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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派早期作家的明季史事书写

师雅惠 桐城派研究 2021-03-11

      

桐城派研究

桐城派早期作家的明季史事书写

师雅惠

作者简介师雅惠(1983—),山西交城人。文学博士,厦门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文学、中国古代文论。著有《正声初起:早期桐城派作家研究》等。


要:清代桐城派早期作家戴名世、朱书、方苞等人,均有志于著史,特别是明末史事的写作。这一创作兴趣,体现了清初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的兴盛、皖北沿江一带的历史文化特点与诸人自身学术志向的多重影响。在史观上,戴名世、朱书有较为浓厚的民族主义思想,承认南明统绪的存在,并对明末党争采取了唯其是不唯其人的持平态度。方苞则往往回避明清断限问题,在党争问题上则赞同东林一派史家的意见,更强调史著的教化作用。在史法上,戴名世、朱书的文字,较为宏阔,其文不可用明确的法度来阐释;方苞则较注重行文法度,下笔不免拘谨。“《南山集》案”后,戴、朱著述零落殆尽,在后世影响甚微。方苞所追求的思想与文辞的雅洁、规范,则成为桐城文章的代表性风格。

                               





在中国古典学术中,史学和文学常常呈现出一种互相交融的态势。孟子有言:“诗亡然后《春秋》作。”[1]认为史学继文学而起。章学诚则宣称:“子史衰而文集之体盛,著作衰而辞章之学兴……史学不专家,而文集有传记。”[2]认为传志之文源出于史学。在学术细分后的时代,史家在“事信”之外还须讲究“言文”,而文人的创作既可以被史家视为史料,不少文学作品本身又是一种对历史的有意记录。史家和文章家的界限由此变得模糊起来。本文所要讨论的桐城派早期作家,就是这样一些具有“史家”与“文家”双重身份的人物。这里所说的“桐城派早期作家”,特指活跃于清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发之前,以戴名世、方苞为核心人物的一批文人。具体到行文中,则以戴名世、方苞、朱书为主要论述对象。戴、方二人为桐城派开山人物,已是文学史常识,而朱书(1654—1707)与戴、方二人过从甚密,其文章曾受到戴、方二人的大力推崇,戴名世称赞朱书“才气横绝一世,其奇伟博辩之作,视余不啻倍蓰过之”[3],方苞也说自己在朱书古文面前感到“惭且惧”[4]。因此亦有学者认为应将朱书与戴名世、方苞并列为桐城派的“宗师”。 [5]本文亦同意此看法。此三人均有志于史学。戴名世曾多次表示自己“先朝文献”的兴趣与撰著史书的志向,并最终因作史而罹文字狱;方苞虽未完成万斯同所嘱托的润色、改写明史草稿之事,但却对史法有着精深的研究。朱书亦是“熟于有明遗事,扺掌论述,不遗名地”。[6]本文即拟从他们的历史写作入手,来观察桐城派文章的早期面貌,并藉此一窥清初史学与文学之间的分合关系。


       

一、桐城派早期作家“当代史”写作的思想背景


桐城派早期诸家的历史写作,集中在明史特别是明季史事上。这一兴趣点的产生,与清初史学的兴盛、皖北沿江一带的历史文化特点,以及诸人自身的学问志向均有关系。

              

明清鼎革之后,无论是私家史学,还是官方史学,都得到蓬勃的发展。私家野史方面,据阚红柳《清初私家修史研究——以史家群体为研究对象》一书的统计,顺治、康熙两朝著有私人史著的史家,共有218人。[7]而这些史著大部分都是对明清之际史事的记录。如阚红柳所言,“清初学术界,研究当代史已成为一种学术风气”。[8]而在朝廷方面,顺治二年五月,即诏修《明史》,此后不断下诏征求民间遗书,以备《明史》纂修。康熙十八年三月,博学鸿词科开科,取中者五十人俱任命为《明史》纂修官。同年五月,任命徐元文为《明史》监修官,叶方蔼、张玉书为《明史》总裁官,十一月,《明史》馆正式开馆,《明史》的纂修进入实质性阶段。此后,史馆人员虽屡有变动,但在几个核心人物如徐乾学、徐元文、万斯同、王鸿绪等的主持下,《明史》纂修工作得以持续进行。雍正元年,王鸿绪进呈在万斯同《明史稿》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明史》310卷。在此稿基础上,又经修改,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张廷玉等进呈《明史》336卷,此即乾隆四年所刊刻的殿本《明史》。可以看出,在这近百年的修史历程中,康熙一朝是最主要、完成工作最多的时期。


              

朝野两方面对修史的重视,直接影响到戴、方等人的学术兴趣。康熙二十二年,戴名世致信门人余湛,即提到官修《明史》在取材上的不能完备:“前日翰林院购遗书于各州郡,书稍稍集,但自神宗晚节,事涉边疆者,民间汰去不以上,而史官所指名以购者,其外颇更有潜德幽光,稗官碑志,纪载出于史馆之所不及知者,皆不得以上,则亦无以成一代之全史。”[9]因此他立志独撰一书:“终明之世,三百年无史……鄙人无状,窃有志焉。”[10]此后康熙二十五年,戴氏以拔贡入京,得以广其见闻,并有机会与有志于史事的师友如刘继庄、朱彝尊、卓尔堪等交流讨论,终于有所创获。康熙三十九年,戴名世致信友人刘岩,谈到自己“二十年来,蒐求遗编,讨论掌故,胸中觉有百万书,怪怪奇奇,滔滔汩汩,欲触喉而出”[11],自得之情,溢于言表。

              

方苞的学术转向,则与康熙十八年后以布衣总领修史事的万斯同密切相关。方苞少时,虽有父兄教授经史、古文,但其兴趣主要在“辞章”方面。康熙三十年,方苞入太学,获交于万氏。万氏对方苞的古文才华颇为欣赏,但又提醒他,古文之外尚有学问。据方苞回忆,自己“辍古文之学而求经义自此始”。[12]康熙三十五年,方苞将要离京南下之际,万氏又以史事相托:“子诚欲以古文为事,则愿一意于斯,就吾所述,约以义法,而经纬其文,他日书成,记其后曰:‘此四明万氏所草创也。’”[13]此后方苞虽未直接从事史书写作,但却开始潜心探索前代经史著作在文字安排上的奥妙。苏惇元所辑《方苞年谱》所附《文目编年》,将方苞所作诸篇关于《尚书》、《周官》、《仪礼》及《史记》的笔记系于康熙三十五年之后,是有一定道理的。除单篇笔记外,方苞晚年还曾应弟子之请,将读史心得整理成《春秋通论》、《左传义法举要》等著作。

