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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 | 拉姆里奇:阅读生命之血

约翰·拉姆里奇 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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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生命之血①


约翰·拉姆里奇(John Rumrich

廖运刚 译


内容提要: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有一著名论断,他强调,“书并非全无生气,毫无生命存留;书有命,是作者灵魂的子嗣,如潜质伏于书,一朝唤醒,便似作者之魂,鲜活如初”;“书如药:药液去渣取汁,药力留存;书则是作者智慧的菁华。”长期以来,弥尔顿所持生机唯物阅读论及其重要性,一直未得学界辨识。弥尔顿作品中凡述作者与读者间密切的心理纽带,立论基础便是《论出版自由》中基于唯物论的读者反应现象学。弥尔顿的作者观、读者观,与其生机一元论连贯一致,也把该理论表达得淋漓尽致。就书而言,弥氏认为,书是作者赖以存在的工具,也是一项鲜活的技术,追根溯源便是作者生命之血。

关键词:约翰·弥尔顿;《论出版自由》;书;阅读;生机一元论


Abstract: In Areopagitica, Milton famously insists that “books are not absolutely dead things, but do contain a potency of life in them to be as active as that soul was whose progeny they are”; “they do preserve as in a vial the purest efficacy and extraction of that living intellect that bred them.” Milton’s vitalist-materialist conception of reading and its significance has generally gone unrecognized. The materially grounded phenomenology of reader reception posited in Areopagitica underlies Milton’s presentation of the intimate psychological relation between authors and readers throughout his writings. Milton’s conception of authorship and reading conforms to and is expressive of his vitalist monism in the specific case of the book as an instrumentality of authorial presence, a living, ultimately blood-based, technology.

Key words: John Milton, Areopagitica, books, reading, vitalist monism



作者简介:约翰·拉姆里奇,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校区Celanese英国文学讲席教授,中国、法国、爱尔兰、南非等国访问教授,发表弥尔顿研究专著、论文、专书章节若干,编有多种论文集、诺顿评论版十七世纪英国诗歌以及现代图书馆版弥尔顿作品集数种。Bio: John Rumrich is the Celanese Professor of English Literature at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ustin and has been a visiting professor in China, France, Ireland, and South Africa. His publications include monographs on John Milton, various articles and book chapters, edited collections of essays, the Norton Critical Edition of seventeenth-century poetry, and several editions of Milton’s works for the Modern Library.


译者简介:廖运刚,北京大学博士,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英文系副教授,主要研究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文学、本·琼生等。Translator: Liao Yungang, Ph.D. (Peking University), is an associate professor in the English Department of Sichuan University. His research fields include Renaissance English literature, particularly Ben Jonson. Email: liaoyg@scu.edu.cn




承蒙浙江大学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邀请,来做首场讲座,我不胜荣幸。浙大成立本中心,体现了学校领导的重视与担当,得益于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慷慨相助,离不开学院领导程工教授鼎力支持。学校各级领导都是学术专家,高瞻远瞩,慧眼卓识,我今天借此机会深表感谢,想必也说出了在座诸位同仁的心声。中心研究员中,郝田虎教授是推动中心成立的最主要力量。田虎教授曾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文学,师从戴维·斯科特·卡斯顿(David Scott Kastan)教授。2006年,田虎教授从哥大顺利毕业,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他迅速成长,进步卓著,获得国际学界瞩目,成为国际早期现代文学研究界杰出的青年学者,也无疑是未来该研究领域的一位领导者。2013年,我造访浙大和北大,有幸与田虎教授初次相会。之后,我们又数度重逢。2015年,英国埃克塞特(Exeter)大学举办国际弥尔顿论坛(IMS),我们一同参加,再度重逢,最为难忘。今天,浙江大学成立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田虎教授以杰出的学术成就,广邀天下英才,济济一堂,共襄盛举,而我忝列其间,倍感形秽。




各位同仁想必早已知晓,田虎教授还曾受业于沈弘教授。沈弘教授目前也在浙大教学、研究,高才大德,治学严谨,著述宏富,同样名扬海内外。沈弘教授曾求学于北京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及哈佛大学,并执教北大多年。三十年前,我与沈弘教授相识之初,沈弘教授尚是北大学生,得李赋宁教授言传身教。我们均年纪轻轻,血气方刚,衣带宽松,大不如今。当时,六、七十年代的“文革”已经结束,百废方兴。北京大学也逐渐走出废墟,力图全面恢复学术,包括英语语言文学教学研究。具体讲,二十世纪初,北大英文系课程体系中,约翰·弥尔顿已是必修课,一直固定开设到世纪上半叶,即便三、四十年代日寇入侵,学校被迫南迁云南,躲避战祸,也未曾废弃。当年,最后一位在北大讲授弥尔顿的老师,是上世纪伟大的英国学者燕卜荪(William Empson)。倭寇侵华,中国各地,饱受战争之苦,灾难重重,但燕卜荪教授廉顽立懦,大雅君子,投身中国,协力保全中华高等教育于水火。沈弘教授的导师,我刚提及的大儒李赋宁先生,就曾师从燕卜荪教授。燕卜荪曾一再强调,正是因为当年在中国西南讲解《失乐园》,才真正领会了弥尔顿史诗的精髓。我本人在北大的经历,远不及燕卜荪先生那么丰富、曲折,燕卜荪先生的学问文章我也无法望其项背,但1986、1987年间,我在北大授课时,弥尔顿不仅已经重归北大单列课程,还深深影响了我。我也因为在北大讲解弥尔顿,对他从根本上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与当年燕卜荪先生所获新知如出一辙。更为重要之处,乃是我年纪轻轻,远赴中国,逐渐懂得,要真正了解自己的文化,首先须置身局外,审视自己,审视自己的文化。当年,我实在万幸,能获得机会,与沈弘等青年学人为伍,教学相长。他们聪颖、谦逊、坚毅、友爱、洒脱、热忱、和善。当年的沈弘,今天的郝田虎,便是这样的青年学人。开始讲座之前,请允许我由衷感谢各位,给予我如此美好的教、学回忆。




