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坊 | 艾哈迈德·爱敏:《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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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期
本书对阿拉伯,对穆斯林的学术、思想、文化等的发展,作了研究与论述,是一部不朽的学术著作,是著者聪明睿智、努力奋斗的见证,是他冲破重重障碍,克服种种险阻,踏破道道难关,穿过崎岖小路才获得的珍贵成果。其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迄今无人可比。 ——著名文学家哈桑·齐亚特
这部巨著是献给当今世界的一部珍贵、丰富、不朽的宝藏。——著名文豪塔哈·侯赛因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1~8册)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作者:〔埃及〕艾哈迈德·爱敏
译者:纳忠 等
出版日期:2019-10
版印次:1-1
主题词:世界史-研究
装帧:平装
总定价:296.00元
内容简介: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根据大量原始史料,叙述了伊斯兰教产生之前阿拉伯地区的情况,并详细记载和论述了伊斯兰教产生后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学术活动,特别详细论述了伊斯兰教各教派的产生和发展,被阿拉伯学术界誉为“划时代的伊斯兰百科全书”,是研究阿拉伯伊斯兰历史文化的重要史籍。全书共八册,分为《黎明时期》(1册),《近午时期》(3册)和《正午时期》(4册)。
分册简介:
第一册 黎明时期 (纳忠 译)
该册论述了伊斯兰教产生前阿拉伯社会、文化、学术、宗教活动、伊斯兰初期的法律、教派及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和希腊、罗马、波斯文化的关系。
第二册 近午时期(一)(朱凯 史希同 译)
该册阐述了阿拔斯王朝前期百年内的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分析了百年翻译运动,为阿拉伯文化的鼎盛时期奠定了基础。
第三册 近午时期(二)(向培科 史希同 朱凯 译)
该册详细介绍了公元8世纪中叶至9世纪中叶百年内的伊斯兰教育、学术研究以及图书馆之繁荣等丰富多彩的学术文化活动,还介绍了伊斯兰各学科的发展以及重要作者的生平和学术成就。
第四册 近午时期(三)(朱凯 译)
该册阐述了阿拔斯王朝前期公元8世纪中叶至9世纪中叶教义学的产生和发展,并依据大量原始资料,详细考察和介绍了教义学各主要教派的教义、政治历史、著名人物等。
第五册 正午时期(一)(史希同 译)
该册阐述了阿拔斯王朝第十任哈里发穆台瓦基勒(公元841-886年在位)时代至公元11世纪初,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的社会生活及学术发展情况,逐一介绍了生活于其中的各个民族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境内的学术中心、著名学者及成就等。
第六册 正午时期(二) (赵军利 译)
该册描述了公元9世纪中叶到11世纪初阿拔斯王朝的社会状况及其对学术文化的影响,介绍了经注学、圣训学、苏菲派、语法学、修辞、哲学、伦理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学科的演变发展及各学科代表人物的生平与成就等。
第七册 正午时期(三) (史希同 张洪仪 译)
该册详细介绍了安德鲁斯自公元8世纪至15世纪的社会生活、宗教以及学术文化的发展及其在各学术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
第八册 正午时期(四)(史希同 吴旻雁 马学忠 译)
该册依据大量的原始资料,详细考察并介绍了伊斯兰主要教派——穆阿台及勒派、逊尼派、什叶派、苏菲派在阿拔斯王朝后期的发展及各派之间的分歧,并对各派的主要教义、著名人物和文学做了充分的阐述。
修订说明
艾哈迈德·爱敏(1886-1954),是20世纪阿拉伯世界颇负盛名的伊斯兰学者之一,埃及著名历史学家、文化哲学的启蒙思想家。毕生致力于阿拉伯历史文化的研究,留下了几十部著作,其中三卷八册本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黎明时期、近午时期和正午时期)影响巨大,被称为“艾哈迈德·爱敏伊斯兰百科全书”。
艾哈迈德·爱敏出生在埃及三角洲库姆赫拉特村的一个贫苦家庭。进过私塾和清真寺小学。后在公费的爱资哈尔大学和伊斯兰高等法学院学习。1911年毕业后,先后担任中学教师和法官。1926年任开罗大学教授,1939年任文学院院长,1954年去世。
