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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华:下放干部

晓华 私人史 2021-11-04

Personal History

下放干部

© 晓华/文


  我现在居住的小城离我父母的家大约六十公里,是相邻的两个县。我父母住在东边的一个县,靠近海边,如果不是文化大革命,他们也许一生都与那里无缘。
  我的父母在六十年代末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叫做“下放干部”。我小的时候别人问我你父母是什么人时,我总是回答——“下放干部”,虽然我并不懂得其中的含义。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很想把这四个字的意思搞清楚,为此,我特地去了学校图书馆。
  我在尘封里找到了一九六九年。
  在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的《新华日报》头版,整版套红印刷了《毛主席论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

  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一九六八年十月五日《人民日报》
  必须坚持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都是普通劳动者,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干部通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同劳动人民保持最广泛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一件带根本性的大事,它有助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四日)
  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关于重庆谈判》(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七日)
  知识分子要和群众结合,要为群众服务,需要一个互相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许多痛苦,许多磨擦,但是只要大家有决心,这些要求是能够达到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一九四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这是我从其中摘录的四段,从这里可以看出,指示的时间不同,对象不同,环境背景也不相同,但都被收集在“干部下放劳动”的标题之下,于是,成千上万的人离开了城市,离开了原来的生活工作的场所,携妻将雏,来到了农村。当然,其真实的原因要复杂得多,远不是这些正面的标语语录所能揭明的。
  我跟着父母从省城下放到农村的时候,刚刚六岁,当时的情景在脑子里早已依稀模糊。只记得是冬天,我穿着哥哥们穿过的蓝棉大衣,和母亲一起坐在卡车驾驶室里。父亲和二哥也是一块儿下放的,但我不记得他们在哪里,也不记得已经当了工人的大哥是否来送我们。母亲证实了我的记忆,确实是冬天,她说离开南京的那一天是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这个日子就像母亲的生日和她结婚的日子一样,永远刻在她的心里。
  事实上,走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早已心静如水,这个时候距开始动员已有两个月的时间,在这两个月里,他们把能考虑到的、自己能解决的问题早就考虑过了,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就像一叶浪中小舟,除了随波漂流,别无他法。母亲说动员会是十月份开的,我找到了十月份的报纸。这一年正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二十周年,报上登着全国各地的各种庆祝活动,按照当时的惯例,报纸的右上角或左上角都有一段毛主席语录,每天不同,一般来说与当天的重要内容相吻合。十月五日这一天,《新华日报》上的语录是:“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该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当分批下放劳动。”下面刊发了一篇社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项根本措施》,最后一节是这样写的:

  为了认真落实毛主席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各级革命委员会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办好各种类型的“五·七”干校,并且用其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下放劳动,一切干部都应当自觉遵循毛主席的教导,到农村去,到厂矿去,到基层去,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来自工人、贫下中农的新干部,要定期回本厂、本队劳动,革委会中的群众代表,应当又不脱产,又要工作。如果脱离了劳动,脱离了群众,就不成其为群众代表了。在职干部也要分期分批下放劳动。总之,我们要通过种种形式,把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制度更好地坚持下来,使广大干部永远不脱离群众,使无产阶级的革命政权永远保持鲜红的颜色。

