统治发挥着如此令人不安的作用。在希特勒和斯大林之前,人们没有发现意识形态的巨大政治潜力。
 
意识形态以其科学性而闻名。意识形态将科学方法与哲学相关的结果结合起来,并假装是科学哲学。“意识形态”(-logy)这个词似乎意味着,一种思想可以成为科学的主题,就像动物是动物学的主题一样。“意识形态”中的后缀-logy,就像动物学(zoology)中的后缀-logy一样,是“logoi”的意思,即对其作出的科学陈述。
 
假如果真如此,那么一种意识形态确实是一种伪科学和伪哲学,同时跨越了科学的限制和哲学的限制。例如,神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以神学的科学方式对待哲学关心的上帝的理念(idea,或译作“观念”)。一种不以启示为基础的神学(只把上帝作为一种理念),就像不以有血有肉的动物为基础的动物学一样疯狂。
 
然而我们知道,这只是部分真理。自然神论(deism)虽然否认神圣的启示,但它并不只对一个“理念”的上帝做出“科学”说明,而是利用上帝的理念来解释世界的进程。意识形态的“理念”——种族主义中的“种族”,自然神论中的“上帝”等等,从来没有形成意识形态的主题,后缀-logy也从来不只是“科学”说明。
 
就字面意思而言,意识形态是一种“理念”的逻辑。它的主题是历史,而“理念”被应用于此。这种应用的结果不是关于某种事物的说明,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的展开。这种意识形态对待事件的过程,仿佛遵循与该“理念”的逻辑论述相一致的“法则”。意识形态自诩通晓整个历史进程的奥秘,通晓过去的秘密、现在的复杂性、未来的不确定性,只因各自理念中存在固有的逻辑。
 
意识形态对存在的奇迹(miracle of being)从不感兴趣。意识形态具有历史性,关心“成为”(becoming)和“衰亡”(perishing),关心文化的兴衰——即使它们试图用某种“自然法则”来解释历史。种族主义中的“种族”一词并不意味着对人类种族的科学探索抱有任何真正的好奇心,而是一种“理念”,因之,历史的运动被解释为一个一以贯之的过程。
 
意识形态的“理念”既不是柏拉图的永恒本质,也不是康德的理性规导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 of reason),而是一种解释的工具。对某种意识形态来说,历史并不以一种理念的形式出现(这意味着历史被视为某种理想永恒的次要部分,这种永恒本身超越了历史),而是可以被理念计算的东西。正是它自己的“逻辑”让“理念”进入了这个新的角色,也就是一种运动,它是“理念”本身的序列,不需要外部要素来使它作动。种族主义是一种信念,认为种族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种运动;就像自然神论是一种信念,认为上帝的概念本身就是一种运动。
 

历史的运动和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逻辑过程相互对应,因此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按照某种“理念”的逻辑发生的。然而,从某个前提中推导出来的过程,是逻辑领域中唯一可能的运动。辩证逻辑从论题到对立面再到综合的过程,反过来又成为下一次辩证运动的论题,在原则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只要意识形态掌握了它。有了意识形态,第一个论题成为前提,这种辩证法装置就能把事实的矛盾解释为一个相同的、一致的运动阶段。

 

当逻辑应用于某个理念时,只要逻辑是一种思想的运动,而不是思维的必要控制,那么这个理念就能转化为一种前提。在成为极权主义推理的显著成果之前,意识形态世界的解释早就进行了这种操作。对逻辑的纯粹否定的强迫,对矛盾的禁止,都变得“富有成效”,这样,单纯通过论证的方式得出结论,就可以将意识形态强加于整个思想。


这个论证过程既不能被一个新理念(这将成为另一个导向不同后果的前提)打断,也不能被一种新经验打断。意识形态总是假定,在从前提开始的发展过程中,一个理念足以解释一切,没有任何经验可以教给我们任何东西,因为一切都在这个一致的逻辑推导过程中被理解了。
 
拿哲学思想的必然不定感换取意识形态及其世界观的全盘解释,这会造成一种危险,这危险甚至不在于落入庸俗、不加批判的假设的窠臼,这危险在于,用人类思考能力中固有的自由去换取逻辑的束缚,拿它来强迫人类自己,就像被某种外部力量强迫一样猛烈。
 

19世纪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本身并不是极权主义。此外,尽管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已经成为20世纪的关键意识形态,但从原则上讲,它们并不比其他意识形态“更极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它们最初所依据的经验要素——种族之间争夺世界统治权的斗争,以及各阶级之间争夺各自国家政治权力的斗争,在政治上比其他意识形态的要素更为重要。


