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冲刺丨人大法学考研专业课背诵方法总体提示:既见森林,又见树木
三轮课堂上陆续给大家讲解背诵的方法和思路,但是仅有课堂上的传授还不够,还需要站在考生的角度现身说法,因此本文邀请到了去年备考并上岸的法理学专业师姐,为大家现身说法。很多时候同辈之间的启发和压力,可能比长者的说教和前辈的指导更有启发性和感触,请大家认真阅读这篇“笔尖还带感情的文字”。
一、总体原则
1.“既见森林”
专业课题目考察的是内容层次分明和思维的多元化、延展性,有时看似只涉及某一章节中的一个考点,但实则可以贯穿各个章节,究其整本书而言本来就是相互联系、相互说明的,如法理学是主要由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实证论三部分,刑法有总论、分论之分,但这并不是说各部分之间完全分离,相反这恰恰是在从不同的角度去论证说明,如刑法总论是用来解决分论中罪名的具体分析的、法理学的法哲学为法实证论提供上层理论基础等等,因而这也变相告诉我们考试答题时也要从不同角度分析。如下图1所示,该图片对应的是法理学中问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问题,自然我们可以知道这一知识点处于法的实施机制一章节中,可是除此以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有诉讼与非诉讼,诉讼自然对应正式制度,非诉讼对应非正式制度,同时,诉讼是在运用法律去解决,是否涉及法的作用、法律调整的作用、法的调整机制等内容,而非诉讼是运用法律调整之外的方法,那么是否就涉及国家司法权对社会的干预程度的问题也就是社会自治的问题。以上种种思路分析,都建立在对整个学科有知识框架的基础上,才能快速从一个章节的知识点联想到其他章节的内容。
因此,背诵专业课时必须要掌握学科的整体构架、知其前因后果、理清内容所处的位置和阶层,这样答题时才不会仅局限于一点,答题角度可串联整个学科内容,从答案内容中反映你思维逻辑、知识体系上的延展和多元化。
那么,背书的第一原则就是“既见森林”,要求我们的背诵要明确知识内容之间的体系逻辑,以及知识点处于什么位置、层次,直白地说你背完这一章节脑海中是有一个明确的、该章节知识内容的思维导图。如下图2所示,知行讲义中有一本专门的理论法知行体系图构,一般而言应用法学的知识体系会更加明确,比如刑法中分论的具体罪名需要用总论去分析相应情况,总论有相关比较明确的步骤如是否构成该罪、该罪在时间上的形态(既遂、未遂等)、该空间上的形态(共同犯罪)等等,但理论法学的知识体系相对较难理解和构建,需要着重思考,可在学习借鉴知行讲义上思维导图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如下图3所示,是我后期法理学中法实证论部分简化版的思维导图,是在讲义内容背诵得已经非常清楚时的知识体系图构,当然不一定准确或者适用所有人,仅是自己当时的理解。
图1
图2
图3
首先,对待某一点的内容要深入学习并详细背诵,答题才能详细论述而不流于表面。如法律史中的重点内容——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如下图4所示,包括春秋决狱、引经决狱、引经注律、纳礼入律、一准乎礼五步,那么这是大致过程,而其中具体的内容有什么、这一进程如何表现的,同样需要你详细背诵,如纳礼入律的表现如下图5所示,包括《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四部,那么《曹魏律》中增加了“八议”制度,该制度是何内容、有何意义作用影响、所针对的“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种人具体是什么人等等,都需要详细背诵。再如宪法学中选举制度,包括确定正式候选人、如何选举有效和当选、获得当选的代表候选人比应选代表名额多或者少时怎么办等等内容,其中具体细化为,如下图6所示,在确定正式候选人时,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比应选代表要多三分之一到一倍,间接选举是多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直接选举要当选是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投票的过半数同意,而间接选举当选是全体代表过半数同意,种种内容因涉及选举如何开展、举行等执行工作,因此特别琐碎细化,但是也必须背诵,否则你的考试答案只有大框架,没有具体内容知识,你也无法开展详细论述。
图4
图5
图6
其次,“又见树木”当然这并不是所有知识要面面俱到,研究生考试始终具备考试的功利性,核心目的是考上,而不是作学问研究,背诵学习要讲求效益,应全面抓住重点背诵、学有余力而扩展其他,作为考生我们必须明白,研究生考生固然是一个选拔性考试,但对你的要求仍然是掌握基础。如背诵刑法,刑法分论中有四百多个罪名,罗翔教授曾调侃,他也不知道在家私自打水井定非法采矿罪,因为水属于矿产,而刑法总论里学说探讨、定性问题众多,如下图7所示,共同犯罪中关于如何区分正犯与共犯就有主观说、客观说、犯罪事实支配理论等,而客观说中还有细分为形式的客观说和实质的客观说,难道此种种知识都要求你全部背诵下来吗?人大考研要求很高,但是也没有到要求你必须掌握学科的每一个知识点、将书本上的话一字一句地背诵下来,就一年的备考时间而言你也无法达到这种要求。那我们要做的就是全面背诵基础内容、背诵重点内容,如下图8所示,民法中包含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其中关于如何继承的各种情况、结婚离婚要件等等内容非常庞杂,那么这部分内容其实并不需要我们去全面背诵、只需要了解其重点内容即可,甚至对于这其中的核心内容也是了解而非是背诵。那么怎么找准基础和重点呢,就理论法而言,知行法学所编撰的经典秘籍讲义上的内容就是基础,而应用法中民法、刑法的基础不就是司法考试内容吗,就考试范围而言,司法考试与考研同样考察的是97年刑法典、11个刑法修正案以及部分司法解释,只是因答题方式的不同,导致备考方式有所区别,一个简答,一个详述。至于如何找“重点”——看历年真题和热点分析,“重者恒重”,反复出现的是考点,考点即重点!(其中详细论述可参见知行法学公众号的其他推送)
图7
图8
