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 | 大案刑辩团队的40起案例
团队还承办了大量影响性案件,如天津大妈赵春华枪案、刘大蔚申诉再审案、深圳鹦鹉案、吉林王成忠案、包头王永明案、货拉拉案、阿里性侵案、吴谢宇弑母案、胡鑫宇案、河南张玉玺案、唐山举报红人案、江苏邵洪春案、日本议员樱木琢磨贩毒案。不少团队成员迅速成长为优秀刑辩律师。
现简要整理无罪案件,既作为总结,也权作刑辩艰难背景下的前行动力。
2022年,“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大大减少。但由于司法解释未解决根本问题,时而还有些刑事案件。
2023年初,邢台某爱好动物的90后因为豢养人工繁育的孟加拉豹猫,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二权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并在黄金37天辩护期内与承办警官、检察官多次交流,并依法提交辩护意见。第37天,成功获准不批捕。
当事人取保后,李律师继续无罪辩护,分别向公安局、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持续交涉三个月。2023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是大案刑辩团队的第40起无罪,也是涉鹦鹉、豹猫、乌龟、锦鸡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第8起无罪。目前,团队仍有郑晓静、上官松云、杨永伟、邵晨阳律师辩护的茂名鹦鹉案有待无罪,个案推动法治,我们一直在努力。
2021年7月,河北某村主任、房地产开发商张某某等八人被捕,罪名是聚众斗殴,次日公安发布涉黑恶犯罪线索征集,后陆续有近二十人被捕,罪名分别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2022年初冻结资产数亿元,房产公司无法经营。
2022年4月底,徐昕律师介入为张某某辩护。此后,刘章、刘宇堃、许俊平、李诚生、李二权、张丹丹、郑晓静、上官松云、何智娟、卫旖雪、李仁钬、祝開鹏、李刚、杨永伟、程大磊、王梓豪、郝梅、朱虹宇、邵晨阳、佟进等律师为同案嫌疑人辩护。
张某某主要涉及十多年前的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以及旧村改造过程中的一些行为被指控为强迫交易。辩护人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大部分事实子虚乌有,人为拔高凑数明显。通过前期与办案机关沟通、会见,发现案件存在的严重问题,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普遍存在,律师以克制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控告和情况反映。徐昕律师高度智慧地确立了“引而不发”的辩护策略。
辩护人虽经努力,但2022年10月,公安仍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等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甚至将律师的团队辩护视为涉黑案件的“组织性”特征写入起诉意见书。
案件进入关键时期。律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阅卷,拟定了无罪辩护意见,同时发现了一份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会上明确认定张某某等人系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样的会议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5月召开三次,都定性涉黑。如此明目张胆的开会定性,如此公开地放入案卷,可见此地办案的决心和力度。基于此,律师确立了当地不适宜管辖,应当异地管辖的程序辩护大方向。
在完成辩护意见及各种法律文书后,律师仍然坚持“引而不发”的辩护策略。多人、数十轮到省、市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继续反映案件的问题,反复与办案检察院沟通,要求转移管辖。经过全方位辩护(以下省略1万字),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2023年4月,案件改变管辖,从原来的办案检察院移出。一周后,新的办案检察院告知辩护人,案件已经去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全案也去掉了6个罪名,去掉了近20起事实,多名当事人取保。至此,案件取得突破。
2023年5月,案件起诉到法院,全案当事人去掉了黑社会的罪名,且11人不起诉。辩护人后续还将继续依法辩护。
这是近年来,大案刑辩团队第二起涉黑案大规模无罪的案件。前一起是临汾案,全案数十人均无罪。
熊某发起民间公益图书馆,并关注立法推动工作。鲁省王女士结识熊某后,委托其调查呼吁卡博替尼不能作为膀胱癌的治疗药物被医疗机构推荐使用,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王女士赠与民间公益图书馆款项,熊伟协助推动卡博替尼公益项目。后王女士因故反悔,向海淀公安控告熊某诈骗。
