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程 | 把握实质 用好规程
【导读】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系列解读开栏话,原载于2015年6月4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版,有改动。
本文是规程解读第一篇,认识规程的意义、规程的总体把握和实质要求以及该如何用好规程。
看到腾讯博客停止服务的消息,想起之前新浪博客中的一些文章和资料,转存过来吧。
2014年10月1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实施(国土资发【2014】117号,以下简称《查处规程》,可点击链接阅读:
【摆一摆】那些国土执法查处中要用到的法律文书格式(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四))。该规程的出台是国土资源系统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行政权力、提升执法查处工作水平和效能的重要抓手,也是监督和保护执法人员、保障权责一致的重要依据。为此,地方国土资源系统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并认真贯彻落实。但是经过一段时期的执法实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对查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规定把握不够准确、配套制度研究跟进跟进不够、在日常查处工作中实施不够到位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查处规程》,帮助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研究解决执法监察中的实际问题,部执法监察局与中国国土资源报法制版联合开设“查处规程与执法实务专栏”,结合执法监察实务,深入解读《查处规程》,以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查处规程》)的重大意义,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查处规程》的贯彻实施。
1
充分认识《查处规程》的重要意义
1.1 贯彻实施《查处规程》是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查处规程》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具体细化落实到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了执法查处工作的程序和标准,贯彻实施《查处规程》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
1.2 贯彻实施《查处规程》是规范行政权力,提升执法查处工作水平和效能的重要抓手。《查处规程》梳理、集成了现行有效的与查处工作相关的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总结了多年来基层执法实践有益经验和做法,明确了职责界限、程序标准,必将规范和指导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查处工作水平和效能。
1.3 贯彻实施《查处规程》是监督和保护执法人员,保障权责一致的重要依据。《查处规程》强调依法履职和履职监督,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人员职责界限、程序标准,对滥用职权或者不履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也强调履职保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和人员已经按照《查处规程》规定履行相应执法查处职责的,不得以玩忽职守、渎职等名义追究责任。
2
2.1 准确把握《查处规程》明确的各项原则,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查处规程》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程序正当原则,明确规定了执法查处各个环节程序;坚持行政效能原则,将法律法规规定与执法实务有机结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责任追究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依法履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准确把握《查处规程》明确的各项原则,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行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2.2 准确把握《查处规程》程序规定,树立依程序执法意识。《查处规程》以程序为线,全面梳理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包括违法线索发现、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案件审理、作出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立卷归档等环节。同时,《查处规程》对法律文书送达,以及移送公安、检察、监察、任免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等程序也进行了明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准确把握《查处规程》明确的查处工作程序,牢固树立依程序执法意识,按照规定程序行使执法查处职权,确保执法查处工作的程序合法性和正当性,避免因程序违法违规引起复议或诉讼的风险。
2.3 准确把握《查处规程》的实体规定,规范执法查处工作。《查处规程》在规范查处工作程序线条的同时,关注查处的实体内容,点线结合,对查处工作涉及的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行标准等实体内容进行了明确。《查处规程》明确了违法责任主体、违法用地占用地类、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勘查开采数量和价值、违法所得等事实如何认定。《查处规程》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构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主要类型、认定违法的法律依据、追究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和查处注意事项。《查处规程》明确了查处工作常用的法律文书参考格式。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准确把握《查处规程》明确的查处实体内容,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查处工作水平。
2.4 准确把握《查处规程》对公开的要求,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查处规程》明确了立案标准、违法类型、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并在制止违法、调查遇阻、督促执行等环节,明确可以将违法情况和信息向社会公开通报,同时首次明确:“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生效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觉履行,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了执法公开性。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查处规程》的要求,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一是公开立案标准、违法类型、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二是重大违法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开通报;三是执法过程公开,根据需要适时向社会通报当事人的违法情况和执法进展;四是逐步建立执法结果公示制度,生效处罚决定、处理决定上网公开。
3
3.1 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和准确把握《查处规程》的规定,是贯彻实施的前提。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查处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要求,特别是要抓好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执法监察人员的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全面、准确掌握《查处规程》内容和要求。
3.2 强化日常执法查处。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执法工作需要更加注重日常执法,从“刮风式”、“运动式”执法向日常执法转变,切实加大巡查发现、综合制止和规范查处的力度。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查处规程》的要求,采取书面责停整改、抄告相关部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通报等综合措施及时有效制止,将违法行为 “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对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查处规程》实体和程序的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
3.3 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查处规程》配套制度的建设,进一步细化查处工作具体流程和文书格式,特别是内部呈批、文件运转、审查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履职风险。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依法依规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办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3.4 抓好案卷质量评查。案卷作为执法查处过程的记录,直接反映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查处规程》和《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当地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切实抓好评查工作,发挥案卷质量评查检查评价、强化管理、纠错完善的功能,推动《查处规程》的贯彻落实。
3.5 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查处规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土言土语
喜欢本文,就点击右下角“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