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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盘点2021年3月十大劳动法事件案件 | 劳动法行天下

刘秋苏 劳动法行天下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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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暨本公众号创始人 | 刘秋苏

简介: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法学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南京市律师协会江宁分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市优秀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律师江宁区十佳律师江苏省社会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仲裁法学会第十届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员,新浪十佳法律公众号“劳动法行天下”创始人。(点击加粗字可打开链接)
刘秋苏原创:384篇原创文章汇总(2015-2020) 
:《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

一、最高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的要点作出解读


《人民司法》2021年第7期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郑学林(民一庭庭长)、刘敏、于蒙、危浪平撰写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一文,其中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关于劳动合同期满后权利义务的确定、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关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规则、关于加付赔偿金的理解等5个问题非常重要,给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审理此类案件、律师代理以及实务操作指明了方向。


重磅!劳动争议新司法解释 (一) 几个重点问题解读(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等) 


二、延迟退休继续成为热点,极有可能劳动者可以选择退休时间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2021年3月5日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除了提出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外,还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等。
关于延迟退休,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采取渐进式改革,用较小的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每年延迟几个月或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节奏总体平缓。延迟退休不会搞“一刀切”,不是规定每个人必须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而是要体现一定的弹性,增加个人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空间。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选择提前退休的具体时间,充分体现改革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刚刚! 总理在两会上宣布: 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  延迟退休  放开社保户籍限制  提高退休金!

重磅:延迟退休实施原则公布!劳动者能选退休时间!


三、人社部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适用范围不涵盖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主要考虑是,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不属于中介服务行为,由相关法律规范调整。《规定》适用范围不涵盖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主要考虑是,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不属于中介服务行为,由相关法律规范调整。
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要求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公民身份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重磅: 人社部:《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2021.3.1施行) 



四、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可以实施风险代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放开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在实践中,已有多地允许市场调节律师收费,即所有的案件均有双方约定,无论是金额、方式,均可以实施律师风险代理。如江苏省发改委明确答复,各类收费放开以后,关于律师收费方面,涉及到工伤、低保、刑案、行政,国家赔偿等案件均可以实施律师风险代理。


重磅! 发改委答复: 律师代理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刑事诉讼等案可风险代理!
五、女职工生育三胎后,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女士于2020年8月6日生下第3个孩子。4个月后,尚在哺乳期的她被工作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向钱塘新区劳动仲裁庭申请原工作单位支付赔偿金并补发工资,被仲裁委全部驳回。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河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显示,“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李女士签名确认。
因为没有看到仲裁裁决书,不知道为什么驳回。但我认为,这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将成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预测很可能支持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6条。具体会如何进展,我们拭目以待。


女子生三胎, 单位: 违反计划生育解除! 仲裁: 合法!    

3岁儿子病危,男子请假未批遭辞退惹热议


2021年3月6日晚11点多,在江苏省苏州上班的张先生突然接到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电话,对方告诉张先生,“孩子要不行了,呼吸都已经没有了,已经送到急救室在抢救了。”张先生得知3岁的儿子病危,连夜从江苏省苏州乘车赶回安徽省宿州,路上电话联系其主管汇报情况并请假,但公司并未批准,公司方面以张先生请假未批,旷工三天违反员工守则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此前,曾有一男子陆某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但请假并未获准,陆某于次日返回公司上班。返沪途中,父亲去世,陆某掉头回家处理丧事。丧事完毕后,陆某返回上海上班。当月月底,他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仲裁委和法院均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的判决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这也给某些企业敲醒了警钟,如何平衡和人性化处理和兼顾亲情和传统美德。。


3岁儿子病危,男子连夜回家,请假未批遭辞退!

父亲病危去世,为奔丧员工强休8天遭公司辞退!

七、人民法院的招聘公告多处违反劳动法

一则《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警公告》,出现多处违反劳动法律的内容。其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居住地为南芬的优先录取,试用期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182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并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五险)待遇等内容。


公告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涉嫌歧视女性、年龄歧视、地域歧视等,违反了《劳动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业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工资1000元也违法,既低于本溪市南芬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10元,又低于试用期满后工资1820元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才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样违法,劳动者一旦实际用工,用人单位就产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法警工资1000元? 法院公告多处违反劳动法, 招聘前该让劳动法官把关! 
八、约定经济补偿过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2016年6月,杜某入职某计算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2021年1月,双方签署离职协议书解除劳动关系,载明杜某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计算机公司同意在约定期限内给予杜某经济补偿人民币270万元。逾期后计算机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杜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请求。公司认为双方签署的离职协议书关于经济补偿的约定予以撤销,因为劳动者是以个人原因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该经济补偿的基数也有上限,不应该那么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实务中,针对约定经济补偿、违约金等内容,如果是对劳动者有利的,往往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认定有效。反之就不一定了,如果约定的对于劳动者显失公平的,违约金过高或者经济补偿过低,劳动者可以主张显失公平予以撤销,劳动仲裁委、人民法院会审查是否显失公平或者违法法律规定,往往会作出对劳动者较为有利的裁决、判决。
协议约定270万经济补偿,公司以远超社平工资3倍要求撤销,结局... 

九、众多新人呼吁3月14日好日子民政局加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314”谐音“一生一世”。2021年3月14日连起来“2021314”,谐音“爱你爱一生一世”,于是不少新人想在这一天领结婚证,多地新人给民政局留言,建议这一天上班,实现在好日子结婚领证的愿望。


对此,安徽省怀宁县等民政局回应工作人员双休日正常休息,不予加班办理婚姻登记。但也有多地民政局发布通知,3月14日为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郑州、杭州、马鞍山、青岛、广州、包头、太原等。
2021314登记结婚? 别想了! 民政局拒绝加班! 回复有一明显错误! 

来!牵手“1314”!多地民政局3月14日开门办理结婚证!


十、多地新规实施或旧规废止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业经2020年12月2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规定了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11类情形。


深圳市9部门依据《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制定《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和《防治性骚扰制度(样本)》。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废止部分审判业务文件的决定》废止73 件审判文件,其中包括6件劳动争议审判文件。
新规: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21.3.1施行)

重磅! 江苏新规: 11种情形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 (2021.3.1执行, 全文+解读) 

重磅! 9部门发布: 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和制度样本! 广东废止6件劳动争议文件后,还有一个重要意见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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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警和公安机关除劳动关系外,居然还有三种关系

👉  江苏4类人员可单独缴纳工伤保险: 非全、多重、超龄、实习!

👉  2021版: 婚假 产假 年休假 病假 事假 法定假 哺乳假等22类规定和待遇

👉  人社部通知: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  劳动法行天下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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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新书:《劳动争议案件35个胜诉策略及实务解析》(作者刘秋苏,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9月出版)一书是刘秋苏的鼎力之作,作者曾任法官十余年,现为执业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兼职法学教授,系江苏省南京市优秀劳动法业务律师。本书凝结了作者数年来的实务心血,通过近50个案例,就当前劳动法数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析,书中既有法官、仲裁员的裁判思维,又有律师的办案技巧,还教当事人以胜诉策略,正反双向分析,被称为迈向劳动法专业化的教科书式著作。既可作为律师办案的枕头书,也可作为企业防范劳动风险、法官和仲裁员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以及高校的实务教材、当事人的维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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