下面,请允许我从史实开讲吧。泱泱华夏,不少城市都可以组建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但杭州明显最为合适。十三世纪时,意大利领导欧洲走出了中世纪,步入了文艺复兴;其时,甚至更早,杭州便已是世界第一大城市,蜚声海外,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来访可以印证。马氏称杭州“比世界任何城市都更伟大”。宋代,杭州与阿拉伯商人海上贸易经久不衰,亦为明证。有人说,马可·波罗十三世纪后期到访杭州纯属神话传说,但是,沈弘教授的论证,令我信服。事情已过七百年,要拿出确凿证据,断定历史,的确困难,但马氏到访,确曾发生。马氏回到欧洲后,中华文明令欧洲人更加神往。当时,欧洲人眼中的世界,渐渐扩大。优秀艺术家怀疑原来的想象是否正确,新的想象随之产生。而宗教权威设置壁垒,垄断学说,面临崩溃之险。发生这些变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马氏到访中国。常规教育讲述的世界之外,原来还有很大的地方。爱思考的人认识到,原来神造的世界比之前的理解要大得多,陌生得多。由于新发现,世界其实很大——而今天,似乎依然如此。




即便从今天情况看,杭州仍似组建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的最佳城市。本中心专注研究人文,探索文化之源。浙江大学全国知名,尤以理工科领先。常有人以为,理工学者不重人文。恰恰相反,中外最睿智、最杰出的科学家、工程师、管理者都深知,人文学科是人立于社会之本,至关重要;培养人文专才,促进人文学习,保持人文研究薪火相传,是伟大高校的重要使命,不可或缺。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之交,这种认识十分重要,当今亦然。近来,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科学发现石破天惊,堪比中世纪文艺复兴之交。人必须以新的眼光、批判的精神,审视自己,懂得何谓美好人生,何谓公平社会,以至最终思考:人何以为人。名校如浙大者,一面奋力认识世界,以期跨步前行,更有自信,一面回望先贤,从遗留史料事迹,不论成败,求索指引。在西方,五百多年前(在中国,要早数个世纪),文艺复兴由意大利肇始,西行远及北欧,当时,人破解眼前危机乏力,苦寻良方;活字印刷大兴,令他们可以轻松求教于先世贤达,实效显著,渐成利器。最近,科幻史诗大片《星际穿越》(Interstellar),讲述世界资源枯竭,末日临近,引发英雄救赎。片中,可以超越时空,成全英雄施救的事物不是其他,而是一个四维书架或超四方体书架,这既显得十分贴切,又极富灵感。此时此刻,数字技术催生出大量新工具,功能无比强大,记录、存储信息,数量惊人。因此,印刷时代似乎离我们渐行渐远了。借今天的机会,我打算谈谈在以前,书到底为何物,有何含义。确切地说,英国早期现代最伟大的一位作家,如何看待阅读的真面目。前文我提及,居于不同文化,可让人以崭新的眼光审视自己。现在,我们进入信息技术新时代之际,也是回顾过去,重新看待自己的契机。换言之,当今世界,植根印刷文化多年,印刷品琳琅满目,不计其数,图书馆、藏书楼巍然屹立,鸿图华构,雕栏玉砌,专事存放、保护印刷品,甚至向印刷品致敬。回到当年的印刷世界,我们会如何以理性的眼光,重新看待自己呢?




约翰·弥尔顿便是早期现代文化中最杰出的一位。多年以来,沈教授、郝教授和我都曾孜孜钻研其人其作。在美国,如果某图书馆墙上有字(当然,涂鸦除外),多半都录自弥尔顿的诗文。约翰·杨·科尔(John Young Cole)的著作,《书之于墙:国会图书馆馆舍上的铭文名言》(On These Walls: Inscriptions and Quotations in the Buildings of the Library of Congress,1994),就收录了不少这样的例子。国会图书馆抄录弥尔顿似乎再合理不过。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等美国国父受弥尔顿影响至深。三位均是饱学之士,国会图书馆三大主楼便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美国革命发生前一百多年,弥尔顿印行了一本小册子,名为《论国王与官吏的职权》(The Tenure of Kings and Magistrates),反复论证,政府权力来自人民。弥尔顿又以此为基础,为英国史上一桩前所未有的大事辩护:审判、处决国君。1658年,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去世。两年后,王政复辟,但弥尔顿没有默默地被动接受。相反,他不顾彻底失明,目不能视的危险,又饱受痛风折磨,甚至不惜性命,即便面临因反政府观点遭车裂酷刑,也要敦促建立英联邦或共和国。结果,他一败涂地,不仅没能说服各方,还遭保皇派拘捕关押。弥尔顿似乎早已预见到如此下场,明知保皇派睚眦必报,必然落井下石,仍义无反顾,仗义执言。




然而,即便当年弥尔顿真因反抗政权获刑(他如何躲过一劫,现仍是个谜),其非正统的政治主张依然能够找到革新派读者,不过要在百年之后,到大西洋彼岸而已。弥尔顿有生之年,去世以后,许多著作惨遭焚毁,但借用他自己的话说,没有一部遭到“屠戮”(massacre)。该词出自《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一文,意指某版所印卷册悉数销毁,一卷不留。“如此毁书灭言,戕害不止于屠戮生命的肉体,更是扼杀理性的气息,肉身之魂”(1644)。③

