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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员为老人洗脚,竟致老人烫伤被截4趾,家属索赔,法院这么判

养老律师 养老运营消消乐
2024-10-07

图源:摄图网


▲本文经原创作者 养老律师 授权首发于微信公众号 养老运营消消乐,题图:摄图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经授权后,务必在文章开头处和结尾处注明来源和作者(作者栏须写上作者:养老律师),否则追究责任。


近期看到这么一个案件。说的是养老院一护理员由于操作不当,在给一老人洗脚时不慎将老人左足烫伤,最终老人因左足局部糜烂被截去4趾。家属质疑养老院未尽到妥善管理及看护义务,遂将养老院起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万余元


养老院和家属,双方各有说法,究竟谁该担责?




案情介绍


曹某80多岁,有20多年的糖尿病史,口服药物控制。因家人没时间照顾,在一番考察对比后,家人最终把曹某送入了市区一家养老院。入住前,养老院给曹某做了详细的评估检查,定为二级护理。双方也签订了入住协议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2022年3月,养老院护理员在为曹某洗脚时,将曹某左足烫伤,当日送至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足2-3度烫伤,表皮剥落。治疗期间曹某仍住在养老院,同时进行门诊治疗。2022年7月,曹某因“左足溃坏”4月余,病情加重转入医院住院治疗,最后手术截去左足四趾


养老院认为这次截趾手术与3月份左足烫伤无关,是老人糖尿病并发症引起的,故不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老人子女认为正是由于上次的烫伤加重了老人的病情,所以才导致老人截趾。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老人子女把养老院告上了法院。


曹某的子女认为养老院未依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疏于管理未尽到看护责任,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起诉要求养老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6万余元





案件争议


本案属于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托养期间因护理员护理操作不当引发的养老服务纠纷案件,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养老院作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人,是否存在过错及对老年人受伤后果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家属认为养老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尽护理之责,存在重大过错。





审理判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养老院赔偿251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因照护不当造成老年人伤亡等损害结果发生的,应认定养老机构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承担的比例应综合考虑老人身体状况、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是否积极履行救助措施和通知义务以及家属决定对受害人采取的何种医疗救助措施等因素综合确定。


1、关于是否由护理员个人承担责任方面


被告养老院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照护好老人的生活起居,保证老人的安全。但曹某在养老院养老生活期间,由于护理员的过错造成曹某左足2-3度烫伤,被告违约,应当承担曹某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虽然老人被烫伤是因护理员业务不熟练所致,但护理员行为系职务行为,应当由养老院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关于养老院承担责任方面


曹某入住养老院接受老年护理服务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养老院为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接受服务的曹某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养老机构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机构,未能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行动能力等因素并尽到充分注意义务,对曹某被烫伤存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故能够认定养老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


3、被告在管理中未对护理人员进行正规培训,致使在给老年人洗脚时发生烫伤意外,养老院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曹某2022年7月之后的住院治疗与烫伤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曹某烫伤后的就诊记录可以看出其烫伤程度较严重,表皮剥落,且之后的门诊治疗也显示曹某左足逐步溃烂、局部足趾发黑的发展过程,最终曹某因左足局部糜烂,被截去4趾。


嗣后,曹某因左足炎症多次住院的治疗过程,可以认定曹某的多次住院治疗均与左足烫伤有因果关系,养老院应当就曹某的医疗费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进行赔偿。


4、结合曹某自身存在的身体基础疾病等因素酌定养老院对曹某烫伤截趾产生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养老院不服上诉。市中级法院最终认定一审查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养老院上诉,维持原判。





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律师分析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养老院在办理入住手续过程中充分注意了风险,在发生事故后也及时采取了措施,但护理员不执行操作规范,使所有工作功亏一篑。


这次事件对于养老院与老人来说,都是最不利的解决方案。本次事件中被告养老院的过错较为明显。在此情形下,被告养老院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寻求协商解决。当然,如果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提出无理要求,无法协商解决的,也只能选择诉讼。


但加强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与增强工作责任心,尽最大可能降低或杜绝老人意外事故的发生仍是最主要的工作内容,这样才能避免给老人产生伤害、不利于老人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


一、分析点评


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配置以及规范的服务流程是降低服务风险的最好办法。


本案例中,院方需要吸取教训的地方:


1、按照健康状况量身定制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应当个性化定制养老服务合同或者设置个性化条款,根据老年人的实际状况确定护理等级、服务范围,约定双方责任分担,避免纠纷发生后因举证不利承担赔偿责任。


2、机构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养老机构内因老人自身的特殊原因,突发疾病的情况屡有发生,为应对千变万化的突发情况,机构应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对老人突发情况要有抢救预案,以尽可能地规避机构的服务风险。