总体而言,一是不强求刻板地一字一句按照课本背诵,适当允许将课本语句转化成自己的语言,但是不要肆意串改法言法语,尽量多按照法言法语背诵,这也是考试时你法学专业素养的体现;二是要“准确”,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知识体系的准确+核心知识内容的准确。如法理学第二章讲法的作用,如下图9所示,按照“准确”的要求,那么你必须能够清楚背诵:法的作用上位概念是从社会调整到法律调整,法的作用包括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思想影响作用,然后每个作用具体包括什么内容,如社会作用中包括政治和社会,从而引出阶级性和社会性的关系问题,最后还涉及如何做的问题,这些是知识体系的准确构建。那么关于知识内容,如法律史中奴隶制五刑是墨、劓、剕、宫、辟,封建制五刑是笞、杖、徒、流、死,以及奴隶制五刑是如何转变成封建制五刑的过程,唐代罪名中“六赃”“六杀”“十恶”罪名等等内容,尤其是法律史中的“定位”,这一制度属于哪个朝代、有何地位,前后源流等,这些必须是准确背诵、并且精准输出的核心内容,该内容无法通过一些所谓理解来自己进行编写,属于“一是一、二是二”的精准知识。
图9
二、背诵方法
1.做思维导图
做思维导图既有助于理解树立知识逻辑体系,也是帮助我们进行背诵的好方法。但是,思维导图如何做、什么时候做这一问题值得细究。
首先是何时做,许多同学总是倾向于在阅读完课本后、也就是开始背诵前做一份思维导图,然后再根据这份思维导图进行背诵,笔者个人认为这样其实是不利于你的理解和背诵的。就大部分人而言,哪怕通读几遍课本,对课本内容也不可能达到处处熟悉,对知识点的掌握并不深刻,此时所做的思维导图常常是根据课本的大标题、小标题、文章段落的首尾句所罗列堆砌而成,本质上这是作者的思维,不是你的思维,你对其中的关系逻辑并不熟悉,对着这个思维导图背诵和直接用课本讲义背诵并无实际区别,不能有效帮助你背诵,甚至因为对课本的不够熟悉,在做思维导图时需要一直翻阅课本,花费大量时间。因此,笔者倾向于在背诵一个完整章节后再做思维导图,我自身备考时也是如此做。我们需要明确,思维导图的根本目的是让我们有逻辑、有条理地完整记忆知识点,通过对内容的先行背诵,之后你在脑海中对每个知识点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不再是“暧昧不清”的,此时再进行一次“输出知识”做思维导图(此时无需再对照课本),那这个图就是你对脑海中的知识整理梳理后所做,赋予了自己的理解,知识体系是你的自己脑海中反馈出来的逻辑,必然能够清楚记得,记自己的逻辑和记作者的逻辑,当然前者更迅速,同时自己的逻辑也有利于你快速捕捉知识点,从某一细小关键词扩展成一个知识网论述。此外,一个章节的内容本身完整,但又可与整本书短暂分开背诵,因而背诵完一个整章节后写思维导图合适。
其次是思维导图如何做,上面已提及,按一个章节做思维导图,不必非要是整个科目的思维导图,不论是听视频讲解课本时还是背完整本书后,对整本书框架的把握是不存在问题的,重点是对各个章节中具体知识体系的背诵。思维导图上可尽量简洁明了,不必一一详细说明,可用一些简写代替,如上图9所示,例如我在法律原则的功能中就会将创制方面简化成:决定性质、协调保障、导向改革,这些简写对于其他人不一定熟悉,但对自己来说就有提示整个长句子的作用,这也是要求先背诵的作用所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记忆习惯,同样的背诵材料,最终大脑对其印象深刻的点不同,先行背诵后你就会知道你大脑的反馈,自然明白如何简写。
最后,背诵第一遍后所做的思维导图,既是大脑习惯的记忆图,后期加强第二遍、第三遍背诵时,直接对照该图背诵复习即可,节省时间,又相当于背诵一章后所进行一次“输出知识”,你会对你的背诵效果如何得到及时反馈,从而更好加强你的背诵。
将所需要背诵的知识按照一定划分成几部分,即一部分是20-30分钟左右即可背诵下来的内容,每天背诵一部分,第二天先将前一天所背诵的内容看一遍(注意:是看一遍,不是要再去背诵一遍,哪怕看过以后你无法全部清楚记得也没关系,只是看一遍),再背诵下一部分内容,第三天是需要将前两天所背诵的内容看一遍,然后再背诵下一部分,以此滚动将第一天的内容背诵过一遍+看过四遍后,则该内容不用再看了,也就是第六天时,只需要看第二天至第五天的内容,然后背诵第六部分内容即可,依次滚动背诵复习。当你这样过完一轮后,你会发现知识已经记得很清楚了,哪怕后面四遍只是看,也熟记于心。可以用写“正”字在背诵内容旁作标记,并区分每天所背诵的部分,当写完一个“正”字后,该部分内容也就结束背诵。
该方法比较适合于知识点琐碎、有许多详细硬性规定、带有很多数字日期等内容背诵,比如司法考试中的三国法部分、宪法部分,如下图10所示,宪法中每一个制度有很详细明确的规定,比如特别行政区制度,其中仅是特别行政区官员任职资格一方面,就非常繁琐,行政长官要求年满40岁、在香港或者澳门连续居住满20年、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区中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而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则只要求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区中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还有其余主要行政官员、立法会主席、一般议员等等,都有不同的要求,过于庞杂,如果强制性一天花三四小时背诵这样的内容,不仅知识容易弄混、记不清楚,还给大脑记忆带来过重负担,因此通过滚动式背诵法,每天记忆量不多,可达到准确记忆和减轻压力的效果,并背诵效果极佳。
图10
将某一类相似的知识点,或者某一类大题所涉及的有关知识,总结起来单独背诵,如刑法中有些法条内容非常复杂,需要理清前后逻辑,并且具体区分不同的适用情景,如非法拘禁罪、114和115条关于危害公共安全、一些结果加重犯等,须将知识点单独罗列出来重点记忆,如下图11所示,是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法条规定,以表格形式具体区分不同结论中认定中行为类型、主观要件、罪数问题等有何不同,以便更好背诵记忆。此外,虽然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等罪中都存在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但非法拘禁与后几种罪名仍然存在区别,非法拘禁中如果是实行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是结果加重犯仍定非法拘禁罪,如果是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才会适用法律拟制,而刑讯逼供等致人伤残、死亡适用法律拟制的行为包括实行行为和之外的暴力行为。通过这样总结背诵,既理顺了法条如何适用的情形,又对相似规定的罪名进行了区别和联系。再如法理学中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治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原则、法律解释,宪法学中的基本权利答题模版,法律史中的法律儒家化、封建成文法典篇章体例结构发展演化、中央司法机关的演变、法律形式的演变、清末变法修律等等,都应该单独总结起来独立背诵,做到知识点的“死去活来”。
