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创业之掉坑者说
医疗创业之路,掉坑在所难免。近期,不少医疗同行跟掌柜吐槽创业路上的诸多磨难。这里总结下,当前医疗创业掉得最为集中的四大坑。
一、医生合伙未签竞业协议
没医生合伙不好干,有医生合伙也可能掉坑,尤其是医美口腔眼视光等消费医疗“小而美”创业更是如此。很多同行找了医生合伙创业,分了股权或签了股权合作协议,唯独漏签了竞业禁止协议。
对于“小而美”机构,往往整个机构宣传就主打一位医生,当医生借助机构平台宣传,有了足够客户群或私域流量后,医生很可能要求改变合作方式了。这个坑在医美圈表现最为集中,有的医生甚至提出不要股权只要合作分成。按照“自带客户分成至少五成以上”的所谓医美渠道行规,作为投资运营的合伙方就真的欲哭无泪了。
对于医生而言,只要拥有了客户群或个人IP(或私域流量),就拥有了充足的谈判筹码,无论这客户群当初是否是机构平台提供或支撑的,医生都有足够的话语权。医生既可以选择在当地自建机构,又可以选择“巡回演出”模式与合作机构高比例分成。竞业禁止协议不只是医生合伙人要签,运营合伙人以及高管甚至部分核心岗位(如医美的现场咨询、客服等)照理都应该签。
二、股权设计存在天生缺陷
众所周知,股权均分是世界上最差的一种股权结构,即便不均分,股权比例差距不大也是一个大坑。创业团队往往一开始很难拉下面子谈”谁占大股、谁占小股“这一利益攸关问题,更不好意思或无法理性评估”究竟谁对创业项目贡献更大“这一核心客观问题,进而往往变成”和稀泥“,每个人股权比例都差不多。
除了“股权均分”坑外,重大事项决策权问题也容易掉坑。有的创业团队有控股大股东,但约定了在面临重大决策时,无论股权多与少,彼此都一人一票共同决策,这看似”保护小股东“的相互掣肘决策机制,却给所有股东都埋下了一颗大雷。这意味着,无论是否有绝对或相对控股方,当机构需要做股权转让或融资时,就面临“谁说了都算、谁说了都不算”的尴尬局面。
当前,民营医疗正处转型变革时代,又遭遇“新冠"疫情这一超级黑天鹅的突然袭击,绝大多数医疗机构接连遭受多重打击。很多医疗机构急需股权融资乃至转让才能续命,却往往由于决策权过于平均和分散,导致机构融资或转让迟迟未能如愿。这不仅可能错失最好的融资或转让时机,最后还可能连累直至拖垮机构。
三、出钱又出力越干越吃亏
很多创业项目,有土豪金主只投钱不出力,而医生和运营团队既出钱又出力。由于医生和运营团队大多财力或风险承担能力有限,金主大多处于控股地位。这在创业伊始或早期,大家往往也能相安无事,毕竟能凑在一起合伙创业,原本至少是朋友关系,也不会考虑太多。
当项目运营一段时间后,尤其是持续亏损或已经盈利,往往就容易出现”心理不平衡“了。对于医生和运营团队而言,作为创始核心团队既出钱又出力,却长期拿着固定薪资,想想自己多少也算是股东就不去计较这些了。然而,创业就是这样,往往原先不太计较的,最终都会变成最计较的。
一旦项目亏了钱,大股东往往忍不住要时不时来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甚者”一竿插到底“插手日常事务;或者项目赚了钱,不干活的大股东分红最多,干活的核心团队当初连优先分红权或团队绩效激励都没谈,即便谈了也没落到纸面上来。此时,裂痕或隔阂就逐步加深,核心团队越干越吃亏。
四、只签入伙不谈如何退出
创业从来就是一个高风险的严肃投资,更不是一件轻松随意的小事,有入就该有出,入伙要慎重,退出更要明确。道理很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多有这样那样的为难和疏漏。好比掌柜前文《中国合伙人:先同居再结婚、结婚时谈离婚》所说,结婚时要谈好离婚。
入伙大多是令人开心的,退出往往是令人伤感的。无论入伙还是退出,都要有书面的协议可遵、条款可循,而不是纯粹的率性而为或口头约定。倘若当初碍于情面或由于认知不足忽略了”如何退出“这一关键环节,创业项目无论最终成与败,都大概率鸡飞狗跳乃至恶语相向、拳脚相加。合伙创业,万万不可试探人性。否则,要么结局惨不忍睹,要么足以怀疑人生。
医疗创业,与其它行业和领域创业相比,既有普遍共性也有鲜明个性,掉坑姿势和案例更是五花八门。创业者要想少掉坑,多找业内资深人士(譬如掉坑经验丰富如掌柜者)交流或许是条道,很可能还是条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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