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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遗嘱有被继承人签字及证人证言证实,法院为何不支持据此继承房产?

东卫张涛律师团队 张涛律师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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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东卫·张涛律师团队案例库MS2012总第281编者│东卫·张涛律师团队案例研究/编辑部联系│13911056513@139.com


打印遗嘱被继承人签字及证人证言证实,法院为何不支持据此继承房产?

——某与1、2物权确认/遗赠纠纷法律解析



关键词

打印遗嘱 离婚协议 代书遗嘱 见证人 具有遗嘱性质的条款 



要点提示

案涉离婚协议系离婚双方综合考虑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订立的一揽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百年后房屋由子女一人一半”属于具有遗嘱性质的条款,应对离婚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非因法定事由且经合法形式,不得随意撤销及更改。



当事人信息

原告: 

被告:嵇1、嵇2



案情简介

杨某与被继承人嵇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即嵇1、嵇2。20094月22日杨某与嵇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305号房产权各人一半,百年后子女一人一半。”后双方并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305号房不动产现仍登记在嵇某一人名下。嵇某于20197月22日去世。

杨某提供一份嵇某的代书遗嘱,称该遗嘱是2019年7月2日嵇某在病重期间右手偏瘫情况下,由嵇某口述、嵇2代书,并由嵇某捺印章确认的。内容为“我近两年脑梗时常发作住进市中医院多次,已经不能动,多亏前妻杨某日夜陪护,全靠她一人,这个我同床的护工和医院的医生都能做证。不孝顺的儿子从小就没喊过我一声爸爸,工作以后也从未交过我一分钱,更没有孝敬过我...我现决定将305号房产所有权中属于我的份额和我名下的现金财产全部归我前妻杨某所有,这是我给她的最后补偿。”

嵇1提供嵇某于20109月26日、20122月12日分别打印遗嘱一份,并有其本人签字。2012年2月12日的遗嘱内容为“我是嵇某,有儿子嵇1、女儿嵇2两个子女。由于我的年岁已经渐老,为防止万一,现立下遗嘱:1、305号房是我们家原来拆迁安置房,当时安置人口是我本人,杨某、嵇1、嵇2四人,其中我的单位、杨某单位、嵇1单位分别支付了该房屋的安置差额款,后房屋以我的名义进行了房改,房屋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考虑到嵇2已经有了701室的产权房,嵇1目前尚没有任何产权房,所以我决定:305号属于我的房屋产权份额在我去世后全部由嵇1一人继承,与嵇2无涉。2、在我去世后,我的银行存款由嵇1、嵇2各继承50%,即由我的子女2人共同继承。3、305号房屋中所有我遗留的财产无论值钱与否,全部由嵇1一人继承。”嵇1提供房屋拆迁新增面积付款协议经济补贴审批表,拟证明305号房屋新增面积系嵇某、杨某、嵇1单位共同出资,与嵇某2012年所立遗嘱中内容相符。

嵇1申请嵇5、嵇6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嵇5陈述“于2010年中秋节左右在嵇6处,嵇某自己用电脑写字板打印了遗嘱一份,2012年在嵇6处又再次打印了一份遗嘱,两份遗嘱均交由证人嵇5保存,后嵇5于嵇某去世后将遗嘱交给嵇1”。嵇6陈述“其家里开了一个中介公司,嵇某经常来,所以会用电脑。2010年中秋节嵇某到证人处说要处理房屋继承问题要写遗嘱,就用手写笔写在纸上用电脑打印出来,写好之后让嵇5保存。2012年再次到证人处写了一份遗嘱,让嵇5保存”。

杨某诉请:确认305号房屋二分之一产权由其所有剩余二分之一产权继承。



法院判决

一、确认杨某享有305号不动产二分之一产权份额

二、驳回杨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解析

打印遗嘱有被继承人签字及证人证言证实,法院为何不支持据此继承房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案,杨某与嵇某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杨某根据离婚协议要求确认其对305号房屋享有二分之一产权份额,符合法律规定,嵇1、嵇2亦无异议,法院支持。

杨某主张基于代书遗嘱继承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该代书遗嘱缺少代书人及见证人签字,杨某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当时有其他见证人在场,故此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要件,亦无法证明系被继承人嵇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故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杨某要求继承涉案房屋产权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嵇1主张基于其提供的打印遗嘱继承取得涉案房屋产权并申请了嵇5、嵇6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法院认为两位证人对嵇某打印遗嘱的过程陈述基本一致,但综合两位证人的年龄及陈述内容为回忆十年前的具体细节,故对证人证言暂不予以确认。法院认为该打印遗嘱虽然有被继承人嵇某签字及证人证言,但考虑到证人的身份、被继承人嵇某的年龄及文化水平,嵇1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该遗嘱是否系被继承人嵇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故嵇1要求按照打印遗嘱继承案涉房屋的主张,依法不予支持

释法析案:杨某与被继承人嵇某签订的离婚协议系离婚双方综合考虑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订立的一揽子协议,协议中约定的“百年后房屋由子女一人一半”属于具有遗嘱性质的条款应对离婚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非因法定事由且经合法形式,不得随意撤销及更改。故涉案房屋应根据杨某及嵇某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遗嘱性条款进行继承,即待杨某及嵇某均去世后,涉案房屋由嵇1及嵇2各继承一半产权份额。现因继承条件未达成,故法院对原告杨某及被告嵇1要求继承涉案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涉案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方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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