              

朱书亦就修《明史》事与万斯同有过讨论。据朱书《与万季野书》,康熙三十三年左右,朱书曾在徐秉义家宴上得见万斯同,其时万氏曾向朱书询问明末宿松籍锦衣卫指挥金星耀的事迹。朱书以此为契机,写成《明中丞金丽阳先生传》一文,以备史馆采择。又感于金忠士、金星耀父子事迹之灭没不彰,而作《告同郡征纂皖江文献书》,向安庆府六邑之士征集乡先贤之行状、事略、传记、谱牒、碑铭之文。此《书》中指出,皖人“惟元以后至今为甚盛”,尤其是“三百年来,忠孝、事业、文学、讽议之迹显闻天下不一”[14]。按“三百年”的时段推算,可知朱书所征集的重点,是明代皖人的事迹。因此可以说,朱书这一征集乡邦文献的举动,由官方《明史》修纂直接促成,是民间学者对官方修史工作的有意补充。

              

时代学术风气之外,诸人自小浸润于其中的地理文化环境,对他们的史学兴趣和史学观点的形成也有重要影响。戴名世、方苞祖籍桐城,朱书祖籍宿松。桐城、宿松明清两代均属安庆府。安庆“阳渎而阴岳,左吴而右楚”[15],军事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桐城地处安庆府中部,在明末曾先后遭农民军、明官军、清军数次蹂躏。宿松地处安庆西北,与属于大别山脉的英山、霍山邻近。明末清初,英、霍山区曾有农民军及官绅在此结寨防守。顺治初年,诸寨“多为明守,不肯下”[16]。顺治五年,江西总兵金声恒降明,英山、霍山、潜山、太湖、桐城诸寨亦予以响应,“拥众如故,遥奉明制”[17]。直到顺治七年,方被清军次第剿平,而英山三尖寨寨主、义军骨干张福寰尚“独守山寨十余年”[18]。戴名世、朱书分别出生于顺治十年、顺治十一年,二人少年时期当听到过不少亲历战乱者对旧闻的讲述。这为他们日后从事历史写作提供了宝贵材料。戴名世记述明清之际桐城战事的《孑遗录》,即是“从诸父老问”的结果。[19]朱书亦著有记述四十八寨始末的《皖寨纪事》,保存了许多不见于正史及地方志的史料。具体到个人家世,戴、方、朱三人的父辈师友中,不乏深怀故国之思者,如戴名世曾祖戴震,为明诸生,“国变痛哭,薙发服僧衣,入龙眠山中不出”[20]。朱书之父朱光陛“遭变后,氎巾深衣历十余年一易”[21],以遗民自处。方苞之父方仲舒,以布衣终身,而好与诸遗民交游,方苞幼时,曾亲接著名遗民钱澄之、杜濬、杜岕之声欬,对他们的生平志节有感性的认识。戴、方、朱三人虽均出仕新朝,政治立场与父辈不同,但他们笔下对于明帝国覆亡的痛惜叹惋,对易代之际忠义之士的赞颂,不能不说有父辈的影响在。

              

桐城早期诸家对史学的爱好,还与他们经世致用的学问宗旨有关。戴名世说自己与友人编选时文,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明“圣人之道”,保存“先王之法”。[22]方苞虽尊崇程朱,但对阳明学者如鹿善继、孙奇逢、汤斌等人的志节事功亦称赞不已。[23]朱书亦是“以经世之学,自负其议论”。[24]而作为文人,著史是他们实现经世抱负的最便捷途径。历史书写不同于单纯感物抒情的文学创作,对制度因革、成败缘由的描述与探讨,需要广博的、关于世务的知识。戴名世在《史论》中说:“圣人之经纶天下而不患其或敝者,惟有史以维之也。”[25]即表达了对“史学经世”的郑重认识。这是桐城早期诸家从事历史写作的又一重思想背景。

              

 二、明清正统更替时间与明亡原因之阐释:桐城早期诸家的史观


 今存戴、方、朱三人文集中,关于明季历史的记录主要有纪事文与传记文两种体裁。戴名世《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崇祯甲申保定城守纪略》、《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孑遗录》,朱书《皖寨纪事》,均近于史部纪事本末体,而三人文集中关于明末清初人物的单篇碑传,则可视为宽泛意义上的史部传记。这些文字所体现的史观,主要集中在对明清正统问题的判断,与对明朝覆亡原因的阐释上。

              

   明清正统的交替,也即明祚到底结束于何时?是清初明史写作中一个极为敏感的原则性问题,直接关系到史著中纪年应如何书写、南明诸帝是否应入本纪、崇祯十七年三月之后抗清之士是否应入传等具体的行文法则。谢国桢《晚明史籍考》中所录顺治及康熙初年私人修撰的“通记”类著作中,出自遗民之手的大多认为崇祯十七年(1644)后明祚仍存,而出自新朝官员的如傅维鳞《明书》,则将明亡时间定于崇祯十七年。在朝廷《明史》馆内部,主持修史的汉人官员多主张在承认清朝统治的同时,肯定甲申之后明藩王政权的客观存在。如康熙二十三年,由徐元文、徐乾学兄弟共同起草的《修史条议》,建议“庄烈愍皇帝纪后,宜照《宋史·瀛国公纪》后二王附见之例,以福、唐、鲁、桂四王附入,以不泯一时事迹,且见本朝创业之隆也”。[26]王鸿绪在其《史例议》中也提出:“《明史》甲申以后,纪年当何从?余曰:此事大非后生小子所敢定也。无已,则从《宋史》。”[27]南宋德祐二年,宋帝赵㬎降元,元封其为瀛国公。之后宋臣先后拥立宋度宗庶子赵昰、赵昺为帝。《宋史》于《度宗本纪》后设《瀛国公本纪》,附载二王于后,赵昺死,方书“宋遂亡”。赵㬎降元后誓死抗元的文天祥、陆秀夫、张世杰、谢枋得诸人,《宋史》均为立传。徐、王二人都建议仿此前例,将南明诸帝附于崇祯本纪之末,并且适当保存甲申以后忠于明室、尽节而死者的事迹。汤、徐、王均为清廷高官,他们参与史事,并没有万斯同那种存亡继绝、“藉手以报先朝”[29]的悲苦深意,但作为汉人,以“汉人作汉人传”,[29]在内心深处的民族意识和史家责任感的驱使下,他们还是试图在清廷意旨与历史实际之间求取平衡,努力为明末君臣争取叙事空间。但他们的建议,最终并未被采纳。尽管清廷对南明政权的态度在统治稳定后有所改变,但乾隆四年所刊殿本《明史》,以及乾隆四十七年写入《四库全书》的改定本《明史》,依然将崇祯下葬作为明朝下限,南明福王、唐王、桂王、鲁王只列入诸王传,于其建号时称“伪”。


