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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警察哪家强:我无法呼吸VS我这六七年就研究你们家
纪录片:《内蒙古包头王永明案——一场未审先判的生死案》
1999年5月27日,一名中国警察与歹徒殊死搏斗英勇就义,感动了整个重庆,无数民众自发为他送行;
2017年至今,一名包头警察为图私利勒索普通公民,使其入狱。
至今仍逍遥法外的他又将迎来怎样的结局?
2020年5月25日的傍晚,黑人男子弗洛伊德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一个名叫Cup Foods的食品店使用一张20美元的假币,店主发现后拨打911报了警。
在警察与弗洛伊德纠缠的过程中,其中一名警察沙文用膝盖顶住了弗洛伊德的头部和脖子,另外两名警察则一人按住弗洛伊德的后背,一人按住了他的双腿。在当晚8时24分24秒,此前还在不断挪动和呼吸的弗洛伊德没有了动静。在8时25分31秒,警用执法仪的视频显示弗洛伊德看起来已经没了呼吸,嘴中也没有任何声响了。不久弗洛伊德被确认已经死亡。
首先是美国警察长期的军事化思维,助长了警民之间的对立。这种军事化思维不仅在个案中有所体现,在针对此事件前期的正常示威采取的行动中,也以一些暴力的准军事化手段呈现。
从福柯的权力理论可以得出,警民冲突和种族冲突暴露了美国国家管理的权力战争本质。
根据福柯的契约——压迫图式,社会契约在这种情况下成为了一种权力工具。
还有美国的种族歧视问题。虽然社会已经普遍相信某种“政治正确”,但是在这种表象之下,实质的问题和结构性的矛盾根本没有得到解决。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原因十分复杂,是一个由历史、文化、教育、住宅隔离等多种原因形成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警察执法过程中黑人所要经受的境遇,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
即使无法改变系统性和结构性的问题,但是人们依然相信在个案上追求正义是可以实现的。
每一个生命都不该被无端残害,人人生而平等,这是人类社会早已达成的共识。
无论身处什么社会,任何试图破坏这种共识、妄图利用手中权力对他人进行迫害的人,注定要付出代价。
贰公道自在人心
1973年10月15日,芦振龙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洪官屯小宋村,生前系重庆市高新区兰花村派出所民警。中学期间,他5次被评为县三好学生,两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在高考时以全县文科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西南政法大学。
芦振龙在西政期间由于家境贫寒,经常吃馒头就白开水,但他仍克服重重困难刻苦学习。他还乐于助人——同学蒲东明患病,芦振龙背起他进医院治疗,拿出了自己写论文的50元稿费。学校宿舍被盗,他分析破案,守住路口,终于在凌晨逮住了小偷。
1998年7月,芦振龙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了石桥铺派出所,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在短暂的职业生涯里,他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他把遭遇难事的老人送回百里外的长寿县;民房漏雨,他钻进垃圾堆里探究竟;牺牲前半小时,他发着烧,还在商量为兰花村居民补修房屋……
1999年5月27日下午,为了保卫人民的利益,芦振龙只身一人,临危不惧,英勇地与7名穷凶极恶的歹徒展开殊死博斗,终因力不敌众,身中27刀,壮烈牺牲,年仅25岁。
6月1日早晨,重庆高新区万人空巷,10余万群众戴着白花为芦振龙送行,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等城区的群众冒雨前往,公路数公里长的主干道全是送行的人们,人民群众噙着泪,一遍遍呼唤:“龙儿哇,你一路珍重。”重庆市委常委全体为英雄送行。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邦国与全局党组成员共同抬着灵柩,一步一落泪地进入悼念大厅,陈邦国泣不成声:“好兄弟,好同志,一路走好。”
当时这名同学的话也让记者们深深震撼。
他们震撼于一位英雄对普通人发自内心的影响和一名普通西政学生的崇高道德感。
芦振龙的一生虽然短暂,但是对得起“人民警察”这个身份。直到现在,芦振龙的英雄事迹还在被母校传颂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西政人。这位一心为民的中国警察,师弟师妹们不会忘记,母校不会忘记,人民更不会忘记。
芦振龙让我们知道了“一心为民”才是中国警察精神的灵魂。
在包头也有一名警察,叫王刚。他的所作所为却让人唏嘘不已,更是给芦振龙这样的英雄为警察群体带来的光环上抹了黑。
王刚说:“我这六七年就研究你们家。”
我们整理了王刚所作所为的时间线:
证据可参见文章:实锤 | 包头案民警王刚敲诈勒索录音曝光!
实锤 | 包头案民警王刚敲诈勒索录音第二弹!
实锤 | 包头案民警王刚敲诈勒索第三弹录音曝光!
包头恶警王刚还在正常上班......
以上,就是王刚——一名来自包头的中国警察,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不耻行径。
正是因为包头警察王刚这样的人存在,警察这个群体才被抹了黑。
“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人们对于警察的看法也是一样。由无数英雄和牺牲者组成的队伍,仅仅因为一个王刚这样的人的存在,就能使所有光荣都付之一炬,所有光辉都黯淡无光。许多人因此开始不信任、污名化警察这个群体。存有偏见是人们的本性,但是如果没有王刚这样的害群之马存在,人民也就不会对警察这个群体产生这样的偏见。
绝不能仅仅因为一个王刚,就损害了我国警察的形象。
曾几何时,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的王刚也许下过这样的誓言:
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的人民警察入职宣誓誓词)
可如今,他不仅违背誓言,把手伸向了人民,还借手中权力残害人民。
王刚,早已不配为一名警察。
希望国家和人民不要纵容这样的人披着警察的身份再行恶事。
警察,是公民安全的守护者。提起警察,很多人会立刻想到除暴安良、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点,不论中外,更不论位于中国的哪一个地区。
近日以来,很多人都关注到了美国警察残害黑人男子弗洛伊德的事件,为受害者鸣不平,为美国警察存在的问题感到唏嘘不已,并唾弃警察沙文的残忍行径。
我们为远方的人们哭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怀有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同理心和最朴素的正义感,任何人都不会纵容无端残害生命行为的发生,更不愿使加害人逍遥法外。
而在中国的包头,这样的行为却正在发生。也是一名警察——王刚,为了图一己私利长期、多次威胁普通人(均有录音为证),最终使其入狱,受害人由于疾病缠身,至今仍被非法拘押在医院中承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警察给人们的正面形象,是通过一位一位警察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和一些英勇无畏的警察们用血肉之躯换来的。
怎能容许王刚这样的害群之马在一朝一夕之间将其抹黑?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我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可包头法治的春天,何时能够到来? 包头,就真的不会有青天吗?
撰文:芥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