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不是山
早上5点过,城市的天色一片模糊。后海边的垂柳无精打采地耷拉着枝条,尚未从昨夜的闷热中醒来。一个女人踩着滑板车从南官房胡同的深处悄然滑出,在她的身后,是正在退缩的夜晚。胡同两边人家的砖墙灰头土脸,仿佛镜头里虚化的背景。
女人姓曹,三十来岁。至于名啥,没有人知道。如果这是一篇武侠小说,我可以给她一个“曹无名”的名字。可惜她仅仅是一名流浪者。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衫,下身是黑色休闲短裤,上面灰一块白一块的,与其乱糟糟的短发风格类似。如果戴顶帽子,看上去或许会好一些。
对于流浪者我并不歧视。许多年前,当我成天在拉萨的大街小巷幽灵一般游荡的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名伟大的流浪者,为高原上的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那时的我不会知道,现实中任何伟大的理想几乎都是无法实现的,我的理想也不例外。现在的我在北京十余年如一日地待着,距离曾经的理想早已超过无数京藏铁路的长度。
但女人还是需要一个名称的。即使她是一名流浪者。所以我决定叫她阿曹。阿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北京城里的呢?估计没有人知道,很可能连阿曹自己也不记得。这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她通常以捡拾废品为生,偶尔跟胡同里的住家或后海边的商户讨要点吃的。
这一天之前几乎没有人知道她,比如你们。这一天之后有很多人知道了她,比如我。因为她成了一个杀人犯。
阿曹在胡同里一个矮胖男子的身边悄然停下。男子看上去四五十岁的样子,走路一拐一拐,左手提着一根小拇指粗的铁链,约莫一米长,拴狗用的。可惜他的身边没有狗,他的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抛弃了他。他的右手拿着一顶麦秸编成的草帽,不时往脸上扇几下。
“这是我的帽子。”阿曹死死地盯着男子,“还给我。”前几天阿曹就丢了一顶草帽,那是她挂在自家门锁上的,谁知一不留神就没影儿了,找了好些天都没找着。所谓阿曹的家其实就是附近胡同里的一处污水处理间,她也是偶然注意到那个地方,觉得空着怪可惜的,一点都不勤俭节约,就配了把锁从此住下来。
“我的。”男子有些莫名其妙,下意识地把草帽按在腰间。
“我的。你偷的。”看男子不承认,阿曹更生气了。
“你有病?”男子咧嘴一笑,手中的铁链抖了抖,在夏日的清晨发出冰冷的声响。
“你他妈才有病! ”阿曹怒了。这可恶的胖子不但偷了自己的帽子,还如此理直气壮,甚至还想用铁链打自己——必须给他一个狠狠的教训!她跳下滑板车,一把抓住男子手中的铁链,身子跟着往下一压,就把铁链夺了过来。
“啪。”铁链抽在男子的脸上,男子的鼻血和眼泪顿时哗哗流了下来,嘴里发出痛楚的嘶叫。
“啪。”铁链打在男子的耳侧,男子晃了晃,倒在地上,不叫了。
“啪。啪。啪……”男子在地上先还抽搐得厉害,慢慢也不抽了。
阿曹见男子不动也不叫,忽然觉得有些没劲。“铁链是你的,我不要。”阿曹把铁链往男子身上一扔,弯腰捡起草帽,满意地按到自己头上。
“喂。”阿曹滑过胡同口看到一个人走过,大声叫道:“胡同里有个男的摔地上了,你给打个120吧。”然后踩着滑板车消失在胡同边上。
