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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空管收费行为!民航局印发《民航空管收费行为规则》,将自4月1日起施行(全文+解读)

通航圈 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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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3月18日召开低空经济专题会议之后(“深刻把握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 !民航局召开低空经济专题会议),3月20日,民航局又印发了《民航空管收费行为规则》(民航规〔2024〕18号), 共六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空管收费项目及管理方式、空管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空管收费公布和执行、空管收费监督、附则等内容,旨在加强民航空管收费管理,完善空管收费定价形成机制,规范空管收费行为。该规则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规则,空管收费行为是指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空管单位及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空管及服务提供方,包括民航空管系统各级单位、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机场和其他服务提供方等)制定、调整、公布与实施收费的行为。空管及服务提供方的收费包括空管基本服务收费空管非基本服务收费。其中,空管基本服务收费包括进近指挥费、航路费空管非基本服务收费包括航空情报资料费、电报费及其他非基本服务收费。而其中,航路费指空管及服务提供方为区域管辖的管制区内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情报、航空气象等设施及服务,向航空器所有者或使用者收取的费用空管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空管非基本服务收费中的航空情报资料费和电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非基本服务收费由空管及服务提供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民航局根据空管及服务提供方提供设施及服务的实际情况,按程序调整空管基本服务收费和非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内涵。


解读


一、出台背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民航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民航发〔2022〕11号)提出,推进制定空管收费行为规则。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民航局党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空管收费管理,完善空管收费定价形成机制,规范空管收费行为,民航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了《行为规则》。

二、主要内容《行为规则》共六章、二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空管收费项目及管理方式、空管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空管收费公布和执行、空管收费监督、附则等内容。具体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一章,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要求、主管部门等。
第二部分为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二章主要内容为空管收费项目及管理方式。包括空管基本服务收费(进近指挥费、航路费)和空管非基本服务收费(航空情报资料费、电报费及其他非基本服务收费)空管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空管非基本服务收费中的航空情报资料费和电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非基本服务收费由空管及服务提供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主要内容为空管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空管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民航局按法定程序制定;非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空管及服务提供方依法自主确定。同时,规定了收费标准的调整程序。
第三部分为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主要内容为空管收费公布和执行。要求空管及服务提供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通过网站、服务提供场所等公开渠道对外公布。第五章主要内容为空管收费监督。规定了民航行政机关开展空管收费监督的有关内容,空管及服务提供方违规行为的处理以及内部监督等。
第四部分为第六章,主要内容为明确本规则由民航局负责解释以及具体实施时间。
下一步,民航局将持续开展政策宣贯和督导落实,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行为规则》落到实处。


全文


来源:民航局网站。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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