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类游戏构成类电吗?
文 / 孙 磊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网络游戏构成类电影作品的大论证,自从2016年“奇迹MU”案就一直争论,从中国很多学者和业内人士的理解中,游戏和电影完全不可能是一回事。当然,这种认识源于两个原因:
第一,国外游戏产业的调研资料和案例翻译工作基本是零。没有见识过大海,自然觉得自己的河水澎湃。实际上,除了美国,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很多地区都早已有不同形式的认可。乃至印尼还在《著作权法》中为游戏单独归类,属世界唯一,但不可说“没有”。
第二,电子游戏和电影确属两个截然不同的工业,“百年电影”,电影产业通过为自己争取,已经获得了较为成熟的针对电影产业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方式,而电子游戏产业尚稚嫩——应该说,整个互联网行业还是年轻的。但这并不妨碍电子游戏产业寻求更好的、更健全的、属于自己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方式。这里面不存在像阿Q正传里的“你也配姓赵”这样的鄙视链,大家都是平等。
影视的法律保护难点在于剧本、情节设计、镜头、语言、表演等外在的形式,所以我们会发现,电影的保护更接近于文学的保护,需要有一个“调色盘”(比对表),来逐一向法官展示——实际上“思想表达二分法”创设也是为了文字作品的比对的,电影其实也算是“借用”。而电子游戏的保护难点在于“看不见”却“可以深刻感知”的游戏设计表达。而游戏设计的抄袭,属于从2016年之前的“侵权1.0”时代进化的“侵权2.0”模式,更加隐蔽,也更加“安全”——因为“思想表达”的桎梏始终成为它的“保护色”,让老板们放心大胆的放飞自我。
在11月20日发表在IPRdaily上的《基于FPS类游戏类电作品认定之探讨》一文中,作者认为FPS游戏有几大“硬伤”,难以构成类电影作品:
上述问题似乎也好回应:
第一, 网络游戏构成类电影作品的剧情要求。只要是电影,必然要有剧情,因为电影作为独立的作品类型之前,1900年时大家认为电影是机械,就是一个把静态画面快速转动的机械,啥也不是。后来跳出来的人是编剧,编剧说,我们的工作可不亚于小说家,所以电影又被当做剧本的演绎作品。所以从根儿上看,电影必然背后有“剧情”。问题是,电影作品对于“剧情”的要求是什么呢?文章作者显然没有论述。如果作者看过《罗拉快跑》等试验电影,可能这个问题他要重新考虑。应该说,不是所有的设计类游戏都是有剧情的,应该就案说案,至少涉案的《守望先锋》是存在剧情的,存在世界观的,毕竟暴雪也拍了那么多短片电影。
第二,强交互,画面不好固定。这种论述也是和主流的观点,可能源于作者对于电子游戏工业的不熟悉,也对法律上对于“固定”的应有之意不熟悉。
第三,类电作品在于观赏,游戏在于玩。是的,这句话没任何问题,但问题在于按照这个逻辑,那么MMORPG游戏也不应该构成类电,因为只要是游戏,都是首先来“玩”的,而不是“观赏”的。那么这个问题与是不是FPS无关了。
在很早前的文章中,我曾经提及过:目前对于MMORPG游戏构成类电基本没有异议。而对于“捕鱼”类、三消类等不构成类电,也基本没有异议,真正有难度的是,MOBA和FPS等在二者中间的游戏类型,是不是类电。事过两年,终于有法院选择直面这个难解之题了。应该说,不能说所有的FPS游戏都是类电,应该个案判断,这需要法院对于双方游戏的设计细节、设计差异有较为准确的把握,对于游戏的深刻理解,实属难得。
至于很多业内的声音说,这种倾向,会不会导致扼杀游戏产业的原创?应该说,在我国目前的游戏产业的状态下,不仅不会,而且是“促进”。目前游戏产业的同质化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很多企业已经放弃了游戏人的初心,纯粹将游戏变为的赚钱的手段之一,什么赚钱做什么,谁赚钱抄谁的。所以我们可以发现,即便没有2018年的版号危机,游戏产业本身的变革也已经势在必行,而危机只是起到了火药的作用。
好的是,从2019年开始,随着游戏出海的热潮,独立游戏开始崛起,一些小而美的游戏成为近期的爆款,而针对这些独立游戏的抄袭也成为了侵权者新的目标。游戏设计的强保护,建立在整体认定类电的基础之上,否则要么拆散,要么反法。“游戏设计细节”受法律保护,这个信号也许会改变目前的现状,加速变革进程。
实际上,2019年6月27日,韩国最高院也刚发回重审了”森林工坊”的判决,认为消除类游戏的设计细节构成著作权法的表达,所以不要说守望先锋案过于激进,咱们不算激进。
作者介绍
孙磊,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此前工作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一直致力于游戏、直播等相关领域的实务以及理论研究,熟悉国内外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相关法律以及产业、政策动态。
曾参与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撰写的全国法院优秀产业调研报告,并主要负责网络游戏产业部分。担任“Legal网游”群编辑,多次策划组织线下沙龙。多次参加国内涉网络游戏的研讨活动并做主题发言,长期从事国外网络游戏相关立法及判例的翻译、分析工作。深度参与多个高校涉网络游戏、网络直播专题调研项目。
出版专著《电子游戏司法保护研究》《中国游戏出海》(即将出版)。与曹丽萍法官合著网络游戏法律著作《网络游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中国版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等期刊、杂志发表多篇网络游戏相关文章,从2015年至今已累积发表60余万字。
(本文为授权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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