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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读 | 传媒监管动作频繁,三大要点洞悉新格局下行业风向

影子 影视前哨 2022-03-18

2018年走过一半,总局等相关传媒监管主体动作频繁,这些陆续出台的规定或政策一方面是对2017年监管政策的补充和延续;另一方面,也侧面表明未来传媒内容的监管逻辑将进一步走向更精准、更及时、更具密度的口径,让传媒环境健康发展是终极目标。影视前哨(ID:yingshiqianshao)独家解析新格局下传媒监管逻辑的动向,以供行业有所启发、思索。

文  |  影子

  

监管从严,成了近年来整个传媒业有显著感知的风向。去年,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节目开始从过去的亚文化灰色地带走进主流空间,电视内容迎来更进一步的市场规范和要求。


之后,《限酬令》《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阴阳合同”“暑期网络视听”等政策或指导意见的出台,不断规制传媒业步入精品化、规范化和导向性的方向之中。本文将对近两年来传媒领域的监管逻辑进行梳理,提炼三大要点,从基本面上为市场勾勒未来一阶段传媒业的风向变化。


要点一:如何扶持内容、培育精品?


监管从细,鼓励的内容要立得住、传得开

 

近两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称“总局”)加大了对非娱乐类视听内容的扶持与重视,以及进一步收紧对娱乐类内容的管理与引导。



在节目方面,2017年8月下发的《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特别指出“总局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同时强调,“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段”,原则上黄金时段“不再播出引进境外模式的节目”。

 

在电视剧方面,五部委于去年9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指出,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要“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而在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方面,则要求“每年都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播出重大革命历史、农村、少数民族、军事等题材电视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5日,总局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意见》,进一步指出要深刻理解法律要义,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丰富节目内容创作,做好重要节点宣传;落实审核主体责任,加强节目内容把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紧随其后的,在7月6日,总局再次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通知要求制作传播正能量鲜明的青少年节目和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尤其对暑期档“偶像养成类节目、社会广泛参与选拔的歌唱才艺竞秀类节目”进行严格评估,方向进一步明朗。

 

如何做好优秀节目的传播工作,实现网络视听节目与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政策的协同,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政策规制的重点。

 

规范市场,从源头抓精品创作问题


对娱乐类内容的调控则主要聚焦于电视剧与网络视听行业。在2017年9月《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成为关注焦点:“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并且,“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在未来,“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组织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中随即对演员片酬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这意味着,主要演员片酬不能超过总制作成本的28%,是对“天价片酬”等相关行业资本问题的具体意见回应。



近期,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问题又有升级表现。7月,因崔永元与冯小刚、刘震云的电影《手机》所牵扯的《阴阳合同》事件,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伴随传媒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演员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乱象多年来频遭诟病,总局及行业协会出台了多份“通知”“意见”,力图发挥两种作用:规范市场、培育精品。行业繁荣健康发展不仅要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更要打造持续的优质内容生产能力,只有提升品质、多出精品,形成有特色、有品质、有高度的作品,才能再创行业“高峰”。


要点二:网络视听的监管底线在哪里?


导向问题是监管的重要底线之一

 

2017年6月,总局相继发布两份公告,《总局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及《总局责令腾讯网视听节目深入整改》,对几家从事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的老牌网站提出整改要求。

 

此前5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亦从准入层面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导向问题,包括“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等。



对于老牌平台的规制进入正轨,网络直播、短视频、VR视频、社交平台视频等视听新业态则是近两年内容监管最大的难点,在台网统一的标准下,也显而易见是重点。历经持续井喷、野蛮生长的直播平台,由于曾经缺少对直播内容的监管,导致不少暴力、色情等非法直播内容流入网络,因此其在近两年迎来最强规制年。

 

对于内容创作这一网络视听产业链的上游,6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之后,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 《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随之,6月26日,总局发布《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着手整顿网络文学。

 

2017年12月底,直播答题兴起并成为2018年年初互联网的首个爆破点。直至总局下发的《加强网络直播答题节目管理》通知,要求对网络视听直播答题活动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网上传播秩序,防范社会风险,让持续火爆的直播答题市场,迅速冷却。



短视频则频频卷入监管视野,受到广泛关注。早在今年3月,广电总局下发特急文件,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通知》指出: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此次广电总局出手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主要指向两件事:短视频和视听节目许可证。

 

之后,总局责令今日头条与快手整改,下线问题节目,永久关闭“内涵段子”客户端软件及公众号。一方面,主管部门加大对短视频领域的监管,祛除劣币低俗的内容;另一方面,短视频依旧处在风口,优质内容也成为巨头争夺的对象。



如果说2016年是“直播年”,这两年就是“短视频年”。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网上网下导向一致,几乎是近两年传媒行业相关政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可以预见的是,在总局一系列监管和政策之下,网络视听内容已经形成了完整、成熟的监管流程,对短视频的规制亦会提上日程。而这一系列的监管是网络视听内容走向正规、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


重责任,下重手,惩治违规内容


互联网监管最直接的表现,也是社会舆论最为关注的,就是大量自媒体下架与主播禁言。这些“个人IP”在网络环境中有着相当的影响力,因此行业主管部门试图以儆效尤也在情理之中。

 