图11
口诀的作用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将一些琐碎知识点串联起来,起到汇总作用,如下图12所示,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如何提出,马峰老师总结的口诀是一般议案机关是两央两高三委一团、个人是301团(30是30名以上代表提名,1团是一个代表团提名),质询案是301团,罢免案是103团(1是一个主席团,10是十分之一以上代表、3是3个代表团),再结合机关不质询、人常不罢免的口诀,基本就将全人大会和全人常会的议案程序背下来了,比直接背诵各个机关名称等要轻松许多,并且不会漏掉某一机关;二是口诀作为提醒,可以是整段内容的核心思想,也可以是谐音提示,比如法律史中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成文法运动就可以记为“子产书,鞅铸鼎,李悝发神经”,“发神经”是李悝编写法经,再如民法中关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曾听李建伟老师汇总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家破就是其财产被继承了,人亡就是其权利能力消灭,妻离就是婚姻关系解除,子散就是一方单独送养小孩的行为有效。
图12
口诀如何获取呢?一是知行法学的讲义上部分知识点有相应口诀,或者是师兄师姐讲解会说明;二是许多法考老师由于多年讲解法考经验,会编出很多口诀来帮助大家,比如刑诉法就有很多口诀;三是根据自身的背诵记忆自行总结,只要自己明白是何意又能做到朗朗上口即可。
背诵一定要重视反馈,也就是“输出知识”,及时得到反馈结果才能进一步加强自己的背诵效果并且节省时间。反馈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上文所提及的背诵后做思维导图,还有通过冥想或者是口头叙述,冥想是指你在任意时候均可在大脑中复述你今日所背诵的内容,相当于在进行自我对话,包括睡觉前、在食堂排队打饭时、等电梯空隙、上厕所时、走路时(要注意安全!)等等,都可以在脑海中叙述一遍背诵的内容,无法回忆的内容则说明你需要再强化背诵一遍;口头叙述就是直接通过口头上表达分享出来,可以是给别人讲解,讲解一遍使他人听懂,则自身的逻辑也会更加通常,也可以说给自己听,或者可以选择录音的方式,头脑中还处于模糊不清的知识点内容,经过语言分享这一步骤,会更加清晰明了,而且由于说出口,磕磕巴巴的地方自然更加清楚,有磕磕巴巴说明此处背诵或理解仍需加强。
其实,从一轮背诵的过程看,背诵后所进行的知识输出,相当于是快速帮你又背诵了一遍,并且可以知道哪些地方没有背熟,则重点背诵不熟的即可,其余部分则无需再在这一轮背诵中重复时间背诵。此外,在考前冲刺阶段,知行法学也会发布相应的背诵版讲义,让你清楚知道哪些需要背诵,以及如何反复强化自己的背诵效果,如下图13所示。
图13
三、具体学科提示
(一)理论法学
1.法理学:法理学特别强调知识的体系性,因此建议采用做思维导图的方式,一个章节进行完整背诵,关于一些高频考点,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法治、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等,采用题型总结背诵,如下图14所示,是我结合知行讲义汇总后作出板块总结,那么关于这一问题只需要根据这一总结背诵即可,不必再去各个章节分散背诵,有针对性地根据考题、考点来背诵知识。
图14
2.宪法学:宪法主要包括三大部分——总论、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其中总论和基本权利义务部分应采用思维导图方式进行背诵,与法理学相似该部分理论体系性强,而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部分可采用滚动式背诵方式和口诀背诵,记忆琐碎知识。
3.法律史:法律史内容按朝代划分,每一朝代都是从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概括(立法文件、法律形式)、法制内容(最为重要的是刑事制度)、司法制度方面进行论述,宏观上体系性强,但微观上知识点还是过于琐碎,建议采用滚动式背诵方法。此外,法律史格外重视知识的“横向”和“纵向”,我们一开始按照朝代进行背诵,属于时间上纵向,那么后期也要进行横向比对,如立法指导思想的发展演变、法律形式不断发展完善等,进行总结背诵。
1.刑法:刑法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法学科目,在背诵时不可脱离案例,应做到理论与案例的结合,必须是任一知识点都能配以一个相关案例,案例既是对理论论述的延展,又可体现其逻辑分析能力,是你答题时的亮点。如下图15所示,是关于刑法原则的内容,我相信任何一个考生都知道这一内容需要背诵,但是你记忆理论后,是否能够举出有关例子,如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刑法第389条规定了“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此条仅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相关规定,那么此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类推解释则是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不应禁止。当考到这一点时,这个例子便是你的作答亮点,你不是在泛泛而谈,而有具体实证。
图15
