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重磅法律草案下载 | 为什么欧盟需要《数据法》?
编译 | 夏律 程旭阳
来源:欧盟议会官网
2022年2月23日,欧盟公布了《数据法:关于公平访问和使用数据的统一规则的法规提案》(Data Act: Proposal for a Regulation onharmonised rules on fair access to and use of data)草案全文。《数据法》草案是继《数据治理法案》之后又一重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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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法》背景
在该草案之前,数据在欧洲经济中的价值并未得到充分体现,由于之前的规则对互联产品(connectedproducts)生成的数据的使用和访问缺乏明确性,中小企业经常无法与更强大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平衡的数据共享协议。这导致欧盟层面的数据利用不足,对消费者选择、创新和公共服务提供产生负面影响。
而《数据法》草案将确保数据环境的公平,刺激竞争激烈的欧盟数据市场,为数据驱动的创新提供机会,并使所有人更容易获得数据。同时,《数据法》草案明确了谁可以访问数据以及以什么条件访问数据,将消除私营和公共部门机构访问数据的障碍,同时通过确保数据创建者的平衡控制来保持对数据生成的投机激励。
根据欧盟议会,该草案将释放欧洲互联对象(connected objects)数据的价值,是未来几十年创新的关键领域之一。该草案将阐明谁可以从这些数据中创造价值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创造价值,确保数据经济参与者及其合同中数据价值分配的公平性,同时尊重投资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和个人的合法利益。新的《数据法》草案则将赋予消费者和公司权力,让他们对可以使用其互联产品生成的数据做什么有发言权。
《数据法》草案与《数据治理法》的关系
继《数据治理法案》(Data Governance Act)之后,《数据法》草案是 2020 年 2 月欧洲数据战略产生的第二个主要立法倡议,旨在使欧盟成为数据驱动社会的领导者。
这些举措将共同释放符合欧盟规则和价值观的数据和技术的经济和社会潜力。《数据法》将创建一个单一市场,允许数据在欧盟内部和跨部门自由流动,以造福企业、研究人员、公共行政部门和整个社会。
虽然2020 年 11 月提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获得联合立法者同意的《数据治理法》创建了促进公司、个人和公共部门共享数据的流程和结构,但本次新的《数据法》草案明确了谁可以从数据中创造价值,并在有哪些条件。
《数据法》草案与GDPR之间的关系
《数据法》草案完全符合并建立在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规则之上。尤其是数据可移植性的权利部门,该权利允许数据主体在提供竞争服务的控制者之间移动其数据。而根据GDPR,数据可移植权仅限于在某些法律依据和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处理的个人数据。但是本次《数据法》草案将增强互联产品(connectedproducts)的这一权利,以便消费者可以访问和移植产品生成的任何数据,包括个人和非个人数据。
《数据法》草案的具体内容
该草案就数据共享、公共机构访问、国际数据传输、云转换等问题做出规定,适用对象包括互联产品的制造商、数字服务提供商和用户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允许互联产品的用户访问由互联产品制造商生成的数据
这些数据通常由制造商独家收集,并与第三方共享此类数据,以提供售后服务或其他数据驱动的创新服务。《数据法》草案保持激励制造商继续投资于高质量数据生成,通过支付与传输相关的成本并排除使用与其产品直接竞争的共享数据。
规制滥用数据共享合同中的不平衡条款的行为
《数据法》将保护中小企业免受谈判地位显著较强的一方强加不公平合同条款的不利影响。委员会还将制定示范合同条款,以帮助这些公司起草和谈判公平的数据共享合同。
特殊情况下的公共部门机构的数据使用权利
公共部门机构在特殊情况下访问和使用私营部门持有的数据的手段,特别是在洪水和野火等公共紧急情况下,或在无法获得数据的情况下执行法律授权的手段,需要数据洞察力来快速、安全地做出响应,同时尽量减少企业的负担。
云转换
《数据法》草案允许消费者有效地在不同的云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之间切换,并针对非法数据传输实施保护措施。
《数据法》草案有哪些积极影响?
法案对物联网产业的影响内容
《数据法》将通过增强的数据可移植性权利赋予个人和企业对其数据的更多控制权,轻松地从不同服务中复制或传输数据,其中数据是通过智能对象、机器和设备生成的,因此在服务提供商之间和之间传输数据将更加容易,这将鼓励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更多参与者参与数据经济。如一些工业设备的数据的物联网分析能够优化运营周期、生产线和供应链管理。
消费者和企业将更有效地利用数据
消费者和企业将能够访问他们设备的数据,并将其用于售后市场和增值服务,例如预测性维护。通过获得更多信息,农民、航空公司或建筑公司等消费者和用户将能够做出更好的决策,例如购买更高质量或更可持续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为绿色协议的目标做出贡献。
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如上所述,合同自由仍然是基本原则,但由于单方面强加的合同条款清单将被视为或推定为不公平,因此现在将保护中小企业免受不公平合同条款的影响。没有通过这种“不公平测试”的条款对中小企业没有约束力。例如,规定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释合同条款的条款将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条款。
欧盟委员会将制定并列举“不具约束力的示范合同条款”。这些标准条款将帮助中小企业与享有显着更强谈判地位的公司谈判更公平和平衡的数据共享合同。
法案对商业和工业参与者的影响
商业和工业参与者将拥有更多可用数据,并从竞争激烈的数据市场中受益。售后服务提供商将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并与制造商提供的同类服务平等竞争,同时数据也可以结合起来开发全新的数字服务。
主编介绍
王捷
执业律师,垦丁W&W国际法律团队创始人,联合国世界丝绸之路委员会专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讯法学研究会理事,荷兰RuG国际经济法与商法硕士,专注于网络法领域的研究和实务,特别是互联网产品合规、出海合规以及全球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已为多家知名互联网公司及大中型外资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覆盖智能终端制造、IOT、人工智能、云计算与服务、社交网络平台、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及平台、短视频视听直播、网络游戏、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行业领域。
王捷律师曾在阿里巴巴大文娱集团、国际律所与海外仲裁委员会工作,拥有10年的科技型公司实务经验与中外律所从业背景,深耕海内外多条业务线。专业能力模块包括产品风险管控、业务流程搭建、风险分析评估、数据保护与合规、纠纷案件处理、竞对攻防布局、政府监管合规、海外公司治理、投资项目管理等。她能更准确理解客户核心需求,快速响应并提供基础到战略的有效支持,并为各类出海互联网企业拓展印度、东南亚、中东、非洲、欧美等新兴及重要市场提供有效的合规解决方案与落地支持。
王捷律师关于《中国与海外多国/地区数据保护及企业合规要点对比》的论文,在全球最高分的六篇论文中,荣获国际知名隐私组织FPF第 12 届政策制定者年度隐私论文奖,该文章同时被评为年度隐私政策制定者 “必读” 文章。与此同时,她还是出海互联网法律观察公众号主理人,输出了多篇专业互联网与数据合规文章,部分刊登于国际知名专业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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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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