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音乐能出现二次元的周杰伦、方文山吗?
题图 / 初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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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VOCALOID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自从2010年3月9日举办的那场名为“初音未来日的感谢祭”的演讲会以来,VOCALOID(下称V家)的那些虚拟角色们开始进入公众视野,“虚拟偶像”这个概念也越来越被大众所熟知。
无独有偶,就在“初音日”(3月9日)即将到来的前几天,镜音三大悲剧其一的《恶之娘》又被宣布已改编成舞台剧,将于2017年6月4日公演。这并不是V家的作品第一次被商业化改编,在此之前,V家的多个音乐作品都已经被改编成了小说、漫画、动画、舞台剧、电影、游戏等多种泛娱乐形式。V家粉丝们出于“爱”而创作的同人音乐作品,在商业上的潜力已经开始逐渐获得海外资本的重视。
从UGC到商业化
这些被进行商业改编的V家音乐作品,几乎都是受到粉丝喜爱的UGC头部内容。比如《阳炎计划》,这部由音乐创作者、小说家Jin于2011年2月开始发表的多媒体企划,最初就是发表在NICONICO,并在31天的时间内就达成了“传说级”(点击100万)的V家作品。
虽然这些作品有相当一部分的作者创作水平非常高,甚至有作者本身是来自于专业领域,但他们创作的初衷仍然是因为对V家的喜爱。可以说,同人创作的UGC内容,便是V家影响力的根基所在。
不过与传统同人商业活动不同的是,Yamaha和各声源开发商给予了用户充分的自由,创作出来的内容实际上是归创作者(即“P主”)所有。这也就意味着,这些通过V家软件创作出来的音乐作品,创作者有权申请版号并公开发行,这也就让这些作品在商业化上具有先天的自主优势,也是这些UGC内容得以商业开发的大前提。
《御神乐学园组曲》动画是改编自V家歌曲企划及轻小说
而这些V家音乐作品商业化的参与者,除了创作者之外,往往都是日本文化产业链上的商业公司们。比如由Last Note.创作的《御神乐学园组曲》,其改编的小说由“MF文库J”负责发行,漫画则在《月刊Comic Gene》杂志上连载,并由“Media Factory”负责漫画、动画的出版和发行。值得一提的是,这几家参与《御神乐学园组曲》商业化的公司,都同属于角川旗下。
井然有序的商业运作
日本公司对一个UGC作品的商业化开发,其实是非常有条理的。下面我们以人气V家歌曲《千本樱》举例:
2011年9月17日,被上传到了NICONICO动画
2011年10月29日,点击突破100万,成为“传说曲”
2012年4月28日,出现在“NICONICO超Party”
2012年9月12日,多玩国公司(NICONICO动画的母公司,后与角川合并)发行了纪念专辑《ALL THAT 千本樱!!》
2013年3月9日,ASCII MEDIA WORKS(角川旗下)发行了小说版
2013年3月13日,改编为第10部“NICONICO音乐剧”,并于东京公演
2015年12月31日,日本著名歌手小林幸子在第66回NHK红白歌合战中,演唱了《千本樱》的演歌版本
2016年2月11日,点击突破1000万,成为“神话曲”
从《千本樱》的发展历程看,我们不难发现这首V家名曲在成为传说曲的一年半之内,便进行了现场Live、音乐专辑发售、小说改编、音乐剧改编等一系列商业化运作。倘若没有一个成熟的商业运营机制在背后支撑,仅靠网络传播的话,是很难让这个源于网络的歌曲最终登陆有着日本春晚之称的“红白歌合战”。
与传统音乐产品商业化不同的是,这些V家名曲之所以看上去本身质量很高,是因为他们是从海量UGC音乐作品中,依靠粉丝的一次又一次的点击和传播才脱颖而出的。也就是说,这些音乐作品在商业化之前已经经过了市场的验证。
以七宗罪中“傲慢”为主题的《恶之娘》
如果我们仔细审视这些被商业化改编的V家名曲,就不难发现他们的内容本身就拥有较强的叙事性,也会根据音乐本身所希望表达的情感或者故事来做相应地世界观以及人物设定。比如刚刚宣布要改编成音乐剧的《恶之娘》,这个作品其实是属于《V家七宗罪系列》,其创作的灵感正是来源于《圣经》中的“七宗罪”。