19世纪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本身并不是极权主义。此外,尽管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已经成为20世纪的关键意识形态,但从原则上讲,它们并不比其他意识形态“更极权”。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它们最初所依据的经验要素——种族之间争夺世界统治权的斗争,以及各阶级之间争夺各自国家政治权力的斗争,在政治上比其他意识形态的要素更为重要。
 
在这层意义上,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在意识形态上战胜了其他一切意识形态,这发生在极权主义运动掌握这些意识形态之前。另一方面,一切意识形态都包含极权主义要素,但这些要素只有极权主义运动才能充分发展。这就造成了一种欺骗性的假象,似乎只有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才具有极权主义的性质。事实上,只有意识形态在极权主义统治机构中扮演角色,才能揭示一切意识形态的真实本质。有鉴于此,一切意识形态思维都包涵以下三个独特的极权主义要素。
 
第一,在所谓的全盘解释中,意识形态不解释某事物“是什么”,是它“变成”什么,什么“诞生”,什么“消亡”。任何时候,它们只与运动的要素有关,也就是说,只与通常意义上的历史有关。意识形态总以历史为导向,甚至在种族主义之下。种族主义似乎从自然的前提出发,但在这里,自然只被用来解释历史事件,把历史事件简化为自然事件。全盘解释承诺解释所有历史事件,对过去全盘解释,对现在全面认识,对未来可靠预测。
 
第二,有鉴于此,意识形态思维独立于一切经验。意识形态从经验中得不到任何新东西,即使是一个刚刚发生的问题。因此,意识形态思维从我们的感官中解放出来,它不再那样去感知现实。意识形态坚称,在可感知的事物背后隐藏着一个“更真实”的现实,后者支配者前者,也只有“第六感”才能感知后者。恰恰,意识形态提供了“第六感”,由专门为此目的而设立的教育机构所教授的特定意识形态灌输,在纳粹奥登斯堡学校(NS-Ordensburgen)和“共产国际”(Comintern)或“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Cominform)的学校中训练“政治士兵”(political soldiers)。极权主义运动的宣传,也有把思想从经验和现实中解放出来的作用。它总是努力把秘密的意义注入到每一个公共的、有形的事件,并怀疑每一次公共政治行为背后的秘密意图。一旦这些运动掌握了权力,他们就会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主张来改变现实。敌意(enmity)的概念被阴谋(conspiracy)的概念取代,这就产生了一种心态,在这种心态中,现实(真正的敌意或真正的友谊)不再以其本身的方式被经验、被理解,而是自动地假定它意味着别的一些东西。
 
第三,由于意识形态没有改变现实的能力,它们通过某些演示(demonstration)的方法实现思想与经验的解放。意识形态思维将事实编入一个绝对的逻辑程序,这个程序从公理上被接受的前提开始,从它推导出其他一切。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中包含了一种现实领域中并不存在的一致性。这种推导可以逻辑地进行,也可以辩证地进行,无论哪种情况,它都涉及一个一致的论证过程。它依赖过程思考,所以大致能理解超人类、自然或历史过程的运动。“理解”离不开思维逻辑或辩证模仿“科学”建立起来的运动法则。模仿过程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意识形态论证始终是一种逻辑推理,它首先对应于上述意识形态的两个要素——运动要素和从现实与经验中解放出来的要素,因为它的思想运动不产生自经验,而是自我产生。它把从经验现实中获取和接受的唯一观点转变成公理的前提,因此从此以后的论证过程完全不受任何进一步经验的影响。一旦确立起它的前提和出发点,经验就不再干扰意识形态思维,它也不再能被现实教导。
 
希特勒和斯大林这两位极权主义统治者把各自的意识形态转化为武器,使他们的每一位臣民都能强迫自己与恐怖运动同步,这种手段具有欺骗性。他们非常认真地对待它们,以“冰冷的理性”(希特勒)和“辩证法的冷酷无情”(斯大林)为荣,并着手将意识形态的含义推向逻辑一致性的极端。在旁观者看来,这显得非常“原始”和荒谬。一个“垂死的阶级”是被判处死刑的人,“不适合生存”的种族将被灭绝。

要是有人同意垂死的阶级这样的事物,却不认为应该杀死他们;或者有人同意生存权与种族有关,却不认为应该杀死不适合生存的种族,那么这个人不是蠢材就是懦夫。这种行动指南的严格逻辑性构成了极权主义运动及其政府的整体结构。这是希特勒和斯大林的杰作,尽管他们没有给运动的思想和宣传口号增加一种新思想,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就一定是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家