3、明确约定安全保障义务。老年人发生伤亡事故的,养老机构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需要结合事故前后的行为综合确定:事故发生前,养老机构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事故发生后,养老机构是否尽到救助义务。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在《养老服务合同》中载明自身依法能够承担的安保、救助义务,并确保老年人、家属知悉。


4、养老院在平时可利用各种手段,向老人作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同时,入住养老院的人员及其亲属,也应明白自身的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改进建议


1、养老机构应当完善入住协议的签订及日常管理


养老机构应当与入住老人或其家属签订入住协议,协议中应确定护理级别、既往病史和双方权利义务等。明确合理的照护等级,有利于为老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减少因服务疏失引发的风险。


在事故纠纷发生时,入住协议也可作为证据提交,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合理划分各方的责任。养老机构也应当为入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早期疾病,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2、完善入院评估机制


在老人入住养老院之前,应完整地评估健康状况,告知老人及其监护人可能存在的风险、签订风险告知书,并明确隐瞒健康状况时的责任承担问题。当然,养老院不能借此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


入院后老人的健康状况会随时间推移发生缓慢或剧烈的改变,养老院应建立定期体检评估与即时体检治疗相结合的体检机制,实时监控老人的健康数据,应对预期风险,降低风险损失。


3、关注入住老人的心理健康, 及时进行情绪疏导


在养老机构中的入住老人在其生理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自然也要追求心理需求的满足,然而由于身体衰老、生理疾病、缺乏子女陪伴交流等各种因素造成老年人心理上的压力,相应的心理需求并未得到有效满足


日常照护过程中,养老机构应当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养老护理员应保持友善和耐心的态度对待老人,如发现老人存在不良情绪或异常心理状态时,要对老人予以关注,及时进行情绪疏导和交流沟通,帮助老人缓解心理压力。应当注意到,特别在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定期举办一些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自理老人的生活,使老人们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在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过程中除了要重视心理状况评估点击跳转可以见评估,养老机构更应当重视对入院老人的持续性心理评估,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家属等。



4、加强规范养老护理员操作技能培训工作


机构应重视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一位优秀的护理人员,应能掌握老人常见病的观察要点,善于发现老人常见病的发病先兆,知道老人发病后在第一时间内如何处置,如何为接下来的抢救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家优秀的养老机构,应该具备一套正规的护理人员培训体系。因为护理人员面对的就是老人,提高养老护理员人员的护理技能和安全意识,这是机构负责人所必须重视的。


而且养老护理员的所言所行,代表的都不是个人,而是一个机构,一个行业。


5、意外发生时应采取及时的救助措施


为了防范和减少承担责任的风险,首先要做到意外情况发生及时地发现,其次要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相关区域安装监控视频及床位呼叫按铃、加强工作人员巡视检查,尤其是夜间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或者对护理员进行培训,发生意外情况时采取一些临时的紧急救助措施,同时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将老人送往附近医院进行专业诊治。


纠纷案例中,常见情况是养老机构联系了老人家属,等待家属赶到后才作出是否送医治疗的决定,这种做法违反了救治优先原则,存在较大风险


6、做好烫伤风险防范工作


烫伤风险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中提出的九种服务安全风险之一,也是养老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风险


烫伤是指一些高温的固体、液体、或者气体引起的这一类皮肤组织损伤。许多老年人年纪大了,手脚不整齐。他们拿着刚出锅的食物,手发抖,洒在身上,导致严重烫伤。此外,老年人的皮肤开始老化,难以恢复。


倾倒热水时应避开老年人;洗漱、沐浴前应调节好水温;盆浴时先放冷、水再放热水;应避免老年人饮用进食高温饮食;应避免老年人接触高温设施设备与物品(示例:热水箱、高温消毒餐具、加热后的器皿);使用取暖物时,应观察老年人的皮肤;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笔者看法


随着养老机构的兴起,老人入住比率的不断升高,相应的各种纠纷也随之产生,养老运营消消乐认为产生纠纷的大部分涉及到养老机构是否尽到相应护理职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


要明确的是,老人到养老院养老,只是将老人的起居生活交由养老院负责,而不是将所有的赡养义务或监护职责都交由养老院承担


但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安全保障义务是养老机构的法定义务,在老人发生意外事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及时积极与家属沟通相关情况,并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改善居住条件,增加各种便于老人生活的各种设施,并且提高对护理人员的管理,增强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老人的安全也是养老院的安全,一旦老人发生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救助。并且,要着重提高护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技术水平,做好突发应急处置事项预案,切勿疏忽大意、侥幸避免,致事故扩大,后悔莫及。


养老机构负责人要重视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工作,特别是应加强日常工作的操作规范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事故。


相关链接:

➤ 应对老年人的烫伤(课件)

➤ 养老护理实操视频系列--应对老年人I度烫伤

➤ 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为烫伤老年人进行急救

➤ 养老护理员应知应会:养老机构老年人烫伤的原因及应对(案例讲解)


本文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作者:养老律师,来源:养老运营消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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