在阿曹想来,男子顶多就是到医院躺两天就没事儿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古话既然这般流传下来,肯定就有其道理。那男的偷了自己的帽子还死不认账,都坏到骨子里了,就算是死阎王爷都不带收的。不过想到那男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样子,她还是决定出去避避风头。万一被人找上门来要自己掏医药费,那才惨得不能再惨。
回到污水处理间,阿曹从颈下衣领里提出一把钥匙打开门锁,将头上的草帽取下顺手挂在门把上。门内只有两三平米的空间,挨墙靠着一张缺条腿的长条矮桌,缺腿的一脚用砖头垫上了,上面铺张破草席算是床。床下有一个塑料盆,阿曹用它洗脸洗脚,当然她也不咋用。还有从各种地方通过各种方式搜集来的各种破烂——破碗筷、破杯子、破毛巾、破衣服啥的。里面还有一辆掉了漆的折叠自行车,同样当得一个破字,虽然它已经是阿曹最值钱的家当。阿曹把它提到门外,又把滑板车放入角落。
污水处理间边上是一个破箩筐,底下铺了一层不知从哪儿拔来的枯草,两只小兔趴在里边瞪着红红的眼睛看阿曹进进出出。兔子是白色的,其来历我以为十分可疑,但至少已经与阿曹相依为命了整个春天。阿曹想了想,一手抱起一只兔子放进后车筐。
往门内转着脑袋使劲瞅了瞅,终于感觉没啥好带的,阿曹把门关上锁好,一只脚踩上自行车脚踏,想想又停下来。她突然发现自己还没有决定要去哪儿。北京城里人太多,她觉得很不安全,似乎应该离这里远一点儿。“西边吧,西边最远,唐僧取经都去西边呢。”她在心里一阵嘀咕,突然冒出个念头,“老听人说西边有个石景山,唐僧还在山上晒过经呢,应该有好多地方可以躲藏的吧?”阿曹仿佛看到了石景山绵延险峻的样子,山上老树参天,几乎没有路,随便找个树洞钻进去就没有人能够找到。记忆中的东北老家佳木斯山里就是这个样子。这让她有些激动起来,愈发坚定了要去石景山的念头。已经许多年没回过老家了,她也不想回,但这并不妨碍她想起老家就觉得温暖。
阿曹瞬间知道了下一步行动的具体目标,对她而言这个目标的意义十分重大,简直不亚于长征路上召开的那场伟大会议。她觉得自己应该对此表达一下郑重,又下车回到门前,将门上帽子的系带往门把手上反复缠了好几圈,似乎这样多缠几下就再不会有人偷了。事实上如果仅是怕偷,她完全可以把帽子带走,或者直接扔到“床”上。所以我猜测她把帽子挂在门上的目的,就是对这世上的所有人宣示她对这处污水处理间的煌煌主权。她从裤兜里掏出个粉笔头(那也许是某个淘气的小鬼用来扔她却被没收的),在门上从左往右歪歪扭扭地写下两个大字:“有人!”如果有人在那时从旁边经过,将会看到阿曹双手叉腰洋洋自得的模样。
阿曹从未去过石景山,但是知道沿长安街一直往西就不会错。她当然不会真的沿着长安街往西直走,那也太看不起伟大的人民警察了。胡同里走出家门的人渐渐多起来,主要是老头老太,不问可知是到东边的后海转圈的。阿曹骑车一路向西,莫名地有些亢奋,感觉自己像是骑着风,把一个个路人抛在身后,把一个个门洞抛在身后,把一个个垃圾桶抛在身后,把一个个电线杆子抛在身后。胡同的尽头是恭王府,曾经一位主人是大清帝国的著名贪官和珅和胖子。阿曹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一溜长长的高墙挡住了自己的西进之路,于是忍不住向它啐了一口。对于这种高墙大院阿曹有种本能的怨恨,原因很可能是她知道自己永远无法进入,只能待在污水处理间那种阴暗之地苟延残喘。微黄的痰粘在灰色的墙体上,让人很是恶心,阿曹却看也没看,车把往左一转,朝南而去。先向南,再向西,也算另一种转战西南了,没有什么能够阻挡阿曹对石景山的渴望。
