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为不续签癌症员工谈劳动合同遇上医疗期的终止|法行天下刘秋苏
单位 |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国外是中国军团在里约奥运会上高歌猛进,国内则出现了两个网络高潮事件。一边是王宝强因经纪人照顾自己的老婆而休妻在手机上刷屏,一边是华为解雇身患癌症的员工魏延政在网上持续发酵。这里不谈员工睡了老板娘后公司老板能否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违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只想谈一谈员工患病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期至医疗期满而终止的劳动法问题。
(本期共计四条,感兴趣的可以看其他三条,即华为HR不续约癌症员工魏延政的内幕真相?前华为员工因癌症去世,曝与华为纠纷始末,内有生前博文《我在华为的抗癌岁月》,以及最高院公报案例:如何确定患有癌症、精神病劳动者的医疗期)
一、前华为员工魏延政与华为的事件始末
毕业于北大计算机系的魏延政,在获得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博士学位后于2006年加入华为,很快晋升为18级专家。2011年,魏延政患“透明细胞肉瘤”,这是一种三年死亡率高达80%的绝症。经过手术后他一度返回岗位,此后两年中经历了扩散、截肢、放疗、化疗。2012年,病假中的魏延政接到“劳动合同顺延至病假期结束”的通知;同年,华为通过商业保险向魏延政一次性赔付20万。2013年,病假中的魏延政得到有关部门答复:“依据法律公司可以不和我续签合同,病假期结束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同时魏延政在博客中提到,华为打算以上海平均工资 4000 元的80%给予其 N+1 (即每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N为工龄)补偿。2016年8月8日,魏延政去世。
二、关于医疗期的算法和待遇
所谓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在医疗期内,非法定事由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是一条不能碰的高压线,否则即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医疗期间的具体算法
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劳动者医疗期内,非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支付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济费,支付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关于魏延政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待遇
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236号《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了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魏延政的病属于特殊疾病,一般是24个月的医疗期,甚至可以适当延长。实际情况是,华为便给予了魏延政两年的医疗期,并且支付的工资是上海平均工资 4000 元的80%(3200元),而不是按照较低的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一千多元)。而大多数企业选择的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也许,华为的规章制度就是这样规定的吧!这一点,我们还真不能苛求公司太多。但为什么没有延长医疗期?这一点网上的报道中都没有涉及,不便做出猜测。
三、华为是否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
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排除道德绑架,也不谈所谓的公司的社会责任,答案显然是肯定的。
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正常情况下需待法定医疗期结束才可终止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如果医疗期未满,这个时候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满时终止。但是如果法定医疗期届满前已经治愈的,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病在医疗期内就已经治愈了,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被治愈后即可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之前,劳动合同到期,则医疗期满后,公司的做法是符合劳动法律的规定的。魏延政的医疗期满后,病情依然在延续,华为即选择了终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未到期而医疗期满公司解除要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的医疗期满后仍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首先应当调整岗位。如员工病愈但无法从事原来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给员工调换至与身体条件相符的工作岗位,如员工仍不能胜任的或没有与身体条件相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按照劳动者最近的一个正常工作月的工资),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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