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期 | “创新与探索: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的 互联网审判”研讨会会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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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月3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上海司法智库学会、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司法改革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办,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创新与探索: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的互联网审判”研讨会在长宁区政府机关大厦召开。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长宁区委书记王为人,长宁区区长顾洪辉出席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以及上海、南京、浙江等地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企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0余人参加研讨会。会议主要围绕“优化‘互联网+’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的互联网审判”两大专题展开研讨。
“创新与探索: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的互联网审判”研讨会会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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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应时代发展要求,共同探讨互联网给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019年1月3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上海司法智库学会、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司法改革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办,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创新与探索:优化营商环境视阈下的互联网审判”研讨会在长宁区政府机关大厦召开。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长宁区委书记王为人,长宁区区长顾洪辉出席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以及上海、南京、浙江等地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企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50余人参加研讨会。
一、关于研讨会的整体情况
”研讨会上,刘晓云院长、崔亚东会长、王为人书记共同启动互联网诉讼平台,市法学会宣布成立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长宁区法院聘任十一位专家为互联网审判专家顾问。在主旨发言阶段,长宁区法院代表作主旨发言,对互联网审判“上海—长宁模式”的工作探索作了经验总结,并发布互联网案件审判白皮书;在专题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学者、法官代表围绕“优化‘互联网+’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的互联网审判”两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在互动交流阶段,携程公司副总裁杨钦,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长宁区人大代表傅平,文汇报首席记者顾一琼等就互联网审判作了交流发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周汉华对本次研讨会作小结,并提出了对互联网司法的思考。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在发言中指出,上海法院积极回应时代发展要求,推进“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提升互联网时代司法工作水平,为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深入研究互联网司法的新制度、新机制,探讨司法运行的新模式,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化网络营商环境。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强调,互联网经济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部分,依法规范互联网经济环境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本次研讨会,可以集中展现互联网审判和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为加强互联网法治领域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审判工作提供真知灼见,为互联网领域更好服务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法治路径,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提供法律支撑。
上海市长宁区委副书记、区长顾洪辉表示,要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区域互联网经济治理的模式,将长宁打造为互联网新兴行业的制度创新策源地,为上海乃至全国互联网经济的裁判、治理和预防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张海戈表示,本次研讨会为推动长三角司法合作由浅层次的区域配合向深层次的全局协作发展迈进提供了良好平台,要努力开创长三角区域司法合作全新局面,推进长三角区域司法合作向更高质量高水平方向发展。
长宁区法院院长米振荣表示,互联网审判已经进入“创新与探索”阶段,未来的互联网司法道路既更加宽广,也充满挑战。在电子诉讼规则、网络治理规则的探索进程中,上海法院不能缺席。希望借助于此次研讨会,聚焦网络治理能力现代化,集思广益,推进司法参与主体谋合作、促共赢,打造互联网审判新亮点、新品牌,护航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二、关于“优化‘互联网+’营商环境的法治路径”的专题研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高飞就该专题作关于“充分发挥审判实践作用 助力网络领域立法”的主题发言。他认为,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各国都在抢占数字经济的制高点,我们国家也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但目前网络领域的法律框架仍在搭建中。长宁区法院成立上海首家互联网审判庭,一方面,有利于及时发现互联网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网络治理累积经验;另一方面,法官在个案审理中的智慧创造,也为网络立法提供实践支撑。今后,要继续加强立法与司法的有效互动,借力丰富的司法实践,为完善互联网法治提供更多宝贵经验。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作关于“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构建”的主题发言。他从近年中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的排名变化情况出发,以国际视野、本体情怀和技术能力为切入点,阐述了上海法律人在提高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上所作的努力。他认为,应当建立一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共同体,通过精准的反映问题、顺畅的沟通互动,推进相关制度建构,更好地承担起法律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大责任。
浙江省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杭州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作关于“网上纠纷网上解决的难点与重点”的主题发言。他逐一分析了网上纠纷网上解决在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理念、制度规则、法院管辖、数据介入、执行、专业人才与管理考核等七个方面的难点问题。针对这些难点问题,他认为,应当构建适应互联网案件特点的法院组织架构,设立具有集中管辖权的跨行政区划互联网法院,积极开展诉讼平台和诉讼规则的创新探索,并充分利用上海数据优势建立强大的司法数据库来促进互联网审判的发展。
三、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的互联网审判”的专题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规划处处长何帆就该专题作“推动诉讼规则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的三个战略步骤”的主题发言。他认为,审判方式、诉讼制度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第一个步骤是沟通和连接。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真正让当事人、律师和法院在沟通上更便捷、在连接上更畅通。第二个步骤是健全完善诉讼规则和网络治理规则。要通过互联网领域新类型案件和涉外案件的审理,推动产生新规则;通过新规则的确立和输出,体现互联网治理和互联网司法的国际话语权。第三个步骤是推动诉讼规则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要通过试点以及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等方式,来明确目前新兴技术如区块链、可信时间戳等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并在时机成熟时通过制定电子诉讼法来推动互联网案件诉讼规则的完善。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围绕“为司法效率插上科技与制度的翅膀”作主题发言。他认为,随着互联网对生活的全方位渗入,涉网案件多发频生,应当为司法效率插上科技和制度的翅膀,通过提高效率、加强管理、有力监督、提升互动、提供便利、实现共享等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实现互联网司法的公平正义。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孔祥俊作题为“审理互联网案件的原则、价值与理念”的主题发言。他认为,一要坚持谨慎干预的原则。互联网所带来的是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的融合,对于新的行为模式应采取无责推定或无罪推定,有利于形成宽容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二要坚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权利保护自治。对于信息资源的保护,应当鼓励权利人自我保护、关口前移、自我管理。三是确立技术中立、平台中立与平台责任的规则。要妥善处理好技术中立与平台责任的关系,明确判断标准和规则。四要关注开放性法益的法律保护。对新出现的法益,可以运用法律提供的法律原则、一般条款等开放性保护手段进行保护。五是互联网领域利益呈现多元状态,要注重利益平衡和价值取向。
责任编辑 / 伍红梅
执行编辑 / 胡逸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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