前方的十字路口是一个庆丰包子铺。现在时间太早,包子铺还没有开门。阿曹之所以对庆丰有印象,是不知听谁说过某位领导吃过它家的包子,还说了句挺好吃啥的。阿曹突然也想吃,虽然她还没有养成花钱吃饭的习惯。但包子铺为啥没有开门呢?阿曹觉得这纯粹是不想让自己吃它家的包子,恨恨地吞了吞口水,沿着三座桥胡同抵达地安门大街。
前方没有向南的路,阿曹没有迟疑,拐向西去。清晨的阳光柔和地洒在她的背上,后车筐的两只兔子眯了眯眼,转身向前,不再对后方的风景感兴趣。没几分钟,阿曹就骑到了护仓胡同口子上,路南是北京四中。她看着四中教学楼顶鲜艳的红旗,心底叹口气,拐了过去。
四中前面南北向的马路是西黄城根北街。现在时间是早上5:30,还没有学生到来,校门口空荡荡的。阿曹暗暗对四中的学生竖起了中指,心想要是自己有机会在这里读书,肯定每天5:30之前就进校门。想到这里,阿曹感觉自己的屁股又疼了,那是小时候不愿早起上学被父亲宽大厚实的巴掌狠狠揍过的。一转眼父亲癌症去世二十多年,记忆中的面容早已看不真切,就像北京城充满雾霾的天空。
紧挨着四中的是全国人大会议中心,远远一瞅就妥妥的高大上啊。不过看了看巍峨的大门及门口的警卫,阿曹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没机会进去了。那就继续向前吧,三十九中、富乐山酒店、老城根儿爆肚、市武协八卦掌研究会、礼王府……阿曹骑过西黄城根南街,在明清皇城西南城墙拐角旧址处停了下来。事实上这里没城没墙,一米高的墙怎么能算墙呢?也许曾经有过,过去的事儿谁敢拍胸脯保证。但是有人在这矮墙上砌了面黄澄澄的金字招牌,让她觉得有可能是真的,虽然路边小花园里的万年青上扑满了灰尘,怒放的月季也闻不到任何香味。既然皇城都要在这里拐一下,自己也应该在这里拐一下,她在心底给自己点了个赞,顺着灵境胡同向西而去。
二三十分钟以后,玉渊潭公园到了,大名鼎鼎的钓鱼台国宾馆就在它的东北。据说这儿的樱花挺美,比樱花饼还美,但阿曹一次也没进去过。最关键的是往西的路又没了,这让她平添了几分对玉渊潭的不满。既要收费,还要拦路,这还是公园么?阿曹对此没有任何办法,只好继续向南。
清浅的河水傍着三里河路无声流淌。阿曹觉得自己就像那河,里面淌的全都是泪,虽然她的泪水早就随着母亲抛下自己改嫁而流干了。事实上她现在只流汗水,早已忘了泪水咸咸的味道。她之所以觉得自己就像那河,完全是因为路边的风景不错,让她忍不住想要用个比喻来表达自己此刻愉快的心情。高大的银杏树不停地往后跑,叶子闪着绿油油的光,贼亮贼亮的。路边的花草摇曳多姿,因为风的缘故,它们不再无精打采,而是不停地跟她打着招呼。阿曹觉得这个清晨的河畔无比动人,让她忍不住想要从自行车上跳下去。生生克制自己的欲望是很难的,以至让她都不敢多想,不知不觉就骑过了中国科学院,骑过了木樨地,骑过了白云观街北里,甚至没有注意到河对面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到天宁寺桥才回过神来——并非因为识路,而是发现方向出了问题,抬头就看到太阳了。既然前面是东,阿曹在桥下断然转向,沿着莲花池东路直奔西去,同时在心中默默表达了小学地理老师的崇敬及歉意,虽然她已经忘记了小学地理老师的模样。
莲花池东路很直,阿曹却骑得不是很开心。先前的方向性错误终究让她不太舒服,她很想对路边超过自己的每一辆车大声嚷嚷,告诉它们自己不高兴,可是又觉得才犯了事儿就那么高调不好。莲花池西路也很直,骑啊骑,快到南沙窝桥的时候,阿曹看到前边的指示牌上标着往右是五棵松方向。她知道五棵松,长安街延长线上的一个地儿,石景山就在它的西面。在五棵松地铁站的西北出口处,阿曹真的看到有五棵松树栽种在小花坛里,心情一下松快起来,仿佛自己关于生活的某种经验得到了验证。她不会知道这些才数米高的松树是后来移栽的,原先的五棵松高达二三十米,却在1966年修建地铁一号线的时候死掉了。