2.民法:首先,民法的知识体系庞大,涉及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侵权责任等多个方面,如果每一知识点都记忆相关案例则任务量太大,且民法的适用情形过多,情形稍微变化一二,则结论不一,因此民法背诵的重点不在于记忆案例,而是各种相似情形的不同法条适用、重点是区分,如下图16所示,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中,效力有瑕疵包括效力待定、可撤销、无效三大类,虽然三类法律效果有可能出现相同的情况,但三大类的法条适用完全不同。同时,需要理解并背诵其中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法律专业词汇的含义,适用于何种情景。其次,民法的内容非常多,可以说是考研科目中知识最庞大的一个科目,知识点琐碎细化,并且其重点强调理解,法条之间联系密切、逻辑严谨,笔者通过请教民商法专业的同学并结合自身经验,不建议在后期花费大量时间去进行大量的背诵,民法需要的是理解与背诵同时进行,适合滚动式复习方法,也就是一边学习理解法条的适用一边去记忆背诵这个点。如侵权责任中,不同类型的侵权有不同的法条适用,法条非常众多,但实际上,法条之间除按照侵权类型如经营者、教育机构、医疗损害等区分,还可以按照归责原则进行区分,分为过错归责、无过错责任、公平补偿责任,将具体的侵权责任划分到这三类中进行总结背诵,如下图17所示,无过错责任中又分为相对无过错和绝对无过错,相对无过错包括四种人、两种物、工业四害,其中四种人是指监护人、用工单位、个人用工、义务帮工,其承担的都是一种替代责任,指责任人不是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是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负责。那么你可以今天只背诵过错归责原则,然后这一原则具体包括哪些侵权类型、法条如何规定的,明天再背诵无过错责任原则,用滚动复习的方式,每天抽取一点时间学习民法,在不断理解中去记忆。最后,民法的背诵千万不要去一字一句地背诵,记关键词即可,比如关于流质流押条款的效力,如下图18所示,写的非常详细,那么你背诵的时候需要记的是:1.合同中流条款无效、其他有效;2.担保物权有效(物债两分,物权的有效与合同债权的有效无关);3.优先受偿只能法定拍变折.通过一边理解一边记关键词,答题时即可自己用关键词展开详细论述。
图16
图17
图18
3.知识产权法:(笔者自身在这一学科学得不好,因此特请教了知产专业的周子璇同学,向大家说明她的背诵方法和注意事项)
(1)背书时把握横纵两个方向(类比法律史)
A.纵向——从权利本身出发
权利由什么产生? →权利对象
针对该对象产生的利益该如何分配? →权利归属
针对该对象会产生那些权利? →权利内容
如何实现利益? →权利交易(取得、消灭、行使)
如何实现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的平衡? →权利限制
如何保护权利,权利受损时如何得到恢复/赔偿? →权利救济
B.横向对比记忆:
一些常见的对比
著作权vs专利权vs商标权
智力成果权vs商业标记权
作者权体系vs版权体系
发明vs实用新型vs外观设计
相同术语对比记忆
如: 判断专利何时丧失新颖性时,存在先发明原则、先申请原则; 专利取得的制度中也存在先发明原则、先申请原则。对这些"相同的概念"需要专门对比记忆。
(2)定位记忆
背任何一个概念都要先定位,如: 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的限制-等同侵权-侵害专利权的侵权方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3)程序性的规定
可以用画图/时间轴的方法辅助记忆,如: 发明专利的"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商标审查中实质审查的具体程序等。
四、背诵实质——反对“机械记忆”
(一)“机械记忆”带来的问题
1.花费大量时间什么也没记住
许多同学在背诵时,刚开始都能好好背,一边读一边想,盯着背诵内容,用笔在书本上勾勾画画,慢慢地就开始“神游太虚幻境”了,整个人就只是呆在那儿用嘴巴不停地念他背诵的内容,一直反复不停地去“读书”,好像变成了一个复读机一样,读了半个小时却可能连专业课的一段内容也没记下来,或者是只盯着书上的内容看,看了很久却大脑放空,最后的结果就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却只记住了很少的内容、更有甚者是什么也不记得。
2.记住的知识是零散、僵硬的
知识零散,是指在背诵时,有同学会出现哪怕记住了内容,但是内容之间是断开的、没有联系的情况。分别把一章中的知识内容一个个都记住了,但是问及这一章节的知识时,只是将背诵的板块单纯组合在一起,甚至需要背了详细内容后,再花时间硬记这一章有什么。如下图19所示,法理学中法的作用一章,分别背诵了社会调整和社会调整系统的含义、社会调整的几个分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法的作用的概念和分类以及正确认识法的作用,然后再背诵法的作用一章中这些内容的标题,完全不理解这些内容之间有何联系、为何会放在一起,其实这样僵化的背诵会很容易遗忘,时间一久或者是紧张时,完全记不起来法的作用一章中讲了社会调整的内容。
知识僵硬,是指完全不理解内容的含义,只是鹦鹉学舌般模仿性将这一概念、这段话记下来,并不会实际运用。这种情况主要出现是应用法学中,比如刑法中事实认识错误一章,背诵了因果关系错误有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事前故意、构成要件的提前实行,一字一句地将含义概念都背诵下来了,但是却不会运用。例如,狭义的因果关系是指虽然发生了行为人所期待的结果,但是实际发生的因果过程与行为人期待的因果过程不一致,结论是仍成立犯罪既遂,那么现在有两种情况,一是甲将乙推入井里,想要淹死乙,但是井里没水,乙是被摔死的;二是甲想要毒杀乙,用剧毒蘑菇与鱼丸做了一道凉拌菜,乙没有吃有毒的蘑菇,而是吃了鱼丸死了,因为鱼丸过期变质产生了毒素。当你僵硬地背诵了含义时,这两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与含义对照,同样发生了甲期待的结果——乙死了,同样是因果过程实际发生与甲期待的不一样,难道这两种情况都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吗?显然不是。因此,光是单纯背诵了知识内容是没有用的,不了解知识背后的含义,背诵只是背诵,不是内化成自己的东西,甚至笔者曾听到身边有朋友说,她背诵宪法时,连“县级市”“地级市”“较大的市”“设区的市”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这几个名称之间有何关系,在涉及这一内容时就只是死记硬背,听起来是不是很夸张,但这就是可能发生的事。