经徐昕老师安排,肖之娥、李二权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为熊某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涉案法律关系为附义务赠与合同,明显系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海淀检察院对该案两次补充侦查。辩护律师先后提交三份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新证据。经过大半年的坚持,检察院最终于2023年1月16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系大案刑辩团队第8起无罪辩护成功的诈骗类案件。
上海某公司是汽车融资租赁的头部公司,其母公司在港上市,因关联企业收车发生纠纷,被山西高层批示立案,由临汾公安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侦办,临汾当地抓了几十人,并于2019年8月底跨省抓捕上海公司多位高管,并冻结资产数亿元。
徐昕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的陈某某辩护,并着手组建辩护团队。随后,李啟珍、袭祥栋、何兵、张磊、王飞、沈亚川、李中伟、李长青、范辰、黄佳德等律师先后担任公司高管及前员工等多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迅速开展全方位辩护。
办案机关指控公司产品“套路贷”诈骗罪,指控公司在开展汽车售后回租业务中涉嫌敲诈勒索罪,指控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公司扣车涉嫌82起寻衅滋事罪。辩护人经广泛调查案件背景,认真研究业务模式,认为该些指控均不能成立。
辩护人邀请专家召开专题研讨会,充分研究论证本案不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罪;反复与侦查人员沟通;提交大量证明无罪的证据、无罪意见,在关联案件中递交系列调取证据申请、不起诉法律意见;向办案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督促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律师在听证会上详细陈述理由,要求妥善处理,全案无罪;向各级监督部门反映控告侦查人员违法办案;向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求助,争取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保护发展的支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建议,为该类业务正名。
经过一系列反复沟通、反映与控告,本案在审查逮捕阶段就拿掉了涉黑。后经持续努力,七个月后全案当事人都取保。休戚与共,关联公司的相关人员也陆续全部被取保。历经两年多,2022年1月4日,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全案几十人彻底无罪的涉黑案辩护经典,有力保护了优秀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021年3月23日,慈利县法院以对远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没有管辖权为由,裁定将案件退回慈利检察院。 此后又是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案件退回慈利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既不作出不起诉决定,也不甘心将案件退回公安局,以疑难案件需向湖南省检察院请示为由拖延办案。 经过律师与湖南三级检察院长达一年多的沟通,慈利检察院最终于2022年上半年将案件退回公安。2022年8月25日,慈利县公安局最终做出撤案决定,远成公司、叶某某和胡某某无罪。至此,远成公司系列刑事案件取得根本性胜利。 本案是一起程序辩护的经典案件,彰显了明显无罪案件中管辖权异议和程序辩护的重要价值。
2019年12月,家属紧急向徐昕律师求援,徐昕、郑晓静律师遂接受委托,担任李某珍之子赵某峰的辩护人,后又推荐刘金滨、何智娟律师为李某珍辩护。一审李某珍被判刑后,何智娟继续辩护,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阶段,曾薪燚、薛光明律师先后与何智娟共同为李某珍辩护。
股东的股权显然不属于“本单位财物”,不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况且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弟弟与姐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自始至终没有转化为股权。
案情虽然简单,但历经一审重判五年半、二审发回重审、重审又开了三次庭后,才争取到迟来的正义。三年来,律师和家属用尽一切手段,庭内辩护,庭外控告,并成功打掉了司法鉴定意见。何律师曾因坚持程序正义而退出法庭,后又被请回来。家属坚持不懈地斗争,到北京喊冤曾被行政拘留。