              

在明清断限与易代之际纪年书写问题上,戴名世的立场与对故明抱有同情态度的史家较为接近。其《与余生书》言:“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如弹丸黑子,不踰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30]认为应遵《宋史》之例,将南明诸藩王政权纳入《明史》的记录范围。在具体写作中,戴名世大多时候采取了“据事纪时”的方法,即依照实际控制权来决定纪年、称谓。如《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中,崇祯十六年(1643)后即用顺治纪年,因崇祯十六年十二月,榆林城被李自成军攻破,之后政令已不由明室出。《画网巾先生传》开头,亦书“顺治二年”[31],表明此文是站在新朝士子的立场上对忠于故国之人予以表彰。《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专记弘光朝事,则在崇祯十七年后用弘光纪年,在行文中涉及福王时,称“上”、“帝”、“天子”。记录桐城一县战事的《孑遗录》,纪事至甲申之后一年,于崇祯十七年后纪年只书干支,不书顺治或弘光年号。因当日桐城县令虽仍由明中央政府委派,但纵横于县境、决定一县民众生死者,乃各路军阀、乱兵,明廷控制力在此时已极为微弱。文末又书:“大清兵至南京,圣安帝遁。”[32]仍称福王为“帝”,隐含地表述了此时南方地区多数地域仍处于明室控制之下的事实。但用带有贬斥义,通常用于敌军、夷狄、失节之臣的“遁”字,而不用“狩”等天子专用之讳语来记述弘光的弃都逃亡,又暗含对弘光的批评之意。但也有些篇目未遵循上述原则,如《杨维岳传》于杨维岳不食殉国死后书曰:“是岁弘光元年七月二十九日也。”[33]此时弘光政权已亡,如此书写,当是一种表达赞颂之情的文学性修辞。

              

   朱书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中进士前,民族思想较为浓厚,他对于明代断限的看法,较之戴名世更为大胆无忌。其《癸壬录》,述明季史事,始于万历元年(1573)癸酉,终于康熙元年、永历十八年(1662)壬寅,并于《自序》中明确表示:“明祀绝于壬寅。”[34]以永历十八年,永历帝被俘杀为明亡。又其《灵谷寺树记》,记述南京灵谷寺一株曾受朱元璋封赏的古树,文中感慨道:“庙社既墟,而后天地之间,惟海上一隅,以赐玉终奉故朔,垂三十七年,今亦已矣。”[35]直以康熙二十二年,奉明朝正朔的台湾郑氏政权覆亡为明亡。文末则书“庚辰三月烈皇帝讳日”[36],庚辰为康熙三十九年,但此处并不书康熙年号。类似的写法还有《先考仲藻府君事略》,文末曰:“府君生万历三十六年八月十一日申时,至乙卯十二月二十日戌时卒。”[37]乙卯为康熙十四年,朱书父亲以明遗民自处,故此处只书干支,不书清朝年号,以符合传主平生志节。


              

   方苞在明清正统问题上,似乎并没有戴、朱二人的矛盾与犹豫。这一方面是由于他少于戴、朱十余岁,对新朝统治更具认同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在记述明清之际人物事迹时,对敏感时间、事件往往采取有意略过的笔法。后一点,我们将在第三部分予以详述。

              

   对明朝覆亡原因的理解,是明季史事书写中又一重根本性史观。其中,对明末党争的评价,可以说是各家争论的焦点。东林一派史家如黄宗羲、钱澄之等,强调君子小人之辨的积极意义,认为明亡于“君子尽去,而小人独存”。[38]另外一派偏重实际效用的史家,则认为两党之争,对国事并无益处,如夏允彝《幸存录》,对明季朋党相争深致不满,认为无论君子、小人,都未能担当起挽救危亡的重任:“东林之持论甚高,而于筹虏制寇,卒无实着;攻东林者自谓孤立任怨,然未尝为朝廷振一法纪,徒以忮刻胜耳。此特可谓之聚怨哉。无济国事,殆同之矣。”[39]在朝廷《明史》馆内部,同样存在两派意见。万斯同作为黄宗羲弟子,在党争问题上的态度同于乃师:“凡魏忠贤余党齮齕东林、复社诸君子者,虽有小善,必摘发其心术,使不能掩大恶。”[40]另外一派如朱彝尊,则认为应当以历史人物的“立朝行己之初终本末”作为评判的依据。[41]朱彝尊曾祖朱国祚万历时任礼部尚书,在东宫的册立上曾起过重要作用,但因为名不列东林党籍,所以东林派史家文秉在其记述万历至崇祯朝史事的《先拨志始》中,“凡涉册立事,纤悉具录”[42],却对朱国祚的贡献只字不提。有感于祖辈的遭遇,朱彝尊要求作史者“不可先存门户于胸中,而以同异分邪正不肖也”。[43]由于黄宗羲在当时及后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望,万斯同又是《明史》草创阶段的主要统稿人,因此东林派史家关于明末党争的意见,在历代知识界几乎成为定论。但这一派史家以流品定是非的史观,使得他们的历史著述常常带有“创作”的性质,对史家的实录精神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害。当代学者顾诚在其《南明史》中,即通过大量原始资料的比勘,特别是借助清方档案的记载,指出了东林派史家的许多有意歪曲甚至捏造事实之处。[44]谢国桢对东林人士的“清议”十分钦佩,但也承认他们的史著具有成见,“虽以黄王之贤,犹尚不免,其他则更可知”。[45]


              

