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经济前,请先加强反垄断执法
年底高层经济工作会议前夕,关于GDP增速“保X%”的讨论又n+1次如期而至。
2019年12月1日,财经杂志刊登了余永定老师的重磅文章《经济增速已滑至6%,该刹车了》,但是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在2019年11月30日表示2020年中国经济增长管理目标适合在5.5%到6%,保守目标5.8%左右。
抛开学者的争论,在2019年11月18日,……“在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工作会议上表示,有关地方及部门须抓紧当前原材料价格较低时机,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对于未开工的水利工程及管网、治污设施等配套建设,要抓紧启动及开工,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见效。据市场人士分析,今年地方债若提前至年内发行,最快将于12月新增约3000亿—3500亿左右。”
而今年以来,截至9月份,年内地方债发现已达到39788.41亿元,接近又一个“4万亿”了!但是“经全国人大批准,2019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仅为)30800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93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500亿元。”
可见,刺激计划已经在路上,只不过地方债发行后,一些地方政府的基建项目仍没有“抓紧启动及开工”。为什么?
经济刺激与建材价格
一些地方政府的基建项目仍没有“抓紧启动及开工”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建材为主的原材料价格并没有处于较低时机,而是处在显而易见的历史高位了。
以水泥为例,中国水泥网的水泥价格指数(下图)显示:当前水泥价格比2016年12月2日已经上涨超过60%,相比2016年1月时的价格水平已经上涨了约一倍。
由此可见,至少在水泥价格方面,“当前原材料价格较低”的判断是错误的,根本不能成为要求地方政府“抓紧启动及开工”基建项目的依据。
那么,在不少地方政府还没有“抓紧启动及开工”基建项目的情况下,建材价格过快上涨的原因是什么呢?
有不少水泥业从业者主张,水泥价格高位徘徊是因为环境治理。
的确,一刀切式地环保限产不仅极大地打击了水泥业投入环保整改措施的积极性,而且极大地扭曲了供需关系,导致除了东北、西北等冬季开工淡季的省份,绝大多数在冬季仍会正常从事建筑工程业务的省份同样出现了环保限产,客观上造成了相对的供需关系紧张。因此,究竟统一限产是否是实现环保的唯一手段,或合理手段,很值得各省环保部门反思。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需要高度警惕一些省份假环保之名,通过限产来维持水泥高价和水泥企业的高利润率。
例如,中国水泥网报道《工业企业利润降幅扩大 水泥利润再创新高》: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1至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151.0亿元,同比下降2.9%,降幅比1至9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75.6亿元,同比下降9.9%,降幅比9月份扩大4.6个百分点。“ 但是,“工信部公布的《2019年前三季度建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中……水泥营业收入7198.6亿元,同比增长14.3%,利润1318.2亿元,同比增长25.3%,销售利润率18.3%……水泥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双创造历史新高。”
换言之,这些通过环保限产,制造供需紧张带来的营业收入更多变为了企业利润,没有因为加大环保治理投入而转化为生产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就难怪工信部担忧“部分地区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一些省份新上水泥项目意愿比较强烈”了。因为谁的产能多,就意味着可以在不限产时开足马力生产,以便在限产期间高价销售。于是乎就造成新疆一些水泥企业产能利用率只有31% 仍旧可以实现十几亿利润的现象,以至于趋利的企业不惜从贵州长途跋涉运水泥到新疆销售,可见两地价差早已高过运费,间接反映出新疆市场水泥价格虚高,利润过于丰腴了。
水泥业的垄断行为
水泥价格上涨,让国内工业界几乎所有行业都为之汗颜,让全世界同行都唏嘘不已(1-8月,全国水泥熟料累计进口1255.3万吨,同比增长114%)。但是,水泥价格上涨,并非全部归因于环保限产,而是与大量违反《反垄断法》的限制竞争行为有关。
2019年2月笔者已经在《2019年中国反垄断执法趋势前瞻(二)——建材行业》中呼吁反垄断执法机构:
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查处各地水泥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
另一方面依据《反垄断法》解散在各地涌现的区域分销合作平台。
2019年4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组织来自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砖瓦工业协会及部分省市的建材行业组织,中国建材、海螺水泥、冀东水泥、华润水泥、华新水泥、山水水泥公司等企业代表,以及来自部分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机构代表召开了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会上提到:“混凝土协会多次举报水泥行业涉嫌垄断,重点提到水泥企业成立区域联合平台统一销售,对市场竞争行为带来的影响。会议要求,各参会各方要积极自查,水泥企业在市场销售中是否形成了垄断协议,是否限制了区域销售,是否存在限价销售等行为;各个协会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制定了会员间限制产销量、制定排除竞争、限价控价的行为。”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uture/fmnews/2019-04-24/doc-ihvhiewr7969858.shtml)
但是,就在告诫会召开前夕,2019年4月18日福建水泥业协会召开会议。
随即福建水泥企业在第二天纷纷宣布同步涨价——《涨涨涨! 冀东,海螺,红狮,华润,中联..., 又一批水泥厂宣布涨价! (附函)》。但是,至今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对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公开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值得一提的是,过去11年多来,福建省(与河北、西藏、黑龙江一样)从未公开过1例查处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的案件,也没有一位反垄断执法机构官员因为“懒政”而被问责。
2019年5月,尚未与国资委脱钩的中国水泥协会,公开表示《经自查未发现违反〈反垄断法〉行 为》。真是这样吗?
