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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江丨篇章视角 语用属性 现代汉语句法研究不可忽视的观察维度 ——《汉语句法的语用属性》面世(上)

张伯江 商务印书馆汉语中心 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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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语言学家张伯江所著的《汉语句法的语用属性》在商务印书馆出版。本书精选作者已发表的二十篇现代汉语论文,从话题结构、名词短语、句法结构、语体和修辞等角度集中论述汉语句法的语用属性。各章的研究往往立足某一论点或质疑某种观点,多采取中观的视角,通过句法结构、语义、语用等多个平面的举例和阐述得出结论,凸显语用观照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重要意义。其理论功底深厚,论证逻辑缜密,结论可靠、具有启发性。适合语言学研究者、学习者、爱好者阅读使用。

我们分两期试读本书第十一章《汉语的句法结构和语用结构》中的第三节《从语用关系认识汉语的句法结构》,今刊第一期,让读者对本书有初步了解。


从语用关系认识汉语的句法结构

汉语主谓结构反映的是“话题—说明”关系

这个特点,赵元任(1968),Li&Thompson(1981)和朱德熙(1982)都很强调。数十年来许多学者详细论列了汉语话题和主语的系统性特征。本章不打算全面讨论汉语主语的话题性,只是想从汉语句法结构的角度看这个问题。

汉语的主谓结构,从句法上观察不到某些西方语言那样的主谓之间的“一致关系”,从语义上也不见施事做主语的明显倾向,非施事成分做主语非常普遍,非常自然。如果一定要从句法或语义角度阐释汉语的主谓关系的话,正如吕叔湘(1946、1979)所讨论过的,“陈述的起点”“陈述的对象”“一句话的主题”等都是没有多少实在意义的说法。重要的是,这样的阐释无助于解释太多语法事实。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一定要说汉语的主谓结构之间一定是纯粹的句法关系的话,则会陷入一个理论的矛盾中。主谓结构,不管怎样阐述其间的关系,至少应该是一种论元关系,也就是体词性成分与谓词性成分之间的关系。主语部分应该是体词性的,谓语部分应该是谓词性的。朱德熙(1985)曾经依照Bloomfield的原则把汉语的句法结构区分为向心结构(endocentric construction)和离心结构(exocentric construction),向心结构的整体语法功能与结构的核心一致,离心结构则没有这样的核心。朱先生说:“主谓结构的语法功能跟它的两个直接成分(主语和谓语)都不一样,所以是离心结构。”(1985,§5)朱先生强调“主谓结构做谓语的格式是汉语里最常见最重要的句式之一”。那么主谓结构做谓语的时候,这个谓语部分是体词性的还是谓词性的呢?依照上面关于“主谓结构是离心结构”的观念,我们无法推导出主谓结构是体词性的还是谓词性的。这样,当主谓结构做谓语时,句子的主谓关系将无法做出明确的句法解释。

出路只有语用解释,即“话题—陈述”解释。我们把做谓语的主谓结构看成语用上的陈述语,而不去追究它在句法上是体词性的还是谓词性的。刘宁生(1983)曾经提出,汉语里还存在“双主谓结构句”,如:“小王搞技术革新信心不足”“待业青年自谋职业机会很多”。从命名可知,刘宁生对这类句子的层次切分是:

但是按照陆俭明(1990)“句法成分套叠”的观点,则应该切分成:

比较而言,陆俭明(1990)的方案更准确地反映了汉语主谓结构里的“话题—陈述”关系:每一层做话题的成分都相对简单,并有体词性;主谓结构用于对话题展开陈述。(生成语法的动词短语内主语假说,等于把主谓结构看成谓词性的。谓词性的主谓结构做陈述语自然比做话题更合适)


汉语的定中结构反映的是“参照体—目标”关系

汉语的定中结构主要反映的是“参照体—目标”关系,这是刘宁生(1995)予以论证的。我们关心的是,这个特点给汉语的定中结构带来什么样的句法后果。

汉语定中结构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名词、动词、形容词都能直接做定语,而且,添加句法标记的时候,用的是相同的句法标记“的”。汉语学界目前很少有人把“的”当作形容词词尾了,而倾向于看作名词化的标记。如果说英语名词前的定语位置有由形容词充任的强烈倾向的话(如动词常常是转化成形容词性的分词形式),那么汉语的名词前定语位置则强烈倾向于由名词性成分充当。这也符合沈家煊(2009a)所提出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之间的“包含模式”:三大类实词都可以直接出现在名词前做定语,或者使用相同的句法标记。

结合汉语定中结构的语用特征看,这个特点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典型的“参照体”是事物,而非属性。汉语定中结构的典型意义,就是借助一个事物辨识另一个事物。

朱德熙提出“名动词”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给做定语的动词一个合适的名分。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研究机构”“烤白薯”这样的很自然的动词做定语的现象,也可以看到动词定语与名词定语共存,分层次地修饰名词的实例,如“语言研究机构”“炭烤白薯”等。

周韧(2007)主张把“纸张粉碎机”切分为(a),王洪君(2001)主张切分为(b):

我们赞同王洪君的观点。周文在评论(b)种切分方案时提出三点:1)“如果[N1+[V+N2]]的划分方式是正确的话,我们就应该得到‘泥挡板’这类复合词,可是事实恰恰相反”。这一点,并非没有事实支持我们的观点,汉语里不乏“电唱机”“雨刮器”“脚踏板”“角平分线”这样的复合词。2)“如果将‘纸张粉碎机’这种格式都分析为‘[纸张[粉碎机]]’,其实就是否认V和N1有动宾关系”。我们认为,V和N1有没有动宾关系不是特别重要的,动宾关系只是N1+V+N2这个结构方式中V和N1多种语义关系的一种。从多重定语的修饰关系看,我们看不出具有动宾关系的“雨刮器”“纸张粉碎机”和不具有动宾关系的“脚踏板”“空气清新剂”有什么重大的差别,我们的切分方案(b)可以概括所有这些用例,而方案(a)只是针对V和N1之间存在动宾关系的情况,而面对“脚踏板”“空气清新剂”就难免要采取另外的方案了。3)非动宾关系的N1+V+N2中N1和V之间可以自然地插入“的”(“美国的粉碎机”),而有动宾关系的N1+V+N2中N1和V之间不能自然地插入“的”(“*纸张的粉碎机”)。在我们看来,定语身上加不加“的”往往反映的是临时属性和稳定属性的差别,“错版纸币的粉碎机”也未必不能说。周文说“在‘纸张粉碎机’这类复合词中,如果V+N2表示的是一种上位概念,那么N1+N2表示的就是这个上位概念中的下位概念”,这和我们的语感不符,我们的看法,N1+V+N2才是那个上位概念中的下位概念。

我们对汉语定中结构这种切分方法的坚持,信心来自多层结构中每个层次始终存在的“参照体—目标”关系。




图书信息

《汉语句法的语用属性》

张伯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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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作者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旨在揭示汉语语法中语用动因的体现。全书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汉语的基本句法结构不是主谓结构而是话题结构;第二部分讨论汉语名词短语组合过程中的语用关系;第三部分讨论汉语句法结构的语用性;第四部分讨论汉语句法结构的语体制约和修辞属性。体现了作者扎实的学术功底和开阔的学术视野。

本书适合语言学专业特别是汉语语法学专业研究者、学习者、爱好者阅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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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伯江,1962年生于北京。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出版专著《汉语功能语法研究》(1996,江西教育出版社,合著)、《从施受关系到句式语义》(2009,商务印书馆)、《什么是句法学》(2013,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汉语研究论文八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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