 当然,弥尔顿印行作品未尽数焚毁,也不全靠运气。王政复辟期间,牛津城遍搜其作,付之一炬。然而,牛津大学图书馆饱蠹楼(The Bodleian Library)的收藏,似乎让人放到了焚书者目力之外,逃过一劫。复辟时期,弥尔顿四处遭恨,牛津是内战期间查理一世的陪都,仇恨弥尔顿者尤其多。但是,饱蠹楼建馆的宗旨是“文章之共和”(Republicaeque Literatorum),镌刻于图书馆门拱之上,清晰可见。1602年,该馆创建时,民众视君权为当然,君主制处于绝对巅峰;而以共和信念建立图书馆,表明该馆天生就有反叛、颠覆精神,至少在贵族社会如此,因公民若思想共和,必平等相待,最终听命于理智判断,不会屈从于粗暴权威。所以,连霍布斯(Thomas Hobbes)都曾埋怨,大学学习希腊、罗马作家,其思想流传,培育了民主理想,引发内战,导致弑君。霍布斯的怨言不无道理。印刷时代,图书馆高堂广厦,表达了对人类累积知识的热情,对文化智慧的热爱,也表达了对图书力量的虔诚,相信图书能打开视野,让人看到其他地方、其他时代,改变人类命运。




弥尔顿著作中,有不少名言适合图书馆使用,其中一句,镌刻在纽约公共图书馆(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主阅览室正门上方。该室长达297英尺(九十米略余),气势恢宏。2008年,弥尔顿四百周年华诞,该室曾举办纪念展览。有人说,大门上方已天天展示其名言,纪念展不过是其敷衍铺陈而已。图书馆官网如此阐释该名言:“高居大门之上,耀眼夺目,以引领之身,请读者进入罗斯主阅览室(Rose Main Reading Room),十分相宜”。用来装点这座伟大图书馆的公共阅览室大门,还有什么名言警句比这更适宜呢?该言是书的定义,取自《论出版自由》,史上捍卫思想自由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弥尔顿说:“好书乃人主魂珍贵的生命之血,涂香珍藏,以助生命延续”。该话最后一语,“生命延续”,恰好也是弥尔顿四百周年诞辰纪念展的副标题,表明弥尔顿的接受史经年历久,过程离奇曲折,令各位馆长挂怀。




我本人与此言也颇有渊源。首次来华执教前数年,我尚居纽约,一边研习弥尔顿,一边教授其作,常去该阅览室看书。偶尔,起身离座,徜徉于巨室,借舒展手脚,注视大门上方此言,总觉似懂非懂。这句名言,喻书为人之珍宝,一看便知,但之外的寓意,则不甚明了。于是,我遍查注释,数百年所出大小作品集,凡能查及,无一放过。但结果几乎一无所获。阅览室正门上方之言,在所检阅的十数种文集中,仅一种有注,且极简而语焉不详。我又写信求助馆方,恳求告知此言内涵及选择原因。他们也未能告知选刻该言的理由,但提供了以下信息。1908年,弥尔顿诞辰三百周年前后,图书馆内饰竣工;该馆一重要创办者,詹姆斯·伦诺克斯(James Lenox)极嗜收藏弥尔顿作品;又引1916年《纽约公共图书馆公告》所述相告:“伦诺克斯倾力收藏弥尔顿作品。据称,现已几乎遍购其作。大英博物馆和牛津饱蠹楼收藏弥氏著作也极全,但两者相加,都不及他”。这些史实,足以说明,选择弥尔顿名言装点大门,理所当然,却既没有说明选定该言的原因,更未能阐明该言的寓意。从这方面讲,纽约公共图书馆馆员,至少那些给我回信答问的人,都跟我一样,对选刻此言之事不甚了了。




或许因为弥尔顿名言引得太多,镌刻装点太多,甚至如纽约公共图书馆官网所言,“示之以众,光彩夺目”,早已人人熟知,无需解释了。就是说, 1911年,图书馆开馆以来,就选定了这句话,意思顾名思义,清楚明了,您还看不出来?然而,我仍不清楚,仍要询问为何“好书”可与“生命之血”相等,如何理解?尤其该如何理解“主魂的生命之血”?即便此言仅仅是个比方,无意给书下正式定义,求问弥尔顿因何选用“血液”一词来谈“书”,也未尝不可。本次来杭州,我捧读霍克思(David Hawkes)译曹雪芹《石头记》,就是大家熟知的《红楼梦》。霍克思在序言中写道,该小说虽未完成,但究竟是“一位伟大艺术家以生命之血写就”之作。我明白,霍克思想说的意思是,身为译者,他当竭尽所能,力保原作风貌不失,但我绝不相信他会说,《石头记》与曹雪芹本人身上的血液有任何干系。然而,弥尔顿与曹雪芹不同。弥尔顿笃信生机一元论(vitalist monist),打上述比方,反映了其诗人思想家的视角。他深知,世间万物,归为一统,源头皆可追溯到某单一的神圣母体。弥尔顿用喻,比常人而言,包含更多本体论内容。二元论认为,物质现实不能完美地反映超验理念现实(transcendent ideal reality),需用比喻方能描述,故比喻不过是些美丽的谎言。但弥尔顿并不认同这个观点。今天,我就来讲讲弥尔顿给书的定义,看看他所谓的书含作者之血,到底有何意义。




或许,纽约公共图书馆富丽堂皇,其主阅览室金碧辉煌,能选用弥尔顿的语句来装点大门,会令弥氏心满意足。但这种满足,并非那么纯粹。弥尔顿如果看到自己的话刻在宏伟的建筑物上,如纽约公共图书馆或美国国会图书馆,必定会嘲讽地调侃一番。弥尔顿的作品,始终在表达其清教徒立场:建筑再宏伟,工程再浩大,不过是人心虚荣,装腔作势,好大喜功而已。当然,我未说上述两个伟大的图书馆正好是那样的建筑。也并非只有清教徒才鄙视宏大的建筑。约翰逊博士(Samuel Johnson)和浪漫派大诗人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气质、观点都与清教徒大不相同,但也有类似的态度。弥尔顿在后期杰作中,对一些宏伟的建筑,轻则表达不敬,重则讽刺、挖苦,甚至毁灭,其中名气较大的有:万魔殿(Pandemonium)、托勒密地心说(Ptolemaic astronomy)、冥河大桥(The Bridge over Chaos)、巴别塔(The Tower of Babel)、大衮神庙(Dagon’s Temple)。即便是犹太神庙,罗马人尚未毁灭,弥尔顿就已在《复乐园》中,提前几十年,以嘲讽之心,在其顶上安放了上帝之子的血肉之躯或永生神偏爱的人间住所。上帝之子居然矗立乃父庙顶,脚踏乃父安栖之威霆,面露轻狂,若令人惊愕,则《失乐园》中早已有了先例。第十一卷中,洪水横扫了上帝的大美花园,“意在教导你,神从未赐封任何圣地”,“最庄严、最得上帝许可”的地方未受赐封,最快乐的乡村、“上帝曾显灵”的田园,也未赐封(第11卷836-837, 318-319行),天使长米迦勒如是说。在人祖堕落后的世界中,得救者便携的内在乐园就足够了。据米迦勒所言,这确实比任何人为制造,甚至比为神所造的建筑都“快乐得多”。




