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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无人直升机系统标准化,民航局适航司就《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征求意见,3月24日截止!

通航政策 通航圈 2021-05-30
2月25日,民航局适航司发布通知,就新编制的《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草案广泛征求意见。该标准参考了CCAR27-R2部《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R2部《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轻型运动直升机技术标准》、CS-LURS《Certification Specification for Light Unmanned Rotorcraft Systems》等,适用于遥控无人直升机、控制站、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相关部件构成的无人直升机系统,其中无人直升机仅指传统构型,即单旋翼带尾桨、共轴双旋翼、纵列双旋翼和横列双旋翼。标准条款按类别划分适用于中风险和高风险的无人直升机系统,风险条件下的无人直升机为A类,中风险条件下的无人直升机为B类。标准中未标注适用性的条款,A、B类通用。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

为促进国内民用无人机产业发展,经研究,我司组织起草了《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草案,现就该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下载(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请于2020年3月24日前将意见发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0年2月25日
附件: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pdf《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编制说明.doc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doc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标准草案


编制说明


《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试行)》编制说明


1、标准编制的背景是什么?近些年,国内无人直升机设计水平、制造工艺不断提高,配套产业链日趋完善,型号研制迭代周期大幅缩短,使灵活机动、场地适应性强的无人直升机在民用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提高了技术水准。企业界强烈要求推动无人直升机系统标准化,引导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另外,国际民航组织、各国局方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无人直升机系统适航标准。因此,本标准对保障民用无人直升机安全运行、促进产业发展、推动国标走向国际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编写的原则是什么?标准从我国国情和无人直升机产业需求出发,根据“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原则,落实“放管服”精神,是在对各种无人直升机型号深入调研,以及对现有适航审定政策充分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CCAR27-R2部《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CCAR29-R2部《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轻型运动直升机技术标准》、CS-LURS《Certification Specification for Light Unmanned Rotorcraft Systems》等,本标准作为中高风险无人直升机系统合格审定时,局方可接受的一种审定标准。 
3、无人直升机系统的中高风险是如何划分的?划分无人直升机系统中、高风险等级的要素类别主要有:运行场景、作业类型、系统属性各类别涵盖的风险要素分别包括:气候环境、人口密度、空域类型……;农林植保、电力巡检、城市物流……;飞行能量、载荷……。各风险要素作为无人直升机系统风险等级划分的依据。
4、标准架构是怎样的?标准分为9个章节和3个附录,分别是:A章总则、B章飞行、C章强度特性、D章设计与构造、E章动力装置、F章设备、G章使用限制和资料、H章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I章控制站、附录A持续适航文件、附录B发动机以及附录C系统和结构的相互作用
5、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本标准适用于遥控无人直升机、控制站、指令与控制数据链路,以及相关部件构成的无人直升机系统,其中无人直升机仅指传统构型,即单旋翼带尾桨、共轴双旋翼、纵列双旋翼和横列双旋翼本标准条款按类别划分适用于中风险和高风险的无人直升机系统,高风险条件下的无人直升机为A类,中风险条件下的无人直升机为B类。标准中未标注适用性的条款,A、B类通用。在运行期间,本规章的适用范围包括视距内飞行和超视距飞行,不包括人员运送、结冰条件下飞行和特技表演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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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征求意见稿,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民航局官网;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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