这些新的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家与他们的前人不同,吸引他们的不再主要是意识形态的“理念”——阶级斗争、对工人剥削的斗争、种族斗争、对日耳曼民族的关怀。吸引他们的是从意识形态发展出来的逻辑过程。按照斯大林的说法,既不是理念也不是演说,而是“逻辑不可抗拒的力量彻底征服了(列宁的)听众”。 马克思认为,当思想抓住群众的头脑,就会有力量产生,在思想的逻辑过程中(而不是思想本身),“像一个强大的触角从四面八方抓住你,就像钳子一样,你无力挣脱;你必须投降,做好失败的决心。”

【原注】上面的话来自斯大林的演讲,1924年1月28日。


只有当意识形态的目标——无阶级社会或主宰种族的实现受到威胁时,这种力量才会显现。在实现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必须吸引群众。这些意识形态赖以立足的原始内容(对工人的剥削或德国的民族抱负)逐渐消失,被这个过程本身吞噬。
 
鉴于“冰冷的理性”和“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工人在布尔什维克统治下甚至失去了他们在沙皇压迫下获得的权利,德国人民遭受了一场丝毫不考虑德意志民族生存最低要求的战争。这是意识形态政治的本质,而不只是为了自身利益或权力欲望而犯下的背叛行为。这是意识形态的真正内容(工人阶级或日耳曼民族),它们原本带来了“理念”(作为历史法则的阶级斗争或作为自然法则的种族斗争),却被贯彻“理念”的逻辑本身吞噬。
 
极权主义需要成为受害者和刽子手的两手准备,这不源于意识形态本身的种族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而是源于意识形态固有的逻辑性,以取代孟德斯鸠的行动原则。在这方面,希特勒和斯大林一样非常喜欢一个颇有说服力的论点——你不能说A而不说B;你不能只说A而不说B和C——以此类推,一直到这凶残的字母表的最后。在这里,逻辑性的强制力似乎有其来源——它来自我们对自我矛盾的恐惧。
 
布尔什维克的“大清洗”成功使受害者承认了他们从未犯下的罪行。它离不开这种根本的恐惧。它的论证在于,我们都同意这样一个前提——历史是一场阶级斗争,我们也同意党在斗争中的作用。因此,众所周知,从历史上看,党总是正确的。正如托洛茨基(Leon Trotsky)所言:“我们只有通过党才能正确,因为历史没有提供其他正确的方式。”
 
在这个历史时刻,按照历史法则,某些罪行应该发生,而党知晓历史法则,必须惩罚这罪行。对于这些罪行,党需要罪犯。也许党知道这些罪行,但不太了解罪犯,而比确定罪犯更重要的是惩罚这些罪行,因为要是没有这种惩罚,历史就不会被推进,甚至可能在进程中受阻。因此,你要么犯了罪,要么被党唤去扮演罪犯的角色,无论哪种情况,你都客观上成为了党的敌人。如果你不承认,你就不再通过党来给历史添砖加瓦,那么你就成了一个真正的敌人。这里的强制力在于,如果你拒绝,你就会自相矛盾,并通过这种矛盾使你的整个生命变得毫无意义。你所说的A通过它在逻辑上产生的B和C的后果来支配你的整个生命。
 
极权主义统治者依靠的强制力使我们可以强迫我们自己。这种强制力对人们进行有限的动员。这种内在的强制力是逻辑性的暴政,除了动用人类开启新事物的巨大能力,没有什么可以对抗它。逻辑性的暴政始于思维对逻辑的顺从,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人类依靠它来产生自己的思想。通过这种顺从,人们放弃了内在自由,之如外在的暴政让人们屈服,使其放弃行动的自由。
 
内在能力的自由与开启新事物的能力彼此一致,之如作为政治现实的自由与人与人之间的运动空间彼此一致。任何逻辑、任何有说服力的推理都不可能拥有任何力量,因为逻辑的链条以前提的形式预设了开始。
 
新人类的降生意味着一个新起点,这个人在世界中发出声音。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恐怖。因此,逻辑性的自我强制力被调动起来,以免有人开始思考——思考是人类所有活动中最自由和最纯粹的活动,它与强制性的推理过程完全相反。极权主义政府只有在能够调动人类自己的意志力量,迫使人类参与历史或自然的巨大运动时才安全,这运动据说以人类为材料,既没有生,也没有死。
 
一边是全面恐怖的强制力,它用铁箍把孤立的人们挤压在一起,在一个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为荒野的世界里支撑着他们;另一边是逻辑推理的自我强制力,它使每个人在孤独的孤立中做好准备,去对抗所有其他人,它们相互对应,相互需要,以便使恐怖统治的运动开始运作并维系它。
 
恐怖在它尚未完全的、仅仅是暴政的形式下,也会毁掉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意识形态思维的自我强迫性也会毁掉与现实的一切关系。当人们与他们的同伴和周遭失去联系时,他们就“准备好了”。人们失去了经验和思考的能力。极权主义统治的理想对象不是深信不疑的纳粹分子或深信不疑的共产党人,而是那些事实与虚构的区别(即经验的真实性)和真与假的区别(即思想的标准)不再存在的人。
 
***


我们在讨论开始时提出的问题,现在又回到这样一个问题上面——在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中,什么样的基本经验会渗透到一种政府形式中,而这种政府的本质是恐怖,其行动原则是意识形态思维的逻辑性?
 
