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啥时候放款?职工网上可查!无房提取可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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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排号及预计放款时间公示功能现上线试运行,各贷款申请人可登录管理中心的网址,在“查询与申报”中查询。
网址:http://fsgjj.foshan.gov.cn/
登录后点击“我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贷款放款排号查询”按钮便可查询本人的轮候排号情况。
2、选择“短信验证”方式,输入“身份证号码、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本市缴存申请人可选择登录方式1或2;外市缴存申请人首次登录需选择登录方式2,进入网厅获取明细编号后,第二次可用登录方式1或2登录。
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可点击这里了解。
公积金无房提取业务有多种网上办理途径。
1.“粤省事”微信公众号
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指尖办事——个人办事(需绑定个人信息登录)——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无需录入个人明 细编号,申请前需识别验证)——选择提取种类“无房提取”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进入个人明细——我要提取——申报无房提取。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我的提取——“无房提取”栏目中进行申报。
提交申报成功后,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具体申报情况可查看“我要查询”的“提取记录查询”中的业务状态。
2、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提交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符合提取账号范围,是否能正常接收资金,填写的划账账号和银行信息是否准确,以免出现划账失败的情况。一旦提交申报,无法撤销(申报提交时会有提示),如因上述原因出现划账失败的,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3、提交后,管理中心是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
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请点击这里了解。
凡以购房、建房、大修、翻建、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办理了3年为期的自动划账的,如房屋权属登记没有发生变化(即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变化)、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可申报提取划账续期。
1.“粤省事”微信公众号
关注“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指尖办事——个人办事(需绑定个人信息登录)——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申请(申请前需识别验证)——选择提取种类“提取协议管理”按照指引进行申报。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与申报”的个人明细,在“我的提取”的“提取续约”中选择要续约的记录办理提取划账续约手续。
如职工曾申请3年期的自动划账,需终止该笔提取自动划账的,同样在此栏目下选择要解约的记录办理解约。
2、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可正常使用,以免因划账账号无法正常接收资金导致划账失败的情况。
抗“疫”期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了相关政策
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
以下可能都是你关心的问题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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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申请灵活调整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安排,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认定,疫情期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后的6个月内结清。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应在房屋租赁合同起租首月起12个月内申报,如期限结束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个人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完成补缴的,视同正常缴存。上述补缴,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按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规定,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外网公布的《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手续须知》提供材料,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批。
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粤省事、政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对无法办理的,单位、职工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于疫情解除后再到现场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的开始时间为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时间,即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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