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学校研究生院下达本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46名(含导师定向指标2名),已通过“1+4”、“2+3”和“3+3”硕博连读方式录取40名,需通过考试及综合考核方式录取6名(含导师定向指标1名)。招生学科专业为生物学(07100)和基础医学(10010)。医学研究院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院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确保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证招生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强化多方保障,全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博士考试招生组织保障工作。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20年11月21日—12月14日。
(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1)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1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2021420100001_张某。
(3)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简章。
网上缴费成功后,除附加信息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内容,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根据学校规定,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可于2021年1月3日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和时间(2021年3月20日(暂定)上午8:30-11:30)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SCI期刊发表英文文章;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我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五、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医学研究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确定候选人
我院考核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医学研究院官网查看。
1、主要内容:
(1)学术素养(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面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面试)。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主要形式:
(1)笔试: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以及逻辑思维和总结概括的能力,专业文献阅读与写作能力。
(2)面试:20-30分钟,重点考察科研潜质、外语水平及应变表达能力。
3、综合考核总评成绩 = 学术素养 × 40% + 外语水平 × 30% + 培养潜质 × 30%。
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记录,包括对面试环节进行录像纪录。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十、 其他事项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7-68750006
E-mail:hexiaoran@wh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医学部8号楼16楼
邮编:430071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属医学研究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027-68750006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医学研究院
2020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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