  动员就是这样开始的。母亲参加的动员会是在机关礼堂里开的,军管会的人坐在台上,发动、动员,宣讲有关的政策,单位所有的人都参加了。但是谁的心里也没有底,不知道自己是否在下放之列,因为名单的圈定是由上面决定的,谁也做不了自己的主。母亲现在向我讲述起来还用了“内部排队”这个词,让我感到了一股寒气。我问她是不是有什么比例?究竟规定要有多少人下放?每个单位的比例是不是一样?她说不太清楚,估计是有的,否则怎么说要圈呢?
  动员大会之后是分小组表态,不管违心与否,每个人都表示要到农村去,到革命最需要的地方去,然后就是向组织上递交自己的申请书和决心书。但我想当他们把申请书交上去的时候,都希望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而不要让事实真的落在自己的头上。在我母亲的单位,大约有一半的人确实是做了一个形式,而另一半人则把纸上的决心变成了真实的生活。
  十月就这样过去了,母亲说他们互相之间很少谈论,在那样的年代里,人是不可以轻易地相信别人的。到了十一月,一切都紧锣密鼓起来。十一月十一日又有一篇重要的社论《到农村去!到革命最需要的地方去!》,社论说:“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战斗洗礼,通过下放劳动的初步实践,我省广大干部对下放劳动的伟大意义,认识普遍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一个自觉要求到农村去,到厂矿去,到基层去,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的群众运动,正在全省各地蓬勃兴起。”社论的风格不怎么一致,中间有一段是以下放干部的口吻来写的:“毛主席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指示,对干部是何等的关怀、爱护,又寄予了多大期望!想到这一切,我们走下放劳动的道路,怎能不感到无上的光荣!无比的自豪!”也许我的父亲母亲在当时表决心的时候也说过这样的话,而事实上,他们在仓促之间,真的是想把事情尽量办得更好一些。我父亲本不在下放之列,但因为当时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一人下放全家下放,所以父亲在确认母亲在名单之内以后,也就主动向组织上递了申请,要求一起下放。最让他们为难的就是去向问题,究竟选择什么样的地点为宜。母亲希望在离省城近一些的郊县,而父亲经过运动的颠簸则大有一种告老还乡的心态。我的祖母生活在苏北,这样,父亲母亲最终决定选择苏北老家为落脚点。一来可以表现自己到农村落户的决心,去郊县总给人心不诚的感觉,二来也可以回到故土,叶落归根,确实,父亲十五岁离开家乡,一晃也二十多年了。
  欢送大会开得很热烈,母亲与几百个准备下放的同事戴着红花坐在礼堂里,领导讲话,下放代表发言表决心,最后一个程序就是每人上台领一套《毛泽东选集》和一张奖状,奖状上写着:“某某某同志积极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伟大号召,要求下放劳动干革命,特予批准。”父亲后来也得到了这样一张奖状,除了最高指示相同外,下面的内容略有不同:“某某同志积极响应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广大干部下放劳动’的伟大号召,志愿到农村去安家落户干革命,特予批准。希望你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搞好思想革命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立新功。”当我要求父母帮我找一找有关下放的一些资料的时候,除了这两张纸,他们没有找到其他任何东西。
  我的祖母住在黄海之滨的一个小县城里,这是一个相当小的集镇,当时还没有一座像样的楼房。按规定,我的父母是不能留在这样的小镇上,而必须到真正的农村。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他们离开南京,行李很少,有外婆给母亲的两个木箱、一个皮箱和一张五斗橱,单位折价卖给他们两张床、一个茶几和四张形状不同的椅子,一共是三十二元,单位还分配了两个立方的木材,但他们觉得没有什么用处,又难带,就没有要。安家费是直接由组织上转给县里的,个人拿不到这笔钱。只一卡车,便把所有的家当装完,我们一家四口,就到了县里。县委办公室的一位同志接待了父亲和母亲,具体落实的地点离县城十多公里,他拿出地图指给父母看,并且说这个大队是个省先进,很不错的,希望父母到那里多作贡献。母亲看了地图很高兴,因为这个地点与县城几乎靠在一起,这样她可以让我二哥留在县城祖母身边上小学,她也能经常回来照应照应。