   章学诚曾言:“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46]所谓“史德”,即“气贵于平”、“情贵于正”。[47]以此标准来看,戴名世的史德远在黄宗羲之上。其《孑遗录》、《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对倾向于东林的史可法治军、理政的勤勉有细致的描写,但对史氏在协调大局上的左支右绌、无能为力,以及东林群体中的一些败类如怂恿左良玉进攻南都的黄澍等的作为,也都予以记录,并认为门户之争、中朝官员对地方官及武将的牵制,是政府终不抵“流贼”的主要原因:“中朝以门户相争,而操持阃外之事,使任事者辗转彷徨而无所用其力,直至于国亡君死而后已焉。此其罪甚于盗贼万万。”[48]又其《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认为弘光朝实际上是“党祸以趣之亡”[49]:“南渡立国一年,仅终党祸之局。东林、复社多以风节自持,然议论高而事功疏,好名沽直,激成大祸。”[50] 此篇《纪略》,对东林派史家在弘光朝一些关键事件和人物上的说法,并不盲从,如弘光帝在黄宗羲笔下,是一个极为昏庸无能的人,所谓“今古为君者,昏至弘光而极”[51],此文却收入了弘光一些颇有见识的言论,如他在“群臣日上疏相诋諆”之时,下诏制止内斗,又在杨维垣等打着为弘光祖母郑贵妃报仇的旗号,为万历时“三案”翻案时,表态说:“朕为天子,岂记匹夫夙嫌,曾得罪皇祖妣、皇考者,自今俱勿问。文武诸臣复举往事污奏章者治罪。”[52]都不失为能从大局出发的清醒之见。又,关于伪后一案,黄宗羲、钱澄之等均认为童氏为真后,而弘光则是假冒的福王世子。戴名世则认为童氏之事,真伪不能定,黄、钱“身罹党祸”,他们关于弘光身份的说法,不免“怨怼而失于实”。[53]顾诚《南明史》肯定了戴名世这一判断,并用大量证据证明,弘光帝的身份无可怀疑,黄、钱等人之所以要把弘光描述成是马士英找来的冒牌货,主要是因为当日东林党人意欲以桂蕃而不是福蕃继统,在迎立福蕃时又被马士英抢占了头功。[54]戴名世在谈到史料的辨别时曾说:“《书》曰:‘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吾以为二人而正也,则吾从二人之言,二人而不正也,则吾仍从一人之言,即其人皆正也,而其言亦未可尽从,夫亦惟论其世而已矣。”[55]他在明末党争及其相关问题上的持平之论,即体现了这种惟其是而不惟其人的态度。

              

   朱书在明末党争问题上,亦偏重以实际事功论得失,对文士们热衷在口头上争是非的举动颇不以为然,如其《明中丞金丽阳先生传》文末赞曰:“有明三百年,言官受祸最酷……然国之败亡,言官实与有责焉。自两党角立之后,内阁六部不能自主一事,听之言官,言官又自相溃讧。其后,孙传庭宁出关以死,不肯复对狱吏。陈永福辈甘弃守汴之功,投身逆闯,不亦悲乎!”[56]认为言官对任事之人的苛责,加速了明朝的败亡。在《游冯公少墟园亭记》中,朱书更明确地对东林诸君子“在位讲学”提出批评,认为诸君子以讲学立门户,不过是一种置个人意气于国事之上的自私行为:“讲学之名立,则附会者多,苟不得附,则忌之者众。内不必皆君子,外不能使人安于为小人,则门户分。门户分,则其事也急于疆场,重于国是。争者未息喙而国已亡矣。”[57]因此他在历史写作中,既表彰东林党人,如《海运策》一诗,赞颂抗清斗争失败后英勇就义的明水师将领、东林党人沈廷扬之气节:“奈何田横徒,岛上命空尽……骈首甘蒿街,孤负胥潮愤。”[58]将沈氏比作古代忠臣田横、伍子胥。同时也不埋没东林反对派的事迹,如《明中丞金丽阳先生传》,记载万历年间金忠士奉命巡按浙江时,曾上疏为徽州、宁国两府百姓求免税契银,“疏上,又移书阁臣沈一贯。一贯亦是忠士言,事遂得寝。”[59]沈一贯是浙党领袖、万历年间东林党的头号政敌,但朱书对他的爱民之举,亦予以肯定。


              

   与戴、朱二人不同,方苞关于明末党争的看法,接近于东林一派史家。在《书杨维斗先生传后》中,方苞对万斯同《明史》草稿中进君子、斥小人的做法表示肯定,认为“凡所谓清议者,皆忠于君利于民之言也。而忠于君利于民之言,未有不害于小人之私计者……凡群小所指为诽谤以陷忠良者,乃黄帝之明堂,唐尧之衢室,有虞氏之旌,夏后氏之鼓,殷汤之总街,周武之灵台,所侧席以求之,虚中以听之,舍己以从之者也。汉、唐、宋、明舍二三谊主而外,乱政凉德,奸人败类,无世无之;惟祸延于清议,诛及于清流,则其亡也忽焉。”[60]这几乎是黄宗羲“君子小人无两立之理”[61]、“天、崇两朝,不用东林以致败”[62]说法的翻版。类似的意见还有《书卢象晋传后》,感慨崇祯“以聪明刚毅之君,独蔽惑于娼嫉之臣”;[63]《跋石斋黄公手札》,认为明末忠良志士效忠无路的主要原因,在于“媢嫉之臣,相继而居腹心之地”,致使人主阴受其转移。 [64]但方苞这种“流品论”史观,在现实指向上与黄宗羲等人有所不同。黄宗羲作为复社成员,偏袒东林的主要目的,是为自己所属的政治派别争取历史解释的主动权;方苞作为新朝士子,对东林的推崇,主要出发点则是辅助风教。在《书杨维斗先生传后》中,方苞为万斯同辩护说:“自古善人以气类相感召,未有若复社之盛。小人诬善之辞,亦未有若魏党之可骇诧者。而易代以后,犹有谓先生为已甚者。人心之陷溺,此君臣朋友之道盖几乎息矣。”[65]可见他看重的是东林在“君臣朋友之道”上的道德榜样作用。今人陈永明认为,在清朝统治逐渐巩固之后,南明史的书写开始“朝着‘去政治化’的方向逐步发展,并尝试以传统儒家道德诠释,取代过往带有强烈政治隐喻的历史观点,作为人们回顾这段改朝换代历史的叙事角度。”[66]方苞论及东林人物时的现实考量,正可以与这一观点相印证。


              