在开罗大学任教后,即同他的挚友、盲人文豪塔哈·侯赛因和著名历史学家阿巴迪商定,分工撰写三部多卷本的阿拉伯历史著作。阿巴迪写《政治史》,塔哈·侯赛因写《文学史》,艾哈迈德·爱敏写《文化史》。按历史分期统一书名为《伊斯兰黎明时期》、《伊斯兰近午时期》和《伊斯兰正午时期》,书名下各副标题为:《政治生活》、《文学生活》和《学术思想、宗教、文化生活》。但是后来仅艾哈迈德·爱敏一人完成了三卷八册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写作,书名未变。第一卷一册,第二卷三册,第三卷四册。
该书从1929年首卷《黎明时期》的问世,到1953年第三卷第三册的出版,历时二十四载。一至七册的出版时间依次是:1929年、1933年、1935年、1939年、1945年、1952年和1953年,第八册则是在1954年艾哈迈德·爱敏去世后由著名历史学家艾哈迈德·福瓦德整理出版。
全书史料丰富、内容翔实、立论公允、见解精辟、论述清晰、文笔流畅,出版后受到阿拉伯学术界高度评价。
……
纳忠(1909-2008),中国穆斯林著名学者,中国阿拉伯语界的一代宗师,阿拉伯历史学家,阿拉伯语教育家,中国研究阿拉伯伊斯兰历史文化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字子嘉,回族。云南海通纳家营人。先后就读于昆明永宁清真寺,昆明省立师范附属小学,昆明城南清真寺及该寺附设的中阿并授学校,昆明法文学校和云南明德学校(云南第一所回民现代中等学校)。
……
在到处都是宗教书籍的环境里,纳忠以学者的睿智和特有的敏锐,认定艾哈迈德·爱敏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黎明时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学术专著。他为了译好此书,拜访了当时在开罗大学文学院任教的艾哈迈德·爱敏教授。强烈的求知渴望、谦虚好学的态度和深厚的阿拉伯语功底打动了教授。在征得校长塔哈·侯赛因的同意后,除破例允许纳忠免费在开罗大学旁听课程外,还每周抽出一个小时为他答疑解惑,时间长达一年之久。
1940年,纳忠学成回国前向艾哈迈德·爱敏辞行时,爱敏将《黎明时期》一书送给他,并在扉页上写道:“我非常高兴,也非常愿意纳忠为我翻译这部书,并感谢他为宗教学术做出的巨大贡献。”
……
值此本书被列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际,译者对全书作了认真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表示对已逝译者的尊重,《黎明时期》的译文由纳忠之子纳家宝校订。《正午时期》(二)的译文由赵军利的姐姐赵军秀校订。
朱凯修订《近午时期》(三),补译《近午时期》(一)的序言和塔哈·侯赛因的序言。
吴旻雁修订《正午时期》(四),补译艾哈迈德·福瓦德的序言。
张洪仪修订《近午时期》(一)(二)和《正午时期》(一)(三);规范、统一部分人名、地名的译法;修订个别文字;补译漏译和未译的文字、诗句。……
史希同校订除《近午时期》(三)之外的各册的修改文字、补译文字及他本人所译部分。
……
精彩试读
有人以为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是和外面隔绝的,历来没有和外面发生过什么关系,以为天然的大海和无垠的沙漠围住了他们,使他们和四邻隔断,所以无论物质方面或精神方面,都没受外人的影响。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见解。原来阿拉伯人无论在物质方面或精神方面,都曾和邻国发生过关系,不过因为地理环境及社会情况的限制,他们不能如同时代的文明诸邦与其邻国发生那样密切的关系罢了。
阿拉伯人和邻国发生关系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是:1.商业。2.在波斯边境和东罗马边境建立阿拉伯城镇。3.犹太教及基督教的传教团常深入阿拉伯内地宣传宗教。今分述于后:
商业:在古代,阿拉伯半岛原来是商业要道,商人们或将本地的物产——主要是南部,特别是佐法尔出产的香料——运到叙利亚、埃及等国,或将外国的货物转运到另外的国家。因为那时海道不宁,商人们不得不选择陆道。但是陆道的途程既长,危险又多,须要格外谨慎,所以商旅多按一定的时期,选择一定的路线,结成驼队而行。
在阿拉伯半岛上,有两条沟通叙利亚和印度洋之间的商业要道:一条是由哈达拉毛北行,经波斯湾的巴林群岛直达苏勒;一条也是以哈达拉毛为起点,避开酷热的内志沙漠及崎岖难行的山路,遥顺红海海岸线向北而行,而麦加城便是这条航路必经之地,路程恰为由也门到巴特拉的一半。
这两条商道为阿拉伯人开了一条谋生之途,使他们得到了极大的好处。他们有的借此而移居于商路要冲的城市,自己经营商业,有的受雇于商旅,为别人做驮夫、镖客或向导。
阿拉伯人虽然好袭击掳掠,好威胁邻国的边城,但颇讲信义,爱好荣誉,坚守信约。所以颇能和四邻的居民交往,而且为商旅开辟了一条广阔而有条不紊的商道。有一些部落,常为商队保路而收取保路费,一旦商队在路上遇到侵袭,他们便不肯接受人家的保路费,但是他们既熟习道路的安危,又能忍苦耐热,所以常常是成功的。