  在县城小住一夜之后,我们就到了“新家”。汽车从公路到小沙子路再到土路,一直开到一个空场上。母亲说没有敲锣打鼓放鞭炮,也没有贫下中农夹道欢迎,只有几个孩子站在田埂上看热闹,然后有一些农民来帮着卸东西。这与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报道不太一样,有一篇名为《洪泽湖畔迎亲人》,开头这样写道:“锣鼓敲,人欢笑,举红旗,迎亲人。南京市的一批革命干部、知识青年和城镇居民,怀着对毛主席的无限忠诚,继续革命的豪情壮志,来到洪泽湖畔落户,受到了广大贫下中农的热烈欢迎。”父亲和母亲没有遇到这样的热闹场面,也许因为不是一批人,而是一家人,一切的繁文缛节都省略了吧。
  大队分给父母的房子是两间公房,房子前面原先是一个养鱼塘,这房子是鱼场盖的,一共三间,四面砖墙,上面盖的是茅草,当地称为“扑屋”,算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屋子,宽敞、透风,而且冬暖夏凉。西边一间住着几个插队的女知青,中间和东边这两间就腾出来给了我们家。有这样的房子是父母始料未及的,因为他们已经把条件想象到了最坏的程度,所以真有点喜出望外。父母把两张床和一些旧家具搁在里屋,外屋有一个烧柴的灶和一张我祖母给的八仙桌。大队还非常细心地给了他们一块“小菜地”,就在屋后,与农民的“自留地”相仿,但是叫法不同。从这一天开始,我的父母就真正在农村“落户”了。
  关于“落户”一词的理解,各地可能有些不大一样。有一篇文章题目叫《论干部插队落户》,原载《红旗》杂志一九六九年第十二期,后来不少报纸都作了转载,文章说:“我们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插队落户,让他们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出现在群众之中,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战斗,直接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干部下乡插队落户,在思想上和作风上来一个革命性的转变,一竿子插到底,直接生活在群众之中,就能及时地掌握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深入地了解和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事同群众商量,通过群众路线解决问题。……干部插队落户,决不仅仅是为了给农村增加几个劳动力,而是肩负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双重任务。”因为文章的作者是江西人,写的也是江西的事,他们的做法和江苏略有不同,《文汇报》上专门介绍过江西省宜黄县干部集体插队落户的事迹,是以干部为主体,把干部和教师、医务人员、知识青年组织起来集体插队落户,又称“五·七战士”,时间也只有一年。这似乎并不是真正的落户,虽然是同吃、同住、同劳动,但总有一种临时的感觉,而且他们虽然住在农民家,也分散在各地,但劳动、学习、工作都还是有组织的,也经常联络,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圈子。我读过杨绛的《干校六记》,写的也是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她与钱锺书在干校两年的生活。按她的叙述,他们是模仿部队的做法,编成连队,住的是营房,吃的是食堂,本身也是一个整体,虽然干着与他们身份很不相称的重体力活,但互相之间的交流与照应,也使他们保持着自身的独立,这在当时好像是主渠道,干校里的下放干部大都还是原单位的人。而我父母亲则不同,他们的户口、组织关系随着下放一起转到了目的地,对这些干部的管理已完全由地方党委接管了,这是一个巨大的本质的区别。“五·七战士”也好,“五·七干校”也好,都有一个概略的、规范的或约定俗成的称呼,我父母亲属于什么呢?他们这一类该怎么个说法呢?好像一直未曾统一过,在“下放干部”的统领下,有说“落户干部”的,有说“插队干部”的,也有不见“干部”只说“全家下放”,他们是前面社论中所说的“其他多种方式”里的一种。
  下放首先要过的是生活关,吃喝拉撒,最基本的生活是必须习惯的。烧火就是一大难题,母亲刚开始时总是烧不着,把稻草点着,手忙脚乱地塞进炉膛,轰的一下就烧完了,后面的柴还没跟上,要么是塞上许多柴,又把炉子闷熄了。有一些热心的农民来帮着烧,边烧边教,不多时,母亲也就灵活自如起来,还能两个锅膛一起烧,小锅煮饭,大锅炒菜,余温还把闷罐的水给温热了留着用。当然最不习惯的是厕所,一个圆形的粪坑,上面搭个草棚,边沿上有一个支撑的挡板,人只坐了窄窄的一条边,摇摇晃晃,仿佛要掉下去的感觉,而且是只围三面,一面对着大路,没有门,这着实让人有些为难。集市离家有三四里路,自然不可能像在城里那样每天去买菜。所以父母不得不利用那块小菜地,种一些蔬菜。据他们说自己不大会弄,大多是热心的农民来帮忙,每个星期由父亲骑车去一趟集市,买回一些荤菜和生活必需品。