           三、史著之“义法”:桐城早期诸家的史法


   桐城文章在行文上以讲究“义法”著称,而“义法”本是史著的作法。“义法”一词,最早见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约其辞文,去其繁重,以制义法。”[67]其源头则可上溯至《春秋》。据司马迁的记载,孔子作《春秋》,是感于“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68],因此《春秋》不仅是对史实的记录,而且是可以“当一王之法”[69]的“道义”之书。司马迁作《史记》,亦是要通过“整齐世传”[70]而“成一家之言”[71]这一史学传统,曾一度式微,但在中唐之后随着古文的兴盛而得到延续。韩愈《顺宗实录》、《平淮西碑》,以及北宋初宋祁、欧阳修等用古文写就的《新唐书》、《新五代史》,改变了以抄录史料、整齐旧事为主的旧式史书作法,而注重通过对史料的选择、提炼,来表达作史者的见解。[72]方苞所强调的“义法”,即是对这一史学写作传统的总结概括:“《春秋》之制义法,自太史公发之,而后深于文者亦具焉。”[73]按方苞的说法,“义法”以“言有物”、“言有序”为核心标准,既包括通贯全书、“于其言之杂乱无章者寓焉”[74]的史著笔法,又包括较为浅显的单篇文章之法。用“义法”的标准来衡量戴、朱、方三人的历史写作,可以认为,三人文章,都能做到洁净有法度,但在法度的运用上又各有特色。

              

   戴名世曾有写史应如“大匠之为巨室”、“良将之用众”的比喻[75],他的史著,亦展示出高超的组织史料的才能。梁启超曾称赞其《孑遗录》能“以桐城一县被贼始末为骨干,而晚明流寇全部形势,乃至明之所以亡者具见焉,而又未尝离桐而有枝溢之辞,可谓史家技术之能。”[76]杜维运也说戴氏“于文章有天才,善于组织,最能驾驭资料而镕冶之”。[77]戴氏史著的章法,接近于方苞“义法”中“于其言之杂乱无章者寓焉”的精微变化的层面,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三种:

              

一,确立历史的空间坐标。首先是选取关键地域作为写作的切入点。如《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崇祯甲申保定城守纪略》、《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分别记录榆林、保定、扬州事,此三地在明季政治版图中均有重要意义:榆林与“流贼”所兴起的延安府相接,此处人心向背可见出朝廷教化之成败;保定为拱卫京师之重镇;扬州在弘光朝为史可法督师驻地,江南、江北安危皆系于此一地之存亡。因此戴氏虽未能实现写作《明史》的心愿,我们却依然能从这几篇文字中见出他对当日天下大势的把握。赵翼曾评价吴伟业歌行“所咏多有关于时事之大者”是“善于取题”[78],这一评价亦可移之于戴氏诸篇《纪略》。其次是将纵向的时间叙述与横向的空间叙述相结合,增强了历史的“现场感”。如《孑遗录》开篇即叙述桐城四境所接壤之地,以及境内山川形势,下文十余年之攻守战事即在此一空间中展开。又如《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篇首叙述西北边境行政区划与地理形势,以见出榆林战略地位的重要,以及此地“尚雄武而多将才”的民风的由来。[79]《崇祯甲申保定城守战略》,篇首叙述明末畿辅行政建置,“总督二,巡抚九”,“十三节镇”,以此暗寓明季军政的腐败,虽有重重护卫却毫无效用,“贼至辄望风溃”[80],并凸显保定军民在一片降旗中“坚守不下,死义甚烈”的难能可贵。[81]梁启超谈“史迹之论次”,认为“作史如作画,必先设构背景”[82],戴名世可谓善设构背景者。

              

二,在纪事中传写人物形象。《孑遗录》及诸篇《纪略》都以纪事为主,但在事件的叙述中,又插入许多对涉事人物性情的叙写。以《孑遗录》为例,崇祯九年(1636)正月一段,记述了一位为掩护乡邻,诱贼远去,“以吾一人死而易若等生”的老妪,以及一位拒绝为贼修桥,“余一人生,岂众人遂当死耶?”甘愿被杀的民间男子事迹[83],见出在辗转濒死之际的民众,仍存义烈之性;崇祯十六年十二月一段,记述张献忠与黄得功战场相见时的一段对话:“将军追及之,献忠呼曰:‘黄将军,何相扼也!吾为将军取公侯,留献忠勿杀,不亦可乎?’得功曰:‘吾第欲得汝头耳,何公侯为也!’”[84]通过张献忠之语,揭出当日“贼”与“官”互相勾结、互相依赖乃一种普遍的心理和行为,而黄得功的回答,则可见这位“威名震于贼中”的将军的忠贞正直。黄得功在弘光朝为江北四镇之一,后世史家对他的评价贬多于褒,此处则为读者展示了历史的另一个侧面。又如崇祯八年五月一段,总述史可法治军的辛劳情状,其中“军行不具帏幙,当天寒讨贼,夜坐草间,与一卒背相倚假寐,须臾,霜满甲胄,往往成冰,欠伸起,冰霜有声戛戛然”[85]一句,成为关于史可法形象的经典描述。又如崇祯十二年一段,记述抚军郑二阳的昏庸无耻,大敌当前,却“以其所著阴德书出示土民,而戒民间勿捕伤禽鸟”[86],将退兵之计托付于冥冥之天;敌退之后,方出兵进山,掠夺民寨,且大言:“兵之出征,犹诸生赴试也。兵入山叩堡寨,犹诸生之赴试投逆旅主人也。”[87]有统帅如此,真乃国家败亡之征兆。这种种人物形象的加入,丰富了历史的细节,使得全文不再是军报资料的汇集,而是包含人间鲜活万象的画卷。

              

三,凸显历史的节点与脉络。如《孑遗录》中崇祯十二年到崇祯十四年一段,围绕“抚贼”一事展开,太湖兵备道杨卓然早有招抚计划,几经周折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两军停战,杨氏入京面奏天子,请求朝命。而朝中公卿对此犹豫不决,桐城民众则认为可趁此机会将贼兵一举歼灭,贼兵亦觉察政府诚意不足,意图再次发起攻袭。在此千头万绪交汇之时,戴氏写道:“乃党祸方烈,廷臣日以门户相争,漫不以贼为意。”[88]于是一个可以决定战局走向的机会,被轻易放弃了。由此又引出停战协议破裂之后,桐标营张宝山袭贼而死,言官又借此劾黄得功擅杀部将张宝山等一连串事件。从而通过此一事,串起前后诸事,并且借此写出当日言官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作者的“微旨”即寄寓其中。又如《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此篇主要叙述史可法督师四镇之始末,兼及弘光一朝军政大端。文中不断对史可法的处境进行概述与评论,如崇祯十七年十一月:“史公奏请,皆多所牵掣,兵饷亦不以时发,南北东西不遑奔命,国事已不可为矣。”[89]崇祯十七年冬,对部下李日芳“当以生气出之”的劝导,“笑而不答”,观星象之后,又“怆然不乐”。[90]弘光元年四月,扬州告急,“史公檄召各镇兵来援,皆观望不进。”[91]史可法负有统领四镇之责,他履责的顺利与否,直接决定着南明抗清形势的好坏。而通过上述提示,读者不待终篇,已能体会其困境,预知弘光政权的败亡。与李日芳对话一事,成书于康熙年间的温睿临《南疆逸史》之《史可法传》亦采入,但温《传》是将其放置在传末,作为传主“逸事”来写,表现的是史可法个人的品德;[92]戴氏《纪略》则将其放置在事件的进行中,使得此事不单关乎史氏个人形象的塑造,而且具有提示下文的情节性作用。这一差别,固然有文体的原因,但作者史才的高下,亦可从中见出一斑。


