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部署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
近日,临河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临河区进一步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临河区部署开展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工作。
《方案》明确,农村闲散土地主要包括无建筑物或建筑物已坍塌的废弃宅基地,历史遗留工矿仓储废弃地,已撤并乡镇、中小学、集贸市场、商业设施以及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废弃坑塘、沟渠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村庄周边可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地等。
《方案》指出,可将农村闲散土地整治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对通过闲散建设用地复垦、非耕地等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方式增加的耕地,按规定核实后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使用。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后,可优先用于交通水利、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鼓励闲散土地盘活后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对暂未确定用途或利用方向的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可不改变土地性质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和使用,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预留空间。
《方案》要求,各乡镇、农场要在2021年3月底前对临河区农村闲散土地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4月底前编制盘活利用规划并稳步推进实施,将于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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