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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杨悦蓉: 严格环境信息披露机制 收获声誉和投资价值

2017-11-01 绿金会


2017陆家嘴金融城理事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陆家嘴绿专委”)圆桌会10月27日下午在上海中心大厦举行。会上,陆家嘴绿专委联合多家市场协会和机构于10月27日在上海共同发布《陆家嘴金融城绿色信息自愿披露倡议》和《陆家嘴金融城绿色责任投资倡议》(以下简称“两份倡议”),希望通过引入和倡导国际先进的投资理念和方式,呼吁和推动形成一个透明、可持续、治理良好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浦发银行总行投资银行及大客户部副总经理杨悦蓉


作为加入两份倡议的代表,在本次会议的“绿色信息披露的投资价值”圆桌讨论中,浦发银行总行投资银行及大客户部副总经理杨悦蓉表示,回顾浦发银行绿色金融发展之路,环境信息披露对于该行绿色金融发展起到了重要助推作用。


据悉,浦发银行是第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同时也发行了境内首单绿色金融债。2016年,浦发银行注册并分三期发行了境内首单500亿元绿色金融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污染防治、节能、资源回收利用、生态保护及修复、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领域绿色产业项目,并聘请了国际知名的第三方见证机构出具募集资金用途报告,披露募集资金的环境信息。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三期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已部分投放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投放总金额共计人民币552.17亿元,投放余额共计人民币415.11亿元。绿色储备项目已经突破1000亿元。


杨悦蓉表示,经过多年积累,浦发银行已形成了绿色信贷创新产品和服务体系,涵盖低碳经济上下游产业链。据她介绍,截至2017年上半年,浦发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已逾1500亿元。预计可节约标准煤近150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超300万吨,节水逾20多万吨,已实现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她说:“严格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一方面使浦发银行提升了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水平,另一方面也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投资人的广泛认可。”


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杨悦蓉认为,对于规模巨大的未贴标绿色债券,增加透明度是其获得市场和投资者认可的关键,信息披露将有助于实质性绿色债券完成由“实质”到“形实兼备”的转换,实现市场对其贴标;对于贴标绿色债券,完善的信息披露仍然是市场化机制监督其绿色属性的关键。同时,债券发行后的持续披露也很重要。只有债券发行前的认证披露和发行后的持续信息披露形成闭环,才能让投资者相信募集资金真正投向了绿色产业项目。


为了完善和规范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她建议绿色信息披露应侧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明确信息披露的原则。一方面,规范的信息披露是国内外绿色债券发行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必须考虑披露行为对发行人及利益相关方可能带来的商业、社会风险影响。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应坚持简洁、明晰的原则,并尽量避免在准则要求之外发行人其他信息的泄露,以促进信息披露的顺利实施;二是统一信息披露标准和披露内容。在遵守普通债券信息披露基本规范的前提下,根据《绿色债券原则》(GBP)和绿色债券政策原则,绿色债券需要增加以下信息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入绿色项目的情况、绿色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和定性表述的社会效益;三是在披露方式上建议采用发行人自行披露+独立第三方核证。有能力的发行人可自行完成绿色债券投向项目环境效益的评估测算,并定期披露,自主决定是否通过第三方机构核证增信;其他发行人可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测算评估绿色项目环境效益,披露经核证的环境效益。


浦发银行既是绿色发行人,也是绿色投资人的代表。作为绿色投资者,杨悦蓉指出,商业银行应继续加大绿色领域资金投放力度,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在绿色信贷基础上大力发展与绿色项目相匹配的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提升银行业绿色融资占比,是商业银行成为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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