  虽然是下放农村,户口和粮油关系也到了乡下,但父亲和母亲都是带工资的,分文不少,在当时父亲每月拿七十二元,母亲每月拿六十七元七角,这与农民有着天壤之别,一个农民一年能挣多少工分,年终能拿多少钱?当时有很多人辛辛苦苦干一年,到了年终去掉口粮钱,不但没有钱分,还要倒找,而父母亲每个月都能按时在公社领到自己的工资。虽然当时有一种说法,叫下放无好人,好人不下放,但因为这一次大规模的下放与以往似有不相同,下放前各地也向农民作了宣传,说这批人是响应毛主席号召到农村安家落户的,所以农民一般来说还是比较热情的。这从称呼上也可以看出来,一般不直呼其名,但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原先的职位,所以就采用一种既表示亲切、又表示尊敬的称呼,在姓的前面加一个“老”字,介绍起来就这样说,这是省里来的老张老徐。
  当然,这表面上的称呼还不足以完全说明当时下放干部在农村准确而微妙的位置。在中国农村,影响着人际关系的支配力量一般有三大因素:一是基层的政权形式;二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宗法制度,这一方面随着本世纪中叶新的政权的建立已经被视为反动的、封建的三大绳索之一,被剪断了,但另一方面它仍然以隐蔽的方式对农村的人际关系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三是经济因素。一般地说,人的社会地位是与人的经济地位成正比的,但是,在文革时期,两者似乎成了反比,以当时流行的价值观来看,只要稍稍富裕一点的人家,都好像亏了许多理似的,越穷越光荣。不过一旦你深入到农村的最底层,你会发现,家境好一点的人在他谨小慎微的表情底下,还是会透出掩饰不住的优越,而家境贫寒的人家,除了地痞无赖,总会显出自卑和无奈,人穷志短而又人穷气短。对于一般的农村平头百姓来说,政权形式对他的影响力并不大,其亲疏与支配关系往往取决于后两者。也许就因为这样的原因,下放干部就很难嵌入到这种农村基层的人际链条当中去。生产队忽然来了这些干部,而且是全家,农民们都很难相信他们是真的插队落户的。干部来到农村已不是头一回,教社、四清、文革早期,干部就曾经来同吃、同住、同劳动,所以对他们来说,这些人只能是村里的过客。这一点,即使农村的基层干部如支书、大队长、小队长民兵连长、民兵排长,也都这么认为,在一开始影响下放干部人际关系与形象的,就是这些基层干部。不过,除了极少数性格怪异的基层干部以外,在我父亲下放的那一带,很少有与下放干部为难的。农民们在一开始还是有些疑惧的,但是当我们全家搬到生产队渔场的房子里并且自己生火做饭时,他们就放心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发现,下放干部在经济上几乎与他们的生产队和他们自己(“集体与个人”)都没有关系,这一批到农村的干部比以前的都要好,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不用为下放干部派饭,所以,干部们劳动不劳动也就无所谓了,没有人与他们抢工分。我仔细询问过我父母他们都干过什么农活,他们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除了干一些极其轻微的劳动,比如选棉种、整枝、除草、间苗等等,像三熟制的插秧和冬季的兴修水利(挑河)是从来也没有做过的,这种劳动强度与《干校六记》中叙述相差甚远。加上这一次干部下放与前几次的干部下乡其使命的向度几乎相反,前几次重在“改造客观世界”,而这一次重在“改造主观世界”,根本不可能有主动的介入。所以从农村的组织形态来看,下放干部几乎是游离于其外的。
  在农村,几乎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在那个时代,也几乎没有什么个人隐私可以保留,下放干部的经济状况农民们很快就一清二楚了。以当时的工资状况来看,虽然自文革开始就没有再调资,但一名科级干部的最低工资也在四十五元钱左右,那么,当时的干部其家庭月收入都在百元左右,而且旱涝保收,如果以当时的农村工分制来折算,不管工分单价多高,这都是相当惊人的。同时,农村的物价与城市相比也要低得多。父亲他们很少花钱,菜是地里种的,摘来就吃,集市上东西也非常便宜,螃蟹大虾只有一两角钱一斤,至于油和豆腐则可以用队里分的菜籽、黄豆去换,这种物物交换的方式对早已习惯了城市生活的父母亲来说,既别扭又有趣。所以我的父母在南京时一直没有积蓄,每月吃用外加保姆费工资基本不剩,倒是下放以后积蓄渐渐多了起来。下放干部很轻易地就将农村的富裕户比了下去,按照我们上面分析的原因,下放干部很快臝得了农民们的艳羡,好奇的农民经常到下放干部家转一转,他们很留意干部们穿的衣服、抽的香烟牌子以及他们餐桌上的食物。当时的农村还是比较贫困的,资本主义的尾巴被割掉了,市场经济几乎没有,分配的周期又是年分配制,家家户户都没有什么积蓄,这样,平时如果要办什么事情,就显得捉襟见肘,至少在我父母下放的生产队,借钱是每一户人家都经常发生的日常经济行为。所以,下放干部很快成为农民们经济往来的对象,他们也因此赢得了农民们更多的信任和尊敬。我的父母周围的农民就时常向我父母借些小钱,三块五块、十块八块都有,他们都说老徐老张人好。