图19
我们在背诵时,常常忘记了背诵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是为了什么而背诵,变成为了背诵而背诵了,只记得要将书本上的内容记在脑海里,忘记了背诵是为了最终考试上的“输出”。背诵只是帮助我们“输出”的手段,“输出”需要我们有自己的知识,所以我们背诵是为了将书本上的知识“内化”成自己的知识,不管你在背什么内容、如何背,都是为了能够“用”你背的内容去解决考卷中的问题,不是单纯记住就可以了。
1.眼睛看
背诵的第一步就是用眼睛看背诵内容,除了当你需要检验自己是否记住了这段话时,其余时候请把你的目光牢牢锁定在你要背诵的内容上。原因在于:一是眼睛盯着书本,避免眼神放空或者东张西望看其他事物,有助于你背书注意力的集中;二是一遍遍反复看所要背诵的内容,能够通过“看”将知识不断传递给大脑,不断加深大脑的记忆,好比你时常走过一条街道,虽然没有刻意记这条街上有什么东西,但是由于看多了,时间一长也会记得一部分。
2.嘴巴读
背诵一定要用嘴巴去读,不管你是读出声还是默读,一定要“读”,通过口头叙述这一步骤,首先能够清楚发现这段话对你来说是否绕口、一个句子如何划分方便自己记忆,这是一个本能的过程,其次能够逐步将这段话转化成自己习惯性的语言,转化这一过程既是加强理解又是方便背诵。有许多同学说,我可以在心里默念,笔者认为默念始终不如嘴巴读,除了上述原因外,通过嘴巴“读”能够加强一些肌肉记忆,并且保持“读”的状态,使身体一部分动起来,能够避免枯燥背诵所带来的困意。并且,不知你发现没有,不管是默读还是读出声,你会感觉耳朵都能听到声音、听到你所读的内容,这种方式会让你的耳边始终围绕着你背诵的声音,使自己沉浸在背诵状态中,隔绝他人的影响。此外,耳朵通过对声音的感知,将所听到内容不断传递到大脑,不知不觉中加强大脑的记忆。当然,背诵如果选择读出声,要选择好地点,对于在图书馆学习的同学,可以去外面背诵,避免打扰到其他人,同时要多喝水,太过于大声背诵要注意时间,避免嗓子不舒服。
3.手勾画
背诵时一定要用笔在书本上对所背内容进行勾画,不管是纸质版还是电子版都一样。
勾画的内容包括以下:其一,通过不同颜色的勾画,区分出哪些是必须完整背诵的内容,哪些是只需要理解即可的内容;其二,勾画出这段话中你所认为重要的关键词,比如下图20中所示,“表达或表现不限于文字形式,也包括属于......的媒介和符号系统,例如声音、形体、色彩等等”这句话中,我将“媒介”和“符号”两个词圈出来,强调表达本质上就是媒介和符号,或者是作品具有独创性一段话中,我圈出了“形式”“具体表现”“编排”等词,强调独创性是形式上,而形式就是指具体表现和编排;其三,勾画出自己的记忆词,因为每个人的大脑对不同汉字、词语、句子的反应程度不同,例如有些词语虽然不是这句话的核心内容体现,但是自己就是可以通过这个词达到完整提醒这句话的效果;其四,勾画出自己记不住但却影响到整个句子段落背诵的词,如下图20中所示,在解释何为作品独创性中的“独立完成”时,下面打绿色括号的那段话,虽然不需要一字一句背诵下来,但是也需要能够用自己的话来说明,而笔者总是记不住“已用的形式复制”和“既定的程序推演”,而这是对抄袭的具体解释,那么我会格外勾画出来,重点记忆这两个。
图20
勾画的目的在于:一是一边勾画,一边告诉自己背诵的重点是什么,起到提醒强调的作用,避免将背诵、记忆的重点放在不重要的细枝末节上,毕竟每个人的记忆范围有限;二是勾画这一步骤既能够充分调动大脑的思考,大脑在对背诵内容进行理解思考,避免背诵的东西“不过脑”,又能够及时将大脑的反馈呈现出来,理解与背诵相互配合。
4.心里想
心里想是背诵过程中的核心步骤,毕竟背诵的知识最终是要“进入大脑”的、要“内化”成自己的东西。那么在背诵时,一定不能只是上面所说嘴巴读等三个步骤,否则只是在进行“机械记忆”,照本宣科地复述性背诵而已,知识“不过脑”。
因此,我们需要在脑海中思索以下内容:一是必然要在脑海中默念这段话,你要记住肯定是要反复在心里默念确保自己记得;二是这段话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这个知识点是为了说明什么,这一点用来帮助你勾画段落句子的关键词、重点内容,与上一步“手勾画”所讲相配合,帮助你进行背诵;三是所背诵内容是处于什么章节、其统领知识内容的大标题是什么,这一点是避免你背诵内容过多,背着背着都忘记了你到底是在背什么,这一点在法律史和民法中尤其重要,法律史中格外强调中制度与朝代的匹配,比如在背诵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体现时,记住了八议、准五服以治罪、官当、存留养亲、重罪十条等制度,却不能区分哪个八议是曹魏《新律》中的内容,官当是《北魏律》中的内容,民法中章节篇目繁多,同时每一个点都有具体的详细规定,极易导致背诵了具体规定忘记了规定是为了什么、用来做什么,比如你详细背诵了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却忘记了这两个权利都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的减少、属于债的保全,再如你背诵了虚假表示、隐藏行为、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以及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却不记得这些情况均属于意思表示瑕疵,是意思表示不自由和不真实两种情况;四是这个知识点与其他内容是否存在联系、你所背诵的几个知识点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一点是强迫自己主动去串联知识点、帮助你构建知识之间的逻辑体系,避免你背完了几部分内容后,只是零散放在大脑中,好比几块积木呆在一块,却没有拼接起来,比如法理学第十章法与政治中,我们背诵了社会自治的作用、法与社会自治的关系,那么是否可以联想法的作用一章节中说明法的作用是有局限的,那么此处社会自治的作用是否可以弥补法的局限性。
5.身体动
身体动是指在背诵时不要一直保持一个姿势,可以让身体活动起来,同一个姿势呆久了既让身体僵硬不舒服,又容易犯困,譬如你坐着背了一个小时,可以站起来背一会,而且一般站着会你整个人相对精神一点、不那么想睡觉。当然,只要能够有利于你的背诵状态,让身体感觉舒服一点,不管你是站着背、坐着背,还是躺着背,都是OK的,但是提醒一点,躺着背过于舒服了,身体处于舒适状态大脑容易产生困意,尽量少一点。
此外,背诵时间过长,大脑必然会疲劳,可以适当看看远处、身体拉伸活动一下,放松放松紧绷的精神状态,但是千万不要在背诵过程中去玩手机,哪怕是休息的时候也不可以!
