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知产前沿”公众号刊发拙作《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看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两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分析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的启示和思路。
4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1],以部门规章方式对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法定要求。
4月8日、12日、14日,“知产前沿”公众号刊发系列拙作“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新指引看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1)(2)(3)”,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加以介绍和评注,并立足《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制度探讨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点。
在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形成基本认识和分析部门规章对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新要求形成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本系列文章凝练笔者曾经主持的若干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项目经验,对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的具体思路与举措加以探讨,以期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的基本定位二、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的工作方法1、事件库法2、合规义务识别法3、流程分析法4、利益相关者分析法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的基本定位包括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起点、运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前提两个方面。具体而言, 一方面,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是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起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的核心是管控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知识产权风险的前提是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识别与预警。
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106号)第十八条明确要求,“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也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建立合规风险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归口管理合规风险库,组织业务部门定期更新完善。”可见,“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是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预警,是运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前提。知识产权合规体系通常包括知识产权合规风险的防范体系、知识产权违规行为的监控体系、知识产权违规事件的应对体系,也被称为事先防范体系、事中控制体系和事后处理体系[2],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与预警是知识产权合规事先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管理体系指南》(GB/T 35770-2017)提出,“合规风险评估构成了合规管理体系实施的基础,是有计划地分配适当和充足资源给已识别合规风险进行管理的基础。”通常而言,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运行机制是,“合规风险识别——合规风险预警——合规风险分析评价——合规风险应对——合规风险监测——合规持续改进”的逻辑上升。因此,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尽早识别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并启动预警机制,是运行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的前提。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的工作方法包括事件库法、合规义务识别法、流程分析法、利益相关者分析法等方法。事件库法主要是通过梳理本企业或者本行业以往发生的案例,发现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跟踪检测合规风险来源,收集本行业以往发生的知识产权合规案例,梳理本企业被诉知识产权侵权的以往案例以及没有及时提起专利申请、没有及时开展专利布局造成的后果,形成包括行政处罚、各类诉讼、刑事处罚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时间以及其他违规风险事件,凝练上述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并对合规风险进行分级分类。该方法的优势在于,因为是对于本企业或者本行业以往发生的案例的梳理,对于合规风险的分析比较容易形成共识。该方法的劣势在于,因为是对于本企业或者本行业以往发生的具体案例的梳理,相对零星、难成体系,可能会遗漏重要的合规风险,需要和其他方法并用。例如,某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项目中,将以往收到的知识产权律师函进行分析,对字体使用、开源软件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进行分析,识别需要加以解决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
合规义务识别法主要是通过梳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的合规义务,识别企业存在的合规风险。以职务发明管理制度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国家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上述条文对职务发明的管理提出了合规要求,需要在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中识别职务发明管理的风险。该方法的优势在于,保证了合规义务的全面性;该方法的劣势在于,无法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识别特有的合规风险,无法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对合规风险分级分类并建立与之适应的预警机制。
流程分析法主要是从关键事件的流程出发,分析可能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以某企业的技术研发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例,需要分析产学研合作从寻找意向单位、形成合作协议、推进产学研合作、针对产学研合作的成果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将产业研合作的知识产权成果加以运用等环节,并在每一个环节识别知识产权合规风险。例如,在寻找意向单位环节,存在技术信息泄密特别是技术合作方向(技术研发方向)泄密的合规风险,需要完善通过NDA协议等方式建议规范;在形成合作协议环节,存在着知识产权使用权受到影响、知识产权处分权行使对企业知识产权利用的影响等合规风险,同时存在着在产学研合作成果基础上企业进一步改进形成的知识产权,与产学研合作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之间存在改进关系带来的权属合规风险和权利行使合规风险。该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全流程管控知识产权合规风险,提高合规识别的全面性;该方法的劣势在于,对于合规风险采取条线方式识别,缺乏整体性。
利益相关者分析法主要是从各个岗位职责出发,分析各个岗位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可能的知识产权风险。就企业的采购岗位而言,需要对关键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进行分析,需要在采购协议中约定知识产权权利瑕疵担保责任,需要解决关键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依赖。就企业的研发岗位而言,需要对技术路线演进方向和新产品研发方向进行自由实施技术分析,防控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就企业的销售岗位而言,需要对商标侵权和广告合规等进行分析。利益相关者分析法的优势在于,能够对各个岗位进行知识产权风险识别,保障责任到人;利益相关者分析法的劣势在于,需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各个岗位的知识产权认识水平,能够保障各个岗位人员对知识产权风险的有效识别。
在具体工作中,通常考虑将事件库法、合规义务识别法、流程分析法、利益相关者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保障知识产权合规风险识别的全面性与重点性,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打下基础。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1】参见国资委网站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c23970418/content.html(2022年4月29日最后访问)。【2】参见陈瑞华著:《企业合规基本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286-287页。媒体合作请联系Sharon市场合作、转载授权、专栏投稿、会议活动、发布招聘...
作者:张鹏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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