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均论英雄】嘉兴:坚持“三个导向”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十二五”开局之初,嘉兴市经济发展遭遇“成长的烦恼”,土地要素制约尤为严峻,产业结构性、素质性问题突出,高能耗、低效益的工业企业占据大量空间资源。为摆脱粗放型增长方式的路径依赖,嘉兴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质量导向”,创新实施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在内涵提升和集约集聚上求发展,在“亩均产出”上做文章,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从2012年的12.84万元/亩,增加到2017年的21.4万元/亩、增长66.7%;亩均增加值从56.37万元/亩提高到89.03万元/亩,增长57.9%;全员劳动生产率由每人11.62万元提高到18.52万元,增长59.4%。
以问题为导向 市县联动破难题
面对资源要素“瓶颈”制约,嘉兴市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全面构建以“亩均产出”为核心的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以此为突破口,破解发展中的难题。
底数梳理清。嘉兴市制定《工业用地绩效调查实施办法》,对调查对象、主要指标、相关口径等予以统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企业用地、用能、用电、排污、税收等“五本台账”,形成企业“数据库”。为提高各地台账资料和数据的准确度,嘉兴市还通过国土、统计、电力、环保、税务等部门,提供全市评价对象的年度数据进行相互对比,对差别较大的指标数据进行定点调查和核对。
面上“一把尺”。嘉兴市出台《嘉兴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提出全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的基础原则和评价框架,明确评价对象为实际占用土地的全部工业企业及实际占用工业用地的所有工业类非企业生产主体。规上工业企业采用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6项指标进行评价,规下工业企业选择亩均税收1个指标,每一轮评价取近三年相关指标平均数为基准值进行计算。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为优先发展类、B类为鼓励提升类、C类为监管调控类、D类为落后整治类,并实行年度调整,动态管理。
点上“显特色”。各县(市、区)政府是“亩均论英雄”工作的实施主体。嘉兴市在市级层面统筹抓“顶层设计+全域推进”外,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各地产业特色和导向要求,分别制订各自的评价办法和应用政策,因地制宜确定评价指标、权重设置、加分内容、评价取值等。
以目标为导向 攻坚克难推转型
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而评价结果的应用是有效的手段之一。嘉兴市出台《科学应用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把评价结果运用到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以考核引领,强化政府 “亩均论英雄”理念。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到各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政府树立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的发展质量判断标准,倒逼各地在指标上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转变了以资源消耗推动经济增长的发展理念。
以政策配置,加强企业“亩均论英雄”导向。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以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强化企业“亩均论英雄”的政策配置。对A类企业在用地、用能、用水、用电、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信贷、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党委政府评优评先活动,对D类企业,全面实施用能、用电、用水、排污等差别化价格政策,严禁其扩大产能,取消参加各项政府性评先评优、申报政府认定命名的荣誉性及政策性项目的资格。
以政策落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按照省政府赋予差别化市场要素配置改革政策,加大差别用能、用电、用水、排污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实施力度,2017年对956家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1296家企业实施差别水价政策,对285家企业实施差别排污政策,对131家企业实施差别用能政策,累计征收1.13亿元,对6023家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84亿元,全部用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以质量为导向 机制创新促发展
2018年,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嘉兴市出台新一轮《嘉兴市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办法》《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嘉兴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意见》,以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提升,打造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升级版。
聚焦创新发展。一方面推动评价内容创新,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纳入规上企业评价范围,把亩均增加值纳入占地5亩以上规下企业评价范围;对企业在人才引育、科技研发、股改上市(挂牌)、职工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加分。另一方面推动应用政策创新,进一步明确A、B、C、D四类企业在“用能、用电、用水、排污、税收减免、财政补助、信贷”等差别化政策,使正向激励更强、反向倒逼更严、产业政策更准、改革措施更实。
聚焦重点领域。一是深化行业评价,重点对印染、造纸、化工和化纤等四个行业进行专门评价,除了亩均税收等六大共性指标外,还将“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列入四个行业的企业个性化评价指标,参与全市工业面上的统一评价并实施差别化要素配置政策。二是拓展评价领域。将评价对象从工业企业延伸到服务业、专门制定了全市物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积极探索研究特色小镇、市镇工业园区和镇(街道)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标准。三是深化能源“双控”。对印染、造纸、化工、化纤等高能耗行业实施用能差别化削减政策,根据上一年度行业内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得分,得分低于平均值的企业,用能总量按低于平均值的百分比,在下一年度进行同比例削减,削减的用能指标统筹用于本地区新上重大产业用能需求。
聚焦平台项目。把产业平台纳入综合评价考核,通过平台整合优化攻坚行动,系统谋划和整体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退两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省、市重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集聚土地、能源、环保等要素资源。同时,将“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机制前移到项目准入口,按照“投资强度、亩均预期税收、亩均预期能耗、亩均预期排放”四个指标进行项目准入评价,实施分类监管,辅之项目的“负面清单”管理、节能减排安全评估等准入政策,更好推动工业经济向“创新驱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进步”的高质量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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