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律师:王宝强的洪荒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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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宝强昨夜发微博公布与妻子马蓉的离婚声明,不足半日,网上各路大仙解读,伴随各种八卦,角度各异,层出不穷,上头条的速度秒杀诸多奥运热点。可以理解,毕竟金牌与普通人太远,宝强的遭遇,似乎就在你我身边。
宝强是明星艺人,家庭靠老婆照料,事业靠经纪人打理。现老婆和经纪人双双出轨,里外两个最亲密的人对宝强“两肋插刀”,双重打击,情节不忍卒读。明月律师办案无数,朋友、同事、同学出轨者不少,但像宝强般惨烈的,也仅有一例,因职业保密要求,无法言表。明月律师也写过其他明星出轨的评论文章,写过王菲、谢霆锋《四天四夜背后的法律思考》、写过陈赫《好男人就是我》、写过黄奕《黄毅清夺女,黄奕该如何应对》,但下笔写宝强,内心却莫名般不淡定。所以,宝强在微博声明里自揭家丑、昭告天下,六神磊磊不屑耻笑,但明月律师表示深切理解。
理解归理解,但对宝强的一些做法,如“去捉奸”和“发声明”,看似使出洪荒之力,但是未必是最佳之策。本律师遂作简要点评,一吐为快:
一纸声明能解除婚姻关系吗?
事件发酵很快,情节也说不定会反转,但有一点谁也不会否认:这婚是离定了。宝强在声明中说了两个解除:一、“解除与妻子的婚姻关系”;二、“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这种笔法,一看就知道是不熟《婚姻法》的商事律师写的。
根据《婚姻法》,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两种方式:一、民政局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二、法院诉讼离婚,领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所以,宝强现在做的声明,只能说明其想离婚,至于能否离的掉?何时能离掉?还要看事态发展,谁也预测不了。
一般人离婚,都是先礼后兵:先尝试协议,差距太大协商不成的,才会诉诸法庭。现在宝强发了声明,下了讨伐檄文,开启撕逼大战。根据明月律师的职业经验,不斗个头破血流、两败俱伤,回到谈判桌上理性谈协议的可能性极其渺茫。
网上有人说,宝强是有高人指点,明月律师不这么认为,不论最后结局如何,撕逼的离婚大战,没有谁是赢家。
捉奸:道德的双刃剑
《冰与火之歌:权利的游戏》里面,有一段出轨+乱伦之恋,Cersei和Jaime,一个是皇帝的妻子,一个是皇帝的侍卫,两个皇帝身边最亲近的人,最后害残了主角Brandon,也害死了皇帝,这个罪恶滔天般的剧情设定,引出了主角Eddard和Arya复仇的两条线索。《水浒传》里被毒死的武大郎,也是武松杀人复仇的动力源泉,一直都是能够为人理解、获得同情。
时代变了,杀人犯法,捉奸容易,所以对于配偶出轨,捉奸就成为对付感情背叛的重要复仇方式。捉奸之后再昭告天下,可以牢牢占据道德制高点,对方要想道德翻身,比登天还难。所以,离婚案件中,捉奸戏码屡屡上演,屡试不爽,屡见不鲜。据说宝强带上律师去捉奸,网上还流出捉奸图片,背后缘由也不外于此。
捉奸成功,获得道德优势,博取法官同情,加速离婚进程,这是首要功能。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宝强到法院起诉离婚,捉奸资料就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
捉奸成功,可以在离婚案件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虽然法院一般是以“是否同居”为判定标准,且支持的赔偿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但这体现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支持,对当事人的意义重大。网上沸传宝强子女的照片,影射子女非其亲生,如若传言属实(可以做亲子鉴定),则亦可作为索赔之证据。
捉奸成功,在财产分割时也有作用,这种功能,并不是能让对手净身出户,而是赋予法官一种酌情判断的权利。根据最高院1993年和2001年的两份司法解释,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如果宝强自己没有过错,对方又被认定是过错的一方时,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偏向宝强,至于偏多偏少,还要考量各种因素,并无统一标准。
但是捉奸,道德胜利多大,也意味着感情失败多惨,在某种意义上,更是一种自我羞辱。所以,当“小三”宋喆站起身来,搀扶被踩在脚下的宝强老婆,大声宣告爱情时,谁胜谁败,只有当事人各自体会了。
最后,明月律师想说,如果孩子确实是宝强亲生的,昨天的带人捉奸+今天的昭告天下,明天的宝强会非常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