2017年12月,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在《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三个攻坚战”》里提到:
“近几年,在水泥产品消费无增量的情况下,行业效益的稳步提升,除了上游原燃材料涨价和环保督查带来强制停产因素外,
在一定程度上也有行业自律协调的结果,
而自律协调能力的发挥关键是协会组织的建设和大企业的市场主导作用。
从低价倾销到停窑限产,
从无序竞争到跨区域协调,
行业利益高于企业利益的理念
被更多企业认可,
一种以自律诚信为基础的行业文化正在形成。”
各省环保部门是不可能去跨区协调水泥企业生产的。
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提到的跨区域协调就是限制跨省销售。只有通过限制跨省销售,限制外省水泥企业大户向本省大量出售水泥,才能持续推高本省水泥价格,制造短缺恐慌,焦虑抢购。
例如:
江苏省PO42.5散装水泥2017年价格上涨78%,
与安徽省年初PO42.5散装水泥价格相差15元/吨,到12月初已相差至少117元/吨。
而周边地区的小散水泥流入并不能根本上影响这些恐慌情绪,反而会导致水泥质量更加参差不齐。可见出现个别省份形成水泥价格高地必然与行业协会直接参与组织协调有关。
2018年7月,央视财经频道采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助理(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他表示:
“现在在山东、东北、新疆,我们已经分别建立了一些以去产能为目的的创新试验平台,把一个地区在一个小的区域里面,这些企业通过股权关系,建立一个经济实体,做一个平台协调这块的市场。”
可见,混凝土行业举报的“水泥企业成立台区域联合平统一销售”的情况不仅存在,而且当时与国资委尚未脱钩的中国建筑材料联合和中国水泥协会业都有派员参与相关平台的组建。
而这样的区域联合平统一销售平台就很有可能成为水泥业竞争对手之间在区域市场上分配市场份额、确定产量和价格,甚至划分地域市场与客户的工具。例如在山东、东北、内蒙等多个省份,甚至在青海都存在这样的销售平台(附2018年11月25日前组建的14家平台名单)。尤其是安徽海螺与中建材的海中平台,也已演化成产销量价共谋的卡特尔实体,使得违反《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更为隐蔽。例如,2019年1月25日,微信订阅号水泥技术在《南方水泥:做好两大企业协同和熟料管控》中提到:“南方水泥肖家祥总裁就强调了做好市场的核心是坚持南方水泥和海螺水泥两大企业企业间的有效协同,做好熟料的有效管控。“
遗憾的是,建材业反垄断告诫会召开7个多月了,上述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均没有被公开查处。
相反,2019年1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还无条件批准了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该案使得中联水泥与河南同力水泥实现协同整合,产能规模跃居河南省首位,熟料产能比重占省内30%。
伴随市场集中度由于上述经营者集中案件获批而大幅上升,2019年11月一个月,河南各地市水泥价格一路上涨,在环保限产的助推下,河南局地P.O42.5水泥价格一度摸高700元/吨以上,导致四川、甘肃、陕西等外省水泥长途跋涉,销往河南。
有趣的一幕暴露了真相:为何西北、西南的水泥都销售到了河南,而临近的山东省、安徽省水泥没有参与河南的“水泥价格会战”呢?