弥尔顿鄙薄宏伟的建筑和威严的楼面,甚至旧时神迹显现的圣地,并不限于其晚期大作。他印行的第一首英文诗,《悼戏剧诗名家W·莎士比亚》(“An Epitaph on the admirable Dramaticke Poet, W. Shakespeare”),放言说,莎翁若想靠纪念碑实现不朽,希望“一世之功,藏于垒石”(第2行),不如靠书。人要影响恒久,好书更有效;弥尔顿此诗早期印本,文字常有变化,表明作者就是想表达这样的意思。莎翁戏剧集的1632年对开本,首版三个版本(states)中,弥尔顿所作莎翁挽诗,两个有文字改动。1645年、1673年,弥尔顿自己印行诗集,更有主动权把控诗作文辞,便又改动了诗中的个别词语。具体一例,便是对金字塔的称谓。每次改动,都表明他特意称其 star-ypointing(直指繁星),而非star-pointing,执意要在现在分词pointing(指)前,加上中古英文过去时前缀“y-”。换言之,他不用ypointed,尽管该词符合语法规则,1632年第二对开本的一些早期印本中,也用了该字。ypointing这个不规则动词就像一个怪物,一头双背,同时表达过去、现在两种时间。有人说,弥尔顿此举完全是“亦步亦趋模仿斯宾塞(Edmund Spenser)用古语”。但假如弥尔顿真是坚持用ypointing,拒不接受印刷商建议的ypointed,那么,他就是想用这个语法奇特的合成词,来确切表明建金字塔的理由:确保逝去之物依然留存。另外,弥尔顿所做莎翁挽诗,在1632年第二对开本中,用了lasting一字,但在1645年、1673年出诗集时,该字变成了livelong,同样表明,莎翁虽已去世多年,其著作在身后却比王室金字塔还更能不朽。用大文豪约翰逊博士虚构的哲人伊姆莱克(Imlac)的观点,国王筑金字塔,不过是“生命日衰,别无他计,强迫万千苦工连年劳作,观其盲目垒叠巨石,聊以自慰而已”。




弥尔顿似乎主张,为作者修建巨大陵墓,或耗费巨资,修筑庄严的纪念馆,让作者陈尸其中,或许能令作者声名千古,永垂不朽,但都不如一卷好书流传,世代传看,能让作者更真切地活在后人心中。无疑,文艺复兴时期,作家诗人普遍渴望名垂青史,万古流芳,到了二十世纪晚期,这种观念,已是老生常谈,陈词滥调,只能当笑料了。例如,伍迪·艾伦(Woody Allen)就曾戏言,当然想不朽,但自己的作品能否不朽,根本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肉身能否不死,于是不朽。作者靠著作能获得何种“命后之命”呢?固然,书本无生命,何言先命、后命?何况,当今读者接受论更主张文本意义须由读者构建,非作者写就。文本的权威和本体论状态,充其量也是不确定。考古学家科勒留斯·霍尔托夫(Cornelius Holtorf)曾有一专著,谈解读石器时代的碑文:“重点是读者,非作者”,“读者解读文本,与作者初衷完全是两码事”;“产生意义,要靠读者,非作者”。从这个角度看,要相信雪莱解读雕像残片的观点,非常困难:“这些残片,生命全无/却仍留下了其感情,栩栩如生”。当今,我们普遍认为,表情达意的主体非亲历之人不可,无生命之物必定不能。




然而,弥尔顿却认为恰恰相反。“书并非全无生命之物,乃作者魂之子嗣,能鲜活如初,如作者之魂”。弥尔顿于《论出版自由》如是说。莎翁或已逝去,安身墓土了,但弥尔顿令他“身后犹存”,与约翰·济慈(John Keats)所哭不同:“我们惊叹之际/你已为自己建好一碑,得了永生”(第7-8行)。弥尔顿以碑喻书,秉承了玄学派诗风,极言读“记忆之子”莎翁剧作之时,惊叹于心,接力传诵,令莎翁声名升天,位高堪比缪斯女神(第5行)。④

 恒久以来,人皆以为,圣人遗骨——“神圣遗物”(第2行)——有身后美德,可变奇迹,施神力,不时引诱生者去打搅其安息之所。莎翁已逝,美德仍存,但弥尔顿没有将其现存美德归于其“荣耀骸骨”,而是归于其著作,印行出版的书本纸张。




实际上,凡谈到出版,弥尔顿总会说,印刷出书,就是延续作者生命。即便弥尔顿是用喻写实,我们起码也应认真对待,不应简单视为修辞手法,一笑了之。1638-39年间,弥尔顿游历意大利,曾写信感谢梵蒂冈(Vatican)图书馆馆长卢卡斯·霍尔斯特(Lukas Holste)。信中,弥尔顿将作者未印行的手稿,比作维吉尔(Virgil)未出生的魂,“即将跨越天界大门,升入天堂”,“好像一切就绪,仅需印刷人员一推手,便可做跨越之举”。弥尔顿表达“推”的意思时,⑤

