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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云集、贝店、爱库存“冰火两重天” 律师:彻底与传销切割操作较难
导读: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在接受《劳动报》就”社交电商涉嫌传销“采访时认为,社交电商商业模式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很难。
“究其缘由,一是社交属性的销售裂变增长速度太诱人,二是自认为已经做了有效的规避措施。”方律师指出,事实上,关于传销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工商 行政执法层面的“传销”有很大区别。商业行为即便被认定为《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活动”,也不一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此,在他看来,目 前市面上的类似于花生日记的分销类社交电商平台,要从商业模式上规避传销的刑事风险相对容易,但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不被视为传销,具有很难的操作性。
他同时指出,从刑事法律相关规定看,行政法规规定的非法传销与涉嫌犯罪的传销活动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平台提供的是真实的商品及服务,最终目的是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真实服务,那么一般不构成传销犯罪。但是,若平台提供的虚假商品或者服务,以此为手段骗取财物的,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罪。前者可能面临承担被监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及高额罚款的行政责任。后者则构成犯罪。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分销类社交电商“冰火两重天” 律师称彻底与"传销"切割操作较难》
近日,分销类社交电商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一边是创立短短四年的云集于近日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了上市招股书,另一边,社交电商花生日记因网络传销被开出7456万元的天价罚单。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以环云集微店、贝店、爱库存等为代表的社 交电商平台,凭借分销模式快速崛起,也吸引了包括网易“推手”、阿里“微供”、京东“享橙”、唯品会“云品仓”、寺库“库店”等头部平台入场。日前,记者 就对多家主流分销类社交电商的经营模式进行了对比,发现目前大部分平台的商业模式分为三大类。而根据律师对这些模式进行法律分析后得出的结论,社交电商商 业模式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很难。
模式一:转型会员制社交电商
提起分销类社交电商,就不得不提近日递交上市招股书的云集,记者登录云集App注意到,这是一家由社交驱动的精品会员电商,为会员提供美妆个护、手机数码、母婴玩具、水果生鲜等全品类精选商品。
从该平台的规则设置上不难看出,作为会员电商平台,云集平台可以开放注册,任何人都可以注册云集App享受批发价,并不存在仅仅通过他人邀请才可以注 册的机制。用户注册成为云集付费会员后,既可以以会员价购买平台上的商品,又可以通过社交工具将商品信息分享给其他人,若交易成功,则分享者可获得商品价 格5%-20%不等的销售返佣。
据悉,云集会员邀请新会员注册可以获得一定的云币奖励,该云币可用于在平台上消费,但被邀请会员的购买和销售行为均和邀请者的收入并无关系。因此会员与会员之间并不存在多个层级。
2017年5月,杭州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指出云集微店招募店主的过程中存在“入门费”、“拉人 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涉嫌传销行为,下达了958万的行政处罚。随后其公众平台订阅号和服务号被微信平台永久 封号。
模式二:成为店主获得佣金收益
在分销类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中,发展用户成为店主也是较为常见的做法,这种模式有别于会员制的部分,就是有门槛,且一旦成为店主后即拥有专享权利。以 2017年成立的贝店创距离,其定义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分享与传播,实现消费者、店主以及供应链的三方连接,将精选的商品送达消费者的手中”。记者通过 该平台上的介绍获悉,贝店用户需要通过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成长值,成长值到达100才可选择申请成为店主。成为店主之后即可自购省钱,分享赚钱。
记者随机打开一款商品的详细页面后获悉,购买该商品就自动成为店主,之后会自动生成专属的小店邀请码,好友下载App输入专属邀请码后,即成为专属粉 丝。专属粉丝在店铺购买商品后,店主便可以获得对应产品的佣金收益。此外,不同的商品佣金不一样,例如一款原价69元的童鞋,分享购买后店主可获得17元 的提成。据了解,佣金由平台和品牌商共同设定,店主可自行决定是否要分享卖货,就算长期没有进行卖货或者是自购,也不会取消其店主资格,没有业绩压力。
主营店主模式的平台采用类似模式的还有唯品会旗下的云品仓。据了解,该平台2018年7月正式上线,以微信小程序作为载体,帮助店主零成本打造自己的 微信小店,并获得最高20%的销售返利。但与贝店不同的是,该平台分为四个店主等级,也就是多层级分销。店主的晋升条件是推荐的会员人数,每成功推荐1名 会员,可获得相应提成。
模式三:众包分销类“一站式”服务
成为经销商后,只需转发商品信息到朋友圈,订单生成后由品牌方打包、发货,最后就能拿到佣金,这是分销类社交电商的“众包”模式。记者对比后发现, “众包”分销类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主要针对分销商,也就是微商代购群体,而并非针对个人用户。相比较前两种模式,众包分销的门槛更高。
例如创办于上海的爱库存,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我们现在基本都用爱库存上货,用平台的一键转发等功能直接转发到朋友圈。”一位之前一直从事微商活动 的用户告诉记者,“现在要比之前规范、简单多了。”据该微商透露,此类分销社交平台的操作流程是:由品牌方提供商品清单、价格、图片,平台甄选后上架;分 销商一键分享商品信息,完成下单后品牌接收订单;品牌方完成商品分拣和打包,平台安排第三方物流上门取货;分销商完成商品下单,品牌方完成商品发货,最后 由平台完成货款结算。