上述“眼睛看、嘴巴读、手勾画、心里想、身体动”五个步骤是同时进行的,互相配合以达到真正在背诵记忆的效果,而非只是“机械记忆”、知识“不进脑”。
1.先理解后背诵
首先,虽说理解与背诵相辅相成,但是理解一定是放在背诵前面的,此处的理解是指对所背诵的内容有一定的基本认识、大致明白这段话在表达什么意思,不存在其中有一个名词你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之类。比如上面所说刑法中狭义的因果关系那个例子,你仅仅是背诵了概念和结论,没有对其理解,你同样无法运用,狭义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是有因果关系的,仔细想想,狭义的因果关系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中的一种,而事实认识错误是主观责任阶层的判断,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客观违法阶层,分析顺序是先客观后主观,如果本身行为与危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根本无需判断是否存在事实认识错误,那么在情形二中乙是因为吃了鱼丸中毒而死的,乙的死亡与甲的毒杀行为并不存在因果关系,这一情形根本就不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如果不对内容进行体系性的理解,不明白狭义的因果关系成立的预设前提条件,仅仅是背诵含义来与案例情形进行比对,同样不会做题,甚至可能越背越迷糊。
其次,不能对理解强调完美主义,不要以我理解不够深刻、可能理解得不对等为借口推迟背诵,我相信每多看书、多背诵一次,都有可能对同样的内容产生新的理解,“活到老、学到老”,你很难甚至不可能确保你的理解就一定达到足够深刻、完全正确的程度,所以只要有了“基本”理解,就应该马上开始背诵,通过一遍遍地背诵,同时是在进一步加强你的理解。
最后,一般而言,理论法学中难以理解的内容一般较少,教材中对大部分内容都有详细讲解,再加上知行法学有相应视频讲解,基本理解其含义不难。而应用法学中格外强调理解这一步,需要仔细研读案例分析去理解知识点的含义,切忌盲目背诵含义概念。
2.背诵强调的是背核心含义、不是单纯背诵句子
背诵一段话,不是原封不动地背诵这些文字,是背诵这段文字所表达的含义。在上面提及过,背诵的目的是为了将知识“内化”从而在考试时“输出”,那么“内化”“输出”的核心是思想、情感、观点等等,而不是表达,背诵不在于这段话如何表达,而在于这段话表达了什么。当然并不是说如何表达不重要,我们同样需要培养自己的法学素养,用专业性的词汇表达,但是每本教材上的表达都是作者长年累月专业学习后的语言习惯,我们可以借鉴模仿,但是如果在背诵时完全一字一句将作者的语言习惯背下来,增加了自己的背诵负担。如下图21中所示,法律原则在实施方面的作用,第一条核心含义就是指导法律规则,是其三性的评价标准,具体讲了三个方面:正确理解法律规则(正确性)、使法律适用结果符合法律目的(合理性)、判断法律规则本身是否合法(正当性),再简单一点就是对法律规则的理解、适用、本身合法与否,第二条核心含义是弥补“漏洞”,也就是法律规则出现空白了,没有具体规定,那么由法律原则来处理。通过这样对其核心含义的理解,背诵时只需要重点背诵核心含义即可,不是一条一条地去照着原文背诵句子,如何表达是可以随着后续学习不断加强的,同时学有余力当然可以多背背书上的表达,既保证了背诵效果,又可减轻压力。
图21
3.背诵的知识之间要具有联系
这一点格外强调背诵前的理解和背诵后思维导图的运用,比如上面图19所提及的法的作用一章,通过理解,明白这一章中之所以先讲社会调整,正是因为法律调整就是社会调整中的一种,是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的关系,法律调整和其他社会调整相协调,但法律调整是社会调整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因此引出法的作用,对其进行详细说明,而法的作用同样具有局限性,所以仍然需要其他社会调整,为后面讲社会自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奠定基础。并且,当你一个章节背诵一遍后,一定要将所背诵的内容形成一个知识体系图,将知识串联起来,如上图9中所示,你后期的背诵也是反复围绕这一个思维导图,将导图作为背诵主干,不断通过背诵为其他添加枝叶、丰富起来。这样一来,知识点之间不再是零散的,是可以通过一条脉络串联起来的,你后期论述时也会层次分明、而不仅仅是将大脑中的东西直接搬出来堆在一起。
五、背诵过程中的问题
(一)不要全部一字一句照搬原文背诵
有同学指出:即使一开始知道要抓取关键词背诵,但是真的背起来有点不敢取舍,总觉得书上非关键词的法言法语也比自己的更好,用我的大白话串关键词真的可以拿分吗?带着这样的怀疑最后就成了一字一句全背。
首先,认为书上非关键词的法言法语比自己的语言更好,这是正常的,仔细想一想作者是什么水平,你是什么水平,而且书上的话语经过作者的反复斟酌修改,作者的话比你更具专业性非常正常,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背诵是背核心含义,不是背句子,你现在不敢大胆放手,会给自己非常大的压力,并且一字一句全背,如果是小部分内容,那完全可以,可是现在是几本厚厚的专业课,你怎么做到在短时间内一字一句全部背下来。
其次,不是说完全不能一字一句背诵,对于一些标题性的重要句子,讲义上用黑体标注的,是可以一字一句背诵的,但是对于其中属于具体解释、说明、举例等性质的文字,则没有必要一字一句背诵了。如下图22中所示,关于法律原则适用方面与法律规则的区别,“存在于法律运作的全过程”“有个部分适用的问题”“可以排除规则的适用”,这三条完整背诵,而后面具体解释的话,只要提取关键词就好,甚至可以根据前面三条的含义加以理解,用自己的话表述,如第二条核心就是法律原则可以几个原则一起适用,而法律规则适用此就不能再适用彼,一个是可以合并适用,一个是排斥适用,只要理解并记住了这一点核心含义,那么考试时用自己的话表述出来就可以,甚至还可以对其进行举例说明,比如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与自愿、平等原则可以同时适用,论述更加丰富。