没有用英文字delivery,特意用了一个希腊语同义词。弥尔顿常有此习,用拉丁语写信作文,涉及柏拉图的典故时,偶尔会冒出希腊语来。。弥尔顿这里选用的希腊语关键词μαιεuτιχην,本指助产,不禁令人想起苏格拉底曾将自己讲哲学之法喻为助产术(Midwife’s art)(Theatetus 149a)。但是,这封信中,新生儿是古希腊作者的手稿,助产者则是印刷人员,非哲学家。与此相反,在《论出版自由》中,弥尔顿把出版审查者比作“红眼朱诺(Juno)”,盘踞当中,禁止书稿出版,阻碍作者的“智慧子女”降生。




印行出版书稿,既有助产之功,则作者埋藏于书的种子,如何播到读者心中,孕育生长的呢?《悼莎翁》一诗再次提供了关键线索。弥尔顿说,“读者之心”,将莎翁的“神谕般的诗行”吸入其中,留下深深印迹,宛如字钉蘸油墨,印字于纸张,钉、纸接触处,留下凹凸痕迹。W. R.帕克(Parker)作《弥尔顿传》时,曾解释“神谕般的”(Delphic)一词,认为就是“诗”的意思,说法更华丽花哨而已——因特尔斐神谕(Delphic oracle)凡有预言,皆用诗歌。然而,弥尔顿早年读普鲁塔克(Plutarch)就已知晓该神谕,即女祭司端坐地球中心,身下有地裂细缝,冒出仙气。女祭司吸入仙气,由昏入睡,遂由阿波罗(Apollo)纳入怀中。特尔斐神谕鼎鼎大名,其智慧浓缩为二诫,镌刻在特尔斐城阿波罗神庙的墙上:“知己”,“凡事勿过”。莎翁作品影响读者身心,在弥尔顿笔下,与特尔斐神谕求告、显灵的过程,息息相通。弥尔顿的悼莎翁诗宏观地影射了特尔斐神谕,借用其二诫讲莎翁诗歌有隐晦深意,对读者起作用,不过是以违背的方式罢了:“然后你夺走了我们的想象/思考太多则又让我们变成了大理石柱”(第12-13行;着重号引者所加,下同)。读者看到莎翁之诗,不但未能获得线索,认识自我,反而因其诗如神谕隐晦,诗人虽已故去多时,其生命之力善育多产,渗入、支配了读者的想象,致其不能节制,思想“太多”。




1818年,玛丽·雪莱(Mary Shelley)发表《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时,才十几岁。该小说广泛使用弥尔顿诗文,以活生生的实例,让人了解作者对读者的影响力,仿佛雪莱要验证弥氏的阅读理论。凡熟悉该小说者,都能记得,维克多(Victor)创生即弃的怪物,因偷听到菲利克斯(Felix)细致讲解沃尔内(Volney)的《帝国废墟》(Ruins of Empires)而知世界历史,知善恶。怪物说:“故事精彩至极;对敏感之人,善为至誉,恶为至毁;史上所记之人,莫不如此”。怪物因接触文学,有了道德意识,继而质疑自己的本性,发现知识改变了他:“知识真奇怪!一旦接触到人的思想,就紧抓不放,如地衣附石”(96)。怪物又得到三部书:歌德(Goethe)名作《少年维特之烦恼》(Sorrows of Werter),普鲁塔克《名人传》(Plutarch’s Lives)一册,以及弥尔顿史诗《失乐园》。怪物自学了三本书,知识更有长进。由“维特的想象”,怪物学得了“失意与忧郁”,从普鲁塔克的传记,他了解了“高尚的思想”:“我感觉体内真情迸发,一心向善,一意憎恶”(103)。




怪物读《失乐园》,跟读普鲁塔克传记一样,感觉是“真人真事”,不同之处是,他觉得弥尔顿所述,更像自己的经历,更令自己痛苦:

    我就像亚当,造出来了,但很显然,跟世上的人没有任何关联;但其他任何方面,他都跟我大不相同……我可怜之至,四下无援,孑然一身。多少次,我都认为,撒旦更像我。(105)

然而,连撒旦“都有同僚、帮凶,可以得到他们崇敬、鼓励”。不过,怪物也跟亚当一样,经历了孤独忍耐,逐渐懂得,终日形单影只并非完美:

        我痛苦,没有夏娃来安慰我,来分享我的想法。我只身一人,形影相吊。我想起来了,亚当曾向他的造物主哀求;但我的造物主呢,在哪里?他已经抛弃了我。我内心痛苦死了,我要咒死他。(106)

本来,怪物能活,因为创造者用一些碎尸块拼成了怪物之身,充入了生命之气。如今,怪物遭弃,翻看《失乐园》。诗中,神造亚当,造夏娃,陪伴亚当,撒旦遭逐,令他刻骨铭心,竟因此为自己拼凑出了灵魂,以及雪莱小说所记的叙事本领。




维克多深信,自己发现了赋予物质生命的办法,因为掌握了大自然的运行机制,其“隐身施法之术”,“我已成功发现生命孕育、繁衍的秘诀:不,还有,无生命的物质交给我,我也能给它生命了”(30, 34)。但是,如果生命分为生理和精神两面,则维克多只给了怪物生理一面;由死尸变活物的精神力量,他却放任不管了。“繁育”一词,用于理性生物,意义不止繁衍生命。维克多给怪物的这种繁育,是个培养的过程:给了肌体生命后,便撒手不管,任其接受道德熏陶,去分辨善恶、美丑。弥尔顿和雪莱描绘的培养过程,要顺利进行,根本上,必须借助文学作品。而且,弥尔顿主张生机一元论,故对他而言,书的生产,跟阅读的理性思考过程一样,发生于同一个有机生理体中,都包含了大自然“隐身施法”,即玛丽·雪莱小说中,维克多探究的核心问题。




