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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称以旧换新换来了“翻新”冰箱?真相竟然是……

近日

佛山汽车、家电的“以旧换新”活动

正如火如荼展开

优惠满满,折扣多多

令很多市民都心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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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线下门店选购家电产品。

(来源:苏宁易购)


但是也有市民反映

担心参与活动会遇到了“翻新”的产品

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

市民需要注意些什么?

我们一起看看

👇👇👇


近期,有市民向佛山市场监管部门致电反映,其参加了某商家以旧换新活动购买了冰箱,收到后发现冰箱有刮痕,且通电时发现冰箱制冷功能不理想,所以怀疑商家以次充好,打着以旧换新之名将“翻新”的冰箱或者不合格的冰箱销售给消费者。希望部门能协调处理,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调解情况


经核实,商家能提供商品的合格证明、相关的检验检测报告,经商家售后人员上门核实发现,冰箱制冷不理想是因为消费者没把制冷温度调好。此外,经商家和运输公司交涉后,明确刮痕是运输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的,最终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300元,双方协商一致,调解成功。



消费警示


近期,国务院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既能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又能树立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降低老旧家电产品使用安全风险。相关政策既惠企又利民,为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又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水区消费者委员会就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发出消费警示:


警惕产品价格和质量

选择正规渠道


消费者在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一要警惕少数经销商将翻新家电和质量不合格家电通过以旧换新形式,卖给消费者。二要警惕个别经销商压低以旧换新的旧家电价格。三要警惕非法促销活动,某些自称商家的工作人员在小区门口就开始“摆摊营业”,他们大多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办法,活动举办一两天即人去场空。


消费者要优先选择品牌家电企业的官方网站或专卖店、知名电商平台、大型家电商场或连锁店,这些渠道通常具有严格的产品审核和售后保障机制,能够提供正品保障和安全可靠的购物体验,减少购买风险。


留意包装标识

索要发票凭证


👉在购买前要仔细检查产品包装和标识,确保包装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可辨;查证产品型号、规格、认证证书等相关产品信息注意售后服务承诺


👉在以旧换新时应当索要发票或交易凭证,发票或交易凭证应当载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款等必要内容,并注意核对发票上的公章是否与促销公司名称一致。


👉消费者应仔细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并仔细阅读发票背后相关条款特别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同类换同类”等条款,如有疑问应要求商家进行逐条解释,理解并同意之后方可签字确认。   




律师点评


广东(佛山)盈隆律师事务所邓毅律师: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质量合格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这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七日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权要求退货或者换货。


另外,商家提供商品时,应附有合格证明和检验检测报告,确保商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这是《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的明确规定。


退一步说,如果商家以已经交付完成,完成交易推脱退货要求,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商家有责任提供准确的商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


因此,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首选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介入调解


如果调解无效,消费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为消费者提供了诉讼的法律依据。


我们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保留好购买凭证、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的依据。同时,商家也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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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市场监管

编辑:黄嘉明

校审:周俊良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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