最后,关于用自己的大白话串关键词的问题,当然是可以得分的,并且不要过于贬低自己,你通过大量的专业学习备考,你的法学素养在不断提高,而且你对核心内容的背诵,同样是在背诵相关法言法语,法言法语也是由一个个专业词汇组合起来,并非只有唯一一种标准,等你基本掌握这些专业词汇,到后期,你所谓的“大白话”其实也是法言法语。
图22
许多同学不敢抓关键词背诵的原因,常常在于无法确定自己抓取的词汇是否是“关键词”、不敢取舍,笔者在此处浅谈一下自身抓取关键词的方法:
1.找出主谓宾或主系表、去掉修饰成分
如下图23所示,关于法治概念在当代中国那一段,保留主谓宾或者主系表后,剩下的内容就是:治国之道和对良法的追求,观念上体现价值理念和治理过程中价值理念变成良好秩序,其中“良好法律制度”简称为良法,具体的价值理念在法理学第三章法的价值中有过详细背诵,在这里补充上去即可,无需和原文一模一样,前者说观念上体现,那么后面就是要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转化成好秩序,既然是法治,必然是良好法律秩序。最后你的关键词就是“治国之道、良法追求、价值理念、良好秩序”,实际与追求、观念和实施两套系统。
图23
2.找中心词
中心词可以是段落中反复提及的词语,也可以是一些能够代替不同表述的词语,不同表述都是表达同一内涵的词语。如下图24所示,关于法律原则在法律创制方面的作用,第一条中心词就是“基本”,这个“基本”是说法律原则奠定了法律制度的基础、由它决定,那么内容、性质、价值取向等内容当然也是由它决定,第一段落中一直在反复强调“基本”一词。第二条中心词是“协调一致”,协调的意思是没有冲突、一致的意思是统一,第二段说“防止和消弭法律制度内部矛盾和增强法制统一”,与协调一致是相同含义的不同表述而已。第三条中心词是“导向改革”,就是原则变化引导了法律制度的变化发展,与第三段的意思也是一致的。
图24
总之,不管如何抓取关键词,目的都是为了尽可能还原原文的意思,表述不一定要一模一样,但是中心含义一定要和原文一样表达清楚。
有同学指出:“有时候书上会有一些我感觉是一个意思的表述,但是我不确定自己的理解对不对,而且感觉它们好像各有偏重各有精彩之处,所以总是很痛苦地全背。比如法理学法的制定这一课,我感觉一样的说法有:“国家创制法的活动”、“有关国家机关法的制定的活动”、“国家自觉、正确的立法活动”,分散在不同角落,我都很生硬地背下来了,但非常难记清哪个在哪里。”
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对内容的理解问题,需要准确把握教材说法背后含义,这是取舍表述的基础。在清楚确定含义是相同的情形下,无论你选择哪一个说法,都是正确的。但是本身含义并不是完全相同,那就需要你准确适用、不可随意选择。如上述所提及,法的制定的活动和立法活动本质上一个意思,都是使法律从无到有的活动过程,包括制订、修改、补充、废止,但是国家创制法的活动与上面两个含义不完全相同,创制是一个大概念,包括法的制定和法的认可,法的认可是将现有的社会规范上升为法律的一种行为,在认可这一方式中,规则是原本存在的,并非从无到有。
在法学学习过程中,有大量的名词或者专业表述,常常是看起来一样或者相似,实则是有所区别,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一定要准确把握,不可模凌两可。
笔者不建议用专业课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来进行背诵,专业课的背诵量非常大,哪怕每天法理学只背诵一章,第二天再背诵一遍也非常花时间,到第三天、第四天累计起来的量已经非常巨大,这还只是一门专业课,每天很难做到复习完成,复习任务过重,平白增加自己的压力。
因此,笔者都是在当天背诵完一部后,进行一次复习(滚动背诵的内容除外),第二天则不再额外进行复习,直接背诵新内容,在将一个科目完整背诵完一轮后,开始下一轮复习。
笔者背完一部分的复习方法,常用的有以下几种:一是在大脑中回想一遍,是尽可能完整地回想,包括背诵完后马上在心里默念一遍,一般是在吃饭路上、排队打饭时回想,或者是在晚上睡觉前想一遍,有不清楚地马上翻书看,不能遗留到第二天;二是按照知识逻辑,将关键词或者是思维导图在纸上写下来,完整内容在脑海中复述,一般不建议将完整内容写下来或者在电脑上打字,过于耗费时间;三是比较空闲的时候,将背诵内容口述一遍,可以假装讲给别人听,口述能够将模糊不清的文字内容梳理清楚,当然口述比较慢,对于重要内容或者背得不熟的内容口述一遍即可。总之,找一切你可以回想复习的琐碎时间来复习,包括上厕所、等电梯等等。
此外,只在当天复习一遍是笔者自己的习惯,如果同学们实在不放心,担心自己的记忆效果(第二天一定会遗忘很多的),可以在背诵新内容前将前一天所背诵的内容完整看一遍、背一遍思维导图即可,不要去强求第二天也能完整背诵,通过不断几轮背诵,最后一定能达到考前背熟的效果。
六、背诵时间和地点
(一)背诵时间
1.何时开始、结束:从你看到这篇文章时,如果你还没开始背诵,请现在、立刻、马上开始背诵,一直背到进考场前为止。
2.每日背诵时间和任务安排
表1
上述表1只是笔者每日背诵的大致时间段,对于每天背诵的任务安排,是以时间段来计划,也就是每天要求自己背诵的时间量,因为专业课的背诵任务实在无法具体到几章节,根据当天的学习状态和背诵内容的难易程度,每天能够背诵的数量不可控,规定每天要背诵多少时长,然后设定一个最低要求(是自己在认真背诵时一定能够完成的),比如法理学/宪法至少背完一个章节,这样安排背诵既不会因任务设置过多无法完成,也不会过于懈怠,任务安排比较灵活,同时如果每天能够超出最低要求一点点,也会产生今日超额完成的心理,有利于不断激励自己背诵。