显然,海螺与中国建材下属中国联合水泥在安徽组建的海中平台不会允许下属企业到中国联合水泥与同力占据首位的河南市场“自相残杀”。同样,在水泥销售平台林立的山东市场,中国建材产量占45%,自然缺少动力进入河南水泥市场,低价竞争。
综上不难看出,反垄断执法者在查处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垄断协议、水泥企业组建平台卡特尔,以及通过经营者集中提升集中度促成价格协同等多方面都显得无能为力,或者投鼠忌器。
那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以水泥为代表的建材价格持续高位徘徊的情况下,各地方政府通过举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动力就会大大受挫。在宏观经济前景不明朗,投资成本上涨会使得未来有限的基础设施投资回报面临更大不确定性。除此之外,如果基建计划的预算因为建材价格上涨而被突破,还可能影响工程建筑的质量。
事实上,由于2016年以来,建材价格上涨过快,一些商品楼项目已经出现混凝土等建材不合格,被当地住建部门曝光质量问题。例如,2018年天津就出现18栋楼因质量不合格而被要求推到重建,一时轰动了整个行业。2019年底,媒体又曝光湖南、浙江、江西陆续出现楼盘同样存在质量不合格问题,其中仅湖南一家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湖南拓宇搅拌站——就波及楼盘100多个,涉及在建项目51个。
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背后,客观上与水泥价格上涨过快,导致下游混凝土企业迫于成本压力,牺牲产品质量有关。水泥等建材市场各类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如果不能彻查,光查处商品混凝土企业协同涨价,恐怕仍旧难以理顺供需关系。这不仅会让水泥业去产能失去动力,更很可能导致地方政府通过基建项目扩大内需的动力受损,甚至为基建工程、民生工程、商品房工程等埋下质量安全隐患,贻害子孙后代。
小结
基建和房地产业都是过去10年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无论学者怎么争论,也无论媒体如何报道,依托地方政府基建项目的刺激计划已经在路上。但是,违反《反垄断法》的经营者、行业协会已经先一步把水泥为代表的价格推高到了历史高位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要保障刺激经济的措施真正能够发挥作用,而不是像“唐僧肉”一样直接被操纵建材市场价格的企业分食,或者间接被投资这些企业股票的国内外投资者盘剥,就需要全面从严落实好反垄断执法,严格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
遭遇反垄断执法的水泥企业,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没款,水泥价格回落到合理价格区间的考验。但是,交给中央财政的罚没款,可以被用于去产能和扶助下岗职工再就业。更重要的是,反垄断执法恢复建材业价格竞争,可以促成建材价格下行,为地方政府举债投资基建激发动力,为企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和去产能提供激励。
希望广大宏观经济学学者在争论2020年中国经济增长目标之前,都能关注下微观经济运行的实际,关注下中国反垄断执法落实不好的深层次原因,共同监督和推动反垄断执法在建材行业、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等领域的落实。因为,在类比欧美国家相关经济指标发展与预测时,不应忽视:
欧美的反垄断执法相比中国同行而言,是严格的,甚至严酷的。
没有从严保障的市场竞争本身,空谈经济增长目标,无疑会是荒诞,甚至危险的,尽管至少过去11年来均是如此。
2019年12月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将约谈建材行业主要企业。但是,计划经济式的政府干预本身不应,也无法替代保障有效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即便与会企业妥协降价,也是在价格操纵推高的价位上做出有限的让步。不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违法企业永远不会彻底放弃违法行为,因为在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甚至有法不依的环境下,谁先守法,谁反而容易先被淘汰。
法治,始终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守护神。没有公开透明、积极有效、全面从严地落实反垄断执法,光靠企业自觉,或者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约谈,甚至直接干预定价,都不可能恢复——市场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内生秩序。没有法治保障的市场经济,经济刺激计划恐怕只会放大供需关系的扭曲,并诱发更大难以预见的负面外部性后果。
这些或许是——任何人——在讨论第n+1年中国GDP增长“保x%"之前,都必需直视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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