为了让这部作品的原创度更高,作者Mothy不仅做了全新的世界观设定,让V家的几位虚拟偶像扮演了其中的几位角色,以类似歌剧的形式来演绎一个悲剧故事。为了让观众看懂故事,他还在CD专辑内配上了歌本以及小说,这让《V家七宗罪系列》本身就非常适合舞台剧改编。
但是,由于这些V家名曲本身是来源于亚文化族群,甚至可以说是中二度爆表,所以在商业化的改编环节上,注定很难直接冲入大众市场。相反,更垂直的用户市场才是他们攻克的重点。如果你看过《千本樱》的舞台剧就会发现,这其实就可以说是一个高成本的“cosplay舞台剧”,而像《脑浆炸裂少女》这种真人电影,如果没有听过原作歌曲,观众恐怕很难get到“马卡龙”这个关键道具的存在意义。
在日本“制作委员会”这一套成熟的商业运作体系下,V家的UGC内容在经过市场检验之后,便能迅速实现商业化,从而把一首同人音乐作品“扩写”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便是同人作品实现商业化的关键所在。
中国UGC音乐的商业化机会
面对日本V家在商业上取得的成功,中国的不少企业也逐渐注意到了虚拟偶像这一个“好生意”,UGC音乐创作的商业化也在资本的推动下出现了萌芽。首先我们必须得承认,UGC音乐内容的商业化机会,在中国其实是存在的。
从创作内容的量级上看,出于“爱”而为中国虚拟偶像创作,或者是完全原创的UGC音乐内容,确实在中国产生了相当的数量。但如果要把这些UGC的音乐内容进行商业化,却多少会让人觉得没有底气。这主要的问题在于,虽然我们已经拥有了数量相当的创作者,但是相比起日本,有专业水准的创作者仍然处于匮乏状态。
要知道,音乐创作者本身的生活环境、教育水平以及社会阅历,往往就决定了能不能支撑其创造一首能有潜力进入大众领域的音乐作品。
比如现在受到不少二次元用户追捧的“古风音乐”,就在作品中加入了大量“缱绻”、“流觞”、“忆江南”、“三世长安”这些古语感爆表的词句,但无论是作词的“合辙押韵”,还是音乐方面的“声律曲调”,相比起早已把“中国风音乐”驾轻就熟的周杰伦、方文山,这些创作者在文化底蕴和经验积累方面仍然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即使是这些创作者确实希望呈现出一个庞大的世界观和故事,往往却因为专业度的缺乏,最终导致这些音乐内容最后变成了所谓的“角色歌”,故事性的呈现方面只能说是浅尝即止。虽然音乐也是一种传达情感、故事的有效途径,但相比起小说、漫画这些创作方式来说,音乐创作对专业度的要求还是要高出许多。
最初以V家音乐发布的《阳炎计划》,现在早已成为了一个独立IP
而在商业模式方面,中国公司的商业运作手法比日本的“制作委员会”模式要简单得多。当一个UGC作品的人气开始爆棚,“不差钱”的中国公司往往更倾向于将其版权购买下来,然后再通过各类合作实现最终的商业开发。
但问题在于,很多中国公司、资本并不明白这些UGC作品的根基在于同人市场,以致于他们会更愿意开发这些作品的覆盖广度,即所谓的“泛娱乐开发”,却往往忽视了深挖这些作品深度,实现粉丝群的培养和积累。
在二次元世界中有一句话,叫做“死宅的钱真好骗”。日本的那些将UGC作品商业化的公司明白,会为这些作品买单的人,一定是那些核心的V家粉丝。于是,他们不断将这些UGC作品改编成核心向的漫画、小说、舞台剧甚至电影,粉丝群体也因此逐渐壮大。
直到2010年3月9日初音未来开演唱会的那一刻,大众社会才发现原来世界上居然会有“虚拟偶像”这种东西,伴随着一次又一次“卧槽什么鬼”的感叹中,最终初音未来的品牌价值也因各种商业代言而得以体现。而那些从V家衍生的原创UGC内容,比如《樱之雨》、《阳炎计划》,也在同样的商业逻辑下逐渐形成了一个全新的IP,即便它看上去与V家已经没有太多的联系。
对于中国的商业公司来说,V家在海外的商业成功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但是如何培养专业作者,如何深入理解UGC内容创作的逻辑和规律,却是摆在我们面前实实在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可能已经很难复制出第二个初音未来了,但是V家也同样展现了UGC创作的无限可能性,商业上的想象空间显然要比一个“虚拟偶像”大得多。随着中国UGC音乐创作者水平的不断提高,或许同人市场上在未来真能出现一个二次元版的周杰伦、方文山,到那时,便是中国的UGC内容真正绽放商业价值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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