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乡镇治理25个定律之二十二:压实责任变成推卸责任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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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压实责任变成推卸责任定律
中国很大,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对这些事故本身进行分析研判,哪些是小概率事件,哪些是苗头性事件,然后着力让基层防范苗头性事件,才是正确的压实责任而非推卸责任。
在防小概率事件、任何小概率事件都要追究责任的背景下面,因为属地管理,乡镇就不得不因为发生小概率事件而背锅受处分。当这个小概率事件的影响比较小时,处理可能就不是很严厉,仅仅是乡镇分管领导被处分。若小概率事件足够恶性,且社会影响大,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甚至县委主要领导也会受到处分。更严重的是纪委立案查处,结果,不仅在小概率事件防范中有失职,而且纪委发现了县主要领导的其他问题,一并移送司法,这下麻烦就大了。
客观地讲,小概率事件是防不住的,在乡镇治理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面,用一万倍资源去防万分之一,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小概率事件太多了,防不胜防。不过,发生小概率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就要追究责任,总要有人背祸,乡镇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受处分很正常。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之前上级职能部门曾发通知要求乡镇排查隐患,乡镇又恰恰发生了类似事故,乡镇在之前是否进行过排查,就会对处分轻重产生影响。上级下发通知,乡镇未予理会,出现问题必然罪加三等。上级未发通知,上级就有责任。
在实践中,上级就必然倾向不断向乡镇发各种整改、排查通知,要求乡镇压实责任,排除隐患,避免造成事故。各个职能部门都发通知,都要求整改,乡镇每天都要收到上级几十份文件,乡镇资源有限,也就只能从形式上应付,形式主义由此产生。
上级职能部门通过向下要求整改,压实责任,在大多数时候只是为了万一发生事故时推卸责任。实践上,小概率事件是防不住的,乡镇在面对上级海量压实责任的整改排查要求,也就很无奈。
上级部门要承担的责任是对各种可能事故本身进行分析研判,真正小概率事件,就是防不住的,只能在发生之后正常应对。对于一些具有苗头性的事件则应当进行防范。中国很大,每天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对这些事故本身进行分析研判,哪些是小概率事件,哪些是苗头性事件,然后着力让基层防范苗头性事件,才是正确的压实责任而非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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