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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集团利益需要而配合母公司虚开发票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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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甬税稽一 罚 〔2022〕 16 号
案件名称 宁波***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类别 一般程序处罚
处罚事由 2017年6月至8月,你单位在总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指挥下,向金华市***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8份,发票号码为NO.09525847-55、09526202-04、00794298-99、00794337-39、00794341,价税合计总额15793613.68元,发票内容检验费,该单位事实上并未向受票方提供过检验服务,也未收取过开票费等好处,只是出于集团利益需要而配合母公司虚开发票,上述开具的发票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波***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3***457017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邹***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上述虚开发票的行为处罚100000元。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日期 20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