无疑,这样的组合以前从未在任何形式的政治统治中使用过。但是,它所依赖的基本经验必须是人类的经验,并且是人们所知道的经验,因为即使是这个最“原始”的政治机构也是由人设计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人的需要。
 
人们经常注意到,恐怖只能绝对地统治那些相互孤立的人,因此,一切暴政政府都要实现这种孤立。孤立可能是恐怖的开始。恐怖当然是孤立最肥沃的土壤,孤立也总是恐怖的结果。这种孤立可以说是“前极权主义”(pretotalitarian),它以无能为力(impotence)为标志,因为权力总是来自人们的共同行动——伯克(Burke)所谓的“一致行动”,所以孤立的人注定是无能为力的人。
 
孤立和无能意味着根本无法行动,这一直是暴政的特点。在暴政中,人与人之间的政治联系被切断,人类的行动能力和权力受挫。但是,并非一切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都被切断,也并非一切人的能力都被摧毁。私人生活领域的经验、创作和思想能力都被完整保留了下来。我们知道,全面恐怖的铁箍没有给这种私人生活留下任何空间,极权主义逻辑的自我胁迫破坏了人的经验和思想能力,就像破坏了行动能力那样确切。
 
我们在政治领域称之为“孤立”,在社会交往领域则称之为“孤独”。孤立和孤独是不一样的。我可以被孤立(处于一种无法行动的境地,因为没有人愿意和我一起行动),却不感到孤独。或者,我也可以感到孤独(处于一种作为个体感到自己被所有人类伙伴抛弃的境地),却不感到孤立。孤立是一种僵局,当人们生活的政治领域被破坏时,他们就会陷入这种僵局。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一起行动,追求共同的关注。然而,孤立虽然破坏了权力和行动能力,但它不仅使人的一切“生产活动”保持完整,而且使生产活动变得必要。
 
只要人是“工作人”(homo faber),人就倾向于用工作把自己孤立起来,也就是暂时离开政治的领域。制造(fabrication)区别于行动(action,或“实践”/“praxis”),也区别于纯粹的劳动(labor),它总是在一定程度上脱离普遍关注,无论其结果是一件工艺作品还是一件艺术品。
 
在孤立的情况下,人作为人类的手段仍然与世界保持联系;只有当人类创造力的最基本形式,即在共同世界中添加自己的东西的能力被摧毁时,孤立才会变得完全无法忍受。这可能发生在一个主要价值由劳动决定的世界中,那里的一切人类活动都已转化为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就只剩下了纯粹的劳动——那是维持生命的努力,人类与世界的关系被打破了。
 
在行动的政治领域失去位置的孤立之人也被物质世界抛弃,他不再被承认为人,而是被视为动物劳动者。没有人再关心他和自然进行的必要的“新陈代谢”。建立在孤立基础上的暴政通常不会破坏人的生产能力,然而,对“劳动者”的暴政——例如古代对奴隶的统治,将自动成为对孤独之人的统治。对“劳动者”的暴政不仅建立在孤立之上,还建立在孤独之上,这就是极权主义的统治。
 
孤立只涉及生活的政治领域,而孤独涉及整个人类生活。像所有的暴政一样,极权主义政府一定会破坏生活的公共领域,破坏孤立之人的政治能力,否则这种政府一定不可能存在。但作为政府形式的极权统治是新事物,因为它不满足于这种孤立,也不满足于破坏私人生活。它以孤独为基础,以完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经验为基础,这才是人类最激进和最绝望的经验。
 
孤独是恐怖的共同基础,是极权主义政府的本质,也是意识形态或逻辑性的共同基础,是成为刽子手和受害者的两手准备。孤独是连根拔起(uprootedness)和多余(superfluousness),自“工业革命”开始以来,这一直是现代公众的诅咒,并随着上世纪末帝国主义的崛起和我们这个时代政治体制、社会传统的瓦解而变得尖锐起来。
 
