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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读 │原来你是这样的乔治·奥威尔

杰弗里·迈耶斯 城读 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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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是这样的乔治·奥威尔



从本质上说,奥威尔的一生由一系列不合情理,有时危及生命的决定所组成。

[美] 杰弗里·迈耶斯著,孙仲旭译,冷峻的良心:奥威尔传,新星出版社,2016.

Jeffrey Meyers,2000.Orwell: Wintry Conscience of a Generation, New York: Norton.

 

Source: https://www.c-span.org/video/?162904-1/orwell-wintry-conscience-generation

Picture source: https://writingasiplease.wordpress.com/2013/01/11/facts-about-george-orwell/

 


家庭


乔治·奥威尔本名埃里克·布莱尔,1903年(跟伊夫林·沃同年出生)出生于英国殖民地印度北部比哈尔邦的莫蒂哈里。1904年,母亲艾达带女儿玛乔里和儿子埃里克离开印度回伦敦居住,与丈夫两地分居,直至丈夫退休回国。1905年2月,埃里克只有一岁半时开始患上肺部疾病,余生他都被此病缠身,成了一个长期病人,并在46岁时因此病不治身亡。

 

埃里克·布莱尔与母亲艾达,1903

 

布莱尔三姐弟:玛乔里、埃里克和阿芙利尔 1909

 

埃里克、艾达、阿芙利尔和理查德·布莱尔,1914

 

奥威尔的家族起源于苏格兰,早在18世纪就参与了殖民活动。奥威尔的父亲是个等级不高的殖民地官员,在印度鸦片部工作,负责管理罂粟种植。奥威尔的出生地及其环境在他一生中都是关键性因素。从小所受的教育令其相信英国统治印度天经地义,不到二十岁时,他自己也当上了殖民地公务员。然而在继承的传统中,也包含了自毁的种子,奥威尔在1920年代放弃自己殖民者性质的职业(缅甸警察)。家庭促使其形成了最突出的性格特点:一种深深的内疚感进入其个性及写作中。他因为自己的殖民者家族传统、中等阶层出身、天生势利和接受的精英教育感到内疚。

 

虽然埃里克和一姐一妹都是由母亲抚养大,但在女性面前,他总是腼腆而且局促不安。尽管如此,他还是娶了两任妻子,并有过情人,数量之多令人吃惊。

 

奥威尔第一任妻子爱琳与养子理查德


奥威尔临死前娶的第二任妻子Sonia Brownell

 

奥威尔不喜欢自己的本名,1933年出版第一本书《巴黎伦敦落魄记》开始用笔名乔治·奥威尔,乔治是英格兰的守护神,奥威尔是他家附近一条河流的名字。

 

学校教育

 

奥威尔在圣塞浦里安公学读书,过得非常痛苦,无论是校长、学校管理还是食物环境都教他憎恨,为此他后来写了一篇自传性文章《如此欢乐童年》(Such, such were joys) (城读标题即仿自这一标题),回忆了那几年痛苦的生活。

 

奥威尔是个学霸,真正教育来源于自己的阅读,考取了伊顿公学奖学金,否则他家经济条件无法支付伊顿的学费。当年1100名学生里,只有70个学生能获得伊顿奖学金。写《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是奥威尔读伊顿公学的老师,教法语和英语。

 

“一个人能加于孩子的最残酷行为,大概就是把他送到比他出身富裕的一群孩子当中”。伊顿公学里所有上等阶层的男孩都作包皮环切术,“在更衣室,(埃里克)因为没作过包皮环切术而很羞愧,总是遮挡着自己”。在奥威尔看来,连他阴茎的样子也能使人联想到阶级差别。

 

缅甸岁月


奥威尔伊顿公学毕业后,他本可以去牛津或剑桥,然而他偏离传统轨道,选择去考缅甸警察。原来考取缅甸警察非常难,考试科目包括拉丁语、希腊语、英语、法语、历史、地理、数学和绘图,之后还有体检体能考试。奥威尔准备了几个月,还报了补习班。难考的原因大概因为殖民政府公务员待遇高,而且收入稳定。奥威尔考上之后,成为见习警察,年薪甚至超过了他做了一辈子英殖印度公务员老爹的退休金。

 

