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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微企业的标准; 2.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
|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 |
|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满足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
|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满足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
《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
|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
|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税〔2014〕75号和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 《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
|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执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 |
| 满足条件的扶贫捐赠,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 《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
| 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转让股票差价所得和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征免企业所得税。 | 《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 |
| | 《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比例调整为18%,且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扣除。 | 《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
| 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
| 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执行“三免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
| 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 |
| |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 |
| | 《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