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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专题|世界各地惩处性侵儿童相关法律盘点

2017-09-08 千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


(如正文部分内容不够确切或不尽完善,欢迎大家给我们提意见,以帮助我们更好完成工作。)


本期导读

上期推送中,我们看到在性侵婴幼儿在定罪时我国法律上存在着空白和滞后,这一期推送,千千律师事务所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世界各地惩处性侵儿童的相关法律,供各位同仁参考。


 


英国 | UNITED KING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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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


瑞士 | SWITZ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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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犯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犯,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瑞士联邦刑法典》第187条第4款规定:“行为人误认为儿童已满16岁,如果行为人慎重行事是能够避免此等错误的,处监禁刑。”


 


美国 |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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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州对强奸或猥亵儿童的量刑不尽相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许多州的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与14岁(有的州是16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5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随着科技的发展,美国警方已开始尝试采用GPS手环或脚环来追踪出狱强奸犯的行踪。同时,美国国会1996年通过的联邦法案《梅根法案》(正式名称为《美国性犯罪者信息公开法》,性侵犯者假释或刑满出狱后,必须向警方登记住所,其所在社区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公开,以便让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知悉是否有儿童性侵前科犯住在他们的社区,提醒公众留意防范。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


韩国 | KO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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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2012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日本 |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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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早在1999年就设立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的,无论是否有金钱往来都要受到处罚



印度尼西亚 | INDON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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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印尼总统佐科签署紧急法令,将针对儿童的性侵罪视为重罪,批准加重严惩强奸儿童的罪犯,包括对他们执行死刑或化学阉割。根据新法令,针对儿童性犯罪的罪犯在刑满释放后,仍可能必须随身携带电子监控装置(植入电子芯片,尤其针对强奸惯犯、轮奸犯和恋童癖者),以便执法部门实时监控他们的一举一动。并且,该法规将原先最低的3年刑期改为10年。在此之前,印尼的法律规定对强奸罪(不论强奸受害者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的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14年。同时,强奸犯亦可能面临高达50亿印尼卢比(约250万人民币)的罚款。近年来,印尼发生了多起针对儿童的暴力性侵犯罪,其中包括2016年4月,印尼一名14岁女学生在放学返家路上,惨遭14名男子奸杀并弃尸荒野,该案震惊印尼全国,激起了印尼社会加大严惩强奸犯的呼声。



中国台湾 | CHINESE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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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律”规定:“对于未满十四岁之少男或少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其意愿者,更依第222条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香港 | HONG KO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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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性交”属刑事罪行。由于未成年人都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对于一定年龄以下的幼女,即使是自愿的性行为,也不被法律所认可



波兰 | PO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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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波兰成为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实施“化学阉割”法的国家。波兰立法规定,凡性侵15岁以下少男少女的性罪犯,在刑满出狱前必须接受“化学阉割”。



德国 | GERM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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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律是欧洲最严厉的。德国法律与美国有相同的规定,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是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十年以上或被被化学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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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 | ITALY

《意大利刑法典》第609条-6明确规定:“奸淫幼女犯罪人不得以不知晓被害人的年龄作为开脱罪责的理由。”第609-2条、609-3条规定“性暴力罪”:若对象不满14岁,其法定刑重于对象为14岁以上的人的行为;若对象未满10岁,其法定刑更重。该法第609-4条规定了“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罪”。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千千专题-儿童性侵系列

近来媒体报道的性侵儿童事件越来越频繁,披露的最小的受害者仅有六个月大,很多事情远超想像。施害者的行为让我们震惊、愤怒,受害者的遭遇让我们难过、心痛。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包括机构前身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一直将儿童性侵犯问题作为机构的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和法律援助目标,并于2013年发起组建了“守护天使”公益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团队,已在性侵儿童典型案件办理、性别(儿童权利)意识和实操技能强化培训以及涉儿童性侵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进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我们结合千千的经验,推出性侵儿童专题(法律篇),从法律视角出发来看儿童性侵案件的办案特点、立法层面的缺失及执法层面的难点等问题,供各位同仁参考。


▽下期预告▽

本期我们盘点了世界各地惩处性侵儿童的相关法律,下一期我们将以香港单个地区为例,详细解读香港警方在保护儿童儿童免遭性侵犯方面的经验,敬请关注。


千千儿童性侵专题系列:

儿童性侵专题|对性侵犯婴幼儿行为定罪之思考

儿童性侵专题|关于律师协作办理性侵幼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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