生活却总是在我们得意之时砸下当头一棒。玉泉路地铁站外,阿曹立车四顾,心中一片茫然。说好的泉呢?泉呢?为什么玉泉路没有泉?这种感觉就好像阿曹说自己是一个人,却偏偏没有人这么认为,反倒说阿曹可能不是人,这完全没有道理。现在是早上7点过,阿曹已经骑了两个小时,流了一身汗,却没有喝半口水。玉泉路没泉让阿曹感觉更加口渴,她开始想念住处附近的公共厕所了。北京城大多数的胡同里都有公厕,且有专人打扫。仅凭这一点,阿曹就确信北京城比佳木斯老家更早实现四个现代化。阿曹的日常用水都是通过公厕洗手槽解决的,最重要的是她不需要为此花上一分钱。这也是阿曹对北京城的众多建筑望而生畏,却对胡同公厕热爱有加的原因。
可惜的是阿曹正骑行在主路上,公厕绝对难得一见,她也不抱希望,只有路边的垃圾箱值得期待一下。还真别说,前方十来米处的垃圾箱上正静静地立着一个小小的矿泉水瓶(那很可能是某个路人刚刚扔下的),它在这个平凡的夏日清晨仿佛圣杯一般光彩夺目,又仿佛情人一般正在等待阿曹的到来。阿曹一眼就看到了,赶忙在路边停下,一把将它捞到手中,是娃哈哈的牌子。居然还有小半瓶水!她拧开瓶盖仰头就是一大口,瓶中的水就少了一半,顿时有些心疼。回头瞅了瞅车后筐的两只兔子,三瓣嘴一开一合的,很是眼红地望着水瓶。阿曹撇了撇嘴,掰开两只兔唇,一个倒了一点,瓶子就空了。她没有把空瓶随手扔进垃圾箱,而是宝贝似地放进了车前筐,又往垃圾箱里瞪大眼睛瞅了瞅,啥也没有——起早贪黑的清洁工们简直就是阿曹的天敌,他们总是让她咬牙切齿。
前方就是石景山了。阿曹看着玉泉路口的指示牌,为自己没有走错而有些惊喜,又有些得意,觉得自己也算“北京通”了,便把玉泉路没见着泉的怨念抛到了脑后。如果什么时候回老家,倒是可以跟那些没见过世面的穷亲戚们吹嘘上一阵子。不过她不确定自己还会回到那个偏僻的东北小山村,虽然有时会梦到它。
在石景山路上飞驰,阿曹的心情很好,有种找到组织的感觉,似乎天更高更蓝了,树更高更绿了。可惜这些都是错觉。几分钟过去了,依然是不见终点的笔直马路,依然是连绵不绝的高楼大厦,根本没有一点儿山的影子。阿曹心头有些不好的感觉,又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这让她更加烦躁。路左出现了大片的植被,这让她想起故乡草木覆盖的山岭,或许跟石景山有关?她当即从一个路口处拐了过去。事实上那不过是一个雕塑公园,分东西两片,一条马路从中破开。围墙很矮,几乎可以一览无余,那些矮趴趴的石雕也就跟石跟景沾点儿边,跟山没有半毛钱关系。植被也不是远处看到的那么茂密,否则倒也可以考虑一下将其作为藏身之处。转眼已经骑过公园,前面是一条东西向的马路,跟其他的马路没有什么不同。阿曹沉默了半分钟,深吸口气,决定右转,继续向西:我就不相信石景山不是山。
前方几百米处有一个大大的十字路口,阿曹突然眼前一亮:八宝山。右转是一个叫八宝山的地方,山中有宝,那这山肯定不小呀。阿曹想到了东北大山里的人参、飞龙鸟,那都是深山里才有的宝贝,她觉得八宝山跟故乡的山应该差不多。这让她浑身充满了力量,感觉肚子都不那么饿了,口也不那么渴了。一分钟以后,阿曹来到“八宝山”,居然是一个地铁站,她顿时有些崩溃。
路边一个六十来岁的大爷背着手悠悠地走过,阿曹停下车问道:“大爷,请问八宝山在哪儿。”她本不想问人的,可是此刻她已开始觉得北京城的地名跟自己的经验有些犯冲,不问问心里没底儿。
“这儿就是八宝山。”
“可是这儿没见有山呀?”