“连根拔起”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被他人承认和保证的位置,“多余”意味着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连根拔起可能是多余的初步条件,之如孤立可以是(但绝不能是)孤独的初步条件。就孤独本身而言,如果不考虑它近期的历史及其在政治中的新作用,那么孤独同时也违背了人类条件的基本要求,这需求是每个人生活的基本经验之一。
 

甚至对物质和感官世界的经验也取决于我们的存在与他人的接触,取决于我们的常识(common sense),它调控其他一切感官(sense),如果没有它,我们每个人的感官都不可捉摸,都诡谲多变。只因我们有常识,只因我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栖居在地球上,我们才能相信我们的直接感官经验。然而,我们只需提醒自己,有一天我们将不得不离开这个共同的世界,但这个世界将一如既往地继续下去,而我们对它的延续是多余的,我们会变得孤独,会获得抛弃一切和身体的经验。


人类思维的唯一能力是逻辑推理能力,其前提不言而喻,它既不需要自我,也不需要他人,也不需要世界,就能安全地运作,而且它独立于经验,它在思想之中。令人信服的证据,二加二等于四的真理——它们在绝对孤独的情况下也不会被扭曲。这是唯一可靠的“真理”。一旦失去了相互保证,失去了常识,人类就需要在一个共同的世界中体验、生活和了解自己。但这个“真相”是空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完全不真实的,因为它没有揭示任何东西。它像一些现代逻辑学家那样将一致性定义为真理,意味着否认真理的存在。因此,在孤独的条件下,不言而喻的不再只是一种智力的手段,而是开始有生产力,发展自己的“思想”路线。
 
路德(Luther)有着无人能及的孤独经验。他曾豪言:“需要上帝,因为人类需要一个他可以相信的存在(being)。”路德评价过《圣经》里的一句话:“那人独居不好”(《创世纪》2:18),路德说:“总是从另一件事中推断出一件事,把一切都想得最坏。”极权主义运动中著名的极端主义,与真正的激进主义一点关系都没有,实际上在于这种“把一切都往最坏的方向想”的推理过程,这种推理过程总是得出最坏的可能结论。
 
在一个非极端主义的世界中,孤独为极权主义的统治做准备。孤独曾经是一种边缘的经验,通常在某些边缘的社会条件下(比如老年),但现在已经成为我们这个世纪不断增长的大众日常经验。
 
极权主义驱使群众,组织群众,这个过程看起来像孤独现实的自杀式逃避。“冰冷的理性”、“强大的触角”、“像钳子一样抓住你”…… 在这个没有人可以依靠、没有东西可以依靠的世界上,这些就是最后的支撑。它是一种内在的强制力,可以确认一个人与他人一切关系之外的身份。它使人融入恐怖的铁箍之中。即使他是孤独的,极权主义的统治也永远不让他孤独,除非是在单独监禁的极端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空间被破坏,把人挤压在一起,甚至孤独的生产潜力也被消灭了。
 
通过教导和颂扬孤独的逻辑推理,人们知道,如果他放弃整个过程开始时的前提,他就将完全迷失,甚至连孤独可能转化为独居和逻辑转化为思想的微小机会也被抹杀了。如果把这种做法与暴政相提并论,就好像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让沙漠自己飞扬起来,放出一场沙暴,覆盖住地球上所有的人。
 
我们今天的政治领域确实受到了破坏性沙暴的威胁。威胁不在于它们可能建立一个永久的世界。和暴政一样,极权主义统治带有自我毁灭的病菌。恐惧和无能为力产生了反政治的原则,将人抛入与政治行动相反的境地;同样,孤独和从中推导出的最坏逻辑意识形态代表了一种反社会的情况,并包藏着对一切人类共同生活的破坏性原则。
 
然而,有组织的孤独比所有那些被一个人专制和由专断意志统治的、无组织的无能为力要危险得多。它的危险在于,它有可能蹂躏我们所知道的世界——一个到处都似乎已经走到尽头的世界,而这个尽头升起的新起点已为时过晚。
 
我们时代的危机和及其核心经验带来了一种新颖的政府形式,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也是一种永在的威胁。这种政府形式很有可能从现在起一直伴随着我们,就像在不同历史时刻出现的、基于不同基本经验的其他政府形式(君主制、共和制、暴政、独裁、专制)那样,一直伴随着人类,哪怕它们暂时失败了。
 
但是,历史的每一次终结都必然包含着一个新的开始。这开端就是一种承诺,是这结局所能发出的唯一“信息”。即便在历史事件之前,这开端就一直是人的最高能力,它在政治上和人的自由一以贯之。正如奥古斯丁(Augustine)所言:“人的创生,是开端的形成。”每一次新生保证了这开端,这开端意味着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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