最终,2022年8月16日,依兰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审发回重审后,吴某康向徐昕老师求助,徐老师认为该案明显不构成犯罪,遂推荐何智娟律师介入。何律师介入后撰写了文章,案件迅速引发媒体关注。何律师认为该案系意外事件,被害人死亡与吴某康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两年来当事人和律师坚持反映和沟通,终于推动了办案机关重新进行司法鉴定,并鉴定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2022年7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系大案刑辩合作计划的案件,经许浩广律师推荐,黄佳德、肖之娥律师辩护。律师提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郭某美夫妇收养新生女婴时并无出卖目的,因无力抚养,被迫送养时更无任何获利,其行为属于民间送养,不构成拐卖儿童罪。2022年3月9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最初,郑晓静律师为林某辩护,何智娟律师为曹某辩护。一审阶段,何律师经两次庭审,充分揭示了案件问题,还因指出鉴定机构涉嫌用照片进行鉴定DNA一事,被恶意投诉,甚至案外人徐昕、肖之娥律师也被投诉。这反而激发了强大律师团的介入,刘章、黄佳德律师为林某辩护,曾薪燚与何智娟为曹某辩护。
鉴于此类物种鹦鹉的案件当时没有无罪先例,反而有重判案例,为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辩护律师选择了以打促谈的辩护策略,新律师介入后的第一次开庭即打停庭审。庭后辩护团队与公诉人协商,但公诉人执意重判。后律师联系媒体报道,指导家属邮寄大量反映材料,一时间“投资千万的鹦鹉养殖场以保护动物之名造成数千鹦鹉非正常死亡”等舆论引发关注。
月余后,辩护律师终于接到法官主动打来的电话,法官释放善意,同意此前我们提议的解决方案,邀请律师过去当面协商。刘章、曾薪燚律师赴金华,先后与承办法官、庭长见面沟通,法院院长还帮忙预约了副检察长的接待。经过与法检协商,双方达成了认罪认罚、取保判缓的解决方案。曹某很快办理了取保候审。但由于第一被告人林某对检察院不信任,要求检察院必须书面承诺“取保判缓”,检察院不肯,几经协调,在法院的帮助下,检察院终于出具书面量刑建议,建议缓刑。很快,林某于开庭后当庭取保。
幸运的是,就在法院向上级法院汇报法定刑以下量刑时,2022年4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买卖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的野生动物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辩护律师立即向法院提交要求宣告无罪的意见。很快,检察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同意。2022年5月12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家属上诉期间求助徐昕老师,徐老师推荐肖之娥、李二权、贾少英、李仁钬分别担任段某某、王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向德州中院提出,涉案鹦鹉均系人工繁育,既不濒危,也非野生,买卖并无任何社会危害性,且一审程序违法严重,审判不公。德州中院采纳律师意见,先对二人取保候审,后将该案发回陵城区法院重审。
重审一审期间,新的动物案件司法解释出台,陵城检察院撤诉,并于2022年4月2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成为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第一批获得无罪的案件之一。
何智娟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宋某撤销认罪认罚,与王春丽律师一起与主办检察官、法官反复沟通,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冤情。开庭审理时,从事实、法理、证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辩护。2022年11月14日,湖南省石门县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
某石油公司老板谢某良遭合作者算计,身陷囹圄近14个月。2018年6月20日,北镇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其职务侵占8799余万元,合同诈骗罪3500万元。徐昕律师介入辩护,发现石油存放将有严重隐患,且案件无罪理由充分,法院没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办案存在明显的违法,经过有力的辩护和控告,势如破竹,介入28天就救出谢某良。2019年1月23日,法院裁定准予检察院撤回起诉。2019年1月8日,公安局又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对谢某良等三人进行侦查。经交涉,2019年5月21日,公安局撤销案件。