“你问山干嘛?”大爷有些警惕了。
“藏——藏兔子,我想找座山把我的兔子放了,就是放生,对,放生。”阿曹急中生智。
“藏兔子?放生?”大爷看了看阿曹后车筐的兔子,咧咧嘴:“八宝山不藏兔子,只藏死人。”
“啊?”阿曹完全不明白这话到底是啥意思。大爷摇摇头,晃晃悠悠地过了马路。阿曹突然想要再问一下,既然八宝山不是山,那石景山是不是山?可是来往的车辆让她闭了嘴巴,也或者她有些怕问了。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石景山路上,只好安慰自己这也许是如来佛祖对自己西天取经,哦不,西行藏身的考验。她更加使劲地向西骑着,想要离八宝山远些,再远些,最好远到能够忘了这个地方。这时她看到前方路左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大楼,顿时有些怒发冲冠:你们丫少吹点牛会死么,连八宝山不是山这么明显的错误都不知道纠正一下。事实上阿曹这个想法问题很大,如果说叫八宝山就须得是山,那什刹海也就真的是海了。可是阿曹自己也知道什刹海真不是海,须知她也算是住在什刹海边的人儿——人们总是习惯于对身边的不合理视而不见。
阿曹决定再不往路两边看了,那没有用,也显得自己不够坚定。也许一直往前就可以骑到石景山?她有些不太确定地嘀咕着。早上7:30的时候她已经到了石景山路最西边,那里是首钢东门,再也没有其他向西的路。阿曹决定再次停下来问一下。她没有敢到首钢门口去问保安,在她看来保安跟公安差不多。路边走过一位大妈,阿曹问她知不知道石景山在哪儿,大妈笑眯眯地抬手指了指首钢深处。阿曹觉得大妈的笑容意味深长,心里有些发慌。她倒是抬眼认真瞅了瞅,哪有什么山?全是厂房。这让阿曹更加觉得大妈不怀好意了,更何况门口还有“公安”,让她一刻也不愿多待,匆忙蹬车北去。这条路叫北辛安路,西北走向,上接阜石路,再往西是一个名叫广宁村的地方。
阿曹也许永远不会知道,真正的石景山就在这北京城西永定河畔的首钢厂区内,就一座小山包,海拔183米。山顶有阁名功亭阁,算是个登高望远的所在。但这完全不符合阿曹心目中山的形象,也就没有让它成功突破各式楼房的围追堵截,并最终进入阿曹的眼中。即使阿曹真的找到了这个石景山,她也一定不会认为那是真的。
阿曹在这天早上8点过来到了一处名叫广宁村的地方,以前叫广宁坟,据说葬过一位明代的伯爵。当然了,这坟现在是找不到的,有也早平了。身上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打湿,一阵风吹过,让阿曹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夏日早晨生生打了个寒颤。胃疼了一下,又一下。她知道该死的胃病又犯了,要尽快找点吃的。抹了抹额上的虚汗,阿曹骑着自行车在村里四下转悠起来,饭馆很少,而且根本没开门的。十几分钟后,她在一家“乡村小馆”的招牌前很是愤愤地咒骂起来:“妈的,这么多人都不吃早饭么?这得穷到啥份儿上了啊?”若是往前搁上数十载,这地儿是一处名叫“骆驼馆”的路边小馆,往来门头沟拉煤运货的骆驼队会在此歇脚,时常尘土飞扬,喧嚣一片。
事实上即便有饭馆开门,阿曹也不会是上门的顾客。她的习惯是到饭馆前的垃圾桶里找吃的,可惜广宁村的垃圾桶空空如也,顶多可以找到一堆嗡嗡乱叫的苍蝇。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找到一家公厕,灰砖的墙体,看上去还比较新。阿曹把车推到厕所门口停下,拧开洗手槽的水龙头,水就哗哗流了出来。她把水大把大把地捧到脸上,洗掉汗渍和疲惫,又把嘴巴伸到水龙头下咕咚咕咚地喝了个饱,似乎这样胃就会好受一些。兔子也渴了,阿曹用矿泉水瓶给两只兔子喂了水,又把瓶子灌满。
村子再往西是一条小河,也许是小湖。远远看了一眼,阿曹就再也没有继续向西的追求啦。她觉得自己被北京人骗了,石景山居然不是山,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没诚信的事儿吗?村里人说再往西就有山了,或者往北也有,喏,就是香山。阿曹脸上挂着笑容,心里暗呸:这北京城里还有好人么?石景山都不是山,那香山就更不是山了,俺长这么大就没听说山还有香的。什么,你说远处那片阴影儿就是山,又想骗我不是?妈的,太坏了,你说是山就是山呀,信不信俺揍你?
