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在线丨“拉宽带”日入千元 “管理员”实为帮凶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
一周一期的FM939检察官在线
如约和大家见面了
今天由慈溪市检察院的赵柠柠
为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帮忙登记电信宽带竟成网络诈骗帮凶。近日,经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底的一天,某聊天群的一个名叫“十年”的男子添加邹某为好友,叫邹某帮忙找人租房子、注册登记电信宽带,事成之后会给好处费,邹某当时缺钱,便答应了他。邹某按照对方的指示,租了两间便宜且相隔较远的房子,接着找了两个朋友联系电信公司登记宽带。成功之后,邹某向“十年”报销了房租和宽带费用,“十年”另外给了邹某2300元跑腿费,后将五台网络拨号机等技术设备快递至邹某处,称这些设备是用来打推销电话的,只要通电联网后,就可以使用这些设备拨打电话了。邹某感觉其中有很多疑点,如果仅仅是用来打推销电话,对方为何要大老远地找上自己,花这么多钱租房子,叫其他人帮忙登记宽带,还将设备藏得这么隐蔽,“十年”做的定不是什么正当事。
12月15日,“十年”到租房调试设备,设备稳定之后,让邹某负责管理设备日常维护,如果设备出故障或者需要激活设备的时候联系“十年”进行远程调试,两人约定以每台设备每天的运行状况支付酬劳,一切正常的话每个电话端口每天400元,两间租房8个端口,邹某每天可以拿到3200元,如果出现故障就扣钱,具体报酬由“十年”说了算,并约定以虚拟货币形式支付。巨额酬劳和隐秘的支付途径让邹某更加确信这些设备绝不可能仅仅是用来打推销电话,更像是网络诈骗一类的电话,但是这丰厚报酬怎叫人不为之心动!
就这样邹某做起了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轻轻松松日入千元,直到12月20日,邹某接到“十年”的电话,叫其将一租房内的设备拆掉,他顿时害怕了,着急忙慌收拾好设备交给朋友保管,以为万无一失,但翌日傍晚,警察依旧找上门来。
经查,邹某联系朋友登记的电信宽带对应的固定电话号码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李某等人共计人民币50万余元,邹某一共获得好处费1万余元。2022年4月29日,慈溪市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邹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积极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警示分析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成为诈骗分子帮凶。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在线》栏目介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宁波、法治宁波建设,做到用典型案例宣传检察职能、讲好检察故事,经市检察院与FM939宁波交通广播协商,共同开设一档《检察官在线》栏目,于每周三中午12:30播出,通过对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件释法说理,实现办好案件、选好案例、用足案例的目标定位,扩大宁波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承办人:慈溪市检察院 朱军路
展播人:慈溪市检察院 赵柠柠
来源: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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