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重磅!海警法,来了!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受中央军委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王宁作了说明。
2020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在其官网公布了《海警法(草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草案分为11章,共80条。
草案规定了海警机构的性质和职责。明确:海警机构是重要的海上武装力量和国家行政执法力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的决定》精神,明确: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并规定了海警机构十一项职责。
草案从海上安全保卫、海上行政执法、海上犯罪侦查、警械和武器使用等四个方面规定了海警机构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的权限、措施及程序要求。
在保障与协作方面,草案规定:(包括公安在内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海警机构提供与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工作相关的基础数据、行政许可、行政管理政策等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在法律责任方面,草案明确:对妨碍海警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海警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海警法(草案)》全文:
近期推荐
检察院抗诉:无证经营闭杯闪点>60℃的柴油,不应再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案例分析:驾船运送“钓友”到港珠澳大桥桥墩垂钓 船主被拘5日
公安部要求:对非法捕捞案件要“一案七查”!主要犯罪特点首次公开披露!
最高法:船员对违法作业自愿且明知的,法院对其主张工资报酬的请求不予支持
公安部:《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5个违法案由已删除 不再适用
点一下右下角“在看”,让我们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