然后这还没完,奥威尔到缅甸之后还要继续培训一年半,还有文化考试,其中需要通过至少两门当地语言。奥威尔学缅甸语以及两门当地语言,全部高分通过。加上原来学过的外语,以及后来他在西班牙学了两门,奥威尔一共会八门外语,两门古典、三门东方、三门欧洲的语言:拉丁语、希腊语、法语、缅甸语、兴都斯坦语、沙乌-克伦语、西班牙语和加泰罗尼亚语。

 

缅甸对奥威尔有着持久的影响,有些是具体的,另外是他的性格得到了塑造。在打他的仆役和动拳头时,他表现出了性格中暴力一面,后来也偶尔爆发过。他所受的警察培训和经验让他在西班牙内战及二战时在英国地方军中担负起发号施令之责,并成为一名好士兵。

 

流浪与写作

 

缅甸警察的经历,奥威尔近距离看到了审判、鞭打、监禁和绞死囚,让奥威尔深深憎恨英国殖民政府,同时他也为家族参与殖民深感内疚,不顾家里所有人一致反对,他辞去高薪稳定的工作,过了多年流浪贫困的生活。

 

奥威尔母亲朋友鲁思·皮特(Ruth Pitter)声言:“他辞去在缅甸的工作让我们都无比震惊,就像拒收一张数额为五千或者一万英镑的支票。如他妈妈所言,她奉献了一切,她的全部,把他养大并让他进入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体系。”布莱尔夫妇在埃里克身上实现投资回报的精心计划失败了,而从金钱角度讲,他们的看法一点没错。接下来的15年中,当他以作家身份苦苦挣扎时,日子过得仅够糊口。直到1942年当上BBC的讲座节目制作人后,薪水才与他一开始到缅甸时的薪水持平。对这么一个为钱操了很多心,甚至为钱烦扰不已的人而言,这个选择似乎是种莫名其妙的自毁行为。

 

 


从警察到流浪汉的转变是彻底的冒险之举:部分是赎罪,部分是考察社会,部分是为了自省。流浪让他有时间检视自我,发现目标,集中志向,为他提供写作的原始材料,增加对世故人情的了解,也没那么专注自我。在《通往威冈码头之路》著名的自传性一节中,奥威尔写道:

 

我意识到我有极重的罪过要赎。……我觉得我一定要逃离的不仅是帝国主义,而且要逃离任何一种一人主宰另一人的行为……当时在我看来,失败似乎是唯一一种美德。每种有嫌疑促进个人利益之事,甚至在生活中达到“成功”,即一年赚几百英镑这种事,在我看来在精神上似乎都是丑陋的,是恃强凌弱……我的心思马上转向极端的例子,那些社会弃儿:流浪汉、乞丐、罪犯、娼妓。这些是“底层中的最底层者”,是我想接触的人。当时,我迫切想做的,就是找到某种途径,以完全脱离这个体面的世界。”

 

我想让自己沉下去,一直沉到被压迫者中间,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跟他们一起对抗施暴政者……我可以到这些人中间,看看他们的生活怎么样,暂时觉得自己属于他们的世界。我一旦到了他们中间并被他们所接受,我就应该能接触底层,而且——这就是我所感到的:甚至在当时,我就意识到那是非理性的——我的部分内疚感便会离我而去“。

 

奥威尔认为这种赎罪性经历承载了一种文学价值,少了这些经历,就不可能进行真正的写作。过艰苦生活和当作家是脱离这个体面世界同一条道路之两方面。他不但生活得像个英国的贫穷工人,而且从一个压迫者变成了被压迫者一员。他到达了社会等级的最底层,成了成千上万个失业者、无家可归者中的一员。《流浪法》迫使他们从一个市镇漂泊到下一个,从一个村子到下一个,在英格兰到处流浪,在慈善性质的旅店里一次只能待一个晚上。他这样做时,穿的是从一间二手店里买来的破衣服,也试过掩饰他那优雅的口音,然而不太成功。每当他需要洗个澡、休息、像样的食物和写作时间时,他也会放弃奔波的生活回到亲友家里过上一段舒适生活。但他穷困潦倒的阶段——流浪、摘啤酒花及被捕、身体垮掉、赤贫和洗盘子的生活持续4年之久。在那期间——对收集需要的写作素材是大大够用了——他不顾后果地以健康、声誉和前途为赌注。他对流浪的醉心说明他性格中有两个重要方面:漫游者和局外人。他永远无法在一个地方待久,只有与社会保持小小的角度,才能让他适应这个世界。