邵某春因担任丁某和陶某的融资中介而被控诈骗2500万元。按指控逻辑,丁某系主犯,但检察院偏偏仅追诉居间人邵某春。一审经八天八夜开庭,对抗惨烈,最终仍被判12年。徐昕、刘金滨律师等在二审期间继续努力,经过与检察院、法院的反复沟通,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阶段检察院撤诉,最终于2020年初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3月24日,公安局以郑某元涉嫌骗取国家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4月27日检察院以郑某元涉嫌诈骗罪决定批捕。2017年1月5日,双流区检察院以郑某元在租地协议上增加合伙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141万余元,提起公诉。徐昕、王万琼律师一审介入,两次开庭,压倒性地进行无罪辩护,提出拆迁补偿款与人数无关,而以地上附着物损失为依据。2018年4月2日检察院终于撤回起诉。
因尹某不履行合同约定,要求退回买煤款,后签订虚假欠条,引发此案,2016年4月21日闫某星被捕。郑晓静律师辩护。经历了两次发回重审,三次一审及三次二审,历时三年半,忻州中院最终于2019年8月8日判决闫某星无罪。
邯郸地产商康某江被“套路贷”,继而身陷囹圄,放贷人欲吞并其百亿企业。康某江被关押一年多后,徐昕、李中伟律师火线救援,通过与法院、检察院持续沟通,提交重要证据,“三朝元老”百岁姥姥喊冤,仅介入30天,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法院取保,康某江于2019年11月19日重获自由。2019年12月17日,丛台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康某江无罪后,经徐昕律师协助,近二十亿标的的民事案件也化险为夷,终重执项目。
因他人用虚假抵押材料骗取银行贷款过程中,中国银行某支行业务部主任占某林签过字,贷款发放后被骗。该案是当地监察委关注的大案,郑晓静律师辩护。2019年8月28日,一审法院宣判无罪,检察院以判决错误为由抗诉。律师准备了详细的辩护意见,与县市两级检察院沟通。通过努力,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3日撤回抗诉。2020年1月19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宣告占某林无罪。
2017年4月11日,潮州市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罪对何某立案侦查;6月5日,罪名变为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罪;2018年10月18日,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立案侦查;12月26日,对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2019年1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7月1日,提起公诉至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徐昕律师于2019年7月14日介入,协同曹柳生、李中伟律师等,以管辖为抓点进行全方位辩护。9月11日,广东高院将案件指定由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管辖,天河区检察院重新审查起诉。12月6日,何某被取保候审。至2020年8月4日,天河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后郑晓静、邵晨阳律师为何某申请国家赔偿,2022年4月何某获得近20万国家赔偿。
该案彰显了管辖权异议和程序辩护的重要性。被控三宗罪犯罪地均非潮州,何某的户籍地、居住地不在潮州,被告单位注册地、经营地也不在潮州,潮州公检法均无管辖权。辩护人以管辖为突破口,通过艰难的全方位辩护,使得案件脱离潮州管辖,是实现无罪的关键。
合作失败引发平衡车行业商战,除民事诉讼外,对方还动用刑事手段,三位公司创始人先后被抓。2019年1月21日,周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刑拘。徐昕律师介入后,从法律和技术上做到极致,经历了百日营救,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最终于2019年5月29日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三人无罪。
2013年7月5日,常某贤被潜江公安局抓捕,罪名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检察院补充侦查后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诉,后变更为非法经营。徐昕律师无罪辩护,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湖北潜江法院开庭后,检察院撤诉,最终公安局于2015年12月31日撤案,6人无罪。(《无罪辩护》第三章)