              

朱书现存史著中,《皖寨纪事》偏于事实的记录,在文采方面略有欠缺。其传记文字,则能从一人事迹中见出一时一地之风气,如《明中丞金丽阳先生传》,金忠士文才武略兼备,朱书于其武事方面,选取镇守榆林为重点,兼及万历间西北边境防守情况;文事方面,则重点录其关于“天灾告警,莫测其祸,汹汹之势,所在思乱”[93]情势的奏疏,而此疏所言,正是当日国家病症所在。又如《送梅勿庵游武夷序》,此篇文名为送序,实为记人,文中由“吾江南上游文献,盖推桐城方氏,宣城梅氏”[94]一句,牵绾起方以智、方中通父子与梅士昌、梅文鼎父子两家,通过对两家家学与处世风格的对照描写,见出明清之际皖北士风、学风的多样面貌,最终归结到“三百年文治遗泽”[95]的更为深远的历史背景上来。这些都体现出作者把握历史的全局性眼光。

              

     相较于戴名世、朱书史著的宏阔文风,方苞的碑传文,篇幅均较短小,而以用笔的简省、文意的深微为主要特征。关于历史写作应取“繁”还是取“简”,历代史家并未有统一意见。大致来说,重“义”之表达者多偏好“简”。《春秋》行文可谓至简,杜预《左传集解序》解释其原因是“制作之文,所以章往考来,情见乎辞。言高则旨远,辞约则义微”[96]。孔颖达疏言:“圣人之情,见乎文辞。若使发语卑杂,则情趣琐近;立意高简,则旨意远大。章句烦多,则事情易显;文辞约少,则义趣微略。”[97]也即“文约”是“旨远”的必然要求。与之相对,重“事”之记录者则不避“繁”。《左传》文繁于《春秋》,杜预解释这是由于“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将令学者原始要终,寻其枝叶,究其所穷。”[98]《左传》以事解经,故不惮枝叶之繁琐。后世史家中,刘知几赞扬“简”、“晦”之义,但又说:“必量世事之厚薄,限篇第以多少,理则不然。”[99]欧阳修力倡“简”,他与宋祁等合撰的《新唐书》,“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100];单篇碑传文字,亦有意追求“文简而意深”[101]的风格。万斯同草创《明史》,则务于浩博,“非不知简之为贵也,吾恐后之人务博而不知所裁,故先为之极,使知吾所取者有可损,而所不取者必非其事与言之真而不可益也。”[102]认为在修史的准备阶段,资料长编的撰著往往不能“简”。可见,在“撰录多备”[103]、文献足征的年代,史著的文风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修史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史著体裁,对“繁”、“简”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方苞属于拥护“简”的一派,这与他把史著视作是最后之成文,而非“史料”有关,亦与他对史之“义”以及史家处境的理解有关。

              

从现存方苞为明清之际人物所作传记中,我们能够较明显地体会出作者在“义”的选取上偏个人道德,与“法”的运用上尚“简”的倾向。如其《孙征君传》,为清初北方大儒孙奇逢之传记。将此《传》与康熙初年魏裔介所作《孙钟元征君传》[104]对读,可以看到,在取材上,魏《传》中所述甘于贫苦、拒绝阉党笼络、向大府进言、晚年天伦之福等事,方《传》均未采入,只重点记述其在天启年间挺身相救东林“五君子”,以及后半生入山讲学事。在同一史实的记录上,魏《传》详述了孙氏为“五君子”奔走的经过,方《传》只用“倾身为之”[105]一句来表述;魏《传》中所记述孙氏历次辞却征聘事,方《传》亦是一笔带过。方苞曾受孙奇逢曾孙孙用桢的委托,删定孙奇逢年谱。据苏惇元《文目编年》,此《传》与《孙征君年谱序》作于同年。可知方苞写作此《传》时,对孙氏生平细节已十分熟悉,《传》中事迹之取舍,有其深意在。方苞在传文末尾之“赞”中,对孙氏平生学问大旨进行了揭示:“先兄百川闻之夏峰之学者,征君尝语人曰:‘吾始自分与杨、左诸贤同命,及涉乱离,可以犯死者数矣,而终无恙,是以学者贵知命而不惑也。’” [106]联系此文写作时间来看,方苞作此文之前二年,刚从戴名世《南山集》案中蒙皇恩得脱。脱身后的方苞,认为追慕文字虚名,是自己遭此灾祸的主要原因。因此,孙奇逢韬光养晦、“处隐就闲”的立身法则,便受到方苞的格外推崇。此《传》重点在突出孙氏与政治的疏离,与此无关者一切删汰,正是为了强调此“知命”之义。方苞论述前史作法,曾有“常事不书”之说:“《春秋》之义,常事不书……盖不可胜书,故一裁以常事不书之义,而非略也。”[107]《孙征君传》对史料的剪裁,正是遵循了“常事不书”的原则。

              