弥尔顿的《悼莎翁》,盛赞其超凡成就,也表露出对莎翁征服读者力量非凡的某种焦虑,仿佛莎翁是心智的病毒。大批评家C.S.刘易斯(C. S. Lewis)曾率先发现,弥尔顿著作吸收十七世纪自然哲学至广至深,读来堪比当今的科幻小说。然而,至今,《失乐园》研究者仍多少有些忽视这点。最明显的地方,用刘易斯的话说,就是史诗包含了当时的“最新圣灵论”,尤其是“精神主宰肉身”的理论。读者踏进刻有弥尔顿名言的大门,进入恢宏的图书馆,并非进入一个大孵化室,周围遍布锁闭容器,其中主魂潜伏,伺机抓住漫不经心之人。不过,有时候,科幻小说会讲主动占领,或外来物种入侵、繁衍,虽与科学发展时代不符,令人倍感穿凿附会,却颇有用处。这样写,其实更接近弥尔顿心目中的读者反应,也更符合弥氏所望的文坛美名不朽。进出图书馆大门,视而不见墙上的弥尔顿名言,反而离弥尔顿的意图相去甚远。




以刘易斯痴迷弥尔顿的圣灵论或精神学为背景,我前文提及有关好书定义的那个简短注解,意义就十分显著了。该注见于1898年牛津版,作注者约翰·W·黑尔斯(John W. Hales),曾任伦敦国王学院研究员。他注释弥尔顿所用“生命之血”一词说:“很可能指某种古老的生理学理论,极言命即血”。这个注释轻描淡写,也不具体,但黑尔斯至少认识到了,该处需要注释,弥尔顿用“生命之血”诸词,绝非司空寻常。恰恰相反,弥尔顿在暗指一些过程,且这些过程于生命繁衍,乃至自我形成不可或缺,甚至,据弥尔顿的思路,形成灵魂,也必经这些过程。弥尔顿的神学著作《论基督教教义》(Christian Doctrine)曾说:“人之魂⑥

似由父母按自然秩序衍生”,而非“每天由上帝亲手创造”。该著虽是神学著作,但这个立场,却极不正统。弥尔顿用该著表达的观点是:“人一旦造成——我是指完整的人——用明晰的话说,即叫‘活灵魂’”。因此,如果我们认可《牛津英语大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的定义,弥尔顿的所谓“主魂”,意思是主导者、领导者,或者更直接地说,是令人成为主导的主要品质,既含肉身,又含灵魂。




这种情况下,整体论认为,“精神”指身心完备之人,传统上,就是一个过程,自然、生命、肉体之魂紧密结合,相互联系,达到极致。弥尔顿同时代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曾在名诗《极乐》(The Ecstasy)里,描述了这个过程:

      我们的血奋力孕育精神,

      竭力令其更像灵魂,

      因这些手指必须用极精巧的结,

      把我们编成人。(第61-64行)⑦

罗伯特·伯顿(Robert Burton)著《忧郁的解剖》(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随性写来,内容多不专一,也给精神下了相似的定义,即“某极玄妙之气,由血液及灵魂之器压迫散发而出,以作其功”——含生育。书虽不直接包含主魂,但有其“珍贵的生命之血”或精神。具体说,书含一物,来自作者生命之血;该物受压,就散发得到精神,即生命之魂,而生命之魂的坐落点,就是心脏。




《失乐园》第五卷中,拉斐尔以神授权威,告诉亚当夏娃,人的灵魂由各种精气构成,精气间有高低之分,低者常愿变纯上升,化为高者。他解释说,人吃入饭食,化而入血,生命之魂⑧

则由血净化,以做“生命之功”,而“生命之功”一词沿用至今。某些“生命之魂”想变作神经之魂。神经之魂位于大脑,与当今神经系统功用相似。修我莎士比亚课的学生当会记得,我本月曾说,早期现代英国人普遍认为,标准的人体运作方式,就是如此。但在第485行,弥尔顿在原有人身构成之外,让拉斐尔加上了前所未有的崭新东西一魂。他说,肉体之魂,终究想变成智慧之魂,司“想象和理解,由此灵魂/接受了理性,理性即灵魂的本质”(第5卷485-487行,金发燊译)。此处所谓智慧之魂,换言之,与神学家所谓理性之魂乃二名一实。总之,生命之魂协调感觉与情感,肉体之魂协调神经官能,智慧之魂协调理性,一切都源自同一血液环境——“珍贵的生命之血”。




弥尔顿著作中,“生命之血”一词出现过不止一次。因此,我们就不必非要依赖《牛津英语大词典》,将其视为“古老的生理学理论”的沉渣,来阐述黑尔斯的注解。弥尔顿诗文中,“生命之血”一词意思最明确处,在亚当讲述夏娃身世的时候。上帝取下亚当一根肋骨,散发着“温暖的心脏之魂,/流淌着生命的鲜血”(第8卷,466-467行)。亚当的肋骨,心灵之气,生命之血,合而为一,夏娃便诞生了。与这个写实用法不同,弥尔顿在《论改革》中也用了生命之血一词,不过是个比喻。“一切神圣、如生命之血的法律、条例、法案”,它们保护英国国民的权利(着重号作者所加),他都会赞美。《牛津英语大词典》life-blood词条,解作形容词用,引了此句为例,意为“至关重要,本质”。该字用作形容词,《牛津英语大词典》的编者仅能举此一例。但是,该词典举《论出版自由》中的同一字为例时,虽然释义与作形容词用法相当,也貌似比喻,但却认为是名词:“关键部分,或生气勃勃的影响”。但若仔细分析《论改革》中的相应段落,会发现,《牛津英语大词典》单引该字的比喻用法,其实并不全是比喻,而我在下文还会讲到,《论出版自由》中的那个用法,也不完全是。