3.一轮完整背诵知行讲义所花费的时间
表2
上述表1是我背诵第一轮知行讲义时所花费时间,希望通过这个时间能够告诉大家真的不用焦虑,你一定来得及!笔者第一轮所花费时间非常久,因为要达到一个章节背诵完能够完整复述的程度,但是从第二轮背诵开始,一个科目基本只花几天时间就可以背诵完,第三轮就更快。所以如果你背得很扎实,是牢牢记住的,但是速度很慢,可以大致参考我的时间,没有必要焦虑,我背诵同样很慢,但是最后也过了至少四轮。
1.背诵地点没有强制性要求,唯一的标准就是在这个地方背诵你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背诵状态,不会被周围环境所打扰,可以找一个能看到外面风景的地方,偶然背书背久了抬眼看看天空看看绿色植被心情也会好一点,或者是比较空旷的地方,长时间闷在狭小的空间里,人也会感觉压抑许多。例如笔者一直在宿舍学习,就会去阳台背书。如下图25所示,我一般早上会在阳台对着窗外的风景的背书,看着外面的植被和天空,心情会很舒适,让你觉得背诵也没有那么压抑了。
图25
2.如果你需要读出声背诵,可以选择去教室走廊、学校操场、花园处背诵。
3.如果需要别人的激励、受到他人背诵氛围的鼓舞,可以在自习室或者图书馆默背,或者是图书馆、自习室门口的走廊,会有很多同学都在那儿背书,非常有氛围感。
七、背诵时的心态平衡
(一)背书背不下去
1.跳出舒适区,不要有畏难情绪
你必须明白,专业课的背诵任务非常巨大,不是一时半会能够完成的,并且背书肯定会遇到一些很难、很晦涩,或者是你怎么也背下去的东西。你一开始背得很慢或者总是记不住,是正常的,就像孩童学走路,要先一步步走才能跑,咬咬牙坚持下去,克服了第一次,后面的也就没那么可怕了对不对。
2.前路难行是因为你在上坡
考研背诵时真的非常痛苦,每天都在强行让大脑记住更多的东西,但是你每一步走得这么艰难,正是因为你在向上走呀。认为自己背书太辛苦的话,不如想想快递员、外卖员、垃圾分类的叔叔阿姨,他们难道不比你更辛苦吗?
3.背诵时排除一切干扰因素
首要就是绝对不能玩手机,最好是连时间都不用看,定一个结束背诵时间的闹钟就好。其次是不要在太嘈杂的环境,或者是对面有什么吸引你的事物,也不能一边听音乐一边背书。总之,背诵时最好的状态就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耳边只有自己背书的声音。
4.特别疲劳或者是状态不佳时听视频讲解来缓和
偶尔确实有很疲劳或者精神不佳,属于真的背不下去了,可以听知行法学的视频讲解课,相当于师兄师姐带你复习一遍,既达到放松目的,又可以使自己慢慢进入学习状态。
5.背书摆烂时看看身边同样备考的同学
如果感觉自己懈怠、在摆烂时,不妨看看自习室、图书馆的同学,大家都在内卷,你怎么可以躺平,“宁可累死自己,也要卷死同学”。(hhhhhhhhh这当然是开玩笑的,身体健康是革命的本钱,要学会放松自己,但是偶然可以适当想想你的竞争对手都在拼,你怎么可以摆烂!)
首先,背书第一遍后大部分东西你可能在第二天就记不完整了,没关系!大家都是这样的,没有人能够一遍就记住的,不用担心!虽然你一定会遗忘,但是你背诵过的事实不会被抹去,你的大脑是有记忆基础的,当你再背第二遍的时候,就会发现比第一遍轻松很多,用重复去打败遗忘。
其次,如果实在担心、焦虑,怕自己没有及时复习后面就完全不记得了,可以巩固背诵一下关键词的思维导图,背诵框架也不会花费太多时间,同时心中也有一定的底气。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因为这个状态会一直持续到考前一秒钟。怎样才算“背完”?哪怕有同学背诵了十几遍,应该也不敢说自己背完了,因为大家都在追求完美、追求更好,都希望自己背得烂熟、更熟一点,怎样才算“全部记住”,专业课内容过于庞大,你总会有细枝末节的东西记不住,或者是有些知识记得不够完整。
“背不完”,那就一直从现在开始坚持背到考前,拼尽全力背诵到最后一分钟,就够了。
“记不住”,那就多记几遍,用重复对抗遗忘,用魔法打败魔法。
你要明白:考研要求的不是完美,是不断超越自己、超越他人,一直保持向上乐观的心态,每天进步一点,你就赢了绝大多数人!
图26
八、诚实对待自己、切记囫囵吞枣
背诵的目的不在于背诵了多少遍,而在于你能记住,每一遍背诵时要认认真真地背诵完,切忌囫囵吞枣。笔者自我要求的背诵标准是背诵完一章后,能够基本(非一字一句完全一样)完整复述这一章的内容(只要求当时背完能够完整复述,至于第二天还记得多少不重要),因此背诵速度比较慢,花费时间很长,常常一整个上午只能背诵法理学一个章节,这种方法对笔者而言虽第一遍花费较多时间,但后期第二遍第三遍背诵速度就会很快、节省时间。这个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的背诵进程不一,只要最后背诵效果是达到考前既有框架体系、又有具体细化知识在脑海中即可,中途如何规划背诵以达到目的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安排。
但是,你要记住:只背一遍是不可能做到完全记住、不再遗忘,毕竟人的记忆有限,需要用反复来对抗遗忘,但是反复是认真、扎实的反复,不能敷衍了事过完一遍。欺骗自己型的背诵是没有意义的,现在诚实对待背诵,考试时背诵才会好好回馈你。
九、结语
以上内容仅是笔者自身,经过考研期间的学习所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以及结合身边上岸同学的经验和针对2023考研同学目前背诵时遇到的一些问题所作出的回答,一点拙见,若有不足和错误之处,恳请予以指正。考研之路任重而道远,前路漫漫亦灿烂,愿能给予大家些许帮助,谢谢!也许走得很慢,但一定要坚定向前,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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