又如《田间先生墓表》,墓主钱澄之甲申后曾参与吴江反清义军,又曾在隆武、永历朝廷任职。顺治七年(1650)十一月,清军攻陷桂林,永历帝由梧州逃往南宁。钱氏于此时脱离朝廷,于顺治八年(1651)年末辗转回到桐城故乡。这段在钱氏一生中至为重要的经历,《墓表》却只用“及归自闽中”[108]五字带过。全祖望对这一省略颇感遗憾,认为方苞可能是未见到钱氏记述南明史事的《所知录》。[109]但从《墓表》中所写钱氏与方家父子的密切交往,“先生游吴、越,必维舟江干,招余兄弟晤语,连夕乃去”[110]的情况来看,方苞不可能对钱氏任职南明之事一无所知。此文作于乾隆二年十二月,二十多年前,友人戴名世因直书南明年号而被认为“悖逆”、处以极刑的教训应犹在心,而这二十多年里,又接连有吕留良、屈大均等著名文人因文字“悖逆”而遭祸。因此,剔除钱氏的故国之思与民族节操,突出其早年参加复社时的“君子”立场与晚年的学问成就,应是方苞的有意为之,只有这样处理,才能保全作者,并确保这篇文章能够流播于世。这可以说是方苞“常事不书”原则的另一种运用。

              

方苞谈《史记》作法,认为《礼书》、《乐书》、《封禅书》、《儒林列传》诸篇,均隐含着作者的言外之意。在方苞记述明遗民事迹的文字中,亦常有这种“言近而旨远”之辞,如《白云先生传》,传主张怡,崇祯末为锦衣卫,甲申三月后曾“与未死诸公哭大行于承天门下”[111],后隐于南京栖霞山,是清初遗民中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方苞此《传》,对张怡早年经历,以及南归后的隐居生活,均以极平淡冷静的口气出之,但又写道,张怡不许世人为其著述抄录副本,言“已市二瓮,下棺则并藏焉”。[112]张怡的多种著作,今日尚存人间,并没有被带入坟墓,但这一表述,却传达出这位当年的崇祯近侍,在君死国亡后的深哀巨痛。晚清人袁承业在为明遗民季大来所作传中,记述季氏晚年把著作藏在密封的铁函里,“其殆郑所南《心史》,张瑶星《经说》之类欤?”[113]可见方苞此处的“微旨”,当日读者自不难领会。又如《季瑞臣墓表》,季氏为明季诸生,一生无甚大功业,此文主要记述其治家之事。文末突然插入季氏与一位友人的来往:“杨先生鹿园,金陵奇士也,于时人概不快意,独与先生为寂寞交。先生寡言语,终日温温,独时与杨先生扶杖矫首郊野,则巨饮纵谈大乐,或乐未毕而继之以哀。”[114]杨鹿园,名大郁,字炯伯,清初隐于南京,卓尔堪《遗民诗》收其诗十一首,中有“莫问蒙头点白霜,只看世事等黄粱”[115]之句。季、杨二人能成为不避哀乐的“寂寞交”,当是有同样的故国之思、兴亡之感的缘故。方苞此处看似闲笔,实际上写出了季氏不为人知的情怀,用意颇深。钱穆认为方苞的文笔“很可做小品”[116],这类充满“言外之意”的对故国人物的描写,正是方苞全部创作中最近于小品、最富情韵的部分。

              

综上所述,桐城早期作家的明季史事书写,在史“义”和史“法”上均呈现出两种不同的面貌。在“义”的方面,戴名世、朱书更具有民族主义思想,对具体人事的评论更倾向于从现实结果出发,以实际事功为衡量标准。而方苞对牵涉到朝代更替的敏感问题,往往采取有意规避的态度;在品评历史人物时则注重其个人品行,强调史著的教化作用。在“法”的方面,戴、朱二人史著,呈现出包罗万象的宏阔气势,难以用一定的文法来阐释;方苞的传记文字,尚“简”尚“晦”,旨意深远,较有法度,同时也不免有气促不畅之病。

              

在早期桐城派作家中,方苞享年最久,名位最高,其“义法”说,成为后世桐城派文章理论的基础。而从本文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方苞理想中的“义法”,本是作史之法,但其本人的史传创作,却是有关天下兴亡之“大义”少,有关个人存身之“小义”多;浑融包举之处少,细节描摹之处多,并未能体现“义法”的全体面目。这一特点,与方苞本人的学术取向有关,也与其生命历程以及随之而来的心态变化有关。学术取向方面,方苞自青年时代便有治经之志向,晚年自言“平生精力所竭,惟在别择先儒经义”[117],而于三《礼》、《春秋》、《诗》尤用力。这几部经典,《礼》以礼文寓礼意,《春秋》以事寄寓圣人之情,《诗》亦讲究“比兴”,均有“言高旨远”的特点。方苞以“简”“晦”见长的文字,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受经典文风熏染的结果。精神心态方面,以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南山集》案为分界线,方苞的人生轨迹与处世信念都发生了较大的转变。此案由左都御史赵申乔参奏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118]而起,次年刑部审拟此案的题本中,进一步将论南明史事的《与余生书》列为《南山集》六篇“大逆之言”之首,戴名世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二月伏法身死,朱书、方苞亦均受到牵连。朱书因亡故得免议,方苞先被下狱,后于康熙五十一年十月获释。经此磨折后的方苞,一方面,对世间苦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写出了《狱中杂记》这样“准确有力”的文字[119];另一方面,则拜服于朝廷的威权,体现在文章创作上,便是有意的“自我压抑”[120]。方苞对长篇史著之体的放弃,对言外之意的追求,对敏感事件、人物的有意略过,均可以看作是其史学写作中“自我压抑”的表现。可以说,从戴名世、朱书到方苞史传文风的转变,是一个史学告退、辞章兴起的过程,也是清前期文人在特定时代文化背景下,对文章之“义”与“法”进行选择的结果。经过有意无意的筛选,早期桐城派史著中的宏大之义与纵横驳杂之法被过滤掉了,思想与文辞上的洁净、规范,遂成为后世桐城文章的主要特征。

(此文原刊于《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9年第1期。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感谢原创者。


              

注释:

[1]焦循:《孟子正义》卷十六《离娄章句下》,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617页。

[2]章学诚著、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一《诗教上》,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61页。

[3]戴名世著、王树民编校:《戴名世集》卷三《杜溪稿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6页。

[4]方苞著、刘季高校点:《方苞集》集外文卷四《朱字绿文稿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622页。

[5]石钟扬、徐文博:《朱书与桐城派》,《安庆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

[6]《方苞集》卷十二《朱字绿墓表》,第346页。

[7] [8]阚红柳:《清初私家修史研究——以史家群体为研究对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70页,第27页。

[9][10][30] 《戴名世集》卷一《与余生书》,第3、2、2页。

[11]《戴名世集》卷一《与刘大山书》,第11页。

[12][13][102]《方苞集》卷十二《万季野墓表》,第332、333、333页。

[14]朱书著,蔡昌荣、石钟扬点校:《朱书集》卷六《告同郡征纂皖江文献书》,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第104页。