水族馆老板邱某荣被控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郑晓静律师辩护。辩护人经扎实的证据辩护和法律适用的辩护,并耐心与办案人员沟通,提出人工驯养鹦鹉不宜按照野生动物定罪。2021年5月1日,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历时3年,鹰潭中院最终判1年半,缓刑2年,其中认定邱国荣“收购、出售涉案费希氏情侣鹦鹉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这是全国首例非法收购出售人工驯养繁殖鹦鹉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并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一等奖。
闵某平夫妇的花鸟店里有77只费氏牡丹鹦鹉,后两人被抓,2020年10月16日被批捕,或将面临十年刑期。郑晓静、何智娟、刘章、曾薪燚律师为闵氏夫妇做无罪辩护。律师提出涉案费氏牡丹鹦鹉系人工繁育,技术成熟规模较大,且两人行为无社会危害性。2020年底,两人被取保。2021年11月30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作为第一起全案绝对无罪的人工繁育鹦鹉案件,本案极大地拓宽了动物刑事案件的辩护空间。
2017年9月,樱花庄园总经理胡某磊要求财务部主管刘某对魏某担任仓库管理员期间的所有进、出物资进行清理。公司法务胡某佳律师,按公司指示,根据清理结果整理报案材料,以代理人身份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追究魏某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魏某反应激烈,长期上访。后新平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刘某、胡某佳未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仅依据高某英与魏某的盘点登记表,捏造统计表、短缺物资77万余元的虚假事实而报案。胡某磊、刘某、胡某佳因此涉嫌诬告陷害罪。徐昕律师接受委托,与检察、公安机关进行深度沟通,向检察院递交法律意见,提出胡某佳代理公司向报案是法务人员和律师的正常履职行为,发现国有资产可能受损进行举报是公民义务,胡某佳没有捏造事实,主观上没有诬告陷害的故意。2021年1月7日,新平县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胡某佳不起诉。
胡某佳律师仅因在物资盘点表上签字,修改控告材料,代理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就被追究诬告陷害罪,律师面临的刑事风险越来越大。只要控告最终不被认可,就追究控告人或代理人的诬告陷害罪,这样的指控逻辑是荒谬的。如果这都构成犯罪,公司法务、法律顾问、代理控告业务就根本没法开展,每一位公司法务或法律顾问,每一个代理过举报、控告、报案的律师都将涉嫌犯罪,律师制度将名存实亡。为同行维权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徐昕律师担任辩护人后,扭转了局面,另两位嫌疑人被起诉、判刑,而最终胡某佳获得了无罪结果,重新开始了为他人维权的律师业务。本案是一起律师维权的经典案例。
陈某某因举报单位领导的经济问题,2008年被以诽谤罪判刑1年半,原审两次发回重审,罪名从诽谤变为诬告陷害。申诉阶段,法院两次启动再审。2012年10月24日第一次再审,唐山中院做出无罪判决,但陈某某认为不是彻底无罪,继续申诉。徐昕律师继续为其做无罪辩护,2016年1月21日河北高院开庭,10月28日河北高院以“原判宣告无罪与诬告陷害罪定罪标准要求的情节相矛盾,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销唐山中院原判决,宣告陈某某彻底无罪。(《无罪辩护》第六章)
2016年5月16日,河北滦县法院以敲诈勒索、重婚罪判处李某敏有期徒刑11年9个月,刘某丽5年9个月。徐昕律师介入二审,经过开庭审理,唐山中院于2017年5月31日裁定发回重审,并于7月17日指定迁安县法院审理。2017年9月4日,迁安县检察院重新起诉。迁安县法院经两次开庭审理,2019年7月8日作出判决,宣告两人无罪。后两人获国家赔偿。
李某燕是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会计,该组织蒋某某与地产商蒲某某签订合作备忘录,后蒲某某报案称蒋某某诈骗其巨款。李某燕被传唤、拘留,批捕时罪名变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郑晓静律师介入辩护,提出李某燕仅是会计,并没有参与蒋某某与蒲某某的合同备忘录,对此也不知情,且李某燕的收益是其每月领取的工资,并非违法所得,不构成犯罪。后李某燕2017年初取保。2018年初,公安机关对李某燕撤案,转为证人。
临沂崔某村、杨某萍的印刷厂按客户要求印制魔术道具货币,2016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2月29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伪造货币罪提起公诉。徐昕、郑晓静律师介入为夫妻二人辩护。2019年10月25日,兰山区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11月25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张某玺1992年7月4日被夏邑县公安局刑拘,7月20日被逮捕。1997年4月15日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9日夏邑县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判处张某玺11年有期徒刑。张某玺提出上诉,1997年10月28日商丘中院发回重审。2001年9月11日,张某玺被取保候审,此后便“疑罪从挂”18年。直到徐昕、郑晓静律师介入辩护,夏邑县法院才于2018年7月5日再次重新立案审理本案。2019年1月29日,夏邑县法院当庭宣告张某玺无罪。后张某玺获国家赔偿。
