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科技创新优势、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撰文
方晓霞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财务与会计研究室副研究员
摘要
以色列是世界高科技创新企业最兴盛的国家,是全球创新创业集聚地,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集聚地,科研水平全球领先,享有“创业的国度”的美誉。以色列经济增长率曾多年保持在10%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英、法、日等世界经济大国。一个周边强敌环伺的弹丸之地,在建国之后约70年的时间里创造出了如此多的科技、经济奇迹,其经验足以值得我国深刻地研究与借鉴。
关键词
科技创新;创新创业;以色列
基金项目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立项课题“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研究——基于新时代和新工业革命的视角”(项目编号:18VSJ054);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的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项目编号:16AJY011);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制造业金球价值链布局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登峰战略优势学科(产业经济学)阶段性成果。
以色列地处亚洲西部,地中海东岸,资源匮乏,地域狭小,管辖国土面积仅有2.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为871万,约占世界总人口的千分之一。但这个人口与地理上的小国却是世界创新创业的“超级大国”,为世界贡献了20%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人均拥有创新企业数目居世界第一,在纳斯达克上市企业数目位于美、中之后,超过欧洲所有企业的总和,享有“中东硅谷”、“创业国度”的美誉。以色列经济增长率曾多年保持在10%以上,2017年以色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万美元,超越英、法、日等世界经济大国,居世界第20位。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6-2017全球竞争力报告》,以色列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24位,在全球37个创新趋向型经济体中排名第3。一个周边强敌环伺的弹丸之地,在建国之后的70年多年时间里在科技、经济领域创造出了如此多的奇迹,其经验足以值得我国深刻地研究与借鉴。
一、以色列的科技创新优势
自1948年建国以来,以色列一直将科技作为立国之本,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对GDP的贡献率在90%以上,在信息通讯、计算机、高端装备、半导体、材料、环保、可再生能源、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军工等高附加值领域均保持了世界领先的创新优势,是全球高新技术重要来源地之一。
(一)全球创新创业集聚地
以色列是全球高科技企业创业密度最高的国家。目前,以色列高科技领域的初创企业超过6000家,仅次于美国硅谷,创业密度世界第一。据《以色列国家技术创新报告2016-2017》的统计,以色列共有高科技企业7072家,其中互联网企业占25%,电信技术企业占20%,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占19%,生命科技企业占17%,清洁技术企业占9%,半导体公司和网站技术研发企业各占2%[1]。另据以色列中央统计局数据,以色列72%的初创企业地处拥有“创业之城”之称的特拉维夫及其周边地区。
(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集聚地
以色列利用全球创新资源进行开放式创新,拓展发展空间,强化竞争力,已成为全球跨国公司、特别是高科技领域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集聚地。除以色列本土的科技企业如朗新(Amdoc)、捷邦(Checkpoint)外,谷歌、苹果、脸书、微软、亚马逊、IBM、英特尔、高通、东芝、戴尔、雷诺、博世、微软、美国在线、三星、西门子、德国电信、英特尔、雅虎等全球400多家世界知名跨国公司都在以色列设有研发中心,孕育出不少影响世界的科技创新产品,包括迅驰和双核处理器、网上交易安全系统、U盘等。联想、小米、华为、吉利、上汽集团等一批中国企业也相继在以色列设立研发中心。另外,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奇虎360等中国公司都投资过以色列公司,有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对以色列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增长54%,仅风险投资就超过500万美元[2]。
(三)科研教育水平全球领先
据以色列中央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以色列的民用研发支出约合16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1%,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5%,在经合组织(OECD)国家中名列前茅。2017年,以色列的人均研发支出为1752美元,是经合组织成员国人均研发支出最高的国家之一。企业是以色列研发支出的“主力军”。按现行价格计算,2017年,以色列工商部门(Business sector)的研发支出约为148亿美元,占全国研发支出的86%,而其余部分则由高校、政府部门和私人非营利性机构承担。
另有数据显示,以色列劳动人口中约有1/4是科技人员,平均每万名公司职员中拥有工程师和科学家就近150名,名列世界第一(美国为85名,日本为65名)。以色列从事研发的全职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为9.1%,也位居世界前列。同时,以色列每万人中在国际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居世界首位,人均科技论文数居世界第3,人均论文引用数据居世界第4。在世界人均注册专利数量也位居世界第4。
二、破解经济发展与资源匮乏矛盾的以色列成功经验
以色列国土面积狭小,荒漠遍布,资源贫乏,且与周边的阿拉伯国家长期处于敌对状态,但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却成就了举世瞩目的“创新传奇”,除了犹太民族敢于创新、勇于挑战的文化影响外,也离不开政府一贯的支持,以及产学研的良好互动。
(一)政府是科技创新的主要推动者
