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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故事 | 关于加班你必须知道的事

阜阳人社
2024-11-21

欢迎大家来到微故事系列第十一期,今天我们来说说劳动者经常遇到的加班问题。




2013年3月,周某进入A公司工作,担任检验员一职。入职时约定基本工资是3200元/月,实际发放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和绩效工资700元/月,工作期间周某经常加班,但A公司并未支付加班费。周某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均未果后,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周某入职期间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加班费,后经过仲裁调解,A公司同意支付周某加班工资15000元。


本案例是一起因加班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以不低于法定标准的金额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拒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至劳动行政部门或提请劳动仲裁维权。下面,让我们在一起看看关于加班,劳动者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首先,什么是加班?

加班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工作。


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有时间限制吗?我经常熬夜加班,白加黑的干。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产生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哪些情况下加班不受法定的时间限制?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张图来具体说明。以2021年端午节为例。6月14日另支付三倍工资;6月12日、6月13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注意: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我不愿意加班,单位要扣我的奖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用人单位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理由扣发奖金。



单位安排我加班,同时要求我签署自愿加班的协议。

别担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同时要求劳动者签署自愿加班的协议。此种协议往往会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温馨提示



建立合理合法的加班审批制度


实践中,加班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另一种是劳动者自愿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在提及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时候,均使用了“用人单位安排”的表述。


对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而言,如果满足了以下三个条件,一般就可以认定存在加班:(1)用人单位的安排;(2)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3)从事的是与劳动者工作相关的事务


但不管是哪种形式的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合理合法的加班审批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照执行。如果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加班审批制度,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延长工作时间,则用人单位有权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对劳动者而言,如果确需加班,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进行审批,这样,主张加班工资也有充分的依据。


好了,关于加班今天就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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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安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统筹策划:王卫峰

· 校对审核:陈晓东

· 技术支持:观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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