弥尔顿一再说,“先辈之魂,以最宝贵的鲜血,最高超的本领,摆脱诺曼魔爪,艰难获得自由”,才成全了英国人享有命血法律的保护。用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话说,弥尔顿如此写,乃因其身处“血缘社会”,而在该社会,“权力靠血缘发声”。现代心理学提出自我发展之前,有人已经认识到,身份的基础是血缘。主魂,或毋宁说,人之诸魂,哪怕已经合于一身或“集于一体”,都被认为来自血液。血乃魂之所在。特别是,因基督宝血之功,人才得救赎。所以,立法限制君王权力,弥尔顿赞为“命血之法”,并非因这些法律有抽象的意义,对于英国国民的宪法地位,“十分重要”或“性命攸关”,而恰恰是因为先贤主魂以“宝血”构成“灵魂”,确立律法,且与律法合于一身。以弥尔顿之见,任何国民,只要捍卫法律,抵制侵权,就是先贤主魂,出命血之法,入于人身,形于表达。先贤之魂伏于善法,恰似作者主魂置身好书。




如将弥氏《悼莎翁》诗中的妙喻,用于《论出版自由》中好书的定义,则可得如下结论:弥尔顿视书为坟冢,内掩作者浓缩之魂,或作者浓缩的肉体之源,即生命之血,如古代木乃伊,浓缩了主人躯体。现在,我们认为浓缩代表干枯、死亡,但早期现代医学不这样看。干缩人尸是常用药,因其保留了生命活力,或“拯救之力”,甚至如弥尔顿所述,有书本之功:“药经提炼,装入小瓶,其至纯之效得以保留。书亦然。作者思想智慧,浓缩于书,确能保留作者生命之力”。弥尔顿在《论基督教教义》中反复申说,人的精神,“是高级物质,几乎全部(他们认为)、显著地包含了无疑更为低级的物质——正如精神、理性官能包含肉体官能,即感知官能和生长机能”。英国先贤奋力从诺曼铁掌中夺得自由,确立生命宝血之法,保全、传递其英魂,获得弥尔顿击节赞赏。同样,书能保全、传递作者之魂,也为弥尔顿赏识。选用金字塔,以其纪念碑功用来描述书本,即便看暗含的细节,处处都显得十分妥帖。在弥尔顿时代,书页纸张多造自亚麻碎布,与古埃及包裹干尸的布料完全相同。人尸制干后,涂上香料、植物精油防腐。十五世纪,同样的香料与植物精油混合,便发明了印书油墨,用来印书。所以,书中油墨所缚、所珍藏的东西,不是其他,正是作者身为理性生物之魂。借用当今信息技术的话说,书保全了作者的生命菁华,读者用眼即可下载。




书中作者之魂与读者之眼有真实联系,但大可不必以为这有多么神秘,多么不为人知。弥尔顿偶尔确也描绘过光透人眼,但他与许多早期现代诗人并无二致,多将视觉描述为发射信号,而非接收信号,即眼睛发出饱含灵气的光束,或“视线”(visual ray)(《失乐园》第3卷620行,金发燊译),与物象(phenomena)外表相遇,俘获物象之像,交还给想象。这个光学模型恰能印证多恩之言:他与恋人“眼睛发出的光线交织成一根双股绳/穿起了彼此的双眼”,体外已经用精神相连(《极乐》第7-8行)。《仙后》第二卷末尾的阴森场景,凡读过斯宾塞诗的人,当会记得,阿卡莉霞(Acrasia)“透过湿润之眼”正在吸食韦尔当(Verdant)魂之际,让人俘获现行:“整个这段时间,她都俯身他的胸前/放荡的眼神牢牢盯住了他的双眼/似在寻药”。从这个犯罪场景可以看出,吸魂的器官,不是嘴,而是眼睛(第12章73节, 1-3行)。这个现代早期读者接受论的生理机能模型表明,印刷书本中用油墨储存的作者之魂,随时准备与读者的眼睛相遇,与读者的思想相拥。




十七世纪诗人中,把阅读过程写得如此亲热,绝非弥尔顿一人。克拉肖(Crashaw)在《论赫伯特(G. Herbert)先生之书》赞美了《圣殿》,问道:“你可知晓,美人,你在看什么?/最神圣之爱藏于此书/期望你眼神能冒火/来点燃他的奉献(sacrifice)”(1-4行)。安妮·布雷兹特里特(Anne Bradstreet)“以迷醉之眼”读了迪巴尔塔斯(Du Bartas)作品,也用诗表达相似的阅读体验,:

     最近,我眼花缭乱,再看你的诗行,

     大自然中,艺术纷纷闪耀:

     其光线从高处反照回来,

     融化了我冰冷心中的不感之恩;

     光线射入到一处更肥沃的土壤,

     很快就鲜花怒放,果实满枝,

     我纵然贫瘠,但我的雏菊,

     虽在晚春,也开了家常的花。

书有力量改变读者,在新教鼎盛的英国,还有坚实的宗教权威基础。最著名的事迹,大概是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因与《圣经》近似神圣的遭遇而喜获新生。弥尔顿史诗中,不少地方也易让人联想到读者和作者亲密相见。不过,因诗中故事发生在无书时代,还不涉及实际阅读。




例如,取亚当肋骨造夏娃,“流淌着生命的鲜血”,与弥尔顿定义书本的用词遥相呼应。夏娃乃上帝所造不假,但她源自亚当之身,也符合亚当的心意。将夏娃比作书,亚当喻为其作者,诗中文字并非没有依据,却很复杂,需明确界定。一来,她未经涂香料防腐,也未如珍宝,得以珍藏。不过,她的命外之命—“女性之籽”—最终确也繁衍了上帝之子,即上帝或亚当的道成肉身,或者他们合体的化身,而创造夏娃本人的正是上帝和亚当。我的意思是,这个独特的例子中,似乎书还能反过来给作者生命。天使长米迦勒(Michael)告诉亚当,夏娃梦见救主降临之状,堪比创造夏娃时,亚当恍惚昏睡的情形。米迦勒将夏娃梦境与亚当昏睡相比,说明了同样的问题(第11卷,367-369行)。弥尔顿曾描述过自己类似的经历。睡梦中,缪斯降临,赐予灵感,前后场景与所写夏娃梦境大体一致。夏娃之于亚当,相当于人子之于夏娃,也相当于《失乐园》之于弥尔顿。




