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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博和法律论坛回顾 | 徐宗新:知识产权刑事合规的重点及难点

编者按

2022年12月11日,第十三届博和法律论坛顺利举办,本届论坛由上海市犯罪学学会、上海市普陀区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及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博和汉商”)联合主办,以“多维、融合、拓展——企业合规与刑事律师参与”为主题,通过“线下会议+线上直播”的论坛形式,上万名观众通过线上形式观看本次活动。

圆桌论坛四的议题为“知识产权保护与文化传媒行业合规问题探讨”。本议题由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赛律师主持,发言嘉宾为陈庆安研究员、徐正标副会长、顾娟总监、刘峰律师、徐宗新律师、虞思明律师


本文系对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徐宗新在圆桌论坛上的发言的整理。


徐宗新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知识产权刑事合规的重点及难点

首先,对于涉知识产权犯罪的企业合规,最高检发布过两个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一家上海企业侵犯了一家嘉兴企业的商标权,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了合规考察,侵权企业和被侵权企业达成和解,侵权企业获得谅解。最终检察机关考虑到涉案企业还具有自首等其他情节,虽然犯罪数额是500多万,但是也做了合规不起诉。这个案件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竞争企业的合规前提是控告企业对涉案企业进行和解、谅解。律师考虑竞争企业的关系不能仅仅从竞争的角度,也要考虑到他们是否可以合作。我曾经办理过一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被害方控告以后,双方发现相互之间有很好的合作基础,最终建立了合作。他们原是行业的第二位和第三位,合作后变成行业第一,实现互利共赢。从共赢的思路来看涉案企业的辩护和合规,可能我们的方案就会有所不同。我们作为律师,一定要有这样的思维,并且向检察机关提出来共同做这个工作,化干戈为玉帛。


第二个案例,这家涉案企业在公安阶段立案了两年还没有做出处理决定,所以检察机关介入做了合规,最终撤案处理。该案对律师的启发就是任何案件都可以考虑合规,不管是有罪无罪,不管是在公安、检察院还是法院阶段。另外,这家企业在进行合规后,获得了重生,获得了市场的认可。这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律师的合规业务范围是很广的,而且合规归根结底对企业是有利的。


其次,知识产权企业合规的重点在哪里?我认为合规的重点主要是权利来源的合法性,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考虑合规设计。从客观上来说,需要从知识产权本身的研发、获取、采购、生产、销售、维护、使用、对外合作、投资推广等各个流程进行排查。这些流程首先要规范,不规范就容易产生风险。如何规范呢?那就是每个流程都要对照法条,对照要求。


在客观上规范以后,是否就没有风险,是否就已经做到了合规呢?当然还不够,我们在主观上也需要进行考察,防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主观上要排查议事决策环节、执行环节和监督环节。比如,在议事决策环节,几位老总说我们表面上肯定要合规的,但是实际上我们是想达到什么不合法目的,那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律师从这个环节进行合规考察,发现企业有假合规的情况,就一定要提出来。所以我们讲合规的重点和难点,重点就是客观方面的流程审查,它的重点是权利的来源,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主观方面的审查。


最后,知识产权企业合规的难点。有些企业很容易做成假合规、纸面合规,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一些知识产权企业对于引进一个人才、不能用原来的商业秘密有种种规定。但实际上企业又要求他就是用原来的技术来给新的企业提供服务,这就是假合规。我们讲一定要做真合规,真合规就是实质合规,实现实质合规和形式合规双管齐下。首先,纸面合规、形式合规一定要做到位,否则从纸面上看上去就不合规,那也不可能是真合规。其次,在纸面合规的基础上再做到实质合规、表里如一,就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存在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不存在过失。很多涉案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销售行为都是持续的多次行为,偶尔一次可以说是过失,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多次就要推定为间接故意了,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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