阿曹也只是在心里发发狠,毕竟刚犯了事儿,还是不要张扬的好。她开始思考接下来该去哪里。路边有一片健身场地,单杠、双杠、乒乓球台啥的,一帮屁大点的小孩在玩藏猫猫。一个小孩用手捂住双眼,嘴里高声喊着“1,2,3,……9,10”,喊完后左右张望了一下,就往前面的万年青丛跑去。确实有个小孩往那儿藏了,但他没有注意到小朋友中最胖的小家伙因为跑不快,直接蹑手蹑脚藏到了他身后一两米处的乒乓球台后面。阿曹眼前顿时一亮,狠狠拍了拍车把——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嘛,也许可以考虑杀个回马枪?直接回住的污水处理间多半是自投罗网,但可以回那片儿附近嘛。她觉得自己真是个天才,可惜小时候没碰上好老师,否则还不得上个北大清华啥的。
阿曹伸手摸了摸两只兔子毛茸茸的小脑袋,又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广宁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也从差到无底限变成差得有底限。她骑着自行车欢快远去,没有注意到那个胖胖的小家伙最后还是被逮着了。
现在是上午10点左右。阿曹在苹果园地铁站外的垃圾箱处翻翻捡捡。往来的行人不是太多,更多的人们早在七八点的时候就被矮小的地铁入口给吞吃下去,傍晚六七点的时候才又吐出来。她翻了五六个垃圾箱,捡到一小袋啃了小半的黑麦面包,一小截哈尔滨红肠,两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一个乐百氏,一个农夫山泉。她把自行车停在路边,自己靠着一根粗粗的电线杆子坐下来,开始吃起哈尔滨红肠。那么一小截她吃了十几分钟。“哈尔滨”三个字让她不由自主去想象,如果在老家,自己这时候会在干啥。也许是在林子里捡蘑菇柴禾,也许是靠在墙边那棵老松树下吃红肠——必须是一大截的,还有一大碗香喷喷的蘑菇汤——阳光透过密密的针叶洒在身上,让她全身暖暖的直想睡觉。
兔子开始咕咕地叫起来,把阿曹从对美味的想象中拉回。她知道两只小乖乖也饿了,恶作剧似地把黑麦面包凑过去。兔子撇撇三瓣嘴,把头扭到一边,眼珠子里全是红果果的鄙视,让她哈哈大笑。十几米外的路口边上有一个靠着平板车的菜贩,阿曹跟他要了些撇在一边不要的有些坏的生菜叶子。菜贩三四十岁的样子,脸上带着笑,试图送她两棵好的生菜,被她拒绝了。她觉得那厮一双眼睛老在自己身上乱瞟,还一副以为自己没有发现的样子,而且他头上的草帽跟自己挂在污水处理间门把上的草帽很像,让她有种把帽子从他头上揪下来的冲动。是兔子的咕咕叫让她打消了念头。她把生菜叶子黄的地方揪下来,就像揪下菜贩头顶黄黄的草帽,然后送到兔子嘴边,看着它们利索地吃下去。
阿曹的午睡是在苹果园附近的希望公园解决的。跟大多数流浪者一样,阿曹也有午睡的习惯。也许对于他们而言,除了吃和寻找吃的,剩下的时间都应该拿来睡——那会让他们饿得慢一点。我也有午睡的习惯,难道我也天生应该做一名流浪者?公园不要门票,可以随便进,南部是一湾小湖,荷花热热闹闹地开着,清凉的绿裙在水面微微荡漾。阿曹找了个临湖的长椅坐下,自行车就停在一旁。两只兔子也终于从后车筐解脱出来,在草地上蹦来蹦去,偶尔偷偷摸摸啃几口青草。阿曹不管它们,先是把黑麦面包细细地吃完,又喝了点水,就在长椅上躺下来。她实在没力气动一下了。湖面的阳光明晃晃的让人发晕,柳丝的倒影与小金鱼在相互嬉戏,阿曹却没法让自己不把柳丝想象成钓丝——那些鱼怎么还不上钩啊!看到鱼她感到饿得越发厉害,赶紧把眼闭上,强迫自己不去想象那些鱼的美妙滋味,终于在几分钟后熟熟睡去。
我的朋友阿黄住在公园旁边的西黄村小区。我不知道那个夏日的午后,她是否曾站在自家朝北的阳台上俯瞰过下边的公园,也不知道她是否看到过一个女人正在湖边的长椅上沉睡。那女人的旁边有自行车,还有两只兔子,白色的。那女人是阿曹。
阿曹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垂柳的柔枝开始挂不住累了一天的夕阳,红彤彤的大饼即将掉落到遥远的地上,阿曹不知道它会被哪一个幸运的流浪者捡起。她刚刚梦见自己跟南官房胡同的老癞皮狗抢包子吃,包子很可能是庆丰的,在梦里也闻着香。老狗抢包子输了,居然冲着她的小腿肚咬了一口。梦里的阿曹无比英勇,把包子塞进嘴里一口吞下,下一口就咬断了老狗的喉咙。她是带着胜利的笑容醒来的,然后发现自己的右小腿肚外侧被挂了一条两三厘米长的口子。血正流着,凶手是木椅开裂处尖锐的木刺——或许是因为在梦里跟老狗战斗,她的腿不太安分的缘故。她皱皱眉,弯腰在草丛里抓了一把土按在伤口上,血就不流了。