以色列政府一直把推动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一是制定法律法规鼓励、保障创新。早在1985年,以色列就颁布了《鼓励产业研究与开发法》,规定了政府鼓励和资助产业研究与开发的一般原则,其中规定所批准的研究与开发项目所需资金的2/3可以由政府提供。为了鼓励向处于初创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投资,2011年,以色列又颁布了《天使法》,规定符合资格的行为主体投资于以色列高科技私营企业,可以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所投资的金额。同时,以色列实行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制定了《产权法》、《商标条令》、《版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二是建立了完善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保证全国科技工作有序运转。建国之初,以色列就制定了科技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由科技部、经济部等13个部门共同组成国家科技决策体系,负责制定科技政策、设计发展规划和确定重点项目,形成合力以推进科技创新。从1974年起,以色列创立了首席科学家负责制,主要部门设有13个首席科学家办公室,负责制定制定年度科技计划、资助科技研发、协调指导相的科技活动,支持大学与企业构成研发联合体,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等。
(二)构造创新生态系统助力企业创新
在以色列数千家创新企业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屈指可数。中小企业有快速反应根据市场需要灵活选择或改变创新方向的优势,但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大部分初创企业都不能走出创立前三年的“死亡谷”。为了帮助企业克服早期发展的困难,提高存活率,以色列于1991年开始实施技术孵化器计划(Technological Incubators Program),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技术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场所、资金、技术、市场等服务。以色列的孵化器一般隶属于著名的大学、地方行政区域或者工业集团。政府不仅对孵化器数量和运营模式有严格的限制与规范,对进入和退出也设有严格的壁垒。在解化器运营过程中,政府坚持“共担风险,但不分享收益”的原则,为进入到孵化器的企业提供为期两年的低息优惠贷款,创业失败的企业,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政府对对孵化项目的投资占比高达85%。此外,政府还扮演“母基金”的角色为种子阶段科技创业公司提供资金支持。1993年,以色列政府出资1亿美金设立10只风险投资基金。其中政府投入的份额占40%,但是规定剩余的60%份额必须包括国外风险资本公司。与上述优惠贷款机制相同,政府同样“共担风险,但不分享收益”,孵化成功的企业上市或并购后政府资金退出,转为由专业投资机构接管运营。以色列存在各类规模不同的孵化器,它们的功能定位也不尽相同。小型孵化器以服务企业和天使级的风投为主,大型孵化器又分为智能硬件孵化器、生物技术孵化器、农业解化器、国际创投加速器(微软加速器、Microsoft Ventures)等。此外,以色列还拥有种类繁多的加速器,它们是由私人部门自营的创业辅导机构,有背靠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技术转移机构,也有IBM、微软等各大企业推出的加速器,也有在原有场地重塑自身的创新空间。在政府支持、社会资本以及大学解化等合力作用下,以色列逐步形成了由初创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工业园区、风险投资和国际资本等组成的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三)开放式创新、重视教育与吸引人才是以色列创新竞争力的主要来源
一是以色列重视国际研发合作,积极推动开放式创新,目前,已同欧盟、美国、日本、OECD国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等全球重要的创新国家和国际组织达成了科技合作协议;参加了数十个国际和国家间工业研发活动,与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项目合作。为了吸引跨国企业来以色列投资,政府还推出了项目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二是以色列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教育投入占GDP比重长期保持在10%左右,全国77%的人口接受过12年以上的教育,就业人口中拥有高等教育学位的比例达到45%,为科技创新积累了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三是来自发达国家和的前苏联犹太移民也给以色列带来了很多科学技术,为以色列创新发挥了很大作用。外来移民普遍拥有较的高学历,有非常多优秀的工程师,这些人才对以色列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制造业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但与先进国家相比,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装备受制于人,大而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难以为继。通过科技创新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借鉴以色列经验,我国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就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保障功能,不断探索开放式创新、多主体协同创新等各种新机制和新模式,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包括风险分担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等,实行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促进人才、知识、资本等要素的有机结合,促进官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创新、推动创新和共享创新成果的新局面,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潜能,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迈进。
参考文献
[1]Joel Tsafrir. Israel Nation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Report 2016-2017[EB/OL].htps://www.luzzatto.co.il/images/publications/isnael-national-technological-innovation-report-2016-2017.pdf 2016-11:45.
[2]王云松,以色列“创新传奇”:初创企业总数仅次于美国硅谷[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7-2-13(12).
[3][美]丹·塞诺,[以]索尔·辛格.王跃红,韩君宜译。创业的国度:以色列经济奇迹的启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4][以]伊斯雷尔·德罗里,塞缪尔·埃利斯祖尔·夏皮拉.龚雅静译.创新的族谱——以色列新兴产业的演进[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7.
[5]张倩红,张礼刚,艾仁贵,马丹静。以色列蓝皮书:以色列发展报告(201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6]方晓霞,杨丹辉,李晓华.以智能制造驱动全球价值链攀升[M].经济日报,2017-5-5(14).
本文发表于《中国经贸导刊(中)》2019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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