古代,阿拉伯的商业掌握在也门人的手中。也门人是古代阿拉伯人中从事商业主要的能手,经过他们的手,把哈达拉毛和佐法尔的出产以及印度的货物输送到叙利亚和埃及。公元六世纪以后,由于上述的种种原因,汉志的阿拉伯人代替也门人执掌了商业的牛耳。汉志人从也门人和埃塞俄比亚人那里购买了货物,然后按照自己利益,销售到叙利亚和埃及的市场,有时也推销到波斯的市场。当时波斯的市场还是操纵在希拉的阿拉伯人手中。汉志的阿拉伯人把麦加作为他们贸易的根据地,把这一条商道置于他们的保护之下。在伊斯兰教兴起的前夕——由于在波斯人和罗马人之间的敌对极其严重,从而使麦加人的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罗马人自己的很多生活必需品,都依靠麦加人,甚至如丝绸等奢侈品,也仰仗于他们。有些西方历史家甚至认为,当时在麦加地方,已经有了许多罗马的商店,罗马人在那里,一方面经营贸易,一方面侦察阿拉伯人的情况。同时,在麦加还有埃塞俄比亚人,调查对自己有利的商业情况。
麦加城中,以古莱氏族为最著名,古莱氏族是奈才尔·基拿奈的子孙,所以只要是奈才尔·基拿奈的后裔,都属于古莱氏族。有人说,称他们为“古莱氏人”,是因为他们从事商业。阿拉伯文“古莱氏”一字含“收集财物”之意。《阿拉伯大辞书》中说:“称他们为古莱氏人,是因为他们从事商业,没有从事畜牧与农业。”《诗歌集》又说:“俄玛莱·瓦立德和阿慕尔·阿绥是两个商人,常到埃塞俄比亚去经商,埃塞俄比亚是当时古莱氏人经商之地。”
——摘自《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一册)
阿拔斯王朝 金币
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哈里发职权的削弱,各地的埃米尔纷纷中断了与哈里发的臣属关系,自封为穆民的领袖,或哈里发。法蒂玛人是这一行动的始作俑者,他们在伊历297年/公元909年征服凯鲁万之后,给自己戴上了哈里发的头衔。法蒂玛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是什叶派人,什叶派认为倭马亚人和阿拔斯人剥夺了他们出任哈里发的权利。现在什叶派掌握了政权,便把“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最有资格担任哈里发”的理论付诸实践。安德鲁斯的倭马亚人尽管是逊尼派人,在见到法蒂玛人自称哈里发后,阿卜杜·拉赫曼·纳绥尔于伊历350年/公元961年将自己的埃米尔称号改为穆民的领袖,而在此之前,倭马亚人只称埃米尔或哈里发的子民。麦盖里说:“阿卜杜·拉赫曼·纳绥尔见突厥释奴大权独揽,哈里发地位岌岌可危,便给自己冠以穆民的领袖这一称号;当听到穆厄尼斯·穆扎法尔于伊历311年/公元930年将自己的主人穆格台迪尔哈里发杀死的消息后,便又给自己加上了哈里发的头衔。”
这里要提出两个问题:第一,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的分裂对各地的伊斯兰独立王朝是否有利?这个问题看起来有些奇怪,因为人们习惯上把团结或分裂作为判断国家是发展进步、还是衰弱落后的标准,换句话说,就是把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的发展与哈里发联系在一起:哈里发如果强大,其权力如果能控制全国各地,国家就是强大的;否则,国家就是虚弱的。
笔者以为这种判断标准是不正确的。因为有可能出现哈里发软弱无能反倒对各独立王朝有利的情况。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了:很多伊斯兰王朝在脱离了巴格达哈里发的统治、获得独立之后,反而比独立前的情况要好得多。如:埃及在受突伦人、伊赫什德人和法蒂玛人统治时的情况,就比巴格达派遣总督统治时要好;萨曼人统治下的法里斯及河外地区比以前受阿拔斯总督统治时要强。当然,各地的独立对巴格达的哈里发来讲是不幸的。
如果我们从被统治者的利益,而不是从哈里发的利益去衡量事情的话——笔者认为这是最正确的衡量标准——分裂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分裂出去的国家和地区是有利的,这和独立前的恶劣状况相比,至少是比较有利的。每个国家自己管理自己,财政收入可用于本国的发展,财富分配也较为公正,这些都要比在被软弱无能、且受制于突厥人的哈里发统治之时好得多。
安德鲁斯是在阿拔斯王朝建立之初独立的。在摆脱了阿拔斯人的控制之后,逐渐强大繁荣起来,对学术、文学和文明的建设作出了贡献。笔者认为,倘若安德鲁斯一直在阿拔斯王朝的羽翼之下,其发展是不可能达到这么高的水平的。
是的,分裂之后,在外来侵略面前,如面对罗马人的入侵,人们是软弱无力的。一个独立的小王朝,如哈姆丹王朝独自挑起了原本应由整个帝国承担的抵御重任。从这个角度讲,这是帝国衰弱的表现。特别要指出的是,那些独立王朝之间不能达成谅解,不能做出抵御外部敌人入侵的整体安排,因为这种安排需要有很高的思想境界,不能感情用事,而且要把共同的利益放在一国的私利之上。这是一个穆斯林直到今天都没有达到的境界!当时,每个独立王朝与其穆斯林邻国之间大多是敌对关系,相互之间没能达成内部利益高于外部利益的谅解。假如各王朝能在保持各自独立的基础上处理好与邻国的关系,共同抵御外侵,是能取得胜利的。尽管有这些不利之处,笔者仍然认为,很多伊斯兰王朝从其独立之中得到了在听命于巴格达时所无法享有的安全与繁荣。
……
——摘自《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第五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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