  真正算起来,下放干部的劳动时间是非常短的,散珠一般撒落在各地的下放干部很快因为各人原先的口子和他们所从事的专业,有了新的工作。我母亲原先是新闻口子的,下去后不久,先是零星地被公社叫去写总结、写汇报、写事迹介绍,并且帮公社培训了一批基层通讯员,上课的地点就在我们家,这些人日后大多走出了农村,进了市委或县委机关。半年后我母亲又被县里调去搞“农业学大寨”的材料,接下来就不是临时的,而是长期借调县委党校,随后又正式转入新闻单位,干她的老本行了。我父亲是搞政工的,所以劳动不久,也很快被抽调到县革委会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从一个公社到另一个公社,继续做组织、发动、宣传工作。与我父母一同下放的干部也先后陆陆续续地被启用,基本脱离了劳动生产的第一线,原先的身份、职业、政治面貌以及做人的尊严又慢慢地回来了。
  对干部的重新启用,与我们今天说的落实政策并不相同,整个过程都仿佛是自然而然的,并没有开什么大会,发什么文件,但我父亲母亲都认为一定是内部有什么政策,只不过他们个人并不知晓,否则不会如此通畅。至于下放到“五·七”干校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还有一个是不是“解放”的问题,不过三四年之后,他们也陆续回城。好多老干部的回忆录中都提到过这一节,比如韦君宜的《思痛录》中说:“一九七三年,我们那个干校的‘学员’,已经陆续被指名调回北京。”“后来,由周总理下令,让哲学社会科学部全体回北京。”那时,除了一些著名的直属干校外,各县都办了“五·七”干校,到后期,已基本上由“农业工人”组成,“五·七”干校也大都成了农场。
  在我父母走出生产队,出去工作的那段日子里,农村的家虽然还在那里,但已名存实亡,农民的预料得到了应验。有些农民的目光还是比较敏锐的,比如有一个养牛的老汉从第一天起就与我父母保持了相当密切的关系,他为人确实厚道淳朴,但同时他也很有一种农民的狡黠,果然许多年以后,队里的人有什么事,总是要请他来县里找我父母,每求必应,他与我父母真的成了朋友,两家的来往一直保持了十多年。
  真正的落实政策是“四人帮”粉碎之后。一九七七年开始有下放干部返城的消息,父亲和母亲对这个消息都反映平淡,有位一同下放的老同事找到我母亲说,不为别的,只为争口气都要回去。不久,组织上先后两次找我母亲谈话,希望她能回到南京,回到原先的工作岗位。这个时候,我的父母都是五十岁左右的人了,半辈子劳顿,这个时候稳定的生活、平静的工作和安乐的家对他们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当然有这种想法的不只是我父母,但不知为什么终究是少数。绝大多数的下放干部在七七年、七八年最迟七九年全部返城,轰轰烈烈的干部下放农村安家落户到此结束。
  留在县城也好,返回原单位也好,下放干部们很少有履行自己当初诺言的。我在一九六九年底的《新华日报》上看到一位下放干部这样表态:“把下放劳动当作一生的革命大事,还是看成一时的权宜之计?虽然是一字之差,却反映了对待下放劳动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态度”,他接着说:“如果把下放劳动看成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人在农村,心想城市,人在劳动,心想当官,这就是大叛徒刘少奇的‘入党做官论’、‘劳动镀金论’的流毒没有肃清。我们必须用革命大批判开路,在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克服对待下放劳动的各种错误思想,下决心一辈子扎根农村,紧跟伟大领袖毛主席继续革命,革命到底!”看了这样的文章,真是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时过境迁,我也许永远不会理解下放干部当时的心态,到底哪一种最接近真实呢?曾国藩曾说,在中国没有比做官更容易的了。如果他知道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的景况,是决不会说出这番调侃的话的。

  本文选自《六十年代记忆》,祝勇/主编,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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