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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向明: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认同与空间张力

城PLUS 城PLUS 2019-05-20
编者按


当前,粤港澳湾区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并受到当前区域的广泛关注。马向明先生以“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性与空间规划展望”为题,分成3个部分详细探讨:


· 解析粤港澳大湾区这一地理概念的来龙去脉;

· 对湾区内的空间规划进行简单回归;

· 基于前两者基础展望未来湾区空间城市群规划。



1

从“珠三角”到“大湾区”


“粤港澳湾区是经济地理概念的湾区。‘人类活动影响下的城镇群空间形态自内陆向珠江口聚集’及‘一国两制国家政策’是地理认同演变的重要推动力。”


人们对本区域的认知经历了自“粤江平原”到“珠三角”再到“大湾区”的转变,而这背后是对于该区域地理空间的关注点自内陆不断向海洋转变的思维演变。


从自然地理的角度剖析地区的发展历程,可见该地区是由自公元2年以来西江、北江、东江三条河流的不断淤积而成。因此,该地区历史上被统称为粤江平原。


直至1900年代,在自然地理学术届对其是否可称为“三角洲”看法尚不一致。1947年,吴尚时、曾昭璇发表了论文《珠江三角洲》,系统地建立起了珠三角学说。自此,以三水至广州一线为其北界,再往东南延至东莞石龙,面积约6000多平方公里的这片以“珠江三角洲”的地理概念逐渐受到大众认同。而这一理念也可通过经济地理对城市及人类社会的关注而得到认证。


明清时代,该区域的发达地区是广州、佛山和澳门城市群;鸦片战争之后,广州-香港成为新的城市发展中轴,而改革开放以来,以深圳为代表的城市崛起积极参与全球化分工,更加加强了整个珠三角城市群的整体实力,并在2015年的世行调查报告中立身为东亚最大、世界第五大城市群。


↓珠三角地理形成过程示意


↓珠三角2015


对比于传统自然地理对“湾区”概念的描述,该区域更应从经济地理角度进行理解:即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强,特别是珠三角地理认同下对土地利用及相关城市群规划的前期工作,奠定了从平原内陆农业到湾区海洋经济活动的思维转变:


一方面,因内陆的土地利用已经趋于饱和,迫切需要新的空间视角投向(包括港珠澳大桥等珠江口通道建设等);另一方面,城市群内各个城市间需要更加紧密的空间互动。


在这两大驱动力下,首先是学界在2009年在相关研究报告中提出珠江口湾区是三地值得关注的地区,随后三地规划届在2014年共同发布《环珠江口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并最后形成政府及中央政府的影响力,于2015年国务院发布《海上丝绸之路愿景》中明确提出“深化与港澳的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并于十二届人大会议中提出湾区,引发了当前对于整个概念的热点讨论。


回顾该区域的地理认同,并对比于世界其他三大知名湾区的自然地理形态,可以总结粤港澳湾区是经济地理概念的湾区。而其中“人类活动影响下的城镇群空间形态自内陆向珠江口聚集”及“一国两制国家政策”是地理认同演变的重要推动力。


↓湾区平台发展动态图



2

区域地理理解基础上的域空间规划发展历程解析


“因该地区制度多元性的现实考量,区域空间规划可细分为广东省内的城市群规划(珠三角规划)及包括港澳的大珠三角城市群规划两种形态。”


粤港澳湾区的概念仍是崭新的空间理解,因此,规划发展历程主要基于珠三角理解下的城市群规划梳理。


2.1 珠三角规划


总体上,珠三角规划可归纳出三大特征:


问题推动:广东省内城市群规划在统一的政策指导下,主要对当时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解析,以提出切实的解决路径为核心目标,对城市群及空间模式探讨主要策略(见表)。


政府主导:虽珠三角经济区的设立是珠三角区域规划兴起的重要触媒,但对其历次的规划进行解读,发现无论是从规划的组织方式、决策过程,还是从规划编制的参与者和规划的实施者,珠三角的区域规划都是由政府为主导。


侧重点随着区域转型发展变化:规划的侧重点随着区域转型发展变化而变化。具体表现为94和04版规划仍主要以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和产业开发的场所为目标,而进入到08版,规划内容开始将内部发展的不平衡列为规划的重要议题。其中,2010年的绿道规划及2017年的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均显著体现了这一特征。


↓历版珠三角规划的时代背景与关注重点议题回顾


2.2 大珠三角城市群规划


对包括港澳及相关制度考量下的的大珠三角规划进行梳理,则可发现三个突出特征:


愿景推动:对目前大珠三角现有的两次规划(研究)进行梳理,发现其均在明确的愿景前提下开展:“06研究”是基于对未来“共建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的愿景;而“10计划”是三地在通过环珠江口湾区的合作“共建优质生活圈”的共同愿景下开展。而愿景发展也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地理概念的认同,使其从一开始2000年9月香港科技大学校长吴家玮教授的“深港湾区”概念(小湾区),在中山大学郑天祥教授的认同下,通过将广州纳入湾区范围而使其提升为“环珠江口湾区”(中湾区)。再在国家“一带一路”宏观愿景的推动下,发展成为当前包括了港、澳和珠三角经济区9市共11座城市的“大湾区”。


由于当前区域在制度框架层面的现实背景,《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十分慎重而恰当地界定了研究的内容。这种限定在一定范围的“有限规划”模式,是在共同愿景之下对与有限规划:三方关系密切的要素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这保证了关键事项能够有前瞻性的安排,又避免了对各自事物做出过细的介入。


参与度广:借助于港澳对于公众参与的重视,两次大珠三角空间规划均进行了广泛的行业意见听取和公众咨询活动。


《环珠江口宜居湾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的“湾区”的概念



3

未来的空间区域规划展望


“‘制度张力’、‘自然张力’及两者衍生出的‘区域中心城市张力’将持续发挥作用。”


“张力”可理解为区域系统内部既相互吸引又相互排斥的内生推动力。


制度张力:粤港澳城市群作为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下的集合体,“一国两制”下三地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行政体系都有差异,且分属三个不同的关税区。不同制度主体间存在相互合作学习的吸引,但同时又因本质差别而排斥。


自然张力:粤港澳城市群所处的自然地理空间是珠江与南海、海洋与内陆两种形态的博弈。且对比于世界其他知名湾区,珠江流量的巨大带了物质交换在不断地改变大湾区的自然岸线;而未来随着全球变化,海平面上升和洪涝灾害的应对将变得更为复杂,这使得自然环境变化成为对湾区城市发展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



区域中心城市张力:在“制度张力”及“自然张力”的基础上,粤港澳地区的中心体系一直在变动:明清时期是穗主、澳副的双中心,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末是港主、穗副的区域格局,而目前逐步向深、港、穗、澳多极多中心的格局转换,而这种中心体系不断变化的格局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实属罕见。城市中心体系是一个区域发展的引擎,它对区域基础设施供给和区域治理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粤港澳湾区多核心体系的张力(Multi-center Dynamic)是区域治理的第三个重要影响因素。


↓粤港澳湾区中心体系的动态变化性


在三种张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粤港澳湾区城市群发展的独特结构,使其在功能维度中表现为结构交叉的多功能复杂体,在空间维度中存在多样界面(海陆界面、制度界面、多中心、跨轴带),时间维度中表现为不同城市在不同时期的地位和作用演变。而这些特征也对整个粤港澳城市群的空间规划提出超高的要求,使其区域治理与协同也将会比世界其他湾区更为复杂。因此,涵盖粤港澳三地的区域空间规划,依然会展现出“愿景推动、有限规划”的特征。

 

另一方面,随着粤港澳城市群走向湾区时代,越来越多的内容会纳入到跨界协调的范畴里,“有限规划”的范围将逐步扩大。基于当前区域高快速交通建设的背景,香港、深圳、广州和澳门四个核心城市之间的功能互动将极大提升,那势必带来更多的议题进入区域协同的范畴。而结合多核中心体系中区域关系将是高度复杂的多维多边关系这一理论,粤港跨界事务的协调范畴也势必将由交通事务向生态环境和空间优化范畴扩展。

 

在此背景下,三地间共识的营造是十分关键,因为只有当对未来的某种挑战与未来方向出现初步区域共识后,才会展开区域研究和有限目标的行动规划。因此,未来在湾区建立联合的常设机构将会是保障可能性及可行性的切实办法。


对于湾区空间城市规划领域,可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协会,并由这个常设机构来组织智库对湾区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研究、讨论,逐步营造出对某些问题的区域共识,然后在大湾区城市群发展纲要的指导下,三地政府推动正式的区域研究或行动规划。


在实施层面上,目前湾区内广泛开展的“飞地模式”,也已经在为区域共识的可能及未来合作协同的创新而探路。例如,在香港的制度边界外设立“香港城”,是香港青年介入内地创新的有效手段,也是珠三角增加对国际人才吸引力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创新时代的双赢合作。


↓跨城市及制度边界的区域合作及共识建设路径


*本文根据马向明先生在“第二届大湾区规划论坛”中的演讲整理。感谢中规院深圳分院粤港澳研究中心赵亮对本次论坛文字工作的帮助与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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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者 | 马向明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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