2018年2月,热播剧《河神》突然被下架,一同被下架的还有各大平台的23部网剧。3月,一张名为网络电影《违规节目汇总表下线禁播》的信息悄然传开,此次下架的影片达到26部,涉及题材从惊悚、恐怖,到动作、剧情和校园。随后,4月初,网综《奇葩大会2》整体下架,节目制作方确认收到了整改通知。



目前网络大电影市场的规范更多是依靠视频平台在发行传播前自查自纠的方式。总局已经明确,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凡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电视节目,不得在网络继续传播。审核未通过、不得在广播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得在网络上传播。坚决杜绝问题节目以“未删节版”“删减内容”“花絮”等名目在网上播出。

 

继网大网综网剧也走向了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之后,自媒体也纳入管理服务对象,并在不断加强管控。从微博热搜事件,到六神磊磊被微博禁言、二更食堂因为低俗言论被约谈、情感博主Ayawawa发表女性历史不当言论被批、暴走漫画涉嫌侮辱英雄遭遇全平台封杀等自媒体事件来看,自媒体不仅仅是缺乏价值观那样简单,这可能是所有自媒体遇到的系统性风险的凸显,这不仅仅是价值观和审核机制等问题,更多的应该是能力问题,而这种能力理应包括与传统媒体相匹配的审核流程。

 

新闻资讯APP则进入规范化管理时代。从2017年末今日头条、凤凰新闻停更到新一波对新闻资讯应用的重罚。今年以来,多个新闻APP平台遭遇重创,有的遭遇多次整改。新闻资质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即拥有新闻原创采编权、转载权,二类资质即只可转载。



从监管的情况不难看出,从限时整改到APP下架,对于新闻资讯APP监管的处罚力度越来越严格,这都说明移动资讯平台将正式进入规范化管理时代,那些没有资质的新闻资讯APP,许可证很可能成为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无论是传播力、引导力还是影响力,自媒体已逐步上升,今年以来一系列关于自媒体的政策出炉,更加规范了对自媒体的管理,自媒体内容的导向、版权、资质、广告等领域成为管控的重点,自媒体在导向、审核、资质等方面也逐步趋向传统媒体的标准。

 

可以预见的是,在总局一系列监管和政策之下,传媒行业下的互联网内容必然将形成了完整、成熟的监管流程。而版权合法合规、内容健康向上、鼓励走正道的创新创意必然将成为移动互联网领域最主要的内容表现形式。


要点三:国家机构改革对传媒行业意味着什么?


去年9月27日,总局发布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争取实现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大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升级,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智慧广电”战略和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推进,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能力显著提高,传播中国声音、提升中国形象、产品服务走出去的成效和作用更加凸显等目标。

 

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广电将重点推进主流媒体建设、内容生产和创新能力、媒体融合发展、公共服务、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影视改革、国际传播、文化信息安全、版权管理等11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目标清晰,任务扎实,保障有力,为广电转型升级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是下一阶段广电发展的路线指南。



广电行业在2018上半年迎来了一次颇具规模的媒体融合。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其后不久,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挂牌,预示着媒体融合在国家级媒体的机构层面的改革拉开序幕。

 

这次机构改革之后,总局由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离,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也成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说,广播电视和内容行业的地位作用变得更加突出了。经过这次改革,国家有关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明晰,传媒行业的各个领域得到归口管理,这为接下来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进一步健全奠定了基础。

 

4月19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揭牌成立。总台复兴路总部和光华路、复兴门、鲁谷办公区同步揭牌,标志着央视、央广、国际台三家建制正式废止。组建后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分设三台、四个办公区。



对内提升媒体融合的深度,对外提高海外宣传发声的广度是此次“三台合一”的顶层设计。3月29日,来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的播音员忠诚、方亮、郑岚等几位著名播音员首次献声《新闻联播》。在4月10日开幕的博鳌亚洲论坛报道中,央视新闻新媒体首次邀请央广、国际台主播共同进行“博鳌”探营移动直播并首度共同播报总台呼号,开始营造“1+1+1>3 ”的舆论声势。

 

除了人才打通外,渠道融合的速度最快也最为明显。例如在对博鳌亚洲论坛中,新总台推出了“央视快评”、独家V观、H5页面、原创特稿等产品,并加挂总台标识,实现全网推送。新任总台台长慎海雄上任后,也相继约见马云、马化腾、李彦宏,“希望与三家建立更加紧密的关系”。传统广电与新媒体在渠道融合之外,如何探索技术、内容、甚至平台的融合?广电“国家队”的思路将提供怎样的借鉴值得瞩目。

 

另一方面,4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挂牌。将新闻出版与电影统一划归中宣部管理后,总局对广播、电视两个领域的管理将更为聚焦,也将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不论是机构改革还是具体的政策出台,国家对内容监管越来越严格将成为未来的长期趋势。

 


广播电视管理的进一步聚焦,也使得《广播电视法》重新提上日程更具合理性与可执行性。3月28日总局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中提及了这样一条2018年工作计划,“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领域法律规范体系,如启动《广播电视法》制定工作,建立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 呼吁二十年的《广播电视法》既是行业未来,也将是总局面临的宏大任务与挑战。   


 一直以来,总局对广电领域一直是行政规制,行业也一直呼吁更规范的管理。未来,如果广播电视领域基本法建立,也必将完善广播电视的法制建设,使广播电视各项工作有法可依,行业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也预示着国家对广播电视的重视程度和监管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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