弥尔顿史诗中,尚有多处与诗人讲的好书相关,包括罪恶的诞生。罪恶本系撒旦邪念之子,似极合弥尔顿所言书乃思想之子嗣。虽然,罪恶也一如夏娃,并非撒旦邪念提纯,用以储存珍藏,但罪恶确也呼撒旦为创造者。无疑,堕落天使拜伏于罪恶的魔力:“惊愕顿生,俘获了/天国之众”(第2卷,758-759行)。弥尔顿笔下的读者,读到莎翁大作,惊愕之状,堪比堕落天使。罪恶对天国神等,影响之巨,令众神惊异不已,丧失了自我,甘愿认贼作父,成了帮凶,而创造罪恶的“贼父”,就是撒旦的主魂。弥尔顿担心读莎翁书会发生的事,撒旦恰恰通过罪恶实现了:某他者似寄生物,占据、改变接受者。撒旦企图施加另一影响,也与此相关:用声音而非目光侵入、操纵了夏娃的想象,培植杂念,令其逐渐偏离道德至善,滑入歧途。此例中,撒旦绕开了典型的阅读过程,通过插入声音、形象到夏娃的想象,令其做梦。夏娃醒来,讲述该梦,便为后来受蛇更间接的操纵做好了想象的准备。撒旦能间接操纵夏娃,乃因其劝说之语“言之成理、言犹在耳,她听来头头是道”(第9卷,737-738行,金发燊译)。




我的观点是,弥尔顿《论出版自由》中这句重要名言,镌刻在纽约公共图书馆罗斯主阅览室大门上方,也出现在许多其他图书馆里,都表达了弥尔顿奇特的早期现代阅读理论及其接受历史。这个理论,跟弥尔顿的生机一元论高度一致,充分表达了他的思想。或许,把该理论称为早期现代的科幻小说,甚至会更好。弥尔顿以书为工具,来表明其生机一元论,阐明作者的影响(authorial presence),或者,借用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在其《木桶的故事》(A Tale of a Tub)里嘲讽的“精神之运行机制”。弥尔顿写到此点,极为乐观,而斯威夫特写到此点,则极为悲观,因为他们虽然面对同样的印刷载体,但对作者潜力的认识,即作者本人内在的精神力量是好是歹,大不相同。我们今天很容易忽视此点。后来有一小册子,学界一直以来都归于斯威夫特名下,正标题为《弥尔顿复原,本特利降格》(Milton Restor’d and Bentley Depos’d)。此书中,本特利(Richard Bentley)编辑《失乐园》,不但没能获功,反被比作大屠杀:“只有弥尔顿遭此厄运:其书面世不过六十年之久,便惨遭编辑谋杀”。此话听来似有哗众取宠之嫌,但对《失乐园》和《论出版自由》的作者来说,则不无道理:“毁一好书,与杀戮一人何异?”(第2卷,492页)。


注解【Notes

①  译者注:本文系作者于2016年12月30日在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首场学术讲座的文字稿,承蒙作者书面授权,在此发表中译文。翻译期间,译者得到郝田虎教授及校对者崔梦田博士热情、细致的指教和订正,谨表深深谢忱。

②  译者注:外国人名,除约定俗成、作者自定外,均据《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第二版(上、下卷)(新华通讯社译名室主编,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7)译出。下文不再一一说明。

③  原注:除《论出版自由》外,所有弥尔顿引证均出自The Complete Poetry and Essential Prose现代拼写版,William Kerrigan, John Rumrich和Stephen M. Fallon合编,纽约Random House 2007年版。

④  译者注:记忆之子:据希腊诗人赫西奥德(Hesiod)的首部作品,《神谱》(Theogony),记忆之子是缪斯之弟,均为主神宙斯与记忆神摩涅莫绪涅(Mnemosyne)所生。弥尔顿此喻即是说,莎翁与缪斯乃姐弟也。

⑤  译者注:推,即印刷工人手工印刷的动作。此处有比喻意,“助产”。英文字delivery在此即是该意。

⑥  译者注:据《康熙字典》,魂乃阳气,魄乃阴气,神乃阳之精气,灵乃阴之精气。本译文未严格区分灵、魂的阴阳意义。

⑦  原注:除弥尔顿作品外,本文所引十七世纪诗歌,均据《诺顿十七世纪英国诗选,1603-1660》现代拼写版,John Rumrich及Gregory Chaplin编,2006年版。

⑧  译者注:原文为vital spirits。十六世纪中叶至十八世纪中,欧洲人(包括弥尔顿)认为,人的精气可分多种,有低浑者,也有高纯者;低浑者近于肉体与灵魂间的媒介,非纯气息,高纯者为纯气息。高低精气各司其能:vital spirits司心、肺等生命、情感,本文译为生命之魂;animal spirits掌感知与主动动作,相当于现今的神经,与我国传统的经络差别大,权且译神经之魂,本义现已不用;natural spirits 管营养与吸收,intellectual spirits则执想象、理解、推理等大脑的功能。此二者本文未涉及,且不译。详见《牛津英语大词典》,以及Alastair Fowler 编注的《失乐园》(Fowler, Alastair, ed. Paradise Lost. By John Milton. Pearson & Longman, 2007)诗文卷五,尤其是第479-490行及注释,尤其是卷四第805行、卷五第484行注。另可参看,Barbara K. Lewalski 编注本(Lewalski, Barbara K., ed. Paradise Lost. Blackwell, 2007)卷五第479-487行注。



引用文献【Works Cited



中心简介

浙江大学外语学院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Center for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Studies,简称CMRS)于2016年12月30日在杭州成立。作为国内第一家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中心,CMRS的使命是整合研究力量,推进浙江大学的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搭建中国大陆、海峡两岸和国际学术交流平台,服务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学术共同体。著名学者沈弘教授担任中心名誉主任。CMRS目前出版三套丛书:中世纪与文艺复兴译丛、《中世纪与文艺复兴研究》丛刊和文艺复兴论丛,均由中心主任郝田虎教授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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