2001年,朱某林因参与调解村民退婚引起的打架、扣人纠纷,被疑参与扣人。“严打”环境下,同案犯以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年不等。朱某林远逃上海,后在2014年被抓。徐昕、罗金寿律师辩护。2016年4月,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朱某林有期徒刑七年。2016年8月2日,抚州市中院发回重审。2017年7月5日,抚州市临川区法院重审一审,改判朱某林绑架案无罪。(《无罪辩护》第九章)
江西上饶某公司采土烧砖,未经周父同意毁坏其农田,用于停放取土车辆。2021年1月8日,周父找公司负责人翁某说理,翁某先动手,把65岁老人打成轻微伤。周父及亲属众人群情激愤,聚在厂房找公司评理,双方发生冲突,周父及长子扯下厂牌、砸了两块玻璃。1月21日,周父及弟弟、儿子5人先后被刑拘。郑晓静律师介入后,发现年前已进行涉恶调查。郑律师先后走访江西三级检察院、三级公安、两级政法委、两级信访局,提交紧急报告、不批捕申请书、立案监督申请书等。经紧急救援,一周后不批捕3人。后郑律师不间断地以当面、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2021年9月15日检察院对包括周某在内的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7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周某等一行4人在济南洽谈业务。当晚聚餐,饭后王某文与陈某丽打车送周某回亚朵酒店。7月28日中午,周某报警,公安机关传唤王某文。8月4日,周某再次报警,又称被张某猥亵。8月10日,槐荫区分局对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8月15日,郑晓静、刘章律师接受委托,多次会见,先后向公安局、检察院递交法律文书和当面沟通,提出11个疑点。徐昕律师也一同前往槐荫区检察院沟通。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对张某批捕,9月6日认定王某文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公安局随即终止侦查。
本案是一起证据、定性争议极大的强制猥亵案,也是一起持续引发全国性关注的影响性案件。舆论一边倒认为王某文构成犯罪,办案难度极大。但律师介入后及时、迅速、不分日夜地开展全方位辩护,最终实现了逆转。司法机关最初有着以舆论导向定案的倾向,后经律师辩护,成功扭转了舆论、司法与女权保护的错位趋势。司法机关最终顶住舆论压力,认定王某文不构成犯罪,避免了“谁闹谁有理”,对于司法机关如何正确应对舆情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2006年2月郭某美夫妇经人介绍,收养一名新生女婴,为补贴亲生父母因生育子女而支出的营养费和生活费,适当给予了11000元感谢费和营养费。郭某美夫妇收养女婴后,发现由于自己的小儿子也在哺乳期,生活压力过大,加上婆婆强烈反对,家庭关系出现裂痕,遂不得不将女婴转送给郝某夫妇抚养,仅收取11000元抚养费。2019年7月2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人重婚罪时,牵涉本案。黄佳德、肖之娥律师辩护,提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郭某美夫妇收养新生女婴时并无出卖目的,因无力抚养,被迫送养被收养的新生女婴时更无任何获利,其行为属于民间送养,不构成拐卖儿童罪。2022年3月9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但其丈夫杨某林仍面临刑事追诉。
四川泸州审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5名证人出庭后被抓,辩护人亦面临风险。李某因出庭作证翻供被以涉嫌妨害作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于叙永县环保局双规点。指居期间,徐昕、曾维昶律师通过全方位辩护,争取到了律师会见,办案人员给李某送水果,开窗通风,李某与丈夫直接见面,李某与父母等其他亲属视频。之前,家属按律师安排在叙永租房。经争取,公安局变更了强制措施,从指居变为在租住的房子监视居住,一家人团聚。2017年2月14日,解除监视居住,半年后公安局撤销案件。(《无罪辩护》第八章)
刘福应等两人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于2018年12月27日被刑事拘留,郑晓静、周小羊、曾泽东、方园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提出无罪辩护意见。经争取,刘福应2019年11月8日被取保候审,2020年11月6日,苏州昆山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