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瑛法师楞严经讲义卷七(2)
未二 耳往声处
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祗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种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
此约耳往声处破。以闻一声多,不能遍往。如我下法喻合辨:喻中如来归住林中,城里则无;法中耳往击鼓之处,钟处则无。故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他种种音响,而岂得闻耶?今能闻众声,则计耳往声处者,亦妄也。
未三 无来无往
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此恐防转计。因来往被破,则计无来无往,情所必至,故为此破。如无来往,则根、尘两不相到,故曰:‘亦复无闻’。今众声皆闻,则计无来往者,亦妄也。
问:‘此中耳、声二处,既非有来有往,亦非无来无往,毕竟如何成闻?’答:‘按本经,大乘了义,根尘俱周法界,如七大文云:“清净本然,周遍法界。”今以无线电可以证信,外国广播,按时收听,彼处一说,此处即闻,如同一室谈话,岂有来去之相?此即根性周遍,托缘便显,应知性本自遍,但托缘显,非藉缘生,尘性亦复如是。三分文难破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有无来、往俱非之故,应当悟明,耳根之听,与音声之尘,俱无内外定在之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自体,亦不可得;说谁来往,及不来往,亦不过虚妄名相而已。其性本即如来藏性,非因缘、自然二种戏论矣!问:‘无来无往,与根、尘俱遍法界同旨,离中知,即无来往,何亦被破?’答:‘根、尘俱遍,实属一体,同一如来藏,安可言离?若有离,则成二矣!今唯一性,故须并破。’二耳声处竟。
巳三 鼻香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处 二 详以征起 三 分文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
此标举鼻香二处。鼻即鼻;旃檀、香也,义翻与药,嗅之可以除病,亦云‘牛头旃檀’,出北俱卢洲,牛头山中。《法华经》云:‘此香六铢,价值娑婆世界’是也。此乃异香,功用殊胜。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于一时,俱闻香气。《律历志》云:二十四铢为一两。每铢乃四分一厘,六毫六丝六忽。 《博物志》云:‘汉武帝时,西国遣使,献异香四枚于朝,汉制香不满斤不得受。使乃将其香,取如大豆许,著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十里,经月乃歇,帝乃受之。后长安瘟疫流行,博士奏请,焚香一枚,四十里间,民疫皆愈。’此异香功用殊胜之明证也。
午二 详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以上眼、色、耳、声四处,乃更互破。此科乃二法从要破,故但征香尘,了无生处,如两木相倚,推倒一边,则两木皆倒矣。
午三 分文难破 分三 未初 破从鼻生 二 破从空生 三 破从香生 今初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
若谓此香,生于汝鼻,既称此香,是鼻所生,应当香气从鼻而出,方合生义;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此约体用相违破。鼻是肉体,而非旃檀香体,异体不能发用,云何肉鼻之中,而有发生旃檀气之用? 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者:此约名义不符破。闻字是名,以入为义,称汝闻香,应当于汝鼻入,现鼻中生出香气,名义不符,故难曰:‘说闻非义’。则香不从鼻生也,明矣!
未二 破从空生
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
若谓此香,不从肉鼻所生,乃生于鼻孔中之空者,鼻孔之空,与世界之空无二。空性常恒不变,所生之香,亦应常在,一切得皆有香气,又何藉炉中,爇此枯木,然后有香?未爇无香,足显不从空生也,明矣!
未三 破从香生
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热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香生于木,常情共计。故破云:若生于木,则此香之木质,因爇成烟,乃可通于鼻中。若鼻得闻,合当蒙受烟气!今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足征非生于木明矣,故以云何已闻反难焉。未三破香从木生。合上二科,三分文难破竟。
午四 结妄归真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是香尘无从来之故,应当悟知。香尘与鼻根,指浮、胜二根,及托根之嗅闻性,仍属根、尘二处,非有三法也。俱无处所者:外尘之处,既已叵得,内根之处,亦复不立,故曰:‘俱无’。即嗅闻与香尘二处之体,亦属虚妄;无体曰虚,伪现曰妄,但有虚妄名相,若究其源,不从根生木生,则非因缘所生法;又不从空生,则非自然性,惟是如来藏,妙真如性也。三鼻、香二处竟。
巳四 舌味二处 分四 午初 标举二虔 二 详以征起 三 分文难破 四 结妄归真 今初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
此标举舌味二处。而舌处寄遇字之中。常即寻常日用;二时乃早食、午食时也。酥、酪、醍醐,皆从乳生,从乳出酪,从酪出生酥,从生酥出熟酥,从熟酥出醍醐。其间或遇此等之味,名为上味。
午二 详以征起
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午三 分文难破 分三 未初 破从舌生 二 破从味生 三 破从空生 今初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
此先破味从舌生。若复此味,生汝阿难之舌,在汝口中,祗有一舌,亦祗能生出一味,譬如果树,一树祗能生一味之果。其舌尔时遇酥,已成酥味,或更遇黑石蜜时,自应不推变,不移易,不至再生甜味。《善见律》云:黑石蜜,即甘蔗糖。色黑、质坚、味甜,故名黑石蜜。
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此分两途难破。舌以知味为义,承上云若不变迁移易,只知一味,则不名一舌能知众味,即失知味之义矣。倘若推变移易,一口祗有一舌,舌非有多体,云何众多之味,祗有一舌能知,如世间一树,能生多味之果,安有是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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