但是胃又开始抽搐起来。阿曹起身走了两步,感觉伤口还是有些痛,但这点痛对她来说不算啥,便开始搜索附近的绿皮垃圾箱。她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会让自己失望,但垃圾箱不会。她又捡到一小袋别人没吃完的面包,里面还有馅儿,豆沙的;一个啃了一口的红苹果,太面,她更喜欢脆脆的;还有一小袋咸花生,比较符合她的口感,又脆又香。阿曹的胃总是容易满足,它又不疼了。
天色彻底暗下来,公园的路灯在夜色中散发着热烈的光晕。蚊子蛾子们开始从草丛里钻出来,夜晚是它们的天下,对此阿曹比任何人都知道。当她推车走出公园的时候,一阵热风忽地吹来,隐约有淡淡的清香在她鼻尖处打了个转,又瞬间消失。她停下脚步使劲嗅了嗅,再没有香气传来,便坚决地蹬上自行车迅速远去。湖边的湾仔夜总会里,有嘈杂的歌声乐声随着闪烁的霓虹灯光不绝传出,阿曹撇撇嘴表示嫌弃,心道那些唱歌的也真好意思,比自己的破嗓子还不如呢。
夜幕下的阿曹仿佛迷路的幽灵。她不再走大路,而是穿行于一个个居民小区。那些窗户里透出的或白或黄的灯光让阿曹觉得宁静而安全,仿佛自己就要成为它们中的一员。但我们知道那不过是一种假象,阿曹就像一滴特立独行的水,终究无法融入北京城浩瀚无边的夜潮之中。在鲁谷路的永乐小区,她从一户一楼人家的阳台上偷了身衣服,又就着某个胡同的公厕洗手槽迅速地洗了个澡。“沐浴液+洗发液”是她从某个肯德基的洗手槽边顺来的洗手液,用乐百氏矿泉水瓶装了小半瓶。在她用洗手液搓洗换下来的衣裤的时候,一个醉汉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阿曹转头盯着他,脸色惨白,发梢上的水无声地往下滴。“鬼啊!”醉汉呆了呆,忽然大叫一声,转身就跑,没有一点醉了的样子。
阿曹是在石槽中街附近一处街边公园的石台上醒来的,边上是一大片夜来香。这种花的香气可以驱蚊,阿曹很早以前就知道了,她曾经靠它度过了无数蚊虫肆虐的夏夜。上身皱巴巴的蓝格子花的长袖衬衣让她在这个闷热的清晨显得无比安静,像一朵正在凋谢的蓝喇叭花。现在的她不会知道,就在这一天的中午,她骑着自行车飞速奔驰的拉风形象将会在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栏目盛大播出。城市里的无数监控早已将她的行踪暴露无疑,人们无法看清她的面容,但后车筐里那两只兔子的形象却会在瞬间深入人心。
案件发生后的第四天上午8点过,一名《法治进行时》的铁杆粉丝在经过灵境胡同时,发现一名身着白色T恤衫的短发女子骑一辆折叠自行车由东向西飞驰而过,后车筐内有两只兔子。他在第一时间报了警。一个小时以后,西城刑警重案队的警察在西四南大街的砂锅居门前将阿曹扑倒在地。
在被警察扑倒的瞬间,阿曹的自行车也摔在地上。两只兔子惊慌失措地从后车筐里跳出来,跑出十几米远又停下,双目通红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它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还将发生什么。“兔子,我的兔子!”阿曹趴在地上嘶叫着。直到此刻,她都以为自己不过是把一个抢了自己帽子的男子打翻在地而已。
我们不知道阿曹进监狱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没有人需要知道,除了两只再没有人关注的兔子。而对于阿曹来说,进监狱或许根本不算坏事儿,她将有固定的地方可以住,以及一日三餐。她终于不用再流浪了。
2017年3月5日晚定稿于北京通州杨庄
(本文发表于《青年作家》2017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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