据该名微商透露,他们称呼自己为代购,代购首先把选好的商品转发到自己的微信群或朋友圈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将需要的商品信息发给代购并付款后,再由 代购在平台下单,将商品发送给消费者。“平台的后台可以很方便地预设代购费。比如一款衣服的价格是69元,代购预设的代购费是10元,那么消费者看到的商 品标价就会是79元。”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用户都是职业代购,平台对新手设置了10000元的销售额目标,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才能加入正式的分销群。
律师:要彻底与传销切割较困难
根据《2018年度中国移动社交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社交电商模式分为以下四大类模式:拼团模式、分销模式、SAAS工具模式、社区模式。社交电商已成为仅次于自营电商、平台电商的“第三极”。
不过,发展火爆的分销社交电商为何频频触传销红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从法律上给出了解释,同时他认为社交电商商业模式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很难。
“究其缘由,一是社交属性的销售裂变增长速度太诱人,二是自认为已经做了有效的规避措施。”方律师指出,事实上,关于传销刑法意义上的“传销”与工商 行政执法层面的“传销”有很大区别。商业行为即便被认定为《禁止传销条例》所规定的“传销活动”,也不一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因此,在他看来,目 前市面上的类似于花生日记的分销类社交电商平台,要从商业模式上规避传销的刑事风险相对容易,但要彻底与传销切割干净,不被视为传销,具有很难的操作性。
他同时指出,从刑事法律相关规定看,行政法规规定的非法传销与涉嫌犯罪的传销活动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平台提供的是真实的商品及服务,最终目的是 销售商品或者提供真实服务,那么一般不构成传销犯罪。但是,若平台提供的虚假商品或者服务,以此为手段骗取财物的,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罪。前者可能面临承担被监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及高额罚款的行政责任。后者则构成犯罪。(来源:劳动报 文/陈宁)(方超强律师微信咨询:fang-lawer)
《云集电商拟5月份美股IPO 业务模式难逃传销之嫌?》
近期有消息称,会员电商平台云集预计5月初赴美IPO,公司此前于3月21日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上市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云集曾因涉嫌传销收到过近千万元的罚单,云集微店创始人肖尚略表示,公司此后对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
但在业界看来,整改后的业务模式仍然面临传销困局,这对于后续公司发展都还存在隐忧。
三年累计亏损近2亿元
云集披露的财报资料显示,云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营收分别为12.84亿元、64.44亿 元、130.15亿元;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GMV(成交总额)分别为18亿元、96亿元和227亿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云集净亏损分别为 2466.8万元、1.05亿元和5632.6万元,三年累计亏损近2亿元。
IPO前,云集创始人、CEO肖尚略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6.4%;钟鼎创投为云集第二大股东,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0.5%;云集首席技术官郝焕持股2.5%。
云集微店依靠社交电商方式拓展会员,在2015年采用“三级分销”模式,用户获得老店主邀请后,支付365元 /年的服务费,然后便可成为新店主,之后可以邀请其他用户加入平台。店主直接或间接邀请160位、1000位新店主后,可分别成为“导师”、“合伙人”, 之后每邀请一位新店主,可分别从平台服务费中获取收益,“导师”为170元/人,“合伙人”为70元/人。
云集微店因“三级分销”违反《禁止传销条例》,在2017年5月收到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单,没收违法所 得约808万元,罚款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公众号被永久封号,目前公司官方公众号账号主体为“云集共享科技有 限公司”。
仍在灰色地带徘徊
由于早期的方式存在一定传销风险,肖尚略将公司定位为会员制电商,不过,这一形式仍然面临传销之嫌。
随便打开一位会员店主的朋友圈会发现,他们与印象中的微商无异:每天更新多条动态,大多与促销商品有关,同时积极宣传成为店主后,赚钱以及独立自主的好处。
云集微店在2016年完成了“一级分销”模式改革。公司“一级分销”模式下,用户获得老店主邀请后,支付 398元/年的服务费后,可成为新店主,同时获得开店礼包(平台精选商品),之后每邀请一位新店主,可获得店主资格延期3个月与40元云币(1云币=1 元,可用于购物抵扣)。在店主直接或间接邀请100位新店主后,可成为主管,之后每邀请一位新店主,可获得150元培训费与其销售佣金的15%。店主邀请 团队人数达1000人后,主管可竞聘经理,经理可获得旗下团队新店主培训费60元/人与团队销售佣金的5%。主管、经理均属公司服务团队,与公司签订兼职 劳动合同,财务收支由公司总部统一结算。
但这一模式已游走在灰色地带。肖尚略称,调整后的云集店主只能赚取卖货的收益,并增设了第三方服务商模块,为店主提供培训与服务,云集则根据综合业绩,向服务商支付培训和服务费用。
这一点在云集的招股书中也有所解释。云集称,目前已与5家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服务经理负责组织课 程、培训会员,教授他们如何使用App等。云集营销费用中的绝大部分都来自会员管理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集共有超过7万名服务经理,大多数 服务经理同时也是云集会员。
值得注意的是,有观点认为,这种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调整方式,只是将多级分销进行拆分和包装。在实践过程中,云集会员内部仍有着清晰的层级晋升架构,会员的三级分销情况仍然存在。(来源:证券日报 文/刘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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