[15][16][17][18]《朱书集》卷十《皖寨纪事》,第186、187、188、190页。

[19][48]《戴名世集》卷十二《孑遗录自序》,第309页。

[20]《戴名世集》卷六《先君序略》,第174页。

[21][37]《朱书集》卷八《先考仲藻府君事略》,第168、170页。

[22]《戴名世集》卷四《汪武曹稿序》,第100页。

[23]《方苞集》卷十四《重建阳明祠堂序》,第411—412页。

[24]《方苞集》卷十七《兄百川墓志铭》,第496页。

[25][55][77] 《戴名世集》卷十四《史论》,第403、404、405页。

[26]徐乾学:《憺园文集》卷十四《修史条议》,清康熙刻冠山堂印本。

[27]王鸿绪:《史例议上》,刘承干编:《明史例案》卷二,民国嘉业堂刻本。

[28]杨天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万斯同:《石园文集》卷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6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57页下。

[29]顾炎武撰、华忱之点校:《顾亭林诗文集》亭林文集卷三《与公肃甥书》,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5页。

[31]《戴名世集》卷六《画网巾先生传》,第168页。

[32][83][84][85][86][87][88] 《戴名世集》卷十二《孑遗录》,第328、314、325、313、318、318、319页。

[33]《戴名世集》卷六《杨维岳传》,第161页。

[34]《癸壬录》原文已逸,仅存朱书自序,收入《杜溪文稿》康熙刊本卷二。《杜溪文稿》初刊于康熙三十九年,在后出刊本中,此序均被删去。此处转引自戴廷杰《戴名世年谱》,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90页。

[35][36]朱书:《灵谷寺树记》,朱书等:《灵谷纪游稿》,《古学汇刊》第6册,扬州:广陵书社,2006年,第3662页。

[38][51][61][62] 黄宗羲:《汰存录》,《黄宗羲全集》第1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28、336、328、329—330页。

[39]夏允彝:《幸存录•门户大略》,收入《中国近代内乱外祸历史故事丛书•扬州十日记》,台北:广文书局,1966年,第20页。

[40][60][65] 《方苞集》卷五《书杨维斗先生传后》,第120、120—121、122页。

[41][42][43]  朱彝尊:《曝书亭全集》曝书亭集卷三十二《史馆上总裁第六书》,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年,第392页。

[44][54] 参见顾城:《南明史》,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第54、115—122、203、218、236—237、361—362、472页。

[45]谢国桢:《晚明史籍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页。

[46][47] 《文史通义校注》卷三《史德》,第219、220页。

[49][50][52][53]《戴名世集》卷十三《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第363、374、372、374页。

[56][59][93]《朱书集》卷八《明中丞金丽阳先生传》,第160、155、155-156页。

[57]《朱书集》卷七《游冯公少墟园亭记》,第139页。

[58]《朱书集》卷三《天津咏古•海运策》,第52页。

[63]《方苞集》卷五《书卢象晋传后》,第120页。

[64]《方苞集》卷五《跋石斋黄公手札》,第133页。

[66]陈永明:《从“为故国存信史”到“为万世植纲常”:清初的南明史书写》,收入陈永明著:《清代前期的政治认同与历史书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23页。

[67]《史记》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09页。

[68][69][70]《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297、3299、3299-3300页。

[71]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四十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865页。

[72]参见蒙文通:《中国史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9—74页;内藤湖南著、马彪译:《中国史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2、150—159页。

[73][74]《方苞集》卷三《又书货殖传后》,第58、59页。

[76]梁启超:《书籍跋•戴南山孑遗录》,《饮冰室全集》第9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5271页。

[77]杜维运:《清代史学与史家》,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4年,第208页。

[78]赵翼著,江守义、李成玉校注:《瓯北诗话校注》卷九《吴梅村诗》,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366页。

[79]《戴名世集》卷十三《崇祯癸未榆林城守纪略》,第336页。

[80][81]《戴名世集》卷十三《崇祯甲申保定城守纪略》,第344页。

[82]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125页。

[89][90][91]《戴名世集》卷十三《弘光乙酉扬州城守纪略》,第353、353、356页。

[92]温睿临:《南疆逸史》列传第一《史可法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5—44页。

[94][95]《朱书集》卷五《送梅勿庵游武夷序》,第95、99页。

[96][97][98]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709页上、1709页上、1705页中。

[99][103]刘知几撰、浦起龙释:《史通通释》卷九《烦省第三十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65—266、264页。

[100]曾公亮:《进唐书表》,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末,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472页。

[101]欧阳修著、洪本健校笺:《欧阳修诗文集校笺》外集卷二十三《论尹师鲁墓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918页。

[104]魏裔介:《兼济堂文集》卷八《孙钟元征君传》,《清代诗文集汇编》第5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457—458页。

[105][106]《方苞集》卷八《孙征君传》,第213、214页。

[107]《方苞集》卷二《书汉书霍光传后》,第62页。

[108][110]《方苞集》卷十二《田间先生墓表》,第337页。

[109]全祖望著、朱铸禹汇校集注:《全祖望集汇校集注》卷三十《题田间先生墓表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362页。

[111]张怡:《白云道者自述》,南京图书馆藏清钞本。

[112]《方苞集》卷八《白云先生传》,第215页。

[113]袁承业:《明孝廉季大来先生传》,闵尔昌编:《碑传集补》卷三十五,民国十二年刊本。

[114]《方苞集》卷十二《季瑞臣墓表》,第332页。

[115]杨大郁:《清明前四日同季水徙侯子山澹心静夫过聚霄道院至清凉山看花竟日》,卓尔堪编:《遗民诗》卷十五,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774页。

[116]钱穆:《中国文学讲演集》,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第61页。

[117]《方苞集》集外文卷十《与陈占咸》之八,第800页。

[118]上海书店出版社编:《清代文字狱档》补辑《戴名世〈南山集〉案》,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952页。

[119]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下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40页。

[120]“自我压抑”一词,是台湾学者王汎森在《权力的毛细管作用:清代的学术、思想与心态》一书中提出的术语,指在朝廷文字审查制度之下,作者、读者、出版从业者,在文字产生、流播的不同阶段,以不同的方式体现出的、自觉的“生存努力”。参见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清代的学术、思想与心态》第八章,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13年版,第393—5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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