 

奥威尔在下层生活中寻找自己的赎罪形式。他自然尽其所能找到了最不舒服的居处,并得意于自己能够一天只靠几个法郎生活。他在书中重点提到了居处的极度堕落和贫穷带来的安慰:“我相信任何一个经过拮据生活的人都经历过,在得知自己终于到了穷困潦倒的境地时,那是一种解脱感,几乎是快乐。你已经说过那么多今非昔比的话——好了,这就是今非昔比,你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你能够承受这样的日子,它消除了很多焦虑感。”但是他真正的目标复杂得多:不只是观察生活和检验其生存能力,而且要找到一种写作方法,来写他的人生新路。

 

在他所有的纪实作品中,他必须当一个他所写的缅甸、巴黎及伦敦、威冈、西班牙、马拉喀什和战后德国状况的目击者。唯有通过此种方式,他才能给读者一种真实经历感,并能写活那些他选择与其共同生活的社会弃儿。穷困潦倒时,他探索着他的写作主题,也在发现自己的写作方法。如他曾写过,他还试图在左派知识分子和英国社会中受压迫最深的人们之间架设一座实际的桥梁,以弥补“理

论社会主义悲剧性地未能与正常的(或不正常的)工人阶层接触”。

 

他像一个人类学家进行参与观察,与工人打成一片。布莱尔穿破旧的粗花呢外套,深色裤子,粗布蓝衬衫及领带,以此显示他反感成规和愿与工人阶层为伍。他无法改变他优雅的品味还有受过教育的口音,但可以以其穿着表明一个政治立场。他留着工人那种平头发型,脸是病人的那种,长而且有皱纹,他留着法国式细细一线短髭,浓密的中分头发,卷曲得像是打碎的浪头。奥威尔也会展示他那无产者的举止,就是把茶倒进茶碟呼噜呼噜地喝,还自己用花束牌黑粗烟丝(是一种浓烈的烟草,他的牙齿因此被熏黄)卷烟抽。

 

奥威尔从未拥有过一套住宅或者一辆漂亮的小汽车,直到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他每年所挣才大大超过一千英镑,而一千镑是他认为能过上宽裕生活所需的年收入。在他最后一部小说取得巨大成功后,这个资本主义的敌人不得不雇用了一位会计师,并把自己变成一个有限公司。

 

早逝

 

奥威尔对健康一直不放在心上,工作起来欲罢不能,吃得不好,过着艰苦生活,冬天不愿戴帽子、穿大衣,也不想看医生。

 

1944年美国发现了治疗肺结核的昂贵但是效果惊人的新药链霉素,但在英国还买不到。戴维·阿斯特很快就从美国找来这种药,奥威尔开始第一个疗程,每天注射一克,连续50天。不幸的是他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指甲碎裂,掉头发,一块块变白,脸部皮肤掉屑,背部出疹,喉咙一直疼得难以吞咽,喉部溃疡,嘴里起水泡,水泡爆裂并且流血,早上起床时嘴唇被干了的血粘在一起。他不得不放弃这种可能挽救他生命的唯一药物。医生们由于不熟悉那种疗法,不知道减少剂量就可以避免副作用,而他也能被治好。奥威尔把剩下的那种贵重药物给了另外两位病人,他们被治愈了。奥威尔1950年1月去世,享年46岁。

 

从本质上说,奥威尔的一生由一系列不合情理,有时危及生命的决定所组成。他加入缅甸警察而不是上大学;在巴黎洗盘子和在英国流浪,而不是干好一份职业;在沃灵顿村种菜和开一间小铺子,而不是鼓励爱琳完成学位。他刚结婚就去了西班牙,与无望取胜的无政府主义者并肩作战,并鼓励爱琳在战时去巴塞罗那,从而让她也遇到生命危险。他在德军空袭期间搬到伦敦住,而所有别的人都在争取离开;在病得很重时自寻绝路地在朱拉岛居住。所有这些冒险之举,都出自其内心需求,即抛开过上幸